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11-14 2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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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17-12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

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主楼五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在会上作了相关

说明。

3、会议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人数 3

人,董事汪晓兵、白云、颜勇,独立董事凌志雄、柴艺娜、曾祥君以通讯表决(视

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给予公司的授信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发展

规划,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长

沙金鹏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本外币贸

易融资、衍生金融产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

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授信有效期为自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

支行审批之日起一年。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

长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鉴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给予公司的授信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发展

规划,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授信协议

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

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鉴于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给予公司的授信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发展

规划,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

区分行申请信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8750 万元信用总量,其

中敞口授信总量 7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最终授信额度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议有效期将于 2017 年 12 月届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

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实机电”)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追加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自相关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为确保上述事项

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精实机电就上述申请银行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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