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神州B 公告编号:2017-094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1 月 7 日,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 日前以电话、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
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境内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贵州省仁怀市酱香型白酒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出资投资设立“仁怀市神州长城酒文化博览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神州酒博园”,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神州酒博园公司注册资
本 24,509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2,058.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仁怀投资出
资 2,450.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境内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9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阿曼苏丹国沙摩克投资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沙摩克”)、艾
尔巴希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尔巴希尔”)签署的《在阿曼苏丹国杜库
姆经济特区建设日处理量 30 万桶石油炼化厂的股东合作协议》,三方将在阿曼杜
库姆经济特区成立“神州-阿曼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阿曼”),
初始注册资本为 5.2 万美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000 万美元,其中神州长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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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出资 1,000 万美元,占神州-阿曼 87%的股权,沙摩克及艾尔巴希尔以服务
和责任出资,各占神州-阿曼 6.5%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境外合资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9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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