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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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7-07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17

年 1 月 27 日届满。公司为构建结构合理、决策科学、运转高效、监督有

力的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筹备工作较繁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延期

换届,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

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

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

李桃蹊女士和王玉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候选监事李桃蹊女士和王玉珑先生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经审查,李桃蹊女士和王玉珑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

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三届监事会现任

监事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

续履行监 事职责。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李桃蹊女士,出生于 1983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2008 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上海志高翻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大区经理,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上海赛特康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桃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王玉珑先生,出生于 1972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金

融学硕士。1996 年参加工作,1996 年-2001 年中国人保财产保险公司内蒙

古分公司财务部;2001-2003 年,中国保监会内蒙古保监局稽核检查处;2003

年银河基金管理公司综合部;2003 年-2005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

部;2005 年-2016 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管理

部财管处处长、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中国大地保险电子商务公司董事、中国大地保险公司

监事等职务。

王玉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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