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化工: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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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5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50),现将《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8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公司办公楼 2 层 A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补选蔡卫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 2017 年 10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

为 2017-146《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八名董事,鉴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中李强董事已经提出辞职,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荐蔡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

股东大会按相关规定应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百分之

三十以下,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相关议案时采用非累积投

票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注: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蔡卫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1.00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

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8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资产部(公司办公大楼 4 层 8412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冬

电话:0429-2709027

传真:0429-2709818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2017 年 10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化

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附件 2: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

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所有

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蔡卫东先生为

1.00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附件 3: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所

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蔡卫东先生为

1.00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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