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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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国泰集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4号文核准,国泰集团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5,280,000股,并于2016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977,股票简称:国泰集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9名,分

别为江西鑫安信和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江西鑫安信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已更名为江西鑫安信和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7年10月20日完成工商变

更)、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等3位法人股

东以及梁成喜、梁涛等66位自然人股东。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4%,将于2017年11月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21,08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55,28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5,800,000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

后,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法人股东江西鑫安信和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

限公司承诺:自国泰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集团回

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公司法人股东江西鑫安信和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

限公司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还作出如下承诺:

自所持国泰集团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国泰集团股份总

额累计不超过国泰集团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国泰集团股份总额的30%;减持价格

不低于减持当年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国泰集团提交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未来减持计

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 响的说明,并由国泰集团在减持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

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直接持有的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

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未

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 诺,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与相关处罚。

(三)公司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国泰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国泰集团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国泰民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25.00%;如本人离职,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五)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通知,在国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江西

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依法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将持有国泰集团97.38万股

2

国有法人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

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执

行了上述承诺和规定。

关于上述承诺,如果证监会及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有其他新的政策要求的,持

续督导机构将督促相关主体按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说明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1月13日。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为70,4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84%。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数量

江西鑫安信和投资集

1 29,000,000 13.12% 29,000,000 0

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

2 19,426,200 8.79% 19,426,200 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3 5,528,000 2.50% 973,800 4,554,200

事会转持一户

4 梁成喜 4,000,000 1.81% 4,000,000 0

5 梁涛 2,000,000 0.90% 2,000,000 0

6 熊旭晴 1,000,000 0.45% 1,000,000 0

7 郭光辉 900,000 0.41% 900,000 0

8 陈共孙 900,000 0.41% 900,000 0

9 范德仙 600,000 0.27% 600,000 0

10 李华才 450,000 0.20% 450,000 0

11 谢红卫 400,000 0.18% 400,000 0

12 何骥 400,000 0.18% 400,000 0

13 胡桂根 400,000 0.18% 400,000 0

14 毛慕放 400,000 0.18% 400,000 0

15 刘文生 400,000 0.18% 400,000 0

16 许党文 400,000 0.18% 400,000 0

17 李仕民 400,000 0.18% 400,000 0

18 曾庆斐 400,000 0.18% 400,000 0

3

19 郭清华 250,000 0.11% 250,000 0

20 刘晖 250,000 0.11% 250,000 0

21 孔繁新 250,000 0.11% 250,000 0

22 张东平 250,000 0.11% 250,000 0

23 付勇 250,000 0.11% 250,000 0

24 舒宏鹤 250,000 0.11% 250,000 0

25 邓光庆 250,000 0.11% 250,000 0

26 邹华 250,000 0.11% 250,000 0

27 江冬生 250,000 0.11% 250,000 0

28 罗金生 250,000 0.11% 250,000 0

29 刘学词 250,000 0.11% 250,000 0

30 刘勇虎 200,000 0.09% 200,000 0

31 李健 200,000 0.09% 200,000 0

32 严勤 200,000 0.09% 200,000 0

33 刘昭优 200,000 0.09% 200,000 0

34 潘昌义 200,000 0.09% 200,000 0

35 王云茂 200,000 0.09% 200,000 0

36 傅小艳 200,000 0.09% 200,000 0

37 周浩仓 200,000 0.09% 200,000 0

38 邹重九 200,000 0.09% 200,000 0

39 金卫平 200,000 0.09% 200,000 0

40 陈祖华 200,000 0.09% 200,000 0

41 刘冬水 150,000 0.07% 150,000 0

42 罗细根 150,000 0.07% 150,000 0

43 郑宏桢 100,000 0.05% 100,000 0

44 侯成举 100,000 0.05% 100,000 0

45 施小丽 100,000 0.05% 100,000 0

46 钟依权 100,000 0.05% 100,000 0

47 程敏 100,000 0.05% 100,000 0

48 邹瑞光 100,000 0.05% 100,000 0

49 李保珍 100,000 0.05% 100,000 0

50 苏春龙 100,000 0.05% 100,000 0

51 孙虎 100,000 0.05% 100,000 0

52 王志林 100,000 0.05% 100,000 0

53 孙喜华 100,000 0.05% 100,000 0

54 刘绍清 100,000 0.05% 100,000 0

55 邹仁飞 100,000 0.05% 100,000 0

56 郭旭海 100,000 0.05% 100,000 0

57 徐宏然 100,000 0.05% 100,000 0

58 李跃林 100,000 0.05% 100,000 0

59 邱子华 100,000 0.05% 100,000 0

60 肖小岩 100,000 0.05% 100,000 0

61 何厚金 100,000 0.05% 100,000 0

4

62 夏勇 100,000 0.05% 100,000 0

63 邹光明 100,000 0.05% 100,000 0

64 罗敏荆 100,000 0.05% 100,000 0

65 陈虹 100,000 0.05% 100,000 0

66 李毛仔 100,000 0.05% 100,000 0

67 刘小涛 100,000 0.05% 100,000 0

68 邬新晖 100,000 0.05% 100,000 0

69 曾盈 100,000 0.05% 100,000 0

合计 74,954,200 33.90% 70,400,000 4,554,20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

单位:股 变动数

上市流通前 上市流通后

1、国家持有股份 115,800,000 -20,400,000 95,400,000

有限售条件的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9,000,000 -29,000,000 0

流通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1,000,000 -21,0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65,800,000 -70,400,000 95,400,000

无限售条件的 A股 55,280,000 70,400,000 125,680,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5,280,000 70,400,000 125,680,000

股份总额 221,080,000 0 221,08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泰集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国泰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2、国泰集团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泰集团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国泰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5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文涛

张国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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