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上交所 2017-11-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承义证字[2017]第 222 号

致: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

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的委托,指派鲍金桥、夏旭东

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新力金融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新力金融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

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力金融股东和授权代表共 16 名,持有新力

金融 137,737,656 股,均为截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力金融股东。新力金融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一)《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提案由新力金融第七届董事会提出,并提前十五日进行了公告。本次股

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

决程序,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

了投票表决。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回避表决。两名股东代表、

一名监事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

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提供。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8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13%),反对 41,558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696,0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98%),反对 41,558 股,弃权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新力金融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力金融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