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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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17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实

际控制人提供资金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新增 2017 年度融资额度以及向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航发”)新增借款是为保证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委托

贷款主体顺利变更及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做出的决策。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及战略部署。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实施内容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内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赵岳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及公司聘请

王洪雷先生为新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洪雷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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