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来源:巨潮网 2017-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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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2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位于北京

市的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6日15:00—2017年11月27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15:00至2017年11

月27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1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

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赵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李迎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饶康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锐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朱登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3.1 选举孙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段明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

5、《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议案1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

2

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人,应选4人;独

立董事3人,应选3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人,应选2人。议案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赵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1.01

事;

选举李迎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1.02

事;

选举饶康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1.03

事;

选举杨锐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1.04

事;

应选人数(3)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2.01

事;

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2.02

事;

选举朱登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2.03

事;

应选人数(2)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孙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

3.01

监事;

3

选举段明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

3.02

监事;

非累积投票

提案

4.00 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 √

5.00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

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1日、22日(9:00—11:30、14:00—17:00)。采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年11月2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邮编 100000(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

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

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57993688

传真:(010)5799389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奥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6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

间为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7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代

股东营业执照号 表人姓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8

附件三: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

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应选人数(4) 人

事的议案

选举赵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1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迎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2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饶康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3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锐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1.04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应选人数(3) 人

的议案

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2.01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2.02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朱登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2.03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

3.00 应选人数(2) 人

9

选举孙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

3.01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段明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

3.02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 √

5.00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

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案 1、2、3 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

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可以对其

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

的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

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3)选举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

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4、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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