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鼎宇佑: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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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7-154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2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 15 楼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 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 1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1 各子议案须逐项表决。议案 2 以议

案 1 表决通过为前提。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

2.00 √

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09: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 15 楼汉鼎宇佑

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方路遥

联系电话:0571-89938397

传真:0571-88303333

Email: hakim@hakim.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 15 楼

邮编:310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2、股东参会授权委托书及登记表见附件二、附件三。

七、备查文件

1、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00

2、投票简称:汉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汉鼎宇佑互联网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

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2.00 √

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

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

表人签字。

附件三: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营业执

姓名/名称

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是否提交授权委

委托人

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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