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7-100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会春女士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原授
予周会春女士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数为 250,000 股,授予价格为 5.81 元/股。因公
司 2017 年 4 月 18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转增 7 股派 0.5
元),故原授予周会春女士的股票由 250,000 股相应增至 425,000 股。根据《公
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25,000 股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随 之 发 生 变 动 , 总 股 本 由 3,285,446,248 股 减 至
3,285,021,248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3,285,446,248 元变更为 3,285,021,248
元,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