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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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9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

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15:00至2017年11月

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

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相关事项变更的提案》;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14 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提案》;

3、审议《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的提案》;

上述提案 2、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14 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提案 1、提案 2 和提案 3 均为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提案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

1.00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变更的提 √

案》

提案 2《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49%

2.00 √

股权的提案》

提案 3 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购

3.00 √

贷款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

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 8: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

到邮戳日期为准)。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6、会务联系人:赖建清;联系电话:0572-3961786;联系传真:0572-2833555;

电子邮箱:ir@unifull.com;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27”,投票简称为“尤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

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

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

1.00

相关事项变更的提案》

《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

2.00 司 49%股权的提案》

《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

3.00 √

请并购贷款的提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件 3:

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

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

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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