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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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7-102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环境”或“公司”)于2017

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3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

3,252,312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并注销;同意将本期考核不合格的35名激励对象

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2,016,997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并注销。合计

注销5,269,309份股票期权。

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公司拟向 733 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 38,811,050 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27.84 元/份。

2、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

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

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及《关于向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将

激励对象由 733 人调整为 729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8,811,050 份调整为

1

38,699,450 份;同时,同意公司向调整后的 729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38,699,450

份股票期权,期权行权价格为 27.84 元/份,并确认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对72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8,699,45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公司期权简称:

中金JLC2,期权代码036235。

5、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期

权数量调整为69,659,01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5.42元/份。

6、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的议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除3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35名激励对象经考核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其余6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905,012份,期权行权价

格为15.4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

效,且满足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对657名激励对象

予以行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还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将3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

3,252,312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并注销,将本期考核不合格的35名激励对象第一

个行权期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2,016,997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并注销;合计注销

5,269,309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本次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说明

2

1、鉴于公司 3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

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在情

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并注销。因

此,公司将 37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 3,252,312 份股票期权予

以作废并注销。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

要求及个人业绩考核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行权;如行权期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

合格,则取消当期行权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因此,公司将本期考核

不合格的 3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 2,016,997 份股票期

权予以作废并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将合计注销 5,269,309 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注销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股

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手续,同意

公司将 5,269,309 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并注销。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中金环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

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中金环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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