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关于与景东彝族自治县签署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8 17: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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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17-90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景东彝族自治县签署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禹节水”)

与景东彝族自治县签署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合作意向书》 以

下简称“合作意向书”),为双方就探索以 PPP 模式为重点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运营合作的意向性约定,针对具体项目,双方按此意向协议的原则采用一事一议

的办法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2、本《合作意向书》针对景东县水利、农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面

展开合作,覆盖面积 27 万亩,初步估计总投资约 18.65 亿元,拟定特许经营期

限不少于 10 年,具体合作方式和合作期限及内容以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

因本框架协议未明确约定项目建设起止日期,故对本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

的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3、本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涉及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

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完全一致的风险。

4、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重大风险提示 ”之

“4、近三年披露的协议相关情况”。

一、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近日,大禹节水与景东彝族自治县就针对景东县

水利、农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面展开合作等事宜订立合作意向书,具体

项目合作在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程序后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

议,但不得违反本框架协议的原则和核心内容。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业主是景东彝族自治县, 景东彝族自

治县具有较好履约能力。

景东彝族自治县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前年度未与景东彝族自治县签

署过类似的框架协议。

3、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原则性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项目投资合同事

项。

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本项目针对景东县水利、农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面展开合作,拟围

绕景东县川河及者干河坝区,在锦屏、文井、文龙、安定、花山、大街、太忠等

乡镇投资建设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园(基地)项

目,以上项目覆盖面积约 27 万亩,初步估算总投资约 18.65 亿元(项目范围及

投资可随具体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2、合作模式

合作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即:投资(政府投资+社会投资人投资)+SPV

公司银行贷款+工程总承包+SPV 公司运营维护+政府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使用者付费+移交,对合作项目进行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

针对景东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现状,在项目实施中采用 PPP 模式中的 BOT(建

设-运营-移交)、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以及

BOT+TOT+ROT 的复合形式等。

3、合作内容

由景东彝族自治县按 PPP 项目程序组织推动项目立项审批,PPP 项目准备、

入库、采购等前期工作。

大禹节水积极配合景东彝族自治县前期规划设计阶段工作,大禹节水利用自

身资源协助景东彝族自治县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4、项目 PPP 运作模式

由政府委托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

为项目的法人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移交。

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为期大于等于 10 年的特许经营权(不含建设期),

并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合理制定收费政策和运营期调价机制。

合作项目拟定年度折现率为 7%,合理利润率为 7%。项目融资按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 5 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 20%计息。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约定的合理利润率为 7%,该协议的顺利实施,将在未来持续能够给

公司带来投资收益;对于后端运营类项目,公司还能够获得长期的运营收入。总

体而言,协议如按计划完成,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涉及的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不断持续向

好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

方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合作意向书》为原则性、框架性内容,不涉及项目具体投资事项,

具体项目投资事项需另行签订具体协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作意向书》涉及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存在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完全一致的风险。

3、未来在本《合作意向书》下的具体项目投资运作,本公司需根据深交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审批权限

及程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

4、近三年披露的协议相关情况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与宾川县人民政府签署高效

2017 年 08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节水灌溉 PPP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签

2017 年 06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署框架协议

公司与阜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

2017 年 05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祥云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

2017 年 05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框架协议

公司与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签署

2017 年 05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农垦

2017 年 05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政府签 2017 年 03 月 08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签

2016 年 11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2017年8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宾川县人民政府签署高效节水灌

溉 PPP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该框架协议涉及宾川县高效节水灌溉

面积11.3万亩(其中新建5.3万亩,改造提升6万亩),项目估算总投资5亿元人民

币。该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对接宾川县人民政府、县水务局

等单位,完成了“宾川县东干渠6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近

期将审定批复。协调督促宾川县政府编制“长坡岭及东干渠沿线以上5.3万亩高

效节水灌溉PPP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资料。后续公司主要推进“宾

川县东干渠6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项目合同的签署及项目融资的对接工作,

推进“长坡岭及东干渠沿线以上5.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PPP项目”项目立项及咨

询公司招标等工作。

(2)2017年6月16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签署框架

协议的提示性公告》,该框架协议涉及本公司和北京慧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吴

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就共同投资建设利通区高效节水现代化灌区试点建设项目,

并进行运营管理等合作事宜,项目规划总投资22亿元。目前该项目完成了“利通

区现代化生态灌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专家

联审。现督促政府正在编制《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报告》、《物有所值

报告》、《设计方案》等必要文件。本公司现正积极踏勘现场、准备经济和技术

资料,为项目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3)2017年5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阜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该框架协议涉及全面运用智慧水务体系建设阜阳市各区

域现代高效节水项目、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河道治理项目

等合作事宜,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为60亿元。目前该项目本公司与阜阳市水务局,

阜南县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公司核心领导多次与阜阳

市领导进行深度沟通,拟计划将扶贫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水利等方面资

金有效整合,打造特色小镇或田园综合体,目前正与相关单位磋商,寻求区域进

行项目试点。

(4)2017年5月19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祥云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

议的提示性公告》,该框架协议涉及就以BOT合作模式投资建设祥云县5万亩农业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合作事宜,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亿元。目前该项目本公司正

在积极推进项目进度,与政府沟通,现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7亿元,采用BOT模式;

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工作;咨询公司已经完成《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报告》、

《物有所值报告》编制工作,并已提交政府进行批复。本公司现正在积极准备投

标工作。

(5)2017年5月15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

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该框架协议涉及就以PPP合作模式投资建设阿拉善左旗

巴彦浩特水务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合作事宜,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6亿元。目前该

项目与政府合作的两个子项目为乌力吉苏木驻地供水项目与巴彦浩特地区防洪

工程,其中乌力吉苏木驻地供水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评审及立项工作,项目

环评、能评已经完成,目前正在选择咨询机构开展“两评一案”编制工作。巴彦

浩特地区防洪工程由旗水务局委托盟设计院在做规划。本公司将积极跟进,配合

政府部门开展前期工作。

(6)2017年5月3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农垦集团签

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该框架协议涉及就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农

垦集团全面完成46万亩高效节水灌区工程合作事宜,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亿元。

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共11万亩,目前已经进入初设阶段,预计十一月份初设资料

上报市水利局初审。本公司将依据初设方案与大兴安岭农垦集团进一步对接。

(7)2017年3月8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该框架协议涉及就以PPP模式投资水利项目建设,

包含城乡供排水工程、水生态建设工程、智慧水利工程、城乡污水处理工程等,

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25亿元。该项目在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都成立了PPP项目

工作组,本公司积极主动跟双辽市政府对接,督促政府尽快编制项目可研、尽快

招标筛选咨询机构实施物有所值评价、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以及PPP项目实施

方案的编制等工作。

(8)2016年11月10日,公司公告了《公司与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签订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该框架协议涉及就以PPP模式对水利项目进行

建设、改造、运营维护管理等合作事宜。目前该项目由于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合

作协议等处于待批复阶段。本公司正在积极对接,力争尽早开展后续工作。

5、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无减持计

划。

五、其他应披露的事项及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本《合作意向书》为原则性、框架性内容,本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仍需进一

步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

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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