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7-07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深圳萃华)分别向两家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分别为壹亿元人民币、贰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以上两笔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审议程序: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为子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不需要重新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23 日
3、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翠竹北路石化工业区 1 栋 1 层、2 层中
4、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主营业务: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购销;饰品的
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
制项目);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品牌策划;创意设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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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
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加工;旧
首饰的收购。
7、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萃华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 99.50%
股权,自然人张继彬占其 0.50%股权。
8、 财务状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萃华资产总额为 131575 万元,负债总额为
96264 万元,净资产为 35310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4186 万元,利润
总额 6884 万元,净利润 5123 万元(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深圳萃华资产总计为 15162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3518 万元,净资产为 38104 万元,2017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21266 万元,
利润总额 3691 万元,净利润 279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 3 亿元整;
3、担保期限: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公司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深圳萃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正常,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深圳萃华提供担保支持,有利
于该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
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29,80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其中对子公
司担保总额 129,8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19%。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5%。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