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5 1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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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7-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1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

1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 23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名称

1.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

2.01 选举韩德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宋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童庆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胡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累

积投票制表决)

3.01 选举潘同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郭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王成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4.01 选举王培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俞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3 选举王芳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及会议表决:

1、披露情况

议案 1 已经 2017 年 10 月 2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2

和议案 3 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 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分别详见 2017 年 10 月 24 日、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表决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1 采取非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议案 2、

议案 3 和议案 4(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

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换届选举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

1.00 √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2、3、4 为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2.00 应选人数(4 人)

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韩德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宋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童庆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胡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3.00 应选人数(3 人)

人的议案

3.01 选举潘同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郭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王成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4.01 选举王培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俞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3 选举王芳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

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

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其有权出席会议的文件、代理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

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

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出席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

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

00)及 2017 年 11 月 30 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 2012 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入场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炜弘 俞小洛

联系电话:0755—82992565 82990927

传真:0755—83990006

电子邮箱:sztj2405@163.com

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 2012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3

2、相关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90 投票简称:天健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6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

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深圳市天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公司财务、内

1.00 √

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累积投票

以下提案 2、3、4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

2.00 应选人数(4 人) 填报票数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韩德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2.01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宋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 √

非独立董事

选举童庆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2.03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胡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2.04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

3.00 应选人数(3 人) 填报票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潘同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3.01 √

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郭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3.03 选举王成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填报票数

选举王培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4.01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俞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4.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王芳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4.03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备注:

1、上述第一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上述除第一项议案,其他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对于累积投票,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

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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