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7-121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境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亮科技”)于2017
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境外投
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况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尼”)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20国集
团(G20)成员国,也是东盟最大经济体。同时,印尼也是我国实施“一带一路”
国家战略的重要节点。据不完全统计,印尼共有100多家商业银行和1600多家农
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历1998年金融危机后,印尼银行业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
监控机制,特别是近几年来当地银行业对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越来越重视,市场
前景广阔。
基于公司的海外发展战略以及拓展东南亚市场业务的需要,全资子公司长亮
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控股”)拟使用自有资金73.77万美元
与P.T. MASTER SISTEM TEKNOLOGI公司(以下简称“MST”)共同在印尼成立一
家合资公司Sunline Master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SMI”),并持有SMI 50%
的股份。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标准,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unline Holding (HK) Limited
3、注册办事处: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56-157号宝基大厦11楼。
4、股权结构:长亮科技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P.T. MASTER SISTEM TEKNOLOGI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简介:P.T. MASTERSYSTEM INFOTAMA持有95%股份的子公司,在印尼
为各类客户提供ICT业务的IT解决方案,在此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4、注册地址:Wisma Nugra Santana, 11th Floor, Jl. Jend. Sudirman Kav
7-8, Jakarta 10220
5、MST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标的公司概况
1、英文名称:Sunline Master International(中文名称待定)
2、经营范围: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
3、注册地址:Wisma Nugra Santana, 11th Floor, Jl. Jend. Sudirman Kav
7-8, Jakarta 10220
4、注册资本:200亿印尼卢比(印尼盾)
5、主营业务范围:主要针对印度尼西亚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技术咨询;信
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等服务。
6、股东情况:
名称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77 50.00%
P.T. MASTER SISTEM TEKNOLOGI 73.77 50.00%
合计 147.54 100.00%
以上出资额最终应以当期汇率为准。
7、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资企业的法定股本为200亿元印尼盾(分配为100万一股、合计2万股
的股份)。在合资企业成立后,首期认购的实收资本为100.02亿印尼盾(分配为
100万一股、合计1.0002万股的股份),并被以下各方持有:
A、合资企业50%的发行及实缴股份由长亮控股持有,价值为50.01亿(分配
为100万一股、合计5001股的股份);
B、合资企业50%的发行及实缴股份由MST持有,价值为50.01亿(分配为100
万一股、合计5001股的股份)。
(2)SMI的董事会成员由长亮控股和MST各派两名代表组成;
(3)第一届董事会主席由MST委派,3年的任职期。在第一任董事会主席的
任职到期后,由长亮控股委派第二任主席,以此类推;
(4)监事会设两名成员,由双方各指派一名监事组成;
(5)如果存在30天内双方无法解决的分歧且需要走法律程序,新加坡国际
仲裁中心将会按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条例对此分歧做出仲裁(并不会诉诸一般法
院)。仲裁将会在新加坡提起。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子公司本次在印尼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的海外发展战略以及拓展
东南亚市场业务的需要,同时,也能够利用在印尼的地理、金融及产业政策、人
才等各方面优势,拓展国际市场,树立公司国际品牌形象,深度布局国内外的金
融信息化领域,融合国内外技术与市场,进一步扩大行业领域优势。本次对外投
资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1)子公司本次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还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程序办理
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注册设立核准风险;
(2)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一般企业经营
风险。公司将督促子公司尽快完善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合资公司的经
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3)合资公司经营业务中部分业务可能涉及当地的前置审批或许可,尚存
审批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
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