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2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为充分体现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战略布局,并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相匹配,公司拟将公司
中文全称由“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英文全称由“Shenzhen 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公司中英文证券简称均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第四条进行对应修订:
《公司章程》第四条原文为: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英文全称:Shenzhen 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拟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该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
1、公司总部位于深圳,但分别在上海、西安、武汉及香港设立了分子公司,
公司的业务运营及客户群体已不仅仅局限于深圳。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的实
际经营状况和组织架构更加符合。
2、公司的精密组件业务专注于国内市场中的行业领先客户,而公司的物联
网业务将在不断巩固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加大对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实行
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齐头并进的策略。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将有利于公司海外市场
的推广和战略布局的实现。
三、公司名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名称变更,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和架构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未来发
展战略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调整后的公司名
称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的匹配性未产生任何变化。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
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名称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名称变更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和未来发展
战略。调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的匹配性未产生任何变化。不存在利
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此次的名称变更事宜,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