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战略合作协
议>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
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图赛”)8 月 16 日披
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庞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庞雷先生持有富电绿能 7.18%
股权,且担任富电绿能董事,同时庞雷与富电绿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勤
燕女士为夫妻关系。根据上市规则等规则,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
富电绿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尚雯 史静敏 陈贤忠
2017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