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7-091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强
能”)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的土地及厂房储备已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
要,通光强能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光海洋光电”)购买其位于海门港码头路东之土地使用权,主要情况为:国有土
地使用证编号为海国用(2012)第 420241 号,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
设定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 42.5 年,土地登记面积为 77816.00 ㎡,
本次购买其中的 72382.00 ㎡土地。
张强先生为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海洋光电”)
的第一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同时其又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通光海洋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
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于对投资者负责的角度,为保证此次关联交易实现价格公允,公司聘请江苏苏
地行土地房产评估公司对此次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出具
(苏)苏地行(2017)土估字第 hm031 号《土地估价报告》。
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该土地资产评估值为 1751.64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
参考评估值以 1751.64 万元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购买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
金。此次购买的土地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不用于经营投资性房地
产业务或其他高风险的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张忠先生、张强先生及江勇卫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