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关于召开“16高鸿债”2017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更正补充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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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2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 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16 高鸿债”2017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情况

(一)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届次:2017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原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17 年 11 月 15 日

(三)原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8 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原会议召开通知刊登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足 15 天,不符合相关规定,

现予以更正。现将会议召开时间由 2017 年 11 月 15 日更改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债权登记日相应由 2017 年 11 月 8 日变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其余事项

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告的原债券持有人

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债券持有人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 13:00 至 15:00

以通讯方式投递表决票时间: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7 年 11 月 11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5:00 止,将表决票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至本公司,以本公司

收到上述文件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

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 11 层)

(四)债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0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邮

寄或传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参见同

日《“16 高鸿债”2017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更新后)》中内容)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 高鸿债”之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

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2)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

出具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6 高鸿

债”2017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更正补充公告》之盖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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