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7-155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蔡荣军先生、蔡高校先生、黄
丽辉先生、赵伟先生、关赛新先生、马敬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蔡元庆先生、张汉斌先生、陈俊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现
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仍将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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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荣军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汕头大学。1995年至
2001年,供职于Eastman Kodak Company,先后任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技术部经理;2002至2004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200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蔡荣军先生在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和广泛的行业知名度,现为
中国光学学会薄膜专业委员会委员。
蔡荣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523,635,840股,持股比例为19.29%,蔡荣军先生与公司董事蔡高校
先生系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蔡荣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高校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商学院。1996
年至1997年任职于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培训中心;1997年至2002年任职于华安
保险公司南头分公司;2002至2004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高校先生通过裕高(中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1,151,960股,
持股比例为11.46%,蔡高校先生与公司董事蔡荣军先生系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
人。蔡高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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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丽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湖北江汉石油
学院。2001年至2006年供职于信泰光学有限公司,担任QE主管;2007年至今供
职于公司,历任CTP事业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8
月担任公司深圳基地总裁,2014年8月起担任公司品质中心副总裁、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影像事业群总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丽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23,552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黄丽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伟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武汉工业学院;
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供职于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3月至今供职于
公司,任光电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赵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55,793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
股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赵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关赛新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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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03年至2010年任职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今供职于公司,
历任触摸屏事业部研发中心副总裁,2014年起担任公司生物识别事业群总裁。
关赛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719,600 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持股 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关赛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
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敬仁先生,中国国籍,1955 年生,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
员。1975 年 7 月参加工作,1982 年 7 月大学毕业,1985 年 7 月硕士研究生毕业
后留校任教,1994 年 9 月调到深圳大学任教至今。曾任吉林大学政治学系副系
主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等。现任深圳大学养老服务中心主任、深圳红心
养老产业研究院院长,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研究所所长,人人
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
任全国考委公共管理类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行
政管理学会学术顾问、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马敬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马敬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元庆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
日本广岛大学法学专业。曾于 1991 年-1993 年担任山东省济南市税务局税务专
管员,于 2001 年至今担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2007 年晋升法学教授。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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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圳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奥美
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元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蔡元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汉斌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会计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境外会员。曾任深圳市财政
局注册会计师调查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评估专家、深圳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及第五届理事。现任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
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创新科技委员会专家、深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及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发起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泽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汉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
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张汉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俊发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政
治经济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
师,曾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
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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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道泽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
市资产评估协会监事会主任。
陈俊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
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陈俊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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