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6 12: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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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于2017年10月3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

份,其中董事吴昊、陈佳、王会臣、章击舟、张如积以通讯表决方式

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杜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

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吴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本届

董事会任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

吴锋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

历,工学学士学位。历任成都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部业务经理,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股份制工作处副主

任科员,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银行处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处室负责人,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名成都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其间曾兼任成都旭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在万腾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吴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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