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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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钢国

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材料,本次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材料,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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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系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所

规定的交易均为公司的正常经营所必需,且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

事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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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田 会 徐金梧 朱海武

_______________

朱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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