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2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2017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周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4 日(周二)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周三)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 号华东科技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徐国飞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 225290021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9.737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22522714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72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共 11 人 , 代 表 股 份 628800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0.0139%。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25100456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9%;
反对 18956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4%;
反对 18956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306%;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25100456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9%;
反对 18956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4%;
反对 18956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306%;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景忠、孙宪超
3、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