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7-008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7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00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1,471,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929,301.82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542,498.1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751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
序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金 项目备案批文 项目环评批文
号 (万元)
额(万元)
渝(荣)环准
第五期新建 GMP 2016-500226-
1 35,125.94 14,654.25 (2016)002
生产基地项目 27-03-007440
号
合计 35,125.94 14,654.25 - -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
3、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
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4、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上述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
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
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的投资产品,有效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
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的意见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简称“一创投行”)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
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一创投行经核查后认
为:
1、华森制药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一创投行对华森制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