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履行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收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的通知, 其通过“云南信托-招信智赢 1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其控
股公司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已达 403.737 万股。
一、承诺事项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的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原
计划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累计增持
400 万—80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奇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为避免在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信息敏感期内违规增持,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
限往后顺延了 30 天,即于 2017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期间,按原计划的方式、
数额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该项计划调整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10 月 24 日通过制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7-061)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已完成上述增持承诺。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成交均价 增持数量(股) 增持股份占公司 交易金额(元)
(元/股) 总股本的比例
云南信托-招信智 二级市场集 2017 年 11 月 9 16.88 3,753,547 1.01% 63,358,495.95
赢 19 号集合资金 中竞价 日-13 日
信托计划
无锡天奇投资控 二级市场集 2017 年 11 月 18.74 282,823 0.08% 5,301,033.34
股有限公司 中竞价 15 日
合计 4,037,370 1.09% 69,659,529.29
本次增持实施前,黄伟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02,652,2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0%;本次增持实施后,黄伟兴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云南信托-招信智赢 1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106,689,6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9%。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
地位。
2、黄伟兴先生关联方的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黄伟兴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黄伟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等行为。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