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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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劵代码:002218 证劵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7-07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雪华女士进行召集和主持,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7-072 号公告。本议案

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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