传化智联: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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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13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完成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 年 9 月 2 日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1

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

相应报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授予日:2017 年 10 月 11 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5.24 元/份

本次权益授予情况:

本次获授的股票 占 本 次 授予期 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职务

期权份数(万份) 总数的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4 人) 1378 100% 0.4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授予过程中,除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股票期权份额,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取消其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与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5、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要求。

6、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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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

内分三期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

第一个行权期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第二个行权期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

第三个行权期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

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本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目标

传化智联 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04.58 亿元;且传化物流的净利

第一个行权期

润不低于 0.05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0.05 亿元;

传化智联 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56.87 亿元;且传化物流的净利

第二个行权期

润不低于 5.60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4.51 亿元;

传化智联 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200.00 亿元;且传化物流的净利

第三个行权期

润不低于 10.70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9.87 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权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所在部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将根据前一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所在部门/业务单元的组织绩效结果确

定当年是否行权。未完成组织绩效指标或被评价为 C 或 D 的业务单元,则整个

单元全体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

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D

3

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传化 JLC3

2、期权代码:037753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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