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
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
002256)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6月5日和2017年6月12日披露
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
年6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19日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7年6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进展公告》;2017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
牌的公告》;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4日及2017年7月31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停牌2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8月1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公告》,公司终止了与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与河南惠强新能源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仍在继续进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并
于2017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
复牌事项的公告》;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4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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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9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
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期
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
的公告》;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
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0月21日及2017年10月28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7
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7 日 , 公 司 通 过 网 络 远 程 方 式 在 “ 全 景 路 演 天 下 ”
(http://rs.p5w.net)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
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于2017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重组事宜进行了充分沟
通,经反复商讨,但由于交易双方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
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交易
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决策程序及承诺事项
2017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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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
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
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重组事宜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结合企业的发展需求,积极通过内增长和外延伸相结合的方
式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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