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环保 编号: 2017-068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以公告
形式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上海浦东川大路518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5:00-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瞿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6名,代表股份263,576,778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9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242,511,62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9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21,065,154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5.2903%。中小股东代表共140人,代表股份75,298,06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8.9103%。
2、本次会议在表决第1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关联股东所持股份207,586,491股
不作为有表决权股份,需在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中扣除。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5,199,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73%;反对
788,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1%;弃权2,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3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199,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8.5873%;反对788,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1%;弃权2,037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祯律师、刘瑞广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
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