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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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核查意见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股份”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95.42%的股权、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

公司 100%的股权,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

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

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

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

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经核查,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标的公司的产

品均为新能源商用车,所处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汽车制造业(C36)。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

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

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类型属于上下游并购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制冷管路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新能源汽

车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及融资租赁相关业务三大板块。其中,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系统、空调三大核心

业务,其产品均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件。2016 年度,公司新能源汽车核

心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4,502.68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45.14%,已然成为公

司主营业务的重要利润支撑。

标的公司主营新能源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其核心零部件主要

系对外采购。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其核心零部件主要包括动力电池、电机、电

控、空调等。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康盛股份与标的公司不属于同一

行业,但康盛股份的电机、电控、空调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领

域,属于同一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具有协同发展优势。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康盛股份与标的公司属于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

的上下游企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类型为上下游并购。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

发生变更之日起 60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情形的,构成重组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汉康,本次交

易前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上下游

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情形,本次

交易方案为康盛股份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康盛股份拟向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和于忠国等

46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烟台舒驰”)95.42%的股权、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

客”)100%的股权。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烟台舒驰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04,000.00 万元,中植一客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4,000.00 万元,标的资产的

交易金额合计为 153,239.06 万元。

2、募集配套资金:康盛股份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100,895.00 万元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总数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2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交易金额的 100%。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忻健伟 明亚飞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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