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7-048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 1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汉
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汉钟”)以自筹资金新台币 189,119.14 万元收购
台湾新汉钟 92.71%股权。同时因收购的标的公司股东人数较多(共计 357 名股东),征求全
部股东股权出售意见尚需时日,授权香港汉钟依照同等条件后续继续收购台湾新汉钟其余
7.29%的股权,有效期为该收购事项获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六个月。前
述详细内容及相关公告已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cn)。
2017 年 5 月 3 日,公司收到台湾经济部投资审查委员会发文的《汉钟精机(香港)有
限公司投资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发文字号:经授审字第 10620713240 号),核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以每股 36.55 元新台币价格收购廖哲男等 357 人持有的台湾新汉钟
55,810,000 股份。公告已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cn)。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述收购事项已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
资证书》(沪境外投资[2017]N00247 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沪发改外资
[2017]54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发改外资[2017]1786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上
海分局关于对外担保的登记表(业务编号 46310000201710231907)。公告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cn)。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上述收购事项已完成股份交割数为 54,082,539 股,占总股份
数 55,810,000 股的 96.90%,交易金额为新台币 1,976,716,7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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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本次收购交易方川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2,905,070 股,持有比例为 5.21%,
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由于川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实务执行问题,股份交割需分批进行,
本次交割数量为 1,455,070 股,交易金额为新台币 53,182,809 元,剩余股份数预计在 2018
年 2 月 28 日之前交割完成。
本次收购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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