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7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鄂证调查字 201702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17-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3 条的规定,在立案调查期
间,公司须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提示公
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17-064)。
截至目前,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结论性意见
或决定。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
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
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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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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