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关于调整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内容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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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17-83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发动力”)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10,870 万元原计划通过对西安西航集团莱

特航空技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公司”)增资的方式归还莱特公

司金融机构借款。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考虑了莱特公司的资本结构、

拟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的性质以及目前公司本部有息负债的情况,拟将原

计划用于向莱特公司增资以偿还其金融机构借款的 10,870 万元募集资金,

调整为由公司本部偿还其金融机构借款。

一、 本次调整实施内容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79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超过十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公司实际发行 301,125,700 股,发行价

格 为 31.9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629,999,886.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26,371,125.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03,628,760.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执行了专户

存储制度。

根据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将

1

660,000 万元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剩余部分用于

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下属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和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增资方式实现。

(二)拟调整的原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原计划以向莱特公司增资的方式归还10,870万

元的金融机构借款,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为由公司本部偿还金融机构借

款。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的莱特公司借款明细如下:

贷款余额 拟用募集资金偿

序号 贷款人 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

(万元) 还金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7/22 至

1 980 98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9/6/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6/27 至

2 350 35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7/8/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15 至

3 200 20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7/8/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7/22 至

4 420 42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7/8/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7/22 至

5 700 70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7/11/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11 至

6 1,200 1,20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7/6/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11 至

7 600 60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7/9/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11 至

8 2,000 2,00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8/6/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11 至

9 520 52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8/9/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2/12 至

10 480 48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8/9/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2/12 至

11 1,388 1,388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8/9/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2/12 至

12 1,800 1,800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9/3/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2/12 至

13 232 232 项目建设

西安莲湖路支行 2019/6/26

合计 10,870 10,870 ——

(三)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公司现拟将原计划向莱特公司增资用以偿还金融机构借

款的募集资金10,870万元,调整用于公司本部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明细如下:

2

拟用募集资

贷款余额

序号 贷款人 贷款期限 金偿还金额 贷款用途

(万元)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3/29 至

1 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 5,000 3,870 流动资金周转

2018/3/29

产业基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1612/31 至

2 7,000 7,000 流动资金周转

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2017/12/31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和 11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实施内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调整募集资金实施内容的具体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6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94,928,760.30元,剩余募集

资金金额10,87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序 置换预先偿还

单位名称 补充流动 偿还金融机

号 的金融机构借 合计

资金 构借款

1 公司本部 160,362.88 - 89,130.00 249,492.88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

2 60,000.00 50,000.00 90,000.00 200,000.00

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

3 30,000.00 3,521.00 66,479.00 100,000.00

公司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

4 50,000.00 71,000.00 279,000.00 400,000.00

发动机有限公司

合计 300,362.88 124,521.00 524,609.00 949,492.88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金融机构借款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以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 524,609.00 万元。

(二)调整的具体原因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考虑了莱特公司的资本结构、拟偿还的金融机构

借款的性质以及目前公司本部有息负债的情况,拟将原计划用于向莱特公司增资

以偿还其金融机构借款的 10,870 万元募集资金,调整为由公司本部偿还其金融

机构借款,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

3

务风险。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重大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内容是基于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17年11月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实施内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内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航发动力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出于公司自身情况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

2、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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