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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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13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下午 5:00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

实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

因此,同意以 2017 年 11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1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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