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7-09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全资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
铜官窑”)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平安信托向长沙铜官窑发放信托贷款,用于长沙
铜官窑项目开发建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1 亿元,贷款期限为 1 年,若双方
协商一致,上述贷款期限可延长至 2 年,贷款利率为 8.5%。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就上述
融资事项分别与平安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
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新华联控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
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 0.5%/年收取。同时,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
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036)。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彩陶源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李建刚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
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
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艺
(美)术创作服务;住宿;票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办公服务;
正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文化及日用品出
租;公寓管理;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足疗;保健按摩;瑜伽保健(不
含医疗诊断);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棋牌服务;婚庆礼仪服务;
射箭馆场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娱乐场所经营;儿童室内游戏;舞蹈辅导服务;
音乐辅导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草制品、百
货、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新华联铜官窑
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353,476.74 万元,
负债总额 325,455.38 万元,净资产 28,021.35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926.51 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314,954.91万元,
负债总额287,373.89万元,净资产27,581.02万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440.3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华联控股就上述融资事项分别与平安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为本
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项下的本金、利息、
罚息和复利、回购溢价款、其他类型资金占用成本、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
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长沙铜官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
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同时,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为本次融资提供担
保,担保风险及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49.41 亿元
(未含上述事项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149.41 亿元。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