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13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下午 4:00,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胡恩雪女
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受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胡恩雪女士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7 年 11 月 7 日为授予日,授予
171 名激励对象 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董事周小根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