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6 0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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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数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7.05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1 月 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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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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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

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

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股东广州福泽、李捍

东、吴春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其他股东西藏融创、深圳阳光、北京睿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所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

上述规定。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捍雄、李捍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广润集团、广州福泽、李捍雄、吴美容、李捍东、吴春江还承诺:如本公司

(或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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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广润集团、广州福泽、李捍雄、

吴美容、吴春江、李捍东。上述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一)广润集团、李捍雄、吴美容

公司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或本人)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

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2)

如发生本公司(或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或本人)已经全

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公

司(或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或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2、本公司(或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或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本公司(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公司(或本人)所持

股份低于 5%的,本公司(或本人)将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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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公司(或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

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二)广州福泽、李捍东

公司股东广州福泽及担任公司董事的李捍东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或本人)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

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

(2)如发生本企业(或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或本人)

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或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企

业(或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

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2、本企业(或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或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本企业(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或本人)所持

股份低于 5%的,本企业(或本人)将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

企业(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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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或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

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三)吴春江

公司股东吴春江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

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

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减持,

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50%,且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

2、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

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

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股份低于 5%的,本人将在减

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

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

总股本计算。

若上述承诺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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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上

述承诺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上述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上述承诺人

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201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预案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

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

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

股价稳定,公司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

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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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将首先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方式降低每股净资产,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两个月内,

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

司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 5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

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

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

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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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

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

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

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

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完成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实

施股价稳定措施“3”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

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

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

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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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

税后薪酬额的 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

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相关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如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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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承诺:如本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发行人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如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及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4、本次发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承诺:若因广发证券为一品红药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广发证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律师服务机构中伦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主要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

益的产生需要经历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投产等过程,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发行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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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出现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

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填补股东回报: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力度。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药品生产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充分发

挥先进成熟的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整体竞争力,

实现产品销量和盈利的持续稳定增长。

2、加强研发投入,提高技术竞争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

新,通过公司产业化的优势,迅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从而提高公司的技

术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购、

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公司利润率。

4、加强市场拓展力度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集中在华南区域,全国性销售网络建设有待进一步

加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核心产品产能增加将使得产品市场供给增

加,对公司营销网络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营销网络建

设,积极拓展全国市场,扩大营销网络,增加销售收入与营业利润以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关

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已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长期分红回

报进行了规划并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

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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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

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

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

利润做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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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

东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

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

股利。公司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分配

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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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

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3、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

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

方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如果有外部监事,外部监

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4、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

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

1-1-1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利润分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

分红的原因、资金使用规划及用途等,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

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八)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九)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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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即时

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对回报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分红回报计

划。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重要子公司未来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子公司一品红制药为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一品红制药制定了全面的

财务管理制度,能真实公允地反映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根据一品红制药公司股东决议及公司章程规定,一品红制药弥补亏损和提取

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为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一品红制药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的比例为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八、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加剧

的风险、药品价格下降风险、产品招标风险、新药研发风险、两票制推行的经营

风险、辅助用药控制使用导致销量下降的风险、药品独家代理关系被终止的风险、

无形资产减值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主导产品相对集中风险、销售区域

集中的风险、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存货余额较大风险、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未能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风险、药品技术转让无法通过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

风险、环保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

益的风险、折旧、摊销大幅增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变化的风险、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等。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形,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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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及成长性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情况、

产品价格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营销能力、自主创新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

果公司成长性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实

施等重大不利情形出现时,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从而无法顺利

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品红制药于 2013 年 7 月 2 日、2016 年 11 月 30 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2013 年至 2018 年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一品红制药将来

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对公司经营业绩

将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经营状况”部分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 年 6

月 30 日)后的经营状况。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785.35 万元,

相比 2016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 88,922.24 万元同比增长 16.71%;2017 年 1-9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09.48 万元,相比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9,111.01 万元同比增长 20.84%;2017 年 1-9 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54.97 万元,相比 2016 年 1-9 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7,709.61 万元同比增长 31.72%。上述该等数据均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药品的采购规模

及采购价格,主要客户构成,以及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1-1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2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股份锁定承诺 .......................................................................................... 4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 5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 8

四、相关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11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2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15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15

八、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8

九、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 19

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 19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9

目 录 .................................................................................................................... 20

第一节 释义......................................................................................................... 26

一、一般释义................................................................................................ 26

二、专业释义................................................................................................ 27

第二节 概览......................................................................................................... 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30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概述 ........................................................................ 32

五、募集资金用途 ........................................................................................ 34

1-1-2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6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 38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3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0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40

二、药品价格下降风险 ................................................................................ 40

三、产品招标风险 ........................................................................................ 41

四、新药研发风险 ........................................................................................ 41

五、两票制推行的经营风险 ........................................................................ 41

六、辅助用药控制使用导致销量下降的风险.............................................. 42

七、代理销售业务经营风险 ........................................................................ 42

八、药品独家代理关系被终止的风险 ......................................................... 43

九、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 43

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 43

十一、主导产品相对集中风险..................................................................... 44

十二、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 44

十三、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 44

十四、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 45

十五、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 45

十六、未能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 45

十七、药品技术转让无法通过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风险 .......................... 46

十八、环保风险 ............................................................................................ 47

十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47

二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 47

二十一、折旧、摊销大幅增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 48

二十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 48

1-1-2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十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 48

二十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 4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49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0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50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情况 ................................................. 51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 54

七、公司股本情况 ........................................................................................ 81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83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84

十、发行人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 .................................................................................................................... 88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9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92

二、行业基本情况 .......................................................................................12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55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63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72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89

七、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 ................................................................ 211

八、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212

九、发行人的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226

十、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22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30

一、公司独立性情况 ...................................................................................230

1-1-2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同业竞争...............................................................................................231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3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25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25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及上述人员

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26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64

四、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协议及其履

行情况 ...............................................................................................................26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267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

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268

七、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

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276

八、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277

九、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77

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与执行情况 ......277

十一、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83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87

一、财务报表...............................................................................................287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291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

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292

四、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94

五、税项 ......................................................................................................309

六、分部信息............................................................................................... 311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11

八、公司财务指标 .......................................................................................312

1-1-2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14

十、盈利能力分析 .......................................................................................314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337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359

十三、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事项 ........................................................363

十四、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366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经营状况 ................................................366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368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68

二、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0

三、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2

四、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4

五、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377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情况 ............................................................379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80

一、重要合同...............................................................................................380

二、对外担保情况 .......................................................................................383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8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383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8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8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85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86

四、审计机构声明 .......................................................................................387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88

六、验资声明...............................................................................................38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391

1-1-2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备查文件...............................................................................................391

二、文件查询时间 .......................................................................................391

三、文件查阅地址 .......................................................................................391

1-1-2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一品红药业

有限公司、一品红有限 指 广东一品红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一品红制药 指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联瑞制药 指 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润霖医药 指 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品瑞医药 指 广州市品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润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李捍雄、吴美容

广州福泽 指 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北京睿石 指 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西藏融创 指 西藏融创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股东

深圳阳光 指 深圳阳光金瑞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股东

兆成投资 指 广州兆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康乃馨 指 广州市康乃馨生物有限公司

康乃馨健康 指 广州市康乃馨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康乃馨 指 云南康乃馨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连城房地产 指 广州连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摩天石投资 指 摩天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益铭房地产 指 广州益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云润生物 指 广州云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红河金源 指 红河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蒙自兴源 指 蒙自兴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胜房地产 指 广州合胜房地产有限公司

大雄风 指 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润大健康 指 广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云润大健康 指 云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1-2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康资讯 指 广州中康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泽品生物 指 广州市泽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凯鼎医疗 指 广州凯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昊辰药业 指 广东昊辰药业有限公司

医睦科技 指 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的行为

公司本次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A股 指

元,须以人民币认购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药品监管部门、食药监局 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药监局、广东食药监

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卫计委 指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伦律所、中伦所、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正中珠江、会计师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广信、资产评估师 指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公司上市后将实施的公司章程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释义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评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保护的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

中药保护品种 指

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在保

护期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

处方药 指 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药品。

1-1-2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Over The Counter,即非处方药,是经过专家遴选的经长期临床实

非处方药、OTC 指

践后认为患者可自行购买、使用并能保证用药安全的药品。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

通用名 指

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药物剂型的简称,是适合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或预防的需要而制备

剂型 指

的不同给药形式,如散剂、颗粒剂、片剂等。

片剂 指 药物与适宜的辅料混匀压制成圆片状或异形片状的固体制剂。

分散片 指 在水中能迅速崩解并均匀分散的片剂。

合剂 指 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可溶性或不溶性药物制成的液体制剂。

冻干粉针剂 指 药液在无菌环境下冷冻,制成注射用灭菌粉末的制剂。

颗粒剂 指 药物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具有一定粒度的干燥颗粒状制剂。

用适当的溶剂或方法从中药材中提取可作药用或食品、保健品用的

中药提取物 指

物质。

包材、药包材 指 药品包装材料,如 PVC 硬片、铝箔片、药瓶等。

指将研究对象按随机化的方法分为试验组与对照组,试验组给予治

疗措施,对照组给予安慰剂,观察两组转归结局的差别。盲法试验

随机盲法对照临床 主要包括单盲试验、双盲试验等,单盲试验是仅研究者知道每个病

试验 人用药的具体内容,而病人不知道。双盲试验是研究者和病人都不

知道每个病人分在哪一组,也不知道何组接受试验治疗。盲法试验

可以避免来自受试者与研究者的偏倚。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

国家医保目录 指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满足人民群众重点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根据 2002 年世界卫生组

织的定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基

基本药物 指

本药物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

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卫生部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指

版)(卫生部令第 93 号),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医

地方医保目录 指 保目录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本医疗保

险药品目录》。

在国家基药目录的基础上,国家规定允许地方在国家基药目录外再

地方基本药物目录 指

做增补,以满足其实际用药需要。

《中国药典》、药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1-1-2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某种药品,发给“批准文

药品注册批件 指

号”的法定文件。

根据 2007 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

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

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新药 指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 2016 年公告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

案》,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其中 1 类指境内外均未

上市的创新药。

生产国家食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仿制药 指

为仿制药申请,由该注册申请而获得批准的药品是仿制药。

一类“抗生素”,主要包括了“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本类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 指 抗生素也称“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类抗生素”。这类抗生素对“革

兰氏阳性菌”作用较强,对“厌氧菌”效果较好。

克林霉素的衍生物,体外无抗菌活性,在体内经酯酶水解形成克林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指 霉素而发挥抗菌活性。克林霉素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

酸酯

成,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

GMP 车间中试工

中试放大阶段指从实验室过渡到工业化生产后,批量进一步扩大,

艺验证放大生产阶 指

更接近工业化生产规模的过程。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产生的。

1-1-2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捍雄

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4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5 年 12 月 1 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星汇国际大厦西塔 17 层 01 单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药品;医药技术转让;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

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销

售:Ⅱ类 6801~6812 手术器械;Ⅱ类 6815 注射穿刺器械;Ⅱ类 6821 医用电子仪

器设备;Ⅱ类 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Ⅱ类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Ⅱ类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Ⅱ类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不含体外诊

断试剂;Ⅲ类 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预包装食品销

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以上项目按本公司有效许

可证书经营)。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润集团 6,800.00 56.67

2 广州福泽 1,20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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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吴美容 943.9467 7.87

4 李捍雄 920.00 7.67

5 吴春江 736.0533 6.13

6 李捍东 666.6667 5.56

7 西藏融创 360.00 3.00

8 深圳阳光 240.00 2.00

9 北京睿石 133.3333 1.11

合计 12,000.00 100.00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润集团。本次发行前,广润集团持有公司 6,800.00 万股,

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56.67%。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捍雄、吴美容夫妇。其中,李捍雄直接持有公司 920.00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67%,吴美容直接持有公司 943.9467 万股,占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87%;李捍雄、吴美容通过广润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6,800.00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56.67%。同时,李捍雄持有广州福泽 37.45%的股

权,广州福泽持有公司 1,200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因此,李捍雄、

吴美容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 75.94%的股份。

李捍雄,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5271974********,2004 年至 2005 年,在中山大学进修,2007 年至 2009 年,

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全国医药行业研修班进修,2008 年至 2009 年,在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全国医药、医疗器械行业研修班进修,2009 年至 2011 年,

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学习,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李捍雄先生

1996 年开始从事药品销售业务,2002 年创立一品红药业,现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同时担任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

药协会中药质量与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

员会委员,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常委,先后荣获“中国

优秀创新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民营科技创新企业家”、“2016

年度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创新人才”等

荣誉。

吴美容,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1-3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405251972********。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兴华注塑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北医药有

限公司;2002 年吴美容女士参与创立一品红药业;现任广润集团、兆成投资、

云润生物、摩天石投资、大雄风执行董事兼经理。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有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代理药品的销售。

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以儿童用药和慢性病用药等领域为核心,其他类别药

物为补充,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企业集团。

一品红制药共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独家产品 11 个,包

括 9 个独家品种和 2 个独家剂型。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2 个,专利品种 13 个。进

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57 个,国家基药品种 11 个,多个品种进入地方医保和地

方基药目录。公司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广东省

医药行业优秀产品品牌,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广东省

医药行业专利、原研药优秀产品品牌,馥感啉口服液、尿清舒颗粒为国家中药保

护品种、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一

品红制药拥有片剂、颗粒剂、合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冻干

粉针剂、洗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外用制剂)等剂型的生产线及相应的

GMP 认证。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一品红制药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广东省生化制剂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的广东省创

新型企业。一品红制药被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

地税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一品红制药被广州市开发区管委会

评选为“瞪羚企业 20 强”。2016 年,一品红制药在第 33 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

会上被评选为“2016 年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非上市)”,一品红制

药在“2016 年(第八届)中国医药战略峰会”上被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评选

为“2016 年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

此外,一品红药业经营药品代理销售业务,是对自主业务的有益补充。通过

代理销售业务,公司培养了优秀的销售团队,建立和完善了营销网络,增强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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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场敏感度,为自主业务的研发和生产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经正中珠江审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41,579.13 40,540.54 27,805.39 38,700.60

非流动资产 34,730.55 34,691.29 35,250.45 34,679.80

资产合计 76,309.69 75,231.83 63,055.84 73,380.40

流动负债 10,042.86 12,267.87 13,018.00 30,627.97

非流动负债 25,542.42 29,314.00 29,972.00 30,000.00

负债合计 35,585.28 41,581.87 42,990.00 60,627.97

所有者权益 40,724.41 33,649.96 20,065.85 12,752.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76,309.69 75,231.83 63,055.84 73,380.4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67,061.80 125,083.73 102,829.75 79,255.48

利润总额 8,752.61 16,418.65 8,227.38 5,503.73

净利润 7,074.45 13,584.11 6,040.09 3,919.8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7,087.06 13,734.95 6,042.02 4,031.0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6,320.12 11,866.41 8,396.63 3,852.41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8.84 14,600.84 3,454.95 874.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7.53 -2,837.56 14,521.23 -26,6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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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1.12 -5,565.00 -18,362.05 26,765.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71.00 6,200.80 -385.86 1,016.8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32.34 9,103.33 2,902.54 3,288.40

(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日/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4.14 3.30 2.14 1.26

速动比率(倍) 2.93 2.49 1.30 1.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13% 34.86% 39.34% 64.9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63% 55.27% 68.18% 82.6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

26.01% 33.53% 41.52% 72.89%

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37 2.78 1.63 1.42

(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64 12.57 17.07 25.08

存货周转率(次/年) 2.62 5.75 5.18 6.3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89 1.81 1.51 1.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251.80 21,390.46 13,266.24 9,319.2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087.06 13,734.95 6,042.02 4,031.0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6,320.12 11,866.41 8,396.63 3,852.41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49 9.98 4.77 3.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31 1.22 0.29 0.1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52 -0.03 0.11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建设期

项目名称 备案或核准文号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月)

1 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 77,034.00 48,002.68 36 2016-440116-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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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002093

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 2016-440116-73-03-

2 7,792.00 7,403.00 24

中心建设项目 002092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 2016-440116-27-03-

3 3,138.30 3,138.30 36

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00245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 2016-440106-51-03-

4 3,167.40 3,167.40 36

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001837

合计 91,131.70 61,711.38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的

需求总额,公司将按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

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时间不一致,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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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

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4、发行价格:17.05 元/股

5、市盈率:22.99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37 元(按照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38 元(按照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2.67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10、发行对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

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股包销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8,200.00 万元

13、预计募集资金净额:61,711.38 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5,074.00

2 审计验资费用 688.68

3 律师费用 259.43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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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32.55

合计 6,488.62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系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 杨华川、谭旭

项目协办人: 黄先蕾

项目组成员: 赵倩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联系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022

经办律师: 全奋、郭伟康、邵芳、谢芹

(三)审计、验资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法定代表人: 蒋洪峰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大厦 1001-1008 室

联系电话: 020-83939698

传真: 020-83800977

经办注册会计师: 何华峰、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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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资产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锦东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00 号金安大厦 11 楼 A 室

联系电话: 020-83637841

传真: 020-83637840

经办资产评估师: 汤锦东、王东升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279

传真: 0755-82083295

(七)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

开户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3602000109001674642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 事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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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日期 2017 年 10 月 30 日

2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3 网上路演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

4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

5 申购日期 2017 年 11 月 7 日

6 缴款日期 2017 年 11 月 9 日

7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日期 2017 年 11 月 13 日

8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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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公司的主要风险

因素如下: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医药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的朝阳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规模迅

速扩张。国内医药企业数量众多,但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产品

同质化竞争严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数量有限,中小规模的企业之间竞争较

为激烈。此外,外资医药企业在高端药品市场的占有率较高,给国内医药企业造

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

近年来,医药行业总体市场容量不断扩大,但增速出现阶段性放缓。随着未

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产品结构、研发等方面保持优势,积极

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将对市场竞争造成一定影响。

二、药品价格下降风险

2015 年 4 月,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取消了关于药品政

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规定。2015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

取消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政府定价。

根据该通知,我国药品价格改革的方向将由行政降药价转为药品招标和医保

控费来调整价格。未来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可能会出现进一步改革,最终格局尚存

不确定性。

2015 年 7 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药品价格重点监测及有关问题

的通知》,明确将建立国家重点监测品种目录。在国家药价监测政策的基础上,

部分省市也陆续开展药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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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市场竞争加剧和多重药价监控政策下,结合国家近年来一直推行的药品降

价措施和控制医疗成本的政策导向,未来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可能导致公司产

品价格下降,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招标风险

2015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

指导意见》,其中药品分类采购、带量采购、二次议价等政策对药品中标价格有

较大影响。2015 年 6 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

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全面构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细化药品分类采

购措施等意见。上述政策出台后,各地陆续发布了新的招标方案。

随着全国各省市药品招标工作的进行,如果公司产品未能按照预期中标或中

标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新药研发风险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新药的研制需要经历临床前研究、临床试

验等阶段,新药研发的投资大、周期长、风险较大。且新药研发成功后,还面临

产品产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经营的问题。

目前公司有多项处于不同研发阶段的在研品种,如果在研品种未能研发成功

或未能成功通过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或者市场开拓不成功,则公司的前期研发

投入无法收回,将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对公司的产品布局规划和未来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

五、两票制推行的经营风险

2016 年 12 月 26 日,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计委等 8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

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中提出: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

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

“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 2018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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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东省 2016 年 9 月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

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自 2017 年起,稳步推行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到

医疗机构的“两票制”。截至 2017 年 8 月,广东省内暂未具体实施两票制。

随着两票制的推行,一方面流通环节的减少将导致代理销售业务的空间被压

缩,另一方面,制药企业的销售模式相应发生变化。如果公司不能根据政策变化

相应调整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辅助用药控制使用导致销量下降的风险

控制辅助性用药使用是国家医疗机构医药改革的工作重点之一,2015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

建立处方点评和医师约谈制度,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

2015 年 6 月,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的使用管理。

截至 2017 年 8 月末,已经有多地出台专门的辅助用药政策,公司自有产品

中被列入已出台政策地区辅助用药目录的产品报告期内在相应地区的销售金额

分别为 40.26 万元、479.03 万元、310.82 万元和 191.80 万元,占报告期内自有产

品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0.12%、1.00%、0.54%和 0.58%。公司代理产品中被列入

已出台政策地区辅助用药目录的产品均未在该等地区销售。总体来看,辅助用药

控制使用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七、代理销售业务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在广东省范围内代理销售各类药品,代理销售业务为自主业务发展

提供资金来源和市场支持。代理销售业务与自主业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对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有重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32%、

53.58%、54.07%和 50.62%,总体呈下降趋势;代理产品的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36.40%、31.65%、29.95%和 27.39%,呈逐年下降趋势。

公司与代理产品授权厂商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通常为一年一签或多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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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期满后需重新签订。如果公司与代理产品授权厂商的代理关系中止或终止,

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八、药品独家代理关系被终止的风险

报告期内,独家代理品种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0,240.60 万元、46,028.97 万元、

61,821.64 万元和 30,975.0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16%、44.76%、

49.43%和 46.19%。

公司与独家代理品种的授权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但仍

存在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或双方协议未能正常履行导致独家代理关系被终止,从

而对公司的代理销售业务产生影响的风险。

九、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转移等方式取得了药品生产技术,并相应计入了无形

资产。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中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 6,046.18

万元,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 4,092.93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2%、5.36%。

公司每年均对相应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并未出现减值情形,但如果

未来出现药品注册批件无法通过再注册或被注销导致药品生产技术无法使用等

情形,则可能产生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药品生产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中药材等。报告期内,原材料

占成本的比重均超过 50%。化学原料药的采购价格主要受供应商的出厂价影响,

中药材的采购价格主要受国内市场价格影响。原材料价格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毛

利率,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增加公司控制生产成本的难度,加大公

司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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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导产品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自有产品中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

内,该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5,485.01 万元、32,494.25 万元、39,232.82 万元和

21,716.84 万元,占自有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62%、68.07%、68.30%和

65.58%。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其他自有产品销量的增加,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分散片占自有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略有下降,但总体仍处于较高水平。如果该产

品的原材料价格、生产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

生较大影响。公司存在主导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十二、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华南地区是公司业务发展的起源地,也是公司目前开展业务的主要区域。报

告期内,公司在华南地区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4,219.37 万元、79,679.28

万元、95,948.66 万元和 49,298.77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03%、77.49%、76.72%和 73.52%。

总体来看,公司在华南地区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的比例较高。虽

然公司已经在华东地区、华北地区的市场拓展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如果华南地

区的药品市场发生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三、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986.05万元、7,446.51万元、11,437.82

万元和15,996.2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30%、26.78%、28.21%

和38.47%。

虽然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

的比例均为99%以上,但是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能力和经

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给公司造成一定的资金压力。

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信誉良好,未出现过拖欠货款

行为,但仍不能排除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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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四、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9,255.48 万元、102,829.75 万元、125,083.73

万元和 67,061.80 万元,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572.60 万元 10,900.48 万元、

9,957.08 万元和 12,107.81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5%、10.60%、7.96%和 18.05%。

公司存货余额随销售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2016 年末公司采购的部分代理

产品已经预付款项,暂未入库导致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及占比略有下降。报告期各

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是为保证药品销售的及时性和供货的稳定性,公司根据销

售预测情况,建立安全库存管理制度,对畅销品种保持一定规模的存货量。

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存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如果存货管理不当导致

存货跌价、损毁,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使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质

量的监管更为严格。2015 年 6 月,国家食药监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办法》,体现了国家规范飞行检查、强化药品监管的决心。

公司目前生产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较多,特别是冻干粉针剂等产品生产

工艺流程复杂,原材料采购、检验、加工、产品生产、检测、储存、销售等多个

环节都会影响产品质量。公司在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严格遵照 GMP、GSP

的要求执行。虽然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过任何产品质量事故,也未发生过重大产

品质量纠纷事件,在国家和省市药品监管部门的历次飞行检查中均合格。但未来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因其他不确定或不可控因素导致产品出现质

量问题,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经营风险。

十六、未能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指对仿制药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看其能否达到

和原研药“管理一致性、中间过程一致性、质量标准一致性等全过程一致”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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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求。

2015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

提出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就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

见: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

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

中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 2018 年

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

2021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

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

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2016 年 8 月 17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2018 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

价品种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 2016 第 106 号)。

发行人自有产品、代理产品以仿制药为主。发行人已经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自

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可能导致药品

批准文号不予再注册的风险。目前正在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自有产品占自有产

品销售收入比例高于 70%。自有产品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常进行中,未出现障碍,

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此外,公司代理销售产品中的仿制药也需要开展一致性评价,目前发行人代

理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十七、药品技术转让无法通过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风

根据《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对于药品技术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

位于不同省的,受让方所在地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受让方药品生产企业

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 3 批样品进行检验。国家食药监局

药品审评中心对上述资料进行审评,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公司有数项药品技术转让已经取得转让方所在地省药监管理部门批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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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审核意见,还未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如果药品技术转让未能通过药品

监管部门的审批,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八、环保风险

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排放物为废水、固体废物及大气污染,一品红制

药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后排放或委托具有资

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分别获得了相关环保部门的批

复。

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日趋严格和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公司的排污治理

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如果公司因达不到环保要求或发生环保事故而被有关环保部

门处罚,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别为 19.52%、58.17%、44.85%和 17.1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

模将比发行前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完全达产需要一定的周

期,短期内难以产生效益。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若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

实施效果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大幅提高,在项目实施及

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市场开拓滞后或者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新增产能

将可能无法及时消化,进而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

整体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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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十一、折旧、摊销大幅增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应增加,投

产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新增无形资产摊销将大幅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

定的影响。

如果募投项目建成后不能达到预计效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

资产摊销大幅增加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风险。

二十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品红制药于 2013 年 7 月 2 日、2016 年 11 月 30 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2013 年至 2018 年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一品红制药将来

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对公司经营业绩

将产生一定影响。

二十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医药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掌握的技术和积累的经验是

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持技术领先的基础

和关键。随着医药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非常重视

对核心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激励,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较为稳定,但仍存在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影响公司竞争力的风险。

二十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捍雄、吴美容夫妇,本次发行前,李捍雄、吴美容夫

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75.94%的股份。此外,李捍雄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捍雄、吴美容夫妇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够对公司实行

有效的控制。如果李捍雄、吴美容夫妇利用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

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损害公司或其

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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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ipinho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捍雄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4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星汇国际大厦西塔 17

住所:

层 01 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3

电话号码: 020-28877666

传真号码: 020-28877668

互联网址: http://www.gdyph.com

电子信箱: zqb@gdyph.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 谢小华

联系电话: 020-28877623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2 年 2 月 4 日,一品红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

元。同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一品红有限设立登记。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一品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15 年 10 月 26 日,一

品红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以一品红有限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39,815,706.63 元为基数,按照 1:0.8583 折为总股本 12,000 万股,将一品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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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时更名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 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股份公司设立登记,公司领

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0007361542488 的《营业执照》。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润集团 6,800.00 56.67

2 广州福泽 1,200.00 10.00

3 吴美容 943.9467 7.87

4 李捍雄 920.00 7.67

5 吴春江 736.0533 6.13

6 李捍东 666.6667 5.56

7 西藏融创 360.00 3.00

8 深圳阳光 240.00 2.00

9 北京睿石 133.3333 1.11

合计 12,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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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李捍雄 吴美容

70% 30%

37.45%

31.11%

北京睿石 李捍东 广州福泽 广润集团 吴春江 西藏融创 深圳阳光

1.11% 5.56% 10% 7.67% 56.67% 7.87% 6.13% 3% 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5% 100% 40%

60%

润霖医药 一品红制药 联瑞制药

15%

52%

品瑞医药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4 家子公司。

1、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 年 07 月 16 日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

(3)实收资本:5,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博路 6 号

(5)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博路 6 号

(6)股东构成:公司持有 100%股权

(7)法定代表人:李捍雄

(8)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一品红制药主营业务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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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相同。

(9)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52,727.69 16,023.99 10,355.65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51,771.98 18,230.39 5,006.40

注:上述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2、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04 日

(2)注册资本:28,500 万元

(3)实收资本:2,715 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博路 6 号自编一栋

(5)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博路 6 号自编一栋

(6)股东构成:公司持有 85%股权、一品红制药持有 15%股权。

(7)法定代表人:李捍雄

(8)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同。

(9)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2,623.80 2,593.65 -54.56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596.64 2,566.44 -27.21

注:上述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3、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2 年 02 月 08 日

(2)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3)实收资本:2,500 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C3155

(仅限办公用途)

(5)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

X1301-C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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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股东构成:公司持有 40%股权、一品红制药持有 60%股权。

(7)法定代表人:李捍雄

(8)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同。

(9)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696.71 1,694.61 24.75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679.24 1,679.24 -15.38

注:上述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4、广州市品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 年 02 月 16 日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3)实收资本:1,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博路 6 号自编八栋第二层

(5)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博路 6 号自编八栋第二层

(6)股东构成:一品红制药持有 52%股权、汇友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48%股

(7)法定代表人:李捍雄

(8)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药品的研发,主营业务与发行

人相同。

(9)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81.73 681.73 -314.25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655.46 655.46 -26.27

注:上述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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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润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56.67%的股份,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07 年 12 月 05 日

(2)注册资本:10,100 万

(3)实收资本:10,100 万

(4)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一 1101

(5)股东构成:

股东姓名 认缴资本额(万元) 比例 国籍

李捍雄 7,070.00 70.00% 中国

吴美容 3,030.00 30.00% 中国

合计 10,100.00 100.00% -

(6)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广润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对外

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7)最近一年一期/期末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11,790.99 7,426.36 -5,949.24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33,394.22 4,571.83 -2,854.53

注:上述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2、实际控制人

李捍雄直接持有公司 7.67%的股份,吴美容直接持有公司 7.87%的股份;李

捍雄持有广润集团 70%的股权,吴美容持有广润集团 30%的股权,广润集团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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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公司 56.67%的股份;同时,广州福泽持有公司 10%的股份,李捍雄持有广州

福泽 37.45%的出资份额。因此,李捍雄、吴美容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

75.9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夫妇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

容夫妇控制的主要其他法人、组织情况如下:

(1)广州云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云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13 年 10 月 08 日

②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25,0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 115 号 394

⑤股东构成:广润集团持有 10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云润生物从事项目投资,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云润生物总

资产为 25,035.79 万元,净资产为 24,959.5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27.97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云润生物总资产为 78,307.15 万元,净资产为 24,958.18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1.34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2)摩天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摩天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28 日

②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10,0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一 1104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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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⑤股东构成:广润集团持有 95%股权、李捍雄持有 5%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摩天石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对外投

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摩天石投资

总资产为 27,269.45 万元,净资产为 9,892.4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70.08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摩天石投资总资产为 60,393.33 万元,净资产为 10,136.28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 243.83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3)广州市康乃馨生物有限公司

广州市康乃馨生物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06 年 10 月 20 日

②注册资本:1,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1,0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一 1110 房

⑤股东构成:广润集团持有 90%股权、李捍雄持有 1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广州康乃馨的主营业务为保健品、

化妆品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康乃馨

总资产为 33,705.44 万元,净资产为 2,927.22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276.94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广州康乃馨总资产为 34,999.23 万元,净资产为 2,942.48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 15.26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4)广州市康乃馨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康乃馨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09 日

②注册资本:5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5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一 707 房

⑤股东构成:广州康乃馨持有 10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康乃馨健康未实际经营,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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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康乃馨健康

总资产为 1,533.67 万元,净资产为 518.9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15.54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康乃馨健康总资产为 882.77 万元,净资产为 508.46 万

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10.52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5)云南康乃馨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康乃馨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13 年 1 月 4 日

②注册资本:1,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1,0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海滨路南段西侧(制药公

司办公楼三楼)

⑤股东构成:广润集团持有 10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云南康乃馨的主营业务为化妆品技

术研究、开发、推广、生产及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云南康乃馨

总资产为 473.42 万元,净资产为 302.86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125.62 万元。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云南康乃馨总资产为 474.86 万元,净资产为 269.15 万元;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33.71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6)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09 年 08 月 06 日

②注册资本:3,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3,0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与深南中路交界东北田面

城市大厦 19F

⑤股东构成:李捍雄持有 70%股权、吴美容持有 3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大雄风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大雄风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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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为 14,948.45 万元,净资产为-347.2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1,118.55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大雄风总资产为 21,289.18 万元,净资产为-408.25 万元;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60.97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7)蒙自兴源投资有限公司

蒙自兴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19 日

②注册资本:1,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1,0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海滨路南段西侧

⑤股东构成:广润集团持有 10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蒙自兴源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蒙自兴源总

资产为 8,195.00 万元,净资产为 1,000.0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 0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蒙自兴源总资产为 8,214.00 万元,净资产为 1,000.00 万元;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 0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8)广州兆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兆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09 年 07 月 27 日

②注册资本:2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2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天河区富力盈泰广场第 A 幢 11 层 1102

⑤股东构成:广润集团持有 60%股权、李捍雄持有 4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兆成投资未开展业务,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兆成投资总

资产为 7,920.26 万元,净资产为-987.6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332.16 万元。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兆成投资总资产为 10,966.50 万元,净资产为-1,121.37 万

1-1-5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133.76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9)红河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红河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4 日

②注册资本:3,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3,0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工业园区生物资源加

工区(蒙自市海滨路南段西侧)

⑤股东构成:云南康乃馨持有 10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红河金源未开展业务,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红河金源总

资产为 6,941.86 万元,净资产为 80.6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 25.16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红河金源总资产为 6,926.64 万元,净资产为 65.55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15.13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10)云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云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6 日

②注册资本:5,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5,000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一

1111 房

⑤股东构成:广润集团持有 10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云润大健康未开展业务,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云润大健康成立于 2016 年,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云润大健康总资产为 0.93 万元,净资产为 0.28 万元;2016 年净

利润为-0.72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云润大健康总资产为 6,193.76 万元,

净资产为 4,993.76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5.53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1-1-5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广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广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5 日

②注册资本:5,000 万元

③实收资本:18 万元

④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一

1111 房

⑤股东构成:广润集团持有 100%股权

⑥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广润大健康未开展业务,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不同

⑦最近一年一期/期末主要财务数据:广润大健康成立于 2016 年,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润大健康总资产为 1.44 万元,净资产为 0.01 万元;2016 年净

利润为-5.99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广润大健康总资产为 1.94 万元,净

资产为 1.17 万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10.84 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历史沿革

(1)云润生物

根据广州云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云润生物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成立,股东为广润集团,自设立至今没有发生股权变动。

(2)摩天石投资

根据摩天石投资的工商档案资料,摩天石投资原名为广东华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通投资”),其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下:

2009 年 12 月 15 日,广润集团、李捍雄共同决议设立华通投资,注册资本

为 1 亿元,广润集团认缴 95%,李捍雄认缴 5%。2010 年 1 月 4 日,华通投资股

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实收资本增至 10,000 万元。

2010 年 9 月 25 日,华通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广润集团将持有的华通

投资 70%股权转让给连城房地产。

2015 年 10 月 23 日,华通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连城房地产将持有的

华通投资 70%股权转让给广润集团。

2015 年 12 月 7 日,华通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名称变更为“摩天石

1-1-6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广州康乃馨

根据广州康乃馨工商档案资料,广州康乃馨原名广东万代红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万代红”),广州康乃馨的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下:

2006 年 10 月 12 日,李捍雄、吴春江签署了《广东万代红药业有限公司章

程》,约定共同设立广东万代红,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根据广东万代红设立

时的公司章程,广东万代红设立时李捍雄出资 90%、吴春江出资 10%。

2007 年 10 月 31 日,广东万代红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李捍雄将持有的广

东万代红 90%股权和吴春江将持有的 10%股权转让给一品红有限。

2008 年 1 月 7 日,广东万代红股东决定,同意将名称变更为“广东康乃馨药

业有限公司”。2010 年 9 月 26 日,广东康乃馨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将

名称变更为“广州市康乃馨生物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10 日,广州康乃馨股东决定,同意一品红有限将持有的广州

康乃馨 90%股权转让给广润集团;将持有的广州康乃馨 10%股权转让给李捍雄。

2014 年 10 月 8 日,广州康乃馨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广州康乃馨分立为广州康

乃馨和广州市泽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康乃馨的注册资本为 750 万元,泽品

生物的注册资本为 250 万元,两家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

2015 年 3 月 16 日,广州康乃馨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750 万元

增至 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广润集团认缴 225 万元、李捍雄认缴 25 万元。

(4)康乃馨健康

根据康乃馨健康的工商档案资料,康乃馨健康的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下:

2010 年 11 月 2 日,广州泽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滕明德、陈钰明、陈玉珠

签署了《广州市康乃馨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康乃馨健康,

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根据康乃馨健康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康乃馨健康设立时广

州泽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55%、滕明德出资 30.00%、陈钰明出资 10.00%、

陈玉珠出资 5.00%。

2011 年 1 月 29 日,康乃馨健康股东会决议,同意陈钰明将持有的康乃馨健

康 10%股权转让给广润集团。

2011 年 3 月 23 日,康乃馨健康股东会决议,同意广州泽源投资咨询有限公

1-1-6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将持有的康乃馨健康 55%股权转让给广润集团。

2011 年 5 月 9 日,康乃馨健康股东会决议,同意广润集团将持有的康乃馨

健康 5%股权转让给滕明德;将持有的康乃馨健康 60%股权转让给广州康乃馨。

2011 年 7 月 14 日,康乃馨健康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广州康乃馨、滕明德、陈玉珠分别以货币出资 240 万元、140

万元、20 万元。

2015 年 2 月 5 日,康乃馨健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滕明德将持有的康乃

馨健康 35%股权转让给广州康乃馨;陈玉珠将持有的康乃馨健康 5%股权转让给

广州康乃馨。

(5)云南康乃馨

根据云南康乃馨的工商档案资料,云南康乃馨于 2013 年 1 月 4 日成立,广

润集团出资 1,000 万元设立,自设立至今没有发生股权变动。

(6)大雄风

根据大雄风的工商档案资料,大雄风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下:

2009 年 7 月 6 日,李捍雄、吴美容签署了《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共同设立大雄风。2009 年 10 月 27 日,大雄风股东会决议,同意

实收资本增至 3,000 万元。大雄风股东李捍雄出资 70%、吴美容出资 30%。

(7)蒙自兴源

根据蒙自兴源的工商档案资料,蒙自兴源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成立,其设

立时广润集团持股 100%,自设立至今没有发生股权变动。

(8)兆成投资

根据兆成投资的工商档案资料,兆成投资于 2009 年 7 月 27 日成立,李捍雄

出资比例为 40%、广润集团出资比例为 60%。自设立至今没有发生股权变动。

(9)红河金源

根据红河金源的工商档案资料,红河金源的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下:

2003 年 4 月,公司成立,原名“云南英茂红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

茂红河”)”。根据工商档案资料,英茂红河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600 万元,云

南英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茂药业”)出资 88%,云南红河制药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科技”)出资 12%。

1-1-6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3 年 9 月 18 日,英茂红河股东会决议,同意英茂药业将持有的英茂红河

48%股权转让给红河科技。

2004 年 2 月 10 日,英茂红河股东会决议,同意红河科技将持有的英茂红河

60%股权转让给云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投资”)。

2004 年 11 月 19 日,英茂红河股东会决议,同意英茂药业将持有的英茂红

河 40%股权转让给云南英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茂集团”)。

2005 年 3 月 1 日,英茂红河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1,400 万元,由英茂集团出资 1,200 万元和新增股东云南英茂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茂生物”)出资 200 万元。

2006 年 4 月 24 日,英茂红河股东会决议,同意英茂集团将持有的英茂红河

61.33%股权转让给兴业投资。

2006 年 11 月 1 日,英茂红河股东会决议,同意兴业投资将持有的英茂红河

93.33%股权转让给英茂集团,英茂生物将持有的英茂红河 6.67%股权转让给英茂

集团。

2010 年 2 月 2 日,英茂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将持有的英茂红河 100%股权全

部转让给广州泽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宁投资”)。

2010 年 3 月 23 日,英茂红河取得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核准更名为“云南红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南红河”)。

2010 年 7 月 31 日,泽宁投资作出股东决定,将持有的云南红河的 100%股

权转让给一品红有限。

2011 年 3 月 3 日,云南红河取得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核准更名为“云南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南一品红”)。

2012 年 12 月 5 日,一品红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云南一品红 100%

股权全部转让给广润集团。

2012 年 12 月 17 日,云南一品红股东决定变更公司名称为“红河金源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0 日,广润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将持有的红河金源 100%股权

1-1-6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转让给深圳美信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建材”)。

2016 年 4 月 12 日,美信建材作出股东决定,将持有的红河金源 100%股权

转让给云南康乃馨。

(10)广润大健康

根据广润大健康的工商档案资料,广润大健康于 2016 年 1 月 5 日成立,自

设立至今没有发生股权变动,其设立时广润集团出资 100%。

2016 年 4 月 5 日,广润大健康股东决定将名称变更为“广润大健康产业有限

公司”。

(11)云润大健康

根据云润大健康的工商档案资料,云润大健康于 2016 年 1 月 6 日成立,自

设立至今没有发生股权变动,其设立时广润集团出资 100%。

2016 年 4 月,公司名称由“广东一品红大健康有限公司”变更为“一品红大健

康产业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变更为“云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5、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范围、提供的主要产品和

服务

目前,上述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服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服务

1 云润生物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物业管理 项目投资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

2 摩天石投资 广告业;软件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专 股权投资

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化妆品

及卫生用品零售;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

3 广州康乃馨 化妆品销售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

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批发;保健按摩;美容服务

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4 康乃馨健康 未实际经营

品除外);销售预包装食品

化妆品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生产及销售。(依法须

5 云南康乃馨 化妆品原料提取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

6 大雄风 股权投资

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

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含人才中介、

1-1-6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证券、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7 蒙自兴源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项目投资

投资咨询服务;广告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

8 兆成投资 未实际经营

咨询服务

9 红河金源 生物产品研究、开发 未实际经营

10 广润大健康 健康监测评估、咨询服务;健康管理服务。 未实际经营

仅持有物业,未

11 云润大健康 健康监测评估、咨询服务:健康管理服务。

实际经营

上述企业中:①云南康乃馨持股红河金源 100%股权,广州康乃馨持有康乃

馨健康 100%的股权;②其余公司除摩天石投资和大雄风拥有对外投资企业外,

其他 8 家企业均无对外投资企业。

(1)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上述企业对外投资的企业情况如下:

1-1-6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与发行

人的业务、

序 公司 对外投资企业或项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 主营业务 产品存在相

号 名称 目情况 (万元)

同或类似的

情况

北京鼎和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国金天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成都华星兄弟文化

12.50 4.00% 伙)、嘉兴财苗三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瑞雪、骆文军、摩天石 文化传媒 否

传媒有限公司

投资、红柳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李文韬

北京中文安赐股权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俊秋、摩天石投资、

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4,000.00 13.33% 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向东、北京中文创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风险投资 否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深圳木华黎股权投 摩天石投资、刘爱林、周斌、珠海市横琴践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李斌、

1,500.00 21.91% 风险投资 否

资企业(有限合伙) 李拙英、王正立、杜运春、王晓峰、深圳博尔术投资有限公司、熊伟、张安

摩天 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摩天石投资、深圳市木棉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陈

深圳市慧悦成长投

1 石投 菊芳、珠海市横琴纳新常青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刘迎新、刘爱林、廖

资基金企业(有限 6,000.00 17.09% 风险投资 否

资 爱南、闫玉凤、周斌、程国胜、李斌、深圳阿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孙丰收、安

合伙)

猛、张金华、曾凡宏、北京正禾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朱立明、王毅、吕聚荣

北京合禾众星文化 互联网娱乐内容制

11.00 9.91% 李久权、北京鼎和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帆、摩天石投资、崔志达、 否

有限公司 造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43001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前十大股东为: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

168.00 0.77% 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陈宽余、任民、隋雅丽、鞠建国、熊玲玲、王岚、 应用软件开发 否

展股份有限公司

张春林、倪祖根、杨新宇

苏州贝宝电子商务

47.65 15% 田鋆、沈敏、苏州宝贝在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摩天石投资 电子商务 否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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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海口东控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宜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夏启九鼎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九江正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雄风、杭州钜穗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润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海

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哈福得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 广州明鸿科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宝宏玮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药品的研发、生产

662.0000 3.71% 是

有限公司 伙)、广州明鸿科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水蜜桃科技合伙企业 及销售

(有限合伙)、陈爱丽、韩克胜、韩克勤、程宗玉、陈裘、黄嘉雯、刘亚森、王

绥彦、李成、余正康、张家祥、魏雪冰、刘富华、黄华民、刘冰洁、赵德、龚志

华、冯武、李国富、韩宇东、邹小华、戴旭光、邓文峰、王凤涛、胡永平、劳声

英、聂洣佳、唐志胜、何和民、曹治清、黄秀云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833237),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前十大股东为: 主要为面向应用安

孙兆钢、北京市国路安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大雄风、嘉兴汉阳国潞安 全领域,提供产品研

大雄

2 西藏国路安科技股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市君合银丰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发、一体化解决方

风 400.0000 9.8595% 否

份有限公司 共青城宽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安顺、南京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 案和咨询服务

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航天科工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彭朝晖

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家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瓯联创业投资

江西中投新能源有 锂电池、电动自行

741.9000 9.1719% 有限公司、大雄风、杭州吉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泽林、刘辉、向昕、王琼、 否

限公司 车等

管中东、管亚霞、管柏成、祝卫波、梁剑雄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荞掌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

广州九毛九餐饮连 伙)、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麦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麦旋投资中心(有限

176.5125 2.3535% 餐饮连锁 否

锁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陈海霞、大雄风、符勇、张在林、阎志文、付培红、叶尚英、罗晓军、

杨兴顺、郑莉

互动派科技股份有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836928),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前十大股东为: 网络技术的研究、

159.5746 2.8643% 否

限公司 王耀明、广州硕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同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 开发;企业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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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大雄风、善学至上新三板 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财富系列(1 期)、董玮、何建梅、朱秀珍 服务等

设计、研发、生产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557),截至 2017 年 8 月 17 日前十名股东为:香港起

和销售童鞋、童装

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邦奥有限公司、昊嘉投资有限公司、东华国际有限公司、

和儿童服饰配饰等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469.9774 1.00% 丽水晨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众星久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否

为主的国内儿童用

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品行业知名的品牌

大雄风、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运营商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355),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十名股东为:莱克(苏 从事农业、林业、

州)投资有限公司、GOLDVACTRADING LIMITED、苏州立达投资有限公司、 园林机械、机具新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 苏州尼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闵耀平、苏州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倪 技术设备及相配套

89.0000 0.2219% 否

公司 祖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的电机等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照明工程业务及与

之相关的照明工程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506),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十名股东为:程宗玉、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 设计、照明产品的

472.0000 1.5733% 张经时、邹晓君、刘成林、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泽林、戴磊、刘 否

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

东华、卢本立、陈守忠

及合同能源管理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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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除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上述公司的对外投资企业和项目与

发行人的业务、产品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其中,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主要业务为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坦钠、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注

射用盐酸多西环素、注射用盐酸甲砜霉素甘氨酸酯等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3)报告期内,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报告期,发

行人向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品种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益气复脉胶囊 10.77 45.00 47.28 56.92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 - 1.12 6.43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坦钠 71.11 151.11 254.34 216.75

注射用盐酸多西环素 - 0.20 0.61 48.62

合计 81.88 196.31 303.35 328.72

①合作历史及背景

根据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规划,2009 年选择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坦钠、益气复脉胶囊等药品开展代理销售业务。

②报告期,公司向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金额较小,分别为

328.72 万元、303.35 万元、196.31 万元和 81.88 万元。

③发行人向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药品用于对外销售。2016 年,

发行人向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196.31 万元,较 2015 年减少 107.04

万元,主要系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坦钠在 2016 年销售量较 2015 年减少;发

行人对代理产品执行“以销定采”政策,因此相应减少了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

坦钠的采购。

④根据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该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

交易采用统一定价销售,各经销商之间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⑤投资海口奇力的时间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计划 IPO 上市,因此广润集团于 2008 年 5 月

投资入股该公司。2009 年 12 月,广润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海口奇力股权转让给大

雄风。大雄风持有的海口奇力股权比例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1-6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入股比例

股东名称 投资时间 定价依据 备注

号 (万股) (%) (%)

协商定价,价格

1 2008.05 500 5.16 5.16 广润集团投资

为 1.96 元/股

广东广润 协商定价,价格

2 2009.05 562 4.80 0.53 广润集团增资

投资有限 为 2.80 元/股

公司 3 2009.12 562 4.32 - - 海口奇力增加注册资本

4 2009.12 广润集团将持有海口奇力的股权转 广润集团转让

按 1 元/注册资本

5 2009.12 让给大雄风 大雄风受让

深圳市大 6 2011.09 562 3.89 - - 海口奇力增加注册资本

雄风创业

协商定价,价格 大雄风受让自然人股东

投资有限 7 2014.11 662 4.58 0.69

为 3.90 元/股 股份

公司

8 2017.09 662 3.71 - - 海口奇力增加注册资本

(4)根据摩天石投资、大雄风等出具的承诺,报告期其与发行人及其客户、

供应商不存在交易和资金往来。根据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出具的承

诺,上述被投资公司除上述投资关系外,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

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6、摩天石投资、大雄风,蒙自兴源和云润生物成立原因和背景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的背景和原因

1 摩天石投资 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

2 大雄风 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

3 云润生物 项目公司,从事自有土地项目的开发、经营和管理业务等

4 蒙自兴源 项目公司,从事自有土地项目的开发、经营和管理业务等

7、广州康乃馨、云南康乃馨、康乃馨健康成立背景和原因,成立以来主营

业务、产品和业务模式的演变情况

主营业 现状

名称 成立背景和原因、产品和业务模式的演变情况 务(产

品) 采购 生产 销售

广州康乃馨于 2006 年 10 月成立,成立之初拟从

事药品的批发、销售业务;后逐步转型为生物技 1、2017 年 1 月开

广州康 术、保健品的销售,并于 2011 年更改经营范围 始,停止保健品

保健品、 对外

乃馨 为生物技术、食品的研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无 业务

化妆品 采购

等。其后,广州康乃馨从事保健品业务及化妆品 2、化妆品自行销

业务,2017 年起停止保健品业务。目前,广州 售

康乃馨仅从事化妆品业务,未从事与药品相关的

1-1-7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产、销售。

云南康乃馨于 2013 年 1 月成立,成立之初拟从

事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研究、推广;2016 年 1

云南康 月,更改经营范围为化妆品技术研究、开发、推 化妆品

无 无 仅处理存货

乃馨 广、生产及销售。云南康乃馨成立以来一直从事 原材料

化妆品原料的生产、销售。目前,该公司已不再

从事生产,仅处理存货。

康乃馨健康于 2010 年 11 月成立,成立之初拟从

事保健品的批发、销售、技术研究等业务;2013

康乃馨

年不再从事保健品业务。康乃馨健康成立以来拟 保健品 无 无 无

健康

从事保健食品的研发、销售业务;因发展未及预

期,现已未实际经营。

8、红河金源、云润大健康、广润大健康、兆成投资成立原因和背景,成立

以来主营业务、产品和业务模式的演变情况

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产品和业务模式的演变

名称 成立的原因和背景 现状

情况

成立以来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原为发行

原为云南一品红制

人子公司,发行人为便于管理和生产等原因,

红河金源 药,成立后从事药 未开展业务

2012 年将其制药业务转让给一品红制药;其

品生产、销售。

后即未开展业务。

仅持有物

云润大健康 防御性注册商号 未开展业务 业,未开展

业务

广润大健康 防御性注册商号 未开展业务 未开展业务

兆成投资 拟对外投资 拟对外投资,现未开展业务 未开展业务

9、关联公司违法违规情形,为发行人输送利益或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

根据上述公司出具的说明,以及工商、税务等主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上述关联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上述关联方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发行人输送利益或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

10、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争

议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

1-1-7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广州福泽、吴春江、李捍东。

1、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成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13 日

(2)注册资本:2,000 万元

(3)实收资本:2,000 万元

(4)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一 1107

(5)合伙人情况:

序 出资份额 比例

投资者 国籍 公司任职部门 职务 入职年份

号 (万元) (%)

普通合伙人

1 李卓民 4.4 0.22 中国 采购部 采购专员 2002 年

有限合伙人

2 李捍雄 748.95 37.45 中国 总经理办公室 董事长、总经理 2002 年

董事、一品红制

3 李捍东 622.2 31.11 中国 一品红制药 2003 年

药采购部经理

副总经理、一品

4 颜稚宏 111.11 5.56 中国 总经理办公室 2012 年

红制药总经理

5 杨冬玲 88.89 4.44 中国 总经理办公室 董事、副总经理 2004 年

副总经理、董事

6 谢小华 66.67 3.33 中国 总经理办公室 2014 年

会秘书

7 李林锋 66.67 3.33 中国 总经理办公室 董事长助理 2011 年

8 张根怀 66.67 3.33 中国 生产部 副经理 2011 年

监事、营销事业

9 李坤松 44.44 2.22 中国 营销事业部 2008 年

部总经理

10 张洪龙 26.67 1.33 中国 营销事业部 监事、销售总监 2002 年

11 林辉标 26.67 1.33 中国 营销事业部 总监 2002 年

12 张辉星 26.67 1.33 中国 财务部 财务总监 2008 年

商务部、客服

13 龙晓曲 11.11 0.56 中国 部门经理 2007 年

监事会主席、人

14 黄良雯 11.11 0.56 中国 人力资源部 2007 年

力资源部总监

15 李日华 11.11 0.56 中国 营销事业部 大区经理 2008 年

16 胡伟安 11.11 0.56 中国 营销事业部 大区经理 2008 年

17 吴美芳 11.11 0.56 中国 营销事业部 大区经理 2008 年

18 杨庆坚 11.11 0.56 中国 营销事业部 大区经理 2009 年

1-1-7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9 张仁林 11.11 0.56 中国 一品红制药 财务经理 2010 年

20 郭德铭 11.11 0.56 中国 一品红制药 质量总监 2012 年

21 何宣扬 11.11 0.56 中国 一品红制药 副总经理 2013 年

合计 2,000.00 100.00 - - - -

广州福泽全体合伙人入职发行人的时间,历任职务及任职期限:

李卓民,2002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采购专员。

李捍雄,2002 年创立本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

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捍东,2003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采购经理、一品红制药采购部

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品瑞医药董事、一品红制药采购经理。

颜稚宏,2012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一品红制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品红制药总经理。

杨冬玲,2004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副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根怀,2011 年至今,就职于子公司,现任一品红制药生产部副经理。

李林锋,2011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销售总监、第五营销事业部总

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董事长助理。

谢小华,2014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坤松,2008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大区总监、销售事业部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营销事业部总经理。

张辉星,2008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洪龙,2002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大区经理、销售总监;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销售总监。

林辉标,2002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区域经理、销售部副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大区总监。

杨庆坚,2009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区域经理、大区主管;201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大区经理。

李日华,2008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区域经理、大区主管;201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大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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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胡伟安,2008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销售部主管、大区主管;201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大区经理。

吴美芳,2008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商务员、区域经理、大区主管;

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大区经理。

龙晓曲,2007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商务主办、商务经理、商务主管、

商务部副经理、商务部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商务部经理兼客户服务

部经理。

黄良雯,2007 年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行政经理、人力资源总监;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监事会主席。

何宣扬,2013 年至今就职于子公司,现任一品红制药副总经理。

郭德铭,2012 年至今就职于子公司,现任一品红制药质量总监。

张仁林,2010 年至今就职于子公司,现任一品红制药财务经理

(6)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广州福泽的主营业务为对本

公司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7)广州福泽的股权变动情况

根据广州福泽的工商档案资料,广州福泽自设立至今股权变动情况:

①2012 年 12 月设立

2012 年 12 月 7 日,吴春江、李捍东、李卓民签署了《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广州福泽。根据该合伙协议,

广州福泽设立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卓民 普通合伙人 4.4 0.22

2 李捍东 有限合伙人 622.2 31.11

3 吴春江 有限合伙人 1,373.4 68.67

合计 2,000 100

②2012 年 12 月,第一次合伙份额转让

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2012 年 12 月 20 日,广州福泽召开合伙人会议,全

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吴春江将持有的广州福泽 722.23 万元的出资份额分别转让给

颜稚宏、忻红波、杨冬玲、张根怀、肖林华、李林锋、王金凤、张辉星、张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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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林辉标、李坤松、杨庆坚、李日华、胡伟安、吴美芳、李毓为、龙晓曲等人,转

让价格均为原出资金额。2012 年 12 月 20 日,全体合伙人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

对合伙人情况、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情况进行修订。

本次转让后,广州福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卓民 普通合伙人 4.4 0.22

2 李捍东 有限合伙人 622.2 31.11

3 吴春江 有限合伙人 671.17 33.56

4 颜稚宏 有限合伙人 111.11 5.56

5 忻红波 有限合伙人 88.89 4.44

6 杨冬玲 有限合伙人 88.89 4.44

7 张根怀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8 肖林华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9 李林锋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10 王金凤 有限合伙人 44.44 2.22

11 张辉星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2 张洪龙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3 林辉标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4 李坤松 有限合伙人 22.22 1.11

15 杨庆坚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6 李日华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7 胡伟安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8 吴美芳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9 李毓为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20 龙晓曲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合计 2,000.00 100.00

③2013 年 5 月、2013 年 8 月、2014 年 8 月,员工离职合伙份额转让

2013 年 5 月 8 日,因忻红波离职,广州福泽合伙人会议决议,忻红波将持

有的广州福泽 88.89 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吴春江,转让价格为 88.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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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3 年 8 月 13 日,因王金凤离职,广州福泽合伙人会议决议,王金凤将其

持有的广州福泽 44.44 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吴春江,转让价格为 44.44 万元。

2014 年 8 月 6 日,因肖林华离职,广州福泽合伙人会议决议,肖林华将持

有的广州福泽 66.67 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吴春江,转让价格为 66.67 万元。

上述合伙份额转让均签署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及新的合伙协议,对合

伙人情况、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情况进行修订。

上述合伙份额转让后,广州福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卓民 普通合伙人 4.4 0.22

2 李捍东 有限合伙人 622.2 31.11

3 吴春江 有限合伙人 871.17 43.56

4 颜稚宏 有限合伙人 111.11 5.56

5 杨冬玲 有限合伙人 88.89 4.44

6 张根怀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7 李林锋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8 张辉星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9 张洪龙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0 林辉标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1 李坤松 有限合伙人 22.22 1.11

12 杨庆坚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3 李日华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4 胡伟安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5 吴美芳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6 李毓为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7 龙晓曲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合计 2,000 100

④2015 年 9 月,吴春江、吴美容、李捍雄等合伙份额转让

因吴春江、吴美容姐弟间对所持广州福泽的合伙份额进行调整,2015 年 8

月 20 日,广州福泽合伙人决定,吴春江将其持有的广州福泽 871.17 万元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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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份额转让给吴美容,转让价格为 871.17 万元。2015 年 9 月 15 日,广州福泽合伙

人决议,吴美容将其持有的广州福泽 871.17 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李捍雄,转

让价格为 871.17 万元。全体合伙人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对合伙人情况、出资

金额、出资比例等情况进行修订。

本次转让后,广州福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卓民 普通合伙人 4.4 0.22

2 李捍东 有限合伙人 622.2 31.11

3 李捍雄 有限合伙人 871.17 43.56

4 颜稚宏 有限合伙人 111.11 5.56

5 杨冬玲 有限合伙人 88.89 4.44

6 张根怀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7 李林锋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8 张辉星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9 张洪龙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0 林辉标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1 李坤松 有限合伙人 22.22 1.11

12 杨庆坚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3 李日华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4 胡伟安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5 吴美芳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6 李毓为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7 龙晓曲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合计 2,000 100

⑤2015 年 11 月,合伙份额转让

为实施股权激励,2015 年 11 月 11 日,广州福泽合伙人决议,同意李捍雄

将其持有的广州福泽 66.67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谢小华,转让价格为 210 万元;

李捍雄将其持有的广州福泽 22.22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李坤松,转让价格为 70

万元;同时,李捍雄分别向黄良雯、何宣扬、郭德铭、张仁林转让其持有的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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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泽 11.11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价格均为 35 万元。全体合伙人签署了新的合伙

协议,对合伙人情况、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情况进行修订。

本次转让后,广州福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卓民 普通合伙人 4.4 0.22

2 李捍东 有限合伙人 622.2 31.11

3 李捍雄 有限合伙人 737.84 36.89

4 颜稚宏 有限合伙人 111.11 5.56

5 杨冬玲 有限合伙人 88.89 4.44

6 张根怀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7 李林锋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8 张辉星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9 张洪龙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0 林辉标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1 李坤松 有限合伙人 44.44 2.22

12 杨庆坚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3 李日华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4 胡伟安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5 吴美芳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6 李毓为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7 龙晓曲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8 谢小华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19 黄良雯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20 何宣扬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21 郭德铭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22 张仁林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合计 2,000 100

⑥2017 年 3 月,合伙份额转让

2017 年 3 月 3 日,因李毓为离职,广州福泽合伙人决议,李毓为将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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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福泽 11.11 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李捍雄,转让价格为 11.11 万元。李毓为

与李捍雄签署《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同日,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

修正案,对合伙人情况、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情况进行修订。

本次转让后,广州福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卓民 普通合伙人 4.4 0.22

2 李捍东 有限合伙人 622.2 31.11

3 李捍雄 有限合伙人 748.95 37.45

4 颜稚宏 有限合伙人 111.11 5.56

5 杨冬玲 有限合伙人 88.89 4.44

6 张根怀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7 李林锋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8 张辉星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9 张洪龙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0 林辉标 有限合伙人 26.67 1.33

11 李坤松 有限合伙人 44.44 2.22

12 杨庆坚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3 李日华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4 胡伟安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5 吴美芳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6 龙晓曲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7 谢小华 有限合伙人 66.67 3.33

18 黄良雯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19 何宣扬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20 郭德铭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21 张仁林 有限合伙人 11.11 0.56

合计 2,000 100

(8)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根据员工的付款凭证及广州福泽全体合伙人的声明,广州福泽全体合伙人均

已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足额出资,各合伙人对广州福泽的出资均为自有资金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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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金,合法且不存在纠纷。

(9)合伙人的任职期限和限制条件、离职人员所持股份的安排

根据广州福泽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约定,广州福泽的合伙人必须是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合伙协议》对于合伙人的任职期限没有限制性约定,对

合伙份额的转让作出了如下约定:

①根据《合伙协议》第十三条,广州福泽的合伙人必须是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的员工,如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其应在终止事实发

生后一个月内按照《合伙协议》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办理退伙手续。

②根据《合伙协议》第三十三条,如退伙事实发生在自入伙到一品红药业承

继主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期间内的,退伙方应将其所持全部财

产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人,转让作价为其原始实缴出资额。如

退伙事实发生在一品红药业承继主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36 个月后,按正

常退伙处理。

③根据《合伙协议》第三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执行事务合

伙人决定,可以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在担任合伙人期间有涉

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合伙企业、一品红药业及其子公司或其承继主体及其子

公司造成损失;(五)违反一品红药业及其子公司或其承继主体及其子公司的相

关规定被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六)在其他企业或经营机构兼职;(七)利用职

务之便获取不当得利;(八)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一品红药业及其子公司

或其承继主体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九)其他被上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或者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定应该除名的其他事由。合伙人因上述情形被除名

的,应在除名事实发生后一个月之内将其所持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

人指定的合伙人,转让作价为其原始实缴出资额。被除名合伙人给合伙企业或一

品红药业及其子公司或其承继主体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根据《合伙协议》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合

伙人可以在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未经执行

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如合伙人违反

前述规定,视同擅自退伙,按照《合伙协议》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合伙人如

1-1-8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且第三人按新合伙

人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

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人以

外的第三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如合伙人违反前述规定,视同擅自退伙,按照《合

伙协议》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处理。

(10)法律纠纷、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根据广州福泽全体合伙人的声明,各合伙人持有广州福泽的合伙份额均为其

本人所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委托持有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不存在法律纠

纷。

2、李捍东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527*********。

3、吴春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5221*********。

七、公司股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本次发行无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4,000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润集团 6,800.00 56.67% 6,800.00 42.50%

2 广州福泽 1,200.00 10.00% 1,200.00 7.50%

3 吴美容 943.9467 7.87% 943.9467 5.90%

4 李捍雄 920.00 7.67% 920.00 5.75%

5 吴春江 736.0533 6.13% 736.0533 4.60%

6 李捍东 666.6667 5.56% 666.6667 4.17%

7 西藏融创 360.00 3.00% 360.00 2.25%

8 深圳阳光 240.00 2.00% 240.00 1.50%

9 北京睿石 133.3333 1.11% 133.3333 0.83%

1-1-8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社

10 - - 4,000.00 25.00%

会公众股份

合计 12,000.00 100.00% 16,0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润集团 6,800.00 56.67

2 广州福泽 1,200.00 10.00

3 吴美容 943.9467 7.87

4 李捍雄 920.00 7.67

5 吴春江 736.0533 6.13

6 李捍东 666.6667 5.56

7 西藏融创 360.00 3.00

8 深圳阳光 240.00 2.00

9 北京睿石 133.3333 1.11

合计 12,0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 4 名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

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吴美容 943.9467 7.87% -

2 李捍雄 920.00 7.67% 董事长、总经理

3 吴春江 736.0533 6.13% -

4 李捍东 666.6667 5.56% 董事、一品红制药采购部经理

合计 3,266.67 27.23% -

(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

1-1-8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最近一年无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

下:

1、李捍雄、吴美容与广润集团

李捍雄、吴美容为夫妻关系。其中,李捍雄直接持有公司 7.67%的股份,吴

美容直接持有公司 7.87%的股份。

同时,李捍雄持有广润集团 70%的股权,吴美容持有广润集团 30%的股权。

广润集团持有公司 6,8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56.67%。

2、李捍雄与李捍东

李捍雄、李捍东为兄弟关系。其中,李捍东直接持有公司 5.56%的股份。

3、吴美容与吴春江

吴美容、吴春江为姐弟关系。其中,吴春江直接持有公司 6.13%的股份。

4、李捍雄、李捍东、吴美芳与广州福泽

广州福泽持有公司 10%的股份。李捍雄、李捍东、吴美芳为广州福泽的有限

合伙人,分别持有广州福泽 37.45%、31.11%、0.56%的出资份额。其中,吴美芳

为实际控制人吴美容之妹妹。

(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

营产生的影响

发行人股东本次不公开发售股份。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

行情况

2012 年 12 月 25 日,一品红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广润集团将一品红有限

10%的股权(900 万元的出资额)以 1,950 万元转让给广州福泽。同日,上述股

1-1-8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2 年 12 月、2015 年 11 月,合伙人吴春江、李捍雄

将其持有广州福泽的部分出资额转给公司员工。

广州福泽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员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广州福泽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基本情况”之“1、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为保障实现合伙

企业之经营目的,合伙人必须是一品红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如合伙人与一品红及

其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其应在终止事实发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伙

手续。……如退伙事实发生在从入伙时到广东一品红药业有限公司承继主体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期间内的,退伙方应将其所持全部财产份额转让

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人,转让作价为其原始实缴出资额。如退伙事实发

生在广东一品红药业有限公司承继主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36 个月后,按

正常退伙处理,合伙企业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公司员工人数与专业结构

1、公司员工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员工人数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员工(人) 562 583 633 582

2、公司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含子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分类方式 具体分类标准 员工人数(人) 占比

生产人员 186 33.10%

销售人员 147 26.16%

专业结构

研发人员 50 8.90%

财务人员 17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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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管理和行政服务人员 162 28.83%

博士 3 0.53%

硕士 31 5.52%

受教育程度 本科 195 34.70%

专科 181 32.21%

中专及以下 152 27.05%

30 岁以下 261 46.44%

30-40 岁 220 39.15%

年龄分布

40-50 岁 58 10.32%

50 岁以上 23 4.09%

员工人数合计 562 100.00%

(二)公司员工薪酬情况

1、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

发行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战略规划,建立规范化的薪酬管理体

系,制定《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薪酬制度,确定薪

酬发放的依据,设置不同职位系列,为员工创造不同职业发展通道。具体包括:

(1)薪酬级别:发行人根据职位工作内容与技能要求的不同,制定《职系

划分表》,对不同岗位划分职系。各职系中职位经过职位价值评估后,根据责任

与技能大小分别对应薪等和薪级。

(2)薪酬组成:发行人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

终奖金、长期激励和福利津贴等不同内容。

(3)薪酬发放:①固定收入根据员工出勤及公司制度执行情况每月按时核

发,工资计算周期按自然月发放。②绩效工资每月度考核,发放规则按照人力资

源部制订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执行。③年终奖金将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状况确定是

否发放,如发放将按照人力资源部制订的年终奖金发放方案执行。

(4)薪酬调整:薪酬变动包括年度调整、异动调整和特别调整三种情况。

①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与劳动态度、市场薪酬情况的实

际情况进行的例行工资调整。公司每年三月对薪酬水平进行回顾。

②异动调整:指因员工具体担当的职位发生变化(升迁、免职、职位轮换)

而进行的工资调整,不受时间限制,一般在调整后的次月工资体现。凡发生异动

调整的,应告知员工并由本人书面确认。

1-1-8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特别调整:是指外部人才需求状况,或薪酬状况有了突发的变化,而对部

分职位、部分人员进行的工资调整(例如用工荒出现时对普工大幅加薪),不受

时间限制。一般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2、发行人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

水平比较情况

(1)发行人各级别员工工资水平

单位:万元/年

级别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高层员工 42.56 42.13 35.49

中层员工 26.29 18.24 17.59

普通员工 7.16 6.61 5.97

全体平均 10.07 8.08 7.63

(2)发行人各岗位员工工资水平

单位:万元/年

级别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生产人员 5.60 5.90 5.59

研发人员 10.44 8.53 8.06

销售人员 15.19 10.26 8.80

财务人员 9.45 8.98 8.44

管理和行政服务人员 10.11 8.22 8.61

全体平均 10.07 8.08 7.63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薪酬逐年上升。2015 年,发行人员工薪酬平均水平

较上年略有上升。2016 年,发行人员工工资进一步提升,其中,发行人销售人

员工资提升,系当期调整销售部门架构,精简团队,提高效率,并调高部分销售

人员薪酬水平所致。

(3)发行人员工平均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

单位:万元/年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发行人年度平均工资 10.07 8.08 7.63

1-1-8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广东省城镇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 6.40 5.80

广东省制造业城镇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 5.73 5.21

注:①2014 年、2015 年广东省城镇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广东省制造业城镇

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为广东省产业发展数据库广东统计年鉴,2016 年相

关数据尚未公布;②上述统计数据指标中“其他单位”为除国有单位及城镇集体单位以外其他

单位。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薪酬整体逐年上涨,年均工资均高于当地

平均薪酬水平。

3、发行人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合理的薪酬制度和薪酬标准是公司竞争力的关键,薪酬制度的制定应遵循内

部公平性,外部合理竞争性的原则,公司将根据未来经营目标、发展战略和同行

业同地区薪酬水平,不断优化本公司薪酬制度和薪酬水平。具体包括:

(1)结合外部薪酬水平,尤其是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具备合理竞争性

的薪酬标准和薪酬水平;

(2)公司未来的薪酬调整按照薪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执行,结合公司的

经营状况制定整体薪酬调整水平;

(3)制定薪酬调整的条件和标准。根据制定的薪酬调整标准,通过定期的

考核,以员工绩效表现为依据,合理进行薪酬调整,保持员工的稳定性和工作积

极性。

(4)对公司重要岗位或人才稀缺的岗位,适当进行薪酬水平的倾斜,以保

证优质人才的稳定性。

(三)劳务派遣情况

一品红制药与中山赵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众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

广州首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由该

等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为辅助岗位派遣人员。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一品红

制药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9 人。

1-1-8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发行人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

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定承

诺”、“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事项出具承诺,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

之“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三)相关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相关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将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实施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保护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

1-1-8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

容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相关

内容。

(七)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做出了避免与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中相关内容。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任职资格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函》,

承诺其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的承诺

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就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涉及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补缴事项承诺如下:

若公司与员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生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缴纳事宜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或者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

部门要求公司对报告期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者因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征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愿意

无偿代为承担相应的补缴义务或罚款等处罚,并全额补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相

关经济损失,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1-1-8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

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

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承诺如下:

1、广润集团及李捍雄、吴美容将依法履行发行人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

事项。

2、如果未履行发行人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广润集团及李捍雄、

吴美容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发行人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广润集团及李捍雄、吴美容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广润集团及李捍雄、吴美容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广润

集团及李捍雄、吴美容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广润集团及李

捍雄、吴美容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广润集

团及李捍雄、吴美容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广润集团及李捍雄、吴美容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1-1-9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广润集团及

李捍雄、吴美容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

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

项的,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十一)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1-1-9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自有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代理药品的销售。

发行人设立初期主要在广东省内从事药品代理销售业务,同时开展自有产品

的研发工作。2013 年自有产品量产并上市销售。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形成

了以儿童用药和慢性病用药为主的产品线,一品红制药共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

药品注册批件,其中独家产品 11 个,包括 9 个独家品种和 2 个独家剂型;国家

中药保护品种 2 个;专利品种 13 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57 个,国家基药

品种 11 个;多个品种进入地方医保和地方基药目录。报告期内,公司代理销售

业务发展良好。根据公司产品战略和市场需求寻找合适的代理产品,目前拥有十

余项药品品种在广东省的独家代理权。公司逐步发展成以自主研发、生产、销售

为核心业务的现代化医药企业集团。

公司始终坚持以品质和创新为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持续推进自主品牌“一

品红”的市场建设,自有产品聚焦儿童用药和慢性病用药等领域。代理销售业务

与自主业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代理销售业务的支持下,重视研发投入,不

断强化公司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有产品 33,113.74 49.38% 57,440.78 45.93% 47,734.71 46.42% 34,618.36 43.68%

代理产品 33,945.44 50.62% 67,628.55 54.07% 55,089.36 53.58% 44,632.41 56.32%

合 计 67,059.18 100.00% 125,069.34 100.00% 102,824.08 100.00% 79,250.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9,250.78 万元、102,824.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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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5,069.34 万元和 67,059.18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复合增长率达 25.62%。其

中,自有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68%、46.42%、45.93%

和 49.38%,整体呈上升趋势。2014 年至 2016 年,自有产品销售收入由 34,618.36

万元增长至 57,440.78 万元,增速较快。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1、自有产品

一品红制药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药品注册批件,目前在产的品种以儿童用

药和慢性病用药为主,其他类别药物为补充。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分类 名称 图示 适应症 备注

独家剂型、国家

盐酸克林霉素 医保、专利产

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引起

棕榈酸酯分散 品、入选《国家

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片 基本药物处方

集》2012 年版)

盐酸克林霉素 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引起

儿童 国家医保

棕榈酸酯颗粒 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用药

用于小儿气虚感冒所引起 独家品种、专利

馥感啉口服液 的发热、咳嗽、气喘、咽喉 产品、中药保护

肿痛 品种

益气健脾口服 儿童症见自汗、盗汗、消化 独家品种、地方

液 不良、伤食、脾虚疳积 医保、地方基药

脾肾两虚所致的水肿,头痛

独家品种、地方

康肾颗粒 而晕,恶心呕吐,畏寒肢倦,

医保、地方基药

轻度尿毒症见上述证候者

慢性

用于湿热蕴结所致淋症,小 独家品种、中药

病用

尿清舒颗粒 便不利,淋沥涩痛,慢性前 保护品种、国家

列腺炎属上述证候 医保、地方基药

用于气虚血瘀,肝阳上亢引 独家品种、专利

回心康片

起的胸痹,眩晕,症见胸痹、 产 品 、 地 方 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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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胸闷、心悸、头晕等症,冠 保、地方基药

心病,高血压属上述证候者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后遗

注射用脑蛋白 专利产品、地方

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

水解物 医保、地方基药

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

用于重型病毒性肝炎(急

注射用促肝细 专利产品、国家

性、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

胞生长素 医保、地方基药

的早期或中期)的辅助治疗

注: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批件号:(2016)国药标字 X-179-2 号]的要

求,发行人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的产品名称由“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变更为“注射用脑蛋白

水解物(III)”。招股说明书中其他涉及该产品处名称均相应修改。

2、代理产品

一品红药业依据公司的产品战略和市场需求寻找合适的代理产品。目前公司

在广东省独家代理多个产品,覆盖领域广泛,其中慢性病用药所占比例较大。代

理销售的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图示 生产厂家 适应症 代理情况

用于治疗高血压、慢

苯磺酸氨氯地平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

性稳定性心绞痛及 独家代理

分散片 制药有限公司

变异型心绞痛

注射用单唾液酸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

广东省独

四己糖神经节苷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外伤性中枢神经系

家代理

脂钠 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 用于病毒性肺炎和 广东省独

注射用炎琥宁

责任公司 上呼吸道感染 家代理

注射用丹参多酚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 用于冠心病稳定型 广东省独

酸盐 公司 心绞痛 家代理

3、代理产品销售业务的具体流程及代理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

(1)代理产品销售的具体业务流程

①公司内部确定代理销售产品,具体确定流程见本节“(三)主要经营模式

之“1、采购模式”之“(2)成品采购”;

1-1-9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采购部门与供应商洽谈合作并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

③销售部门制定销售计划,采购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及预算,向供应商采购;

④销售部门通过代理商或配送商进行销售。

(2)代理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行人采购代理产品一般先与供应商(药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厂商)签订框

架性协议,后续采购时再签订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框架性协议通常由授权厂商

提供合同模板,双方对具体条款协商一致后最终确定签署。因此不同授权厂商的

经销协议内容约定各不相同,其中主要的共性条款如下:①授权厂商授权发行人

代理的产品名称、规格、销售区域、代理期限;②产品质量和规格;③价格及付

款方式;④协议期限、任务量及考核标准;⑤发运及货物破损责任承担;⑥双方

的其他权利义务;⑦纠纷解决方式;⑧协议的终止、解除。

4、自有产品、代理产品业务的具体差异

比较项目 自有产品业务 代理产品业务 差异

代理产品的采购采取“以销定采”原

自有产品的采购内容主要为原材料

则,即以销售计划为依据,结合库存

采购模式 及包材等,采购原则为“以产定采”,

情况、市场需求及代理产品的生产情 无差异

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销售

况等综合考量制定采购计划,并根据

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销售情况及时调整。

发行人代理销售业务不涉及生产环 无差异,代理产品

按照 GMP(2010 版)要求和药品质 节,代理产品由其生产厂家按照 GMP 由其生产厂家进

生产模式

量标准组织生产 (2010 版)的要求和药品质量标准组 行生产,代理产品

织生产 业务不涉及生产

自有产品以处方药为主,根据产品对 代理产品以处方药为主,根据产品对

公司品牌力提升的贡献程度、产品的 公司品牌力提升的贡献程度、产品的

学术推广价值及公司在区域市场的 学术推广价值及公司在区域市场的

销售模式 无差异

开拓情况,主要形成了两种销售模 开拓情况,主要形成了两种销售模

式:招商代理模式和学术推广模式。 式:招商代理模式和学术推广模式。

自有产品销售以学术推广模式为主。 代理产品销售以招商代理模式为主。

药品只有通过流

通环节进入医疗

在医药行业 机构才能完成最

的产业链所 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 医药流通 终销售,医药制

处环节 造、医药流通属于

同一行业产业链

的上下游环节

1-1-9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将药品发出,客户验收完毕时, 公司将药品发出,客户验收完毕时,

收入确认原 视为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视为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无差异

则 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在取得相关权 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在取得相关权

利证明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利证明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时点 取得相关权利证明时 取得相关权利证明时 无差异

客户盖章确认的入库单、快递签收单 客户盖章确认的入库单、快递签收单

依据 或其他证明商品已经转移给客户的 或其他证明商品已经转移给客户的 无差异

凭证 凭证

所涉及的产 以处方药为主,药品用途以儿童用药 以处方药为主,药品用途以心脑血管

无差异

品类型 和慢性病用药为主 用药、注射用抗生素为主

(三)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材料采购

一品红制药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采购物品为化学原辅料、中

药材、包装材料等。原材料采购主要工作如下:

①供应商选择与考核

采购部门根据 GMP 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供应商,筛选符

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估后确定是否能够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对于化学原辅料、中药材、包装材料等重要物料,采购部门、质量管理部等

部门将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估。具体流程如下:

②采购计划制定

一品红制药主要采用“以产定采”原则,即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半

成品、在产品等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制定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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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采购方式

对于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等市场供应相对稳定的物料,通常采取年度招标

方式,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招标,审核确认供应商及中标价格

后,再根据月度采购计划向确定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对于中药材、生化原料等储存要求较高、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通常

采取分次采购方式。根据月度采购计划,每次采购时均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

同等质量下选择向价格较低者采购。

(2)成品采购

一品红药业的采购部门负责成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内容为各类代理产品。成

品采购主要工作如下:

①调研沟通流程

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的产品战略进行数据分析,在全国范围内挑选匹配公司发

展、市场容量较大的品种。选定产品后,采购部门协调市场部、销售部、质量部

等部门对产品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公司各部门综合评定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

一步洽谈合作方式并签订合作协议。

②采购业务流程

代理产品的采购采取“以销定采”原则,即以销售计划为依据,结合库存情

况、市场需求及代理产品的生产情况等综合考量制定采购计划,并根据销售情况

及时调整。月度采购流程如下:

收集销售计 分析库存及 编制采购计

划等数据 市场情况 划及预算

按合同采购 确定 分级审核

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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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生产模式

药品生产必须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 GMP 证书,

并按照 GMP 的要求组织生产。一品红制药严格按照新版 GMP 要求和药品质量

标准组织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原则,即依据销售计划、库存情况等制定

生产计划,结合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实现多品种小批量高效生产,不断提高均衡

生产水平。

(1)自行生产

①生产流程

销售部门制定月度销售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原辅料库存情况及安

全库存管理,与生产部门沟通共同确定生产计划,并经车间主管、总经理审核后

下发。

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等库存情况制定采购

计划并实施采购。原材料采购入库前,质量部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

后按 GMP 要求审核放行,批准入库。

生产车间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编制周生产进度计划,生成批生产指令,根据生

产指令和领料单领用原材料后组织生产。

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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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制定月度销售计划

确定生产计划

分级审核后下发

制定采购计划 周生产进度计划

实施采购 生成批生产指令

原材料质检 组织生产

领用

原材料入库

②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严格按照新版 GMP 要求执行,各关键工序严格执行物料平衡,过

程中发生的偏差需按偏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各工序设备及物料、中间产品有明

显的状态标识,防止混淆或差错。

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填写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及其他相关记录,

做到记录真实且可追踪。车间管理人员及现场 QA 按照制定的工艺规程进行关键

监控点的抽样检查,对中间产品进行取样,由质量部 QC 进行检测,监控结果及

检验结果经质量部质量评价,质量评价合格的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方可放行,

否则拒绝放行。生产完成的成品由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并经质量部负责

人进行综合质量判定合格、签发成品放行单后,成品方能对外销售。

(2)委托生产

一品红制药一般自行组织生产,报告期内存在因未满足生产条件,由一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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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制药提供原材料,委托具有资质的制药企业生产相应剂型产品的情形。公司主要

委托加工生产的品种为中药浸膏半成品及冻干粉针剂。2016 年以来公司不再进

行委托加工,全部自行生产。

报告期内,一品红制药委托加工的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所示: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委托加工成本金额合计(万元) - - 272.13 306.45

占一品红制药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 - 2.67% 3.37%

注:2015 年委托生产的品种全部为冻干粉针剂。

一品红制药上述委托加工均依法取得药品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一品红制药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质量标准要求,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严格的产品质量监控,

规范操作。

①发行人委托生产环节的具体内容,委托加工产品的用途

报告期,发行人委托加工产品主要有两类:A、半成品(中药提取物),如

回心康浸膏、康肾干浸膏粉等,用于回心康片等药品的下一步骤生产,无直接对

应销售情况;B、产成品(冻干制剂),用于直接对外销售。

②委托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加工企业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开始合作时间及业

务资质如下: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开始合作时间 业务资质

生产、销售:片剂、硬 药品 GMP 证书(粤 M1053)、

广东宝丹制药

1999.8.4 胶囊剂、颗粒剂(含中 2013 年 一品红制药委托厂商加工相关

有限公司

药前处理及提取)等。 药品的委托加工批准文件

制造、销售:大容量注

药品 GMP 证书(CN20140132)、

广东宏远集团 射剂,冻干粉针剂,片

1994.12.20 2014 年 一品红制药委托厂商加工相关

药业有限公司 剂,硬胶囊剂,颗粒剂,

药品的委托加工批准文件

原料药等。

生产、销售:小容量注

药品 GMP 证书(CN20120067)、

海南合瑞制药 射剂,粉针剂(头孢菌

2009.8.14 2014 年 一品红制药委托厂商加工相关

股份有限公司 素类)、冻干粉针剂(激

药品的委托加工批准文件

素类)等。

生产、销售:冻干粉针

药品 GMP 证书(CN20120072)、

海南伊顺药业 剂、滴丸剂、原料药(炎

2003.6.6 2014 年 一品红制药委托厂商加工相关

有限公司 琥宁、棓丙酯、卡络磺

药品的委托加工批准文件

钠)等。

生产、销售:片剂、胶 药品 GMP 证书(CN20120127)、

海南中玉药业

2006.1.19 囊剂、颗粒剂(含中药 2015 年 一品红制药委托厂商加工相关

有限公司

前处理和提取)、冻干 药品的委托加工批准文件

1-1-10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粉针剂等。

发行人与委托加工生产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4 年、2015 年,一品红制药委托相关厂商加工冻干粉针剂,均已依法取

得《药品委托生产批件》,不存在法律风险。

③委托加工产品具体名称、交易金额及数量

2014 年,发行人委托广东宝丹制药有限公司加工中药提取物 7.69 吨,支付

委托加工费用 17.34 万元。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委托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

限公司、海南合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海南中玉药业有

限公司共计加工冻干制剂 270.04 万支、329.50 万支,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289.12

万元,272.13 万元。

A、2014 年,发行人委托加工回心康浸膏、康肾干浸膏粉合计 7.69 万吨,

对外销售回心康片、康肾颗粒合计 837.5 万元,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06%。2015、2016 年度未发生半成品(中药提取物)委外生产情况。

B、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委托加工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用脑

蛋白水解物、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冻干制剂分别为 270.04 万支、329.5 万支,对

外销售该等冻干制剂分别为 551.5 万元、1,047.85 万元,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 0.70%、1.02%。2016 年度未发生产成品(冻干制剂)委外生产情况。

④报告期,发行人与委托加工企业的信用政策、及各期末应付款项、预付款

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企业名称 信用政策

期末应付 期末预付账 期末应付

期末预付账款

账款 款 账款

广东宝丹制药有 月结,信用期

- - - -

限公司 为 30 天

广东宏远集团药 先款后货,无

- - - -

业有限公司 信用期

海南合瑞制药股 先款后货,无

- - - -

份有限公司 信用期

海南伊顺药业有 先款后货,无

- - - 28.17

限公司 信用期

海南中玉药业有 先款后货,无

- - - 17.64

限公司 信用期

合计 - - - 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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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委托加工企业各期末存在较小金额的预付账款,该等款

项与当期交易金额、信用政策相符。

⑤发行人与受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规定,一品红制药向受托方提供委托

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要求、冻干工艺曲线等关键工艺控制要点,

并通过向受托方派遣技术人员、收集委托加工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每批检验记录、

生产过程监控记录及成品初审记录等形式,对委托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受托

方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发行人的要求

生产药品。

发行人向受托方提供的生产技术、工艺、处方等技术属发行人的知识产权,

受托方对加工工作及合同内容保密,生产环节和技术由发行人控制,发行人可自

主选择委托生产方,不存在核心生产环节由委托加工方控制的情况。

⑥2014 年 1 月,发行人的中药提取车间取得 GMP 证书,该车间投产后需逐

个产品进行工艺验证等工作,形成正常的生产能力需要一定时间。为满足中药产

品的生产需要,发行人根据当时的政策,报广东食药监局的申请通过审批后,委

托广东宝丹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委外生产中药提取物,用于中药产品的进一步生

产。随着发行人中药提取车间相关产品工艺验证等工作的逐步完成,发行人在

2015 年停止了中药提取物的委外加工。2014 年 12 月,发行人冻干制剂车间取得

GMP 证书,该车间投产后尚需逐个产品进行工艺验证等工作,完全形成生产能

力需要一定时间。为保证市场需要,发行人报经广东食药监局审批通过后,将部

分冻干产品委托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合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远

集团药业有限公司、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待冻干制剂产品工艺验证等工

作完成后,2016 年冻干车间已全面投产,故停止了冻干制剂产品的委外生产。

综上,发行人委托生产企业业务资质健全,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信

用政策不存在异常,且发行人对委托加工企业各期末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与当期

交易金额及信用政策相符。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委托加工厂商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3、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销售的药品以处方药为主,根据产品对公司品牌力提升的贡献程

度、产品的学术推广价值及公司在区域市场的开拓情况,主要形成了两种销售模

式:招商代理模式和学术推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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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招商代理模式

招商代理模式即公司在特定区域设立办事处或派驻招商人员,招商人员通过

市场调研,确定潜在市场需求,在区域市场内寻找合适的代理商代理公司产品。

公司向代理商销售产品后,由代理商自主进行终端市场的开拓与销售。

招商代理模式下,驻地招商人员通过招商会等形式寻找区域内资质良好、具

备健全的销售网络和市场开发能力的医药商业公司作为代理商。双方确立合作关

系后,驻地招商人员负责对代理商进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目标管理指与代理

商约定销售目标并定期考核,过程管理指驻地招商人员负责对代理商提供各类技

术支持、定期培训及销售服务。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公司既对代理商的销

售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管控力,又有效地促进了销售目标的达成,增强了公

司与代理商之间的黏性,有利于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

招商代理模式下,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模式如下:

①确定合作关系:公司与代理商签订合同,授权代理商在特定销售区域内代

理指定品种;

②约定销售计划:公司与代理商约定总体销售计划,代理商根据实际需求向

公司进行采购。公司对于代理商执行两种货款结算模式,一种是对大部分代理商,

实行“款到发货”,即确认代理商已经支付货款后公司才发货;另一种是对于少

量信誉良好、长期合作的战略性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单独协商约定结算

方式;

③提供技术支持:驻地招商人员对代理商提供技术支持,进行定期培训,具

体内容包括企业文化、产品知识、药学知识、销售政策、行业信息等各方面。此

外,根据市场需求,公司和代理商共同举办学术推广活动。通过技术支持,提高

代理商的专业能力和营销水平,有助于建立与代理商稳定的合作关系。

④防止窜货管理:公司与代理商约定严禁窜货行为,如代理商发生窜货行为,

公司有权停止供货并向代理商追索赔偿。

招商代理模式下,公司客户为代理商。公司销售给代理商,代理商自行负责

市场开拓,并自行配送或销售给配送商后,再销售给医疗机构。报告期内,代理

商客户1的数量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

公司的销售模式根据品种、客户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公司对同一客户销售不同产品可能同时存在招

商代理模式、学术推广模式,此时该客户同时为代理商、配送商。因此,在统计报告期内发行人代理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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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报告期代理商客户数量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6 月

代理商客户数量(个) 512 799 722 515

②报告期代理商客户数量变动情况

A.代理商客户整体变动情况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6 月

项目

增加 退出 增加 退出 增加 退出

代理商客户数量(个) 379 92 216 293 103 310

B.报告期内新增代理商客户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影响

2015 年 2015 年金 2016 年 2016 年金 2017 年 2017 年

新增代理商规模 数量 额 数量 额 1-6 月数 1-6 月金

(个) (万元) (个) (万元) 量(个) 额(万元)

300 万元及以上 3 1,111.49 1 355.04 0 0

100-300 万元 10 1,410.54 5 706.37 0 0

20-100 万元 40 1,720.99 35 1,485.93 9 310.28

20 万元以下 326 1,181.07 175 780.93 94 375.96

新增代理商数量占当

- 47.43% - 29.92% - 20.00%

期代理商数量比例

新增代理商金额占当

- 5.27% - 2.66% - 1.02%

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C.报告期内退出代理商客户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影响

2015 年 2015 年金 2016 年 2016 年金 2017 年 2017 年

退出代理商规模 数量 额 数量 额 1-6 月数 1-6 月金

(个) (万元) (个) (万元) 量(个) 额(万元)

300 万元及以上 1 428.65 2 739.13 3 1,825.36

100-300 万元 4 605.65 8 1,254.23 12 1,875.35

20-100 万元 12 521.51 39 1,829.16 43 1,793.33

20 万元以下 75 314.78 244 909.38 252 904.96

退出数量占上期代

- 17.97% - 36.67% - 42.94%

理商数量比例

退出金额占上期收

- 2.36% - 4.60% - 5.12%

入比例

③报告期代理商客户数量变动分析

根据发行人新增、退出代理商客户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

代理商客户的变动主要集中在 20 万元规模以下,20 万元以上规模的代理商客户

户变动情况时,将同时存在两种销售模式的客户也统计为代理商。

1-1-10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相对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代理商客户总体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变动。代理商客户新

增、退出的主要原因包括:

A.产品中标情况直接决定公司各销售区域客户的变动情况;B.受国家近年来

推行“两票制”的影响及国家药监部门频繁开展 GSP 飞检工作,公司逐渐加强与

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的合作,减少与小规模客户的合作;C.部分客户的销售、服务

无法满足公司要求,公司放弃与其合作;D.公司产品开发新的销售区域、新终端,

需要增加新的合格客户;E.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发生变化导致代理商客户身份的转

变。如公司代理产品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销售模式由招商代理为

主转变为学术推广为主,合作客户未发生变化,其客户类型相应由代理商变更为

配送商。在统计代理商客户新增、退出时统计为代理商退出,但统计客户数量变

动时不存在变动。

(2)学术推广模式

学术推广模式指企业组建兼具医药专业背景、医药营销经验的营销团队,通

过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科研交流等在专业领域推广公司产品,以实现产品销售

的增长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

学术推广模式下,公司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组建兼具医药专业背景、医药营销经验的营销团队。公司的学术推广团队

除了具备市场营销能力外,还需要具备医学知识,掌握药品特性、细分行业领域

的研究进展,能够与医药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交流,向其传递产品信息;

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包括举办、参与学术年会论坛,开展专家咨询

会,参加病例研讨会,及参与全国药品交易会等多种形式;

③与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公司及区域性龙头医药商业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

组建专门的商务部门。商务部门负责跟进大型医药商业公司的需求、库存及回款

情况,有力保障了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配送效率和回款情况。

学术推广模式下的销售流程:

1-1-10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学术推广模式 销售流程

处方药学术推广的具体销售流程为:

①发行人通过形式多样的学术推广活动提升

各级临床医生对产品的认知程度和疗效认可

度;

②医疗机构产生药品需求后,通过省级平台集

中发布采购需求,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各省药品

招投标,中标后发行人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向

配送公司销售药品,配送公司向医疗机构进行

销售。

学术推广模式下的销售政策:

学术推广模式下,发行人客户为配送商。发行人自行通过市场及学术推广活

动进行市场开拓带来需求后,公司向配送商销售药品,配送商销售给医疗机构。

配送商一般为全国性医药商业公司或区域性医药商业公司,发行人对配送商一般

采取先货后款的销售政策,根据客户规模、业务规模、合作时间等定期对客户信

用、财务状况等履约能力进行评估,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给予月结 30 天、月结

45 天、月结 90 天等相应的结算政策。

除上述两种销售模式外,公司少量非处方药由连锁药店代销。公司设立了

专门的 OTC 销售部门负责连锁药店销售渠道。报告期内,代销的销售规模较小,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不足 1%。代销的销售模式为公司与连锁药店签订

年度销售框架合同,按照连锁药店的需求发货,由连锁药店代销,连锁药店将药

品最终销售给消费者。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具体分类

模式 金额 业务收 金额 业务收 金额 业务收 金额 业务收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招商 自有产品 1,438.55 2.15% 4,626.84 3.70% 4,818.13 4.69% 954.27 1.20%

代理 代理产品 25,330.79 37.77% 52,487.09 41.97% 39,856.98 38.76% 32,774.24 41.36%

1-1-10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模式 小计 26,769.34 39.92% 57,113.93 45.67% 44,675.12 43.45% 33,728.51 42.56%

学术 自有产品 31,561.21 47.06% 52,601.29 42.06% 42,674.72 41.50% 33,530.65 42.31%

推广 代理产品 8,552.30 12.75% 14,884.02 11.90% 14,830.63 14.42% 11,480.45 14.49%

模式 小计 40,113.51 59.82% 67,485.31 53.96% 57,505.36 55.93% 45,011.11 56.80%

代销 176.34 0.26% 470.10 0.38% 643.61 0.63% 511.16 0.64%

合计 67,059.18 100% 125,069.34 100% 102,824.08 100% 79,250.78 100%

(4)招商代理、学术推广模式的具体销售过程

招商代理模式 学术推广模式

(5)招商代理、学术推广模式是否符合发行人的行业特征

①发行人的行业特征

公司自有产品、代理产品均以处方药为主。处方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

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因此,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做广

告或以其他方式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广告宣传,处方药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完成销

售,且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处方药的特殊销售渠道决定了药品生产企业在进行销售时需要采取学术推

广,提升医生对药品的了解程度,提升临床应用中对药品的认可程度方能实现销

售。基于药品销售的专业性和医疗机构在产业链上的强势地位,制药企业通常根

据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产品种类等不同选择由代理商进行市场推广还是自行

组织学术推广,相应形成了招商代理、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

②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招商代理、学术推广模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模式一致。同行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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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市公司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招股说明书中对销售模式的描述 与发行人对比

公司主要产品主要为处方药。与之相匹配,公司采用专业化

的学术营销模式进行推广。该营销模式依托具有医药专业背

景知识及市场营销相关经验的营销团队,借助形式多样的学 与发行人学术

康弘药业 002773

术活动、深入的临床研究和多种品牌宣传活动,使临床医生 推广模式一致

了解、熟悉并认可公司产品的特色、优势,在拓宽临床医疗

手段、提高患者确切疗效的基础上,实现产品应用的增长。

公司营销模式的核心竞争优势在于络病理论指导下的专业

化学术推广模式。络病理论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具有

很强的差异化优势,能大幅提高专业客户对产品的认知度。

本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其对产品的深入认知和专业的推广

经验开展终端推广。公司的专利产品均为络病理论指导下研

发的新产品,络病理论为中医药学术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与发行人学术

以岭药业 002603

分,专利新药因络病理论指导的组方特色、疗效特色而具备 推广模式一致

确切的临床疗效,公司的专利产品经过国际公认的循证医学

评价方法对其临床疗效做出权威评价,从而形成学术推广的

独特优势,同时,借助多种形式的学术会议,使络病理论及

专利产品的特色优势为临床医生普遍认可,从而带来处方销

量的快速增长。

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了以专业终端推广为主,以区域

代理经销为辅的营销模式。

专业推广模式主要是通过各类学术会议,由公司医药代表和

与发行人学术

佐力药业 300181 各类临床研究以及学科带头人,向各级医院的医生传递正确

推广模式一致

和最新的产品、医疗信息,从而帮助临床医生更好地选择治

疗药物。医院通过医药经销商购买药品,医药经销商向公司

购买药品,最终实现产品销售。

发行人采取区域经销商的销售模式,通过各经销商的销售渠

与发行人招商

灵康药业 603669 道实现对全国主要区域医院终端的覆盖,只有极少量药品由

代理模式一致

发行人直接销售给个别医院。

(1)自产产品销售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通过经销商间接向医院销售。本公司将药

品发运到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分销配送,使药品进入医院。

(2)药品代理销售 与发行人学术

誉衡药业 002437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纬医药为医药商业企业,从事药品代理销 推广、招商代

售业务。经纬医药的营销模式:通过经销商间接向医院销售, 理模式一致

经纬医药将药品发运到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分销配送进入医

院。经纬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自产产品、经纬医

药代理销售业务利用同一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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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招商代理、学术推广模式下前十大客户情况

①招商代理模式下前十大客户

2017 年 1-6 月

是否存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产品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

号 占比

关系 (万元)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1,909.04 17.76%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2,636.64 3.93%

3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514.77 2.26%

4 上药控股广东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355.41 0.53%

5 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287.55 0.43%

湛江市民康药业有限公

6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281.40 0.42%

安徽阜阳医药采供站有

7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275.51 0.41%

限责任公司

8 广东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245.16 0.37%

广东曼陀罗医疗科技有

9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238.63 0.36%

限公司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

10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82.99 0.27%

公司

2016 年度

是否存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产品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

号 占比

关系 (万元)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9,775.36 15.81%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4,769.02 3.81%

3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2,637.11 2.11%

4 广东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024.84 0.82%

5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981.62 0.78%

6 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943.68 0.75%

深圳科创易康药业有限

7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847.59 0.68%

公司

湛江市民康药业有限公

8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721.98 0.58%

9 广东佳烁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627.34 0.50%

10 佛山上药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563.69 0.45%

2015 年度

1-1-10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产品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

号 占比

关系 (万元)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0,750.47 10.45%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3,213.25 3.12%

3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366.81 1.33%

广东省佛山医药供销有

4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832.21 0.81%

限公司

5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820.79 0.80%

6 广东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737.36 0.72%

7 广东宏洲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571.79 0.56%

8 广东嘉锋药品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526.76 0.51%

9 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524.03 0.51%

10 广东远成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489.09 0.48%

2014 年度

是否存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产品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

号 占比

关系 (万元)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0,407.19 13.13%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839.38 1.06%

广东省佛山医药供销有

3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734.55 0.93%

限公司

4 广东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665.53 0.84%

5 广东远成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626.66 0.79%

6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600.53 0.76%

7 广东昊辰药业有限公司 是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470.64 0.59%

湛江市民康药业有限公

8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461.31 0.58%

9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455.11 0.57%

10 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418.99 0.53%

②学术推广模式下前十大客户

2017 年 1-6 月

是否存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产品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

号 占比

关系 (万元)

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8,693.38 12.96%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6,921.28 10.32%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

3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3,569.00 5.32%

公司

1-1-11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

4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2,426.03 3.62%

公司

浙江建东伟业医药有限

5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504.92 2.24%

公司

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221.25 1.82%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

7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942.84 1.41%

限公司

8 河北东圣医药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783.84 1.17%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

9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745.30 1.11%

限公司

10 广东金瑞医药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477.94 0.71%

2016 年度

是否存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产品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

号 占比

关系 (万元)

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5,865.17 12.68%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0,816.47 8.65%

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4,758.65 3.80%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

4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3,927.42 3.14%

公司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

5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3,209.81 2.57%

公司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

6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437.86 1.15%

限公司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

7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083.56 0.87%

公司

8 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936.69 0.75%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

9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902.40 0.72%

公司

浙江建东伟业医药有限

10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855.91 0.68%

公司

2015 年度

是否存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产品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

号 占比

关系 (万元)

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5,331.14 14.91%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8,789.23 8.55%

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3,009.62 2.93%

1-1-11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瑞华泰(北京)医药有

4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2,315.69 2.25%

限公司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

5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872.24 1.82%

公司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

6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726.91 1.68%

公司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

7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201.36 1.17%

限公司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

8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173.15 1.14%

公司

9 浙江实善医药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795.75 0.77%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

10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637.17 0.62%

公司

2014 年度

是否存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产品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

号 占比

关系 (万元)

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2,449.43 15.71%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8,201.98 10.35%

北京恒生海康医药有限

3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2,068.39 2.61%

公司

哈尔滨同源医药有限公

4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689.76 2.13%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

5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1,033.71 1.30%

公司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

6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1,000.68 1.26%

公司

7 重庆大翔医药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961.67 1.21%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

8 否 自有产品、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719.12 0.91%

限公司

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否 自有产品 市场定价 676.71 0.85%

10 广东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否 代理产品 市场定价 637.73 0.80%

(7)招商代理、学术推广模式下前十大客户的信用政策、期末应收款余额

及期后回款

由于公司对同一客户销售不同产品可能同时存在招商代理模式、学术推广模

式,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难以对应具体模式,因此交易金额占客户采购总额的比例、

信用政策、期末应收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时按照同一客户两种模式下合计列

示。

1-1-11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2017 年 1-6 月两种模式下分别前十名客户

期末应收账

序 期后回款 期后回款比

客户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款余额(万

号 (万元) 例

元)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38.47 7,020.38 2,328.45 33.17%

2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205.22 2,345.84 2,345.84 100%

3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9,559.11 1,012.56 1,012.56 100%

4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3,587.46 2,077.38 1,011.67 48.70%

5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435.38 1,184.48 641.71 54.18%

6 浙江建东伟业医药有限公司 1,504.92 92.20 92.20 100%

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221.25 637.08 637.08 100%

8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70.01 77.05 77.05 100%

9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 832.10 188.99 188.99 100%

10 河北东圣医药有限公司 783.84 2.75 2.75 100%

11 上药控股广东有限公司 549.34 132.29 132.29 100%

12 广东金瑞医药有限公司 539.77 - - -

13 广东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428.58 - - -

14 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 377.23 - - -

15 湛江市民康药业有限公司 301.51 - - -

安徽阜阳医药采供站有限责任

16 275.51 - - -

公司

17 广东曼陀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38.63 - - -

18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36.21 8.76 8.76 100%

注:上表中期后回款金额统计至 2017 年 8 月末,部分客户应收账款未到信用期,期后

回款比例较低。

②2016 年度两种模式下分别前十名客户

序 交易金额 期末应收账款 2017 年一季度

客户名称 期后回款比例

号 (万元) 余额(万元) 回款(万元)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66.34 4,774.59 4,774.59 100.00%

2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8,509.59 1,535.79 1,175.48 76.54%

3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5,585.49 532.51 532.51 100.00%

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758.65 849.44 764.68 90.02%

5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3,927.42 321.63 321.63 100.00%

6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3,321.80 676.19 442.56 65.45%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

7 1,612.06 91.38 91.38 100.00%

8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83.56 439.19 366.04 83.34%

9 广东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1,359.33 - - -

1-1-11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981.62 147.48 - -

11 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 1,087.56 - - -

12 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36.69 230.29 158.44 68.80%

13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02.40 201.05 199.10 99.03%

14 浙江建东伟业医药有限公司 855.91 1,001.41 1,001.41 100.00%

15 深圳科创易康药业有限公司 847.59 - - -

16 湛江市民康药业有限公司 730.56 - - -

17 广东佳烁药业有限公司 646.94 - - -

18 佛山上药医药有限公司 563.69 - - -

注:1、上表中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2、广东佳烁药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注销。

③2015 年度两种模式下分别前十名客户

序 交易金额 期末应收账款 期后一年回款

客户名称 期后回款比例

号 (万元) 余额(万元) (万元)

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709.12 922.03 915.20 99.26%

2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2,002.48 575.33 575.33 100.00%

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889.62 3,873.81 3,873.81 100.00%

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009.62 403.82 401.57 99.44%

国瑞华泰(北京)医药有限公

5 2,315.69 - - -

6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887.05 146.52 146.52 100.00%

7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1,726.91 - - -

8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173.15 397.27 397.27 100.00%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

9 1,334.08 147.17 147.17 100.00%

广东省佛山医药供销有限公

10 832.21 - - -

11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820.79 - - -

12 浙江实善医药有限公司 799.60 - - -

13 广东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994.36 - - -

14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637.17 167.25 167.25 100.00%

15 广东宏洲药业有限公司 572.94 - - -

16 广东嘉锋药品有限公司 603.31 - - -

17 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 604.05 - - -

18 广东远成药业有限公司 489.09 - - -

④2014 年度两种模式下分别前十名客户

序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期末应收账款 期后一年回款 期后回款比例

1-1-11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 (万元) 余额(万元) (万元)

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911.97 531.13 527.32 99.28%

2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508.14 1,973.66 1,973.66 100.00%

3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9,041.37 317.63 317.63 100.00%

4 北京恒生海康医药有限公司 2,068.39 - - -

5 哈尔滨同源医药有限公司 1,689.76 0.94 - -

6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035.94 69.62 69.62 100.00%

7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0.68 248.73 248.73 100.00%

8 重庆大翔医药有限公司 961.67 - - -

9 广东省佛山医药供销有限公司 734.55 - - -

10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 894.32 255.82 255.82 100.00%

11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76.71 114.50 111.80 97.64%

12 广东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929.25 - - -

13 广东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637.73 - - -

14 广东远成药业有限公司 626.66 - - -

15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600.53 - - -

16 湛江市民康药业有限公司 472.81 - - -

17 广东昊辰药业有限公司 470.64 - - -

18 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司 451.41 - - -

注:广东昊辰药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注销。

(8)退换货政策及退换货情况

公司的退换货政策为: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不接受非质量

问题的退换货。日常经营中,如发生物流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公司发货失误

或招标进程导致的销售策略调整等非质量问题的情况,客户可向公司申请退换

货。经公司内部审批后,公司同意退货或换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退换货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退货金额 190.13 139.88 278.42 216.67

退货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0.28% 0.11% 0.27% 0.27%

换货金额 758.32 1,577.50 1,605.01 181.65

换货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13% 1.26% 1.56% 0.23%

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总体较小,对公司销售收

入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中 2015 年以后换货金额较 2014 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

系 2015 年开始公司在华南以外地区的销售数量、收入较 2014 年大幅增加,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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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距离较远、时间较长导致药品挤压、破损引发的换货增加。

4、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所处产业链上下游发展

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模式等综合考量后确定的。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

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

变化。

(四)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

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自有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代理药品的销售。公司

主要产品以儿童用药和慢性病用药为主,其他领域用药为补充。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2002 年-2003 年):OTC 药品配送

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 OTC 药品配送业务,与多家连锁药房建立良好的合作

关系。

第二阶段(2004-2007 年):由 OTC 药品转向开拓处方药市场

2004 年公司决定开拓处方药市场,业务转为处方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一方面,公司开始投入自有产品研发;另一方面,公司开展代理产品销售业务。

第三阶段(2007 年-2012 年):代理销售业务发展壮大,支持自有产品研发

与生产

公司代理销售业务迅速发展。在此期间,公司陆续取得了“注射用丹参多酚

酸盐”、“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等多项处方药在广东省的独家代

理权,推动了代理业务的持续发展。

同时公司坚持实施自有产品的战略规划,根据前期研发经验和代理业务对

市场需求的了解,以代理销售业务支持自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在代理销售业务

支持下,公司于 2010 年开始建设生产基地,并于 2012 年 11 月通过固体制剂生

产线 GMP 认证。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自有产品成为公司盈利能力的增长核心

2013 年,公司自有产品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等产品成功量产并上

市销售,当年自有产品的毛利贡献即超过代理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自有产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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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毛利额均快速增加,成为公司盈利能力的增长核心:

报告期内,自有产品毛利额占比超过 50%,2016 年自有产

品毛利额占比达 70.05%,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自有产品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2013 年自有产品收入由 15,894.01 万元增长至 2016 年的

57,440.78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53.46%,自有产品销售收入

规模迅速增长。

公司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药品注册批件。

其中独家产品 11 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2 个,专利品种 13

自有产品种类日益丰富,逐步形

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57 个,国家基药品种 11 个;

成了以儿童用药和慢性病用药

多个品种进入地方医保和地方基药目录。

为主的产品线

公司产品线以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为主,其他领域用药

为补充。

公司在药物合成、生产工艺等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

获得发明专利 52 项,其中国内专利 48 项,国际专利 4 项。

核心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技术储 公司拥有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13 项;

备充分 公司技术储备充分,一类为技术平台储备,主要包括脂质

体靶向控释技术和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一类为在研项目

储备,公司目前拥有门类齐全、梯队合理的在研药品储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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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片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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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颗粒剂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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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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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冻干粉针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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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药提取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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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自有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代理药品的销售。根据发

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数据,药品制造业务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 50%以上,按照

业务重要性原则,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 制造业”中的“27 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药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如下:

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药品法律法规草案,拟定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组织制定、

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质

国家食品药品

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注册并监督检查;负责制定药品监督管

监督管理总局

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及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行政管

理工作。

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

国家卫生和计

划生育委员会 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国家发改委 制定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价格调控计划,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

国家商务部 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

负责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 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2、行业监管体制

(1)有关药品生产的监管体制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新版 GMP 的要求组织生产。新版 GMP 加强了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药品安全

保障措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经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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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和接受委托生产

药品。

(2)有关药品注册的监管体制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

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

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3)有关药品经营的监管体制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

业必须按照 GSP 的要求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

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

证书。

(4)有关药品价格的监管体制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

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

保险药品目录以外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对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5 年 5 月 4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

知》,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药品价格,具体如下:(1)医保

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

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2)专利药品、

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3)医保目录

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

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5)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

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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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关药品采购与配送的监管体制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规定,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区、

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

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

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2015 年 2 月 28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

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

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

品质量和供应。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

与度。

药品招标中,入围药品可以由生产企业自行配送,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现代

物流能力的医药经营企业或其他大型医药经营企业进行配送。一般情况下,药品

生产厂家从经营成本考虑,不会采取自行配送,而是由专门的医药商业公司进行

配送。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 颁布机构 相关规定

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

评审与质量检验、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1 全国人大 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对医药卫生事业和发展具

品管理法

有科学的指导意义。该法于 2015 年进行了修

订。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补充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2 国务院 文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的

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条款实施进行具体说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食药监局 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

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

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

4 卫生部(注)

规范 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大力推行药品 GMP,是

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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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

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对申请药品 GMP 认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5 国家食药监局 查、现场检查、审批与发证、跟踪检查进行了

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规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 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

6 国家食药监局

理办法 督管理进行了规定。

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

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7 国家食药监局 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

规范

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

可追溯。

对申请药品经营 GSP 认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8 国家食药监局 审查、现场检查、审批与发证、跟踪检查进行

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了规定。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 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的审查、许可、监

9 国家食药监局

办法 督检查等管理活动进行了规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和医疗机构购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

10 国家食药监局 进、储存药品进行了规范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

办法

规定。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11 国家食药监局 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

分类管理办法

管理。

注:卫生部已更名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 年 3 月 17 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

布,规划中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包括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

民医疗保障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及

生育服务、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内容。

其中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

动,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深化药品、耗材流

通体制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将已上市创新药和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列入医保目录。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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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 1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

导意见》,对提升我国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主要

目标和主要任务。到 2020 年,医药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显著

增强,90%以上重大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临床短缺用药供应紧张状况有

效缓解;产业绿色发展、安全高效,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组织结构进一

步优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场环境显著改善;医药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主

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高于 10%,工业增加值增速持续位居各工业行业前列。

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

2016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明确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包括完善覆盖城乡的中

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民族医药发展,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推动“互联网+”

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中药材

流通体系,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等,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

发展。

(3)医疗体制改革进程和主要内容

2016 年 4 月 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了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及时间表。具体包括: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稳固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加强组织实施。

2017 年 1 月 9 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

障、综合监管等 5 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4)儿童用药及慢性病用药相关政策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布机构 相关规定

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

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 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

1 2016 年 5 月 国家卫计委

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务体系,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

务领域改革与创新,促进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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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

康目标实现。

明确了对临床急需儿童用药

临床急需儿童用药申请

国家食药监局药品 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品种评定

2 2015 年 12 月 优先审评审批品种评定

评审中心 的基本原则,并公布了首批品

的基本原则

种名单。

关于妇儿专科非专利药

品、急(抢)救药品直

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 中华医学会、中国 共 108 个品种入选示范药品清

3 2015 年 9 月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医师协会 单。

部分)遴选原则和示范

药品的通告

国家卫计委、国家

发展改革委、 工业 针对研发创制、治疗监管、体

和信息化部、人力 系建设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

关于保证儿童用药的若

4 2014 年 5 月 资源社会保障部、 要求,保障儿童基本用药需

干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 求,促进儿童用药安全科学合

总局、国家中医药 理使用。

根据我国慢性病流行和防治

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 情况,完善覆盖全国的慢性病

5 2012 年 5 月 国家卫计委

划(2012 年-2015 年) 防治服务网络和综合防治服

务机制。

制定 2017 年-2025 年慢性病防

治的中长期规划。主要策略及

措施包括加强健康教育、实施

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

6 2017 年 2 月 国务院办公厅 早诊早治、强化规范诊疗、促

规划(2017-2025 年)

进医防协同、完善保障政策、

控制危险因素、统筹社会资

源、增强科技支撑等。

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医院和其他相关机

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 构在慢性病预防控制中的作

7 2011 年 4 月

作规范 育委员会 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内

容,规范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

流程和考核标准,提高慢性病

预防控制效果。

明确建立门诊统筹可以从慢

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性病发生较多的老年人起步,

8 2009 年 8 月 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 障部、财政部、卫

也可以从群众反映负担较大

导意见 生部

的多发病、慢性病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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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会医疗保险门诊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 为各地执行慢性病药品门诊

9 -

指定慢性病药品目录 会保障局 报销提供了政策依据。

(5)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我国药品生产、经营等领域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规范了医药行业企业的生

产、经营活动,有利于规范医药行业的市场竞争行为,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提

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国家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出了多项行业政策,涉及药品注册审批、

药品价格改革、药品集中采购等多个方面,引导着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长期发展

方向和短期发展目标。

4、药品一致性评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落实情况

(1)截至 2017 年 8 月末,药品一致性评价相关主要政策文件

时间 国家政策

2012 年 11 月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5 年 8 月 《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

食药监局办公厅起草并发布了《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

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

2015 年 10 月

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人体生物等效性研

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核心技术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

2016 年 2 月

号)

《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2016 年 5 月 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 年第106 号)、《总局关于发布仿制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公告》(2016 年第105号)

《2018 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 年 8 月

公告 2016 年第 106 号)(以下简称“289”目录)

2017 年 4 月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2017 年第 49 号)

(2)政策文件确定的主要事项

①评价对象和时限要求

A.2016 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均须开展一致性

评价;

B.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中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

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具体名单见“289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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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上条以外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一致性评

价;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

种的一致性评价申请;

D.对于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剂型化学药仿制药,国家未明确规定。

②确定参比制剂遴选原则

药品生产企业对拟进行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参照《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

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61 号)要求选择参

比制剂;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备案。

③一致性评价的内容

以参比制剂为对照,开展包括处方、质量标准、晶型、粒度和杂质等主要药

学指标比较研究,以及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比较研究,以提高体内生物等效性试

验的成功率,并为将药品特征溶出曲线列入相应的质量标准提供依据。

④一致性评价的程序

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后,国产仿制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致性评价资料的接收和相关补充申请资料的受理,组织

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送指定的药品检验

机构进行复核检验。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总报送一

致性评价办公室。

(3)药品一致性评价政策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我国是仿制药大国,化学药以仿制药为主,国产仿制药存在低水平重复、同

质化竞争严重的问题。从长远来看,落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将加快我国医药产业

的优胜劣汰、转型升级,提升我国化学药制剂水平。国家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

品品种,在招投标、医保支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优质

仿制药的市场竞争力。

发行人已经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自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一

致性评价工作的产品占自有产品销售收入比例高于 70%。自有产品一致性评价工

作正常进行中,未出现障碍,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发行

人代理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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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票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落实情况

(1)截至 2017 年 8 月末,已出台的两票制相关主要政策文件

国家政策

国家六部委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2009 年 1 月 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2015 年 2 月

的指导意见》

2016 年 4 月 2016 年 4 月 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

知》(国办发〔2016〕26 号)

国家

2016 年 11 月 2016 年11 月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

2016 年 12 月 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

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

2017 年 2 月

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

已正式发布“两票制”实施文件,明确实施日期的 11 个医改试点省

2011 年 1 月 《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福建省

2014 年 6 月 《福建省2014 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

安徽省 2016 年 9 月

见》

2016 年 10 月 《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

陕西省 《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两票制”

2017 年 4 月

的通知》

《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

2016 年 12 月

实施意见(试行)》

青海省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推行“两票制”有

2017 年 6 月

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 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

重庆市 2016 年 12 月

行)》

《关于在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

四川省 2017 年 4 月

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

湖南省 2017 年 4 月

方案(试行)》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

江苏省 2017 年 6 月

行)》

上海市 2017 年 6 月 《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

浙江省 2017 年 6 月

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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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的实施

宁夏自治区 2017 年

方案(试行)》

广东省“两票制”政策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广东省 2016 年 9 月

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96号)

(2)“两票制”政策要求及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销往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销往医疗

机构再开一次发票,系我国近期在药品流通环节上推行的重要政策,旨在优化药

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两票制”实施有利于淘汰、整合小型医药商业公司,

增加行业集中度,有利于大中型医药商业公司的发展。

“两票制”政策对发行人自有产品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对代理产品销售有一定

影响。发行人已经针对广东省推行两票制政策制定了妥善的应对措施,且正在规

划中。发行人密切关注广东省两票制政策的推进进程,有相对较为充足时间应对

政策影响。

(3)两票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发行人落实政策规定和要求的

具体情况

①对发行人自有产品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产品的销售模式中学术推广模式的占比为 90%左右,

学术推广模式中一品红制药销售给配送商,配送商销往医疗机构。即自有产品的

销售主要已经按照“两票制”的要求进行。因此,两票制对发行人自有产品生产经

营影响较小。

②对发行人代理产品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代理产品的销售模式以招商代理模式为主。招商代理模式

中,药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厂商销售给一品红药业,一品红药业销售给代理商,

代理商销售给配送商后由配送商销往医疗机构或由代理商自行配送至医疗机构。

药品流通环节较多,不符合“两票制”要求。

发行人代理产品主要在广东省内销售,根据《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自 2017 年起,稳步推行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

“两票制”。 截至 2017 年 8 月,广东省内暂未具体实施两票制。

广东省正式实施两票制后,将对发行人代理产品的招商代理销售模式产生一

定不利影响。为应对两票制政策,发行人代理产品业务的销售模式将发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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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由发行人向上游采购药品后,直接配送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在实施两票制的同

时,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整合现有药品流通资源,发展现代医药物流企业。鼓

励大中型流通企业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提高医药行业运输的集中度。

发行人已经针对广东省推行两票制政策制定了妥善的应对措施,发行人密切

关注广东省两票制政策的推进进程,有相对较为充足时间完成配送业务战略规划

以应对政策影响。广东省两票制政策的实施不会对发行人代理产品业务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落实“两票制”规定和要求的具体情况

A.完善配送商网络,加强与配送商合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经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华东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配送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两票制”政策的

全面推行,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建设配送商客户网络,加强与配送商

的合作,扩大公司产品的配送范围,保障产品的正常销售。

B.加强营销网络建设

为落实“两票制”政策,发行人在药品学术推广和配送流通方面,加强了营销

组织结构、销售管理制度、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配备与建设。报告期内,发行

人代理产品学术推广模式占比有所上升,为“两票制”的全面推行做好应对。

C.配送业务战略规划

根据《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在实施两票制的同

时,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整合现有药品流通资源,发展现代医药物流企业。鼓

励大中型流通企业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提高医药行业运输的集中度。

发行人主要在广东省内开展代理产品销售业务,随着广东省“两票制”的逐步

推行,发行人将基于兼顾效率和成本的原则,制定相应的配送业务战略规划。2017

年,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开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名单》。截至

目前,发行人已经与该名单中的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签订了承运合作框架协

议,广东省全面推行两票制后,发行人将委托其负责广东省内代理产品的物流运

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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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发展概况

1、医药行业的产业链介绍

医药行业的产业链主要包括原料加工业、医药制造业、医药流通业及医疗服

务业等,产业链各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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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产业链

具体环节 主要参与方 作用

原料药生产企业

原 医药中间体的生产与制造

加 为药品制造提供原材料

工 药农、中药材加工厂

业 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

药物研究所、高等

院校、制药企业研

原料药研发、生产 发部门 研发机构根据市场需

医 求,研究并开发满足消

费者需求的医药产品;

制 药品研发

造 制药企业 由制药企业进行生产并

业 投放到医药市场中

药品生产、制造

医药商业企业(批发、

分销、配送)及第三方

物流公司

医 药品批发

药 连接医药制造企业和终

流 端消费者的桥梁

通 零售药店、医药电商

业 药品零售

医 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及

疗 其他医疗服务机构

服 医疗服务 向消费者提供医疗服务

务 并实现药品的最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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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药制造业发展概况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我国目前已经形成包

括化学原料药制造、化药制剂制造、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兽用药制造、生物制

品与生化药品制造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

“十一五”期间以来,我国医药制造业发展较快,销售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23.31%2,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进入“十二五”期间后,医药制

造业的增速逐渐放缓,但仍然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6 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28,062.9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7%;2016 年实现利润总额 3,002.9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9%。

与之前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的高速增长相比,医药制造业增速已经明显放缓,

但基于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医改政策继续深入、人均收入

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十三五”期间医药制造业将长期维持在中高速平稳增

长的新常态。

2009 年-2016 年医药制造业企业经营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一直处于高增长态势,但自 2011 年起

增速逐年放缓,从 24.6%逐步递减到 15.2%,行业已告别连续 8 年复合增长率 20%

2

数据来源:《2015 年度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南方医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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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高速发展阶段3,总体运行呈现缓中趋稳的态势,销售与利润增幅继续趋

缓。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业务和服务模式不断出现,行业进入转型

创新、全面升级阶段。

从行业整体规模来看,2016 年我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增速

略有回升。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18,393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

长 10.4%。其中药品零售市场 3,679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9.5%,增速

同比上升 0.9 个百分点4。

2011 年-2016 年医药商业销售数据统计

数据来源: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从行业集中度来看,我国医药流通产业集中度提高与行业“多、小、散”的

产业格局并存。2016 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 位占同期全国医药

市场总规模的 70.9%。“十二五”期间,全行业已形成 3 家年销售规模超千亿元、

1 家年销售额超 500 亿元的全国性企业,同时形成 24 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

域性药品流通企业5。

4、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1)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

医药行业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朝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中

国制造 2025》的重点发展领域,在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空前重视下,医药行业的

3

数据来源:《2014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4

数据来源:《2016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5

数据来源:《2015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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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地位不断提升。

此外,医药的市场需求是一种刚性需求,我国人口众多,在老龄化进程加快、

环境恶化及人们生活方式改变的背景下,人类疾病谱从传染性疾病逐渐过渡到慢

性疾病。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预计到 2019 年,我国医药市场规

模有望超过 2.2 万亿元6。

(2)药品行业标准将显著提升

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为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所制定的上市药品必须达到

的法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国家药品标准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上市药品质量

控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能否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

2015 年 2 月 4 日,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

国药典》2015 年版草案。药典是药品行业最重要的文件之一,2015 年版《药典》

大幅提升了安全性控制项目、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了对药品质量控制的要求。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仍在制定之中,它的制定实施将有助于

提升中医药产业的规范标准。这一系列的新法律出台和原有法律的完善将对未来

行业监管和标准的加强提供明确法律依据,最终也将客观上提高整个行业在产品

质量方面的竞争力。

(3)医药行业整合加速

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医药行业整体增长速度趋缓,在政策环境趋严和

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下,医药企业的增长压力越来越大,收购兼并是有效进行资

源整合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医药企业不断扩张的必然选择。

市场上医药行业的收购兼并案例大量出现,医药类上市公司的并购大致分为

三类:第一种是由于新版 GMP 认证以 2016 年 1 月 1 日为限,未达标企业将停

产。在此背景下,部分中小型医药企业无力进行 GMP 改造,逐步退出市场,成

为被收购标的;第二种是医疗器械上市公司上市后开始走外延式发展战略;第三

种是国家政策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部分上市公司积极参与公立医院

改制,进军医疗服务。

在国家鼓励产业整合的政策引导下,医药行业整合速度明显加快,产业集中

度逐渐提升。未来几年产业整合仍是医药行业的主题之一。

6

数据来源:中国医药工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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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产品所在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确立了以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为主的产品战略。目前公司拥有的药品

注册批件品种较为齐全,批量生产的药品以儿童用药和慢性病用药为主,其他类

别药物为补充。

1、儿童用药基本情况

(1)儿童用药市场现状7

儿童用药指应用于儿童患病所使用的药物,包括专门针对儿童的专用药品或

药品说明书中标明儿童使用用法用量的药品。我国儿童的概念通常是指 0-14 岁

的未成年人。儿童机体尚未发育成熟,与成人在生理上具有显著不同,不适合直

接使用成人用药。

过去数十年中,我国儿童用药市场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主要在于研发及市场

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儿童用药研发难度大,儿童病人群可分为不同的年龄层次,

需要针对不同的年龄层次进行临床试验,儿童药品针对的疗效和安全性要求更

高,增加了临床试验的风险和难度,且儿童药品临床试验的病人招募难度较大,

从而增加了研发成本;另一方面,儿童用药剂型多变、不良反应处理难度较高,

学术推广等市场活动的投入较大,费用较高,我国对儿童用药无专门的管理法规,

企业无法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及政策扶持。

在上述背景下,我国儿童用药缺失,儿童使用成人药现象普遍。国家食药监

局相关数据显示,我国 3,500 多种化学药品制剂中,供应儿童专用的药品不足

60 种,90%的药品无适用于儿童剂型。而国内 18 万个药品注册批件中,儿童专

用药物 3,000 个,所占比例不足 2%。根据一项针对国内 15 家三级医院临床中

用于儿童的药品情况调查,调查品种共 6,020 种,其中儿童专用药品有 253 种,

其他药品有 5,767 种。去掉重复品种后参与调查的药品数量为 1,098 种,其中儿

童专用药仅 45 种,其他药品 1,053 种,其他药品中包含儿童用法用量的共 455

种。即参与调查的药品(去掉重复品种)中,儿童专用药占比约为 4.1%,包含

儿童用法用量的品种占比约为 41.44%,合计占比 45.54%。

7

注:本节数据来源如无特别说明,全部来自广证恒生《儿童用药行业专题报告》,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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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家单位纳入调查总品种数

儿童专用药 其 他 药 品

品 253 种 5,767 种

去掉重复品种 去掉重复品种

45 种(4.1%) 1,053 种(95.9%)

处方药 22 种 非处方药 23 种 处方药 873 种 非处方药 180 种

儿童用药信 儿童用药信

息 392 种 息 63 种

455 种(41.44%)

从市场规模上看,国内儿童用药市场规模将超过千亿元。随着我国二胎政策

的全面落地,儿童人口基数将进一步扩大,且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造成儿童发病

率上升,国家日益重视儿童用药问题,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儿童药物的研

发创新,加快儿童用药注册申请的审批速度,加强儿童用药的政策扶持,优先将

儿童用药纳入医保。在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和医疗投入加大的背景下,我国儿童用

药将迎来新的市场机遇。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预测,未来我国儿童药销售

规模继续保持年均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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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5 年中国儿童用药市场规模(单位:亿元)

(2)儿童用药的细分领域

儿童疾病分布较为集中,我国儿童患病的三大种类是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

统疾病以及传染病。因此儿童用药市场中销量最大的产品均为常规用药,其中抗

感染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消化/胃肠用药超过儿童处方药总销售额的 70%。

儿童处方药物分类

数据来源:《儿童用药市场现状及机遇》,IMS Health。

①儿童抗生素用药

儿童抗生素用药是儿童用药中最大的品种。2012 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办法》全面实施后,儿童滥用抗生素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治理。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

物时应注意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糖肽类、四环素类及喹诺酮类用药。目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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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用药市场规模逐年增长,销售额由 2005 年的 50 亿元上升至 2014 年的 104

亿元。

2005-2015 年儿童抗生素用药规模(单位:亿元)

②儿童呼吸系统用药

儿童呼吸系统用药包括儿童感冒用药、儿童解热镇痛药、儿童止咳祛痰药以

及小儿哮喘药等。其中,儿童感冒用药是儿童用药中第二大的用药品类,2012 年

市场规模达到 56.2 亿元,2015 年预计可超过 70 亿,同比预计增长 13%。儿童

解热镇痛类是儿科急诊最常见的用药品种,发热是儿童常见的症状和就医原因,

预计 2015 年市场规模达到 69.1 亿元,同比增长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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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5 年儿童感冒用药规模 2005-2015 年儿童解热镇痛药规模

(3)公司主要儿童用药产品

名称 分类 所处阶段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儿童抗生素用药 批量生产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儿童抗生素用药 批量生产

儿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 儿童抗生素用药 批量生产

童 馥感啉口服液 儿童呼吸系统用药 批量生产

用 益气健脾口服液 儿童消化系统用药 批量生产

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儿童呼吸系统用药 药品注册批件储备

芩香清解口服液 儿童呼吸系统用药 批量生产

有药品注册批件,开展药品质量

乙酰吉他霉素干混悬剂 儿童抗生素用药

标准研究

①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是用于治疗轻中

度感染的经典口服抗生素,说明书中有明确的儿童用法用量,克林霉素为广谱抗

菌素,覆盖常见致病菌,可解决合理抗感染治疗与限制输液政策的矛盾。在儿童

常见就诊科室儿科、急诊科、呼吸科等应用广泛。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是独家剂型,属于非限制类抗生素,入选《国

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根据《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 儿童版》

(2013 年)的介绍,克林霉素口服吸收明显,其不受进食影响,生物利用度为

90%。《2015 版 WHO 儿童基本药物目录》中将“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75mg”作

为克林霉素独有口服剂型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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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馥感啉口服液

馥感啉口服液为全国独家品种。

馥感啉口服液是针对上呼吸道感染的儿童专用药物,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

止咳平喘、益气疏表。用于小儿气虚感冒所引起的发热、咳嗽、气喘、咽喉肿痛。

具有独特的双重途径抗病毒机制。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感染性疾病分册》中推荐馥感啉口服液用于手足口

病湿热脾肺证。

《广东省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专家共识 2015 年版》中推荐馥感啉口服液用

于手足口病邪犯脾肺症和湿热蕴毒证。

《中医临床诊疗指南释义:儿科疾病分册》中推荐馥感啉口服液用于小儿感

冒、反复呼吸道感染和小儿哮喘的治疗。

③益气健脾口服液

益气健脾口服液为全国独家品种。

益气健脾口服液主要用于脾胃虚弱证的辅助治疗,说明书中有明确的儿童用

法用量。药性平和,所有药材均药食两用,安全性高,适宜长期服用。

2、慢性病用药市场基本情况

(1)慢性病用药市场现状

慢性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

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

括性总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受不健康生活方式等

因素影响,近年来中国慢性病发病呈快速上升趋势,根据国家卫计委发表的《中

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展(2015)》,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国总死亡的

86.6%,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近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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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3 年中国居民慢性病患病率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慢病管理市场专题报告 2015》

慢性病病程长、发病率高、需长年用药,疾病负担大,我国各地医保政策对

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制定了相应的报销费率。各地区对慢性病

范围规定各不相同,常见慢性病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呼吸系统疾病 阴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循环系统疾病 慢性心力衰竭、慢性房颤、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肌病

消化系统疾病 消化性溃疡、慢性肝炎、肝硬化

泌尿系统疾病 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

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血液和造血系统疾病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常见慢 甲亢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

内分泌系统疾病

性病 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代谢疾病 糖尿病

风湿性疾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

脑血管病、多发性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重症

神经疾病

肌无力

精神疾病 精神分裂症

其他 结核、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

(2)慢性病用药的细分领域

①心脑血管病药物市场基本情况

心脑血管疾病是心血管疾病和脑血管疾病的统称,泛指由于高脂血症、血液

黏稠、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等所导致的心脏、大脑及全身组织发生的缺血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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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每年至少造成全球 1,700 万人死亡。据 2013 年国家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2014 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提要》显示,

2012 年国内心血管疾病和脑血管疾病合计死亡率居首位。

我国每年死于心脑血管疾病的人数达到 350 万人,其中死于心血管疾病的患

者占总死亡人数的 30-40%。在全部死亡原因中,心血管疾病和脑血管疾病的死

亡率分别是 21.45%和 19.61%,分列第 2、3 位。而近年来中国人群中的高血压

发病率在 24%-27%之间。高血压患者的卒中/心梗发病比例为 5:1。

我国心脑血管药物市场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2013 年中国 100 张床位以上

医院药品总购药额为 5,791.92 亿元;其中,心脑血管药品总购药额为 609.32 亿

元8。在我国医药总体市场中,心脑血管药物的市场份额一直在 20%左右,仅次

于全身用抗感染药物,位居第二。随着我国心脑血管病患病人数的增长,我国心

脑血管药物的市场规模也将快速增长。

②肝病用药市场基本情况

肝脏是人体最大的腺体器官,在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中起中枢作用,它不仅

参与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是物质的代谢场所,而且参与多种代谢产物及异物的

转化与排泄,亦参与机体的免疫调节过程。各类肝病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肝细胞

的变性坏死或萎缩最终导致肝功能衰竭。肝病种类繁多,通常可将肝病分为病毒

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损伤,脂肪肝,肝硬化及肝癌等。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为慢性肝炎、肝硬化和肝癌付出最多社会成本的国家。根

据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数字,我国每年报告甲肝发病 2.2 万例,戊肝发

病 2.7 万例;全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约为 9,300 万人,每年乙肝新发感染

者达 10 万人之多。在我国,慢性肝炎人群以乙肝和丙肝病毒感染者为主,这些

病毒使慢性肝炎患者肝脏的代谢能力减弱,从而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如

果不及时治疗,极有可能导致肝硬化、肝功能衰竭、肝癌,甚至死亡。

2013 年和 2014 年我国肝病治疗药物市场总体规模分别为 388.18 亿元和

459.59 亿元,2014 年比 2013 年增加 71.40 亿元,增长率为 18.4%9。由于我国民

众肝炎等肝病患病率居高不下、国家层面在预防肝病的进程中投入力度不断加

8

数据来源:《中国心血管病报告 2014》,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9

数据来源:《肝病治疗药物市场竞争格局骤变,本土企业异军突起》,宁云峰,

http://www.sinohealth.com/2015/0804/243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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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我国肝病治疗药物市场总体规模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③慢性肾病用药市场基本情况

慢性肾病是指随着时间而慢慢逐渐失去肾功能,慢性肾病的主要种类包括慢

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小球肾炎、高血压性肾病及糖尿病肾病。慢性肾病患者根

据病情严重程度分为五个阶段,根据我国一般采纳的诊断准则,慢性肾病处于第

二至第五阶段的患者被归类为患上慢性肾功能衰竭。大部分情况下,患者一旦确

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则必须开始药物治疗以控制病情及避免病情恶化,而病情

近乎不可复原。

根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研究机构于 2008-2012 年历时 4 年针对 13 个省

市 5 万名成年人的调查显示,我国成年人慢性肾病的患病率为 10.8%,也就是每

10 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慢性肾病患者。在 60 岁以上老人中,慢性肾脏病的患

病率更可高达 32.3%。

肾病是不可逆转的疾病,大部分肾病患者需要依赖和接受长期药物治疗来控

制和延缓病情。临床实验表明,蛋白尿、高血压、高血脂、高血尿酸、贫血等影

响肾功能等因素可以被一些中药复方制剂所干预,因此现代中成药一直占据国内

肾病药物的较大份额。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估算,肾病现代中成药的规模从

2008 年 10 亿人民币增加到 2013 年的 30 亿元人民币,2017 年预计将达到 59 亿

元人民币10。

10

数据来源:《国内领先的肾病中成药龙头》,安信国际证券,201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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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慢性病用药及储备

名称 分类 所处阶段

康肾颗粒 慢性肾病用药 批量生产

尿清舒颗粒 泌尿系统疾病用药 批量生产

回心康片 心脑血管病用药 批量生产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肝病用药 批量生产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 心脑血管病用药 批量生产

注射用曲克芦丁 心脑血管病用药 有生产批件,未生产

慢性

注射用阿魏酸钠 心脑血管病用药 批量生产

病用

注射用复方甘草酸单铵 S 肝病用药 批量生产

注射用甘草酸二铵 肝病用药 批量生产

注射用盐酸溴己新 慢性支气管炎用药 批量生产

注射用长春西汀 心脑血管病用药 批量生产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心脑血管病用药 临床前研究

前列地尔脂质体 心脑血管病用药 临床研究

美他卡韦 肝病用药 临床研究

血脂泰分散片 心脑血管用药 临床研究

①康肾颗粒

康肾颗粒为全国独家品种。

功能主治为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水肿、头痛而晕,恶心呕吐、畏寒肢倦等,

主要用于慢性肾脏病的治疗。康肾颗粒具有治疗慢性肾脏病独特的三重清毒机

制,可全面改善肾脏纤维化,有效延缓慢性肾脏病的进展。

②尿清舒颗粒

尿清舒颗粒为全国独家品种,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功能主治为清热利湿,利水通淋。主要用于慢性前列腺炎所致小便不利,淋

漓涩痛。

③回心康片

回心康片为全国独家品种。

功能主治为益气活血、镇静平肝。用于冠心病、高血压引起的胸痹,眩晕,

症见胸痹,胸闷,心悸,头晕等症。

④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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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的作用机制为抑酶抗炎,促进肝细胞 DNA 合成,具

有促进受损肝细胞的修复、再生、抑制肝纤维化的作用,是治疗肝损伤、改善肝

功能的一线治疗药物。《2012 版肝衰竭诊治指南》中提到,为减少肝细胞坏死,

促进肝细胞再生,可使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⑤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主要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

退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该产品临床应用科室广泛,是神经系统疾病全

科用药。

(四)行业竞争格局

1、医药制造业的竞争格局

我国医药制造业市场规模大,但由于长期无序发展,市场竞争整体激烈,制

药行业的集中度较低。截至 2015 年底,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为 7,392

家11。

经过几十年的行业积累,我国已逐渐形成了一批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较为

先进的管理和生产经验的优秀制药企业。2015 年度百强企业整体主营业务收入

达到 6,131 亿元,同比增长了 5.3%;从赢利能力来看,2015 年度百强企业的利

润总额增长了 18.7%。我国医药百强企业的收入、利润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医药工

业平均水平12。

随着我国制药工业的竞争加剧,行业集中程度将会不断提高。

2、医药流通业的竞争格局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低,发展水平不高,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相对滞后,

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截至 2016 年 11 月底,

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 465,618 家,其中法人批发企业 11,794 家、

非法人批发企业 1,181 家;零售连锁企业 5,609 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220,703

家;零售单体药店 226,331 家13。

1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12

数据来源:《工信部公布 2015 医药工业百强榜》,赛柏蓝。

13

数据来源:《2016 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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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业市场占有率来看,2016 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 位占同

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70.9%,同比上升 2.0 个百分点,其中,4 家全国龙头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37.4%,同比上升 0.5 个百分点;

15 家区域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18.4%,同比上升

1.1 个百分点14。我国药品批发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

营模式取得良好效益。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市场准入壁垒

我国对医药行业的市场准入有严格的行政要求,对于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都

实行许可证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车间需

要通过 GMP 认证,且药品上市前必须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并通过 GMP 认证;药

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必须通过 GSP 认证。对于新进入医

药行业的企业,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和相应的管理规范认证需要较长时间和较大

投入。

2、技术壁垒

医药制造企业必须具有持续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形成具有知识产权

的核心技术,才能在行业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医药研发具有周期长、高

投入、高风险的特征,新药研发成功后到批量生产需要较高的生产技术,药品生

产工艺流程复杂,质量控制要求较高,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壁垒。

3、资金壁垒

医药制造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主要体现在:首先,自 2011 年起,我国

开始实施新版 GMP 认证,对制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厂房、设备、人员、质

量控制方面都提出较高的要求,制药企业需要投入较大金额的资金进行生产线改

造,否则将无法继续进行药品生产而被行业淘汰,2016 年药品监管部门已经收

回 GMP 证书 171 张15。其次,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药品从研

发、临床试验、试生产到最终的生产、销售,需要投入大量时间、资金、人才、

14

数据来源:《2016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15

数据来源:《2016 年全国收回药品 GMP 证书情况统计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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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等资源,且周期很长。缺乏持续资金支持的企业很难满足市场竞争的要求。

4、营销渠道壁垒

医药行业的销售模式一般包括代理销售模式和学术推广模式,对于代理销售

模式,各地具备医药销售渠道的代理商数量有限,目前业内的公司已经与各地的

代理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新进入的企业建立渠道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

金,营销渠道壁垒较高;对于学术推广模式,公司需要建立一支具备医药行业知

识和营销能力的专业队伍,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做到。

5、专业人才壁垒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需要配备具有

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的资格要求。随着医药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国

家对药品生产及经营的专业人才要求为新进入者设置了障碍。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医药行业是一个多学科先进技术和手段融合的高科技产业群体,其发展高度

依赖创新,一种新药的研制,从治疗靶点机理的发现、化合物的合成和生物制品

的制备、筛选、药效及毒性试验、动物试验到临床试验,直至最终批准上市,往

往需要花费 10-15 年时间。目前我国药品主要为化学药和中成药,生物药所占比

例较小,但发展迅速。

在化学药方面,化学药占据全球医药市场 90%以上的份额,是发达国家传统

优势领域。我国现代医药制造业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在技术水平上存在一定差

距,国内高端市场基本被外资药品控制。我国的化学药以仿制药为主,虽然仿制

药技术水平较高,但由于国内药品审批、定价、招标、采购等政策上未对高质量

仿制药有所倾斜,导致企业追求高质量仿制药的动力不足。国产仿制药多在低水

平重复,同质化竞争严重。

在中成药方面,我国在中药原料和配方上具有传统优势,但缺乏有效的知识

产权制度保护中药原材料及传统知识。随着各国对天然植物药的重视程度增加,

我国的中药知识被国外广泛应用,并对相关成果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从而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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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中药产业形成知识产权壁垒。

在生物药方面,我国生物技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总体上居于发展中国家

的领先地位,局部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物技术制药产业初具规模,但产业

化态势严峻,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脱节。目前,我国生物制药技术的基础研究

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而科研机构缺乏市场意识,对转化研究不够,使得我国

目前生物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七)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医药行业是与人类生命健康紧密联系的行业,需求刚性较强,不具有明显的

周期性,经济周期对行业的影响不明显,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

2、区域性

医药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由于药品销售与区域经济水平存在一定关联

性,因此经济发达地区的销售情况相对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3、季节性

医药行业整体而言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受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的影响,

通常第一季度的销售相对较低。此外,具体的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

因素影响,相应的药品销售也具有一定季节性。

(八)影响发行人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健康中国战略为医药行业发展提供战略保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纲要》从维护全民健康和实现长

远发展出发,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目标,将“健康中国”上升到国家

战略层面,成为“十三五”时期引领我国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具

体包括: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

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及生育服务等内容。2016 年 8 月 2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

“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国家将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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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药行业的投入,医药行业将进入蓬勃发展期。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构成行业长期利好

2009 年,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本次医改以提供安全、有

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长远目标。国家高度重视医改资金保障工作,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卫生领域重点工程专项建设任

务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医

改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根据财政决算数据,2009 年到 2015

年全国各级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达到 56,400 多亿元,年均增幅达到 20.8%,比

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幅高 4.8 个百分点,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医改

前 2008 年的 5.1%提高到 2015 年的 6.8%。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达

到 15,700 多亿元,年均增幅达到 21.9%,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增幅高 9.8 个百分

点,医疗卫生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从 2008 年的 2.35%提高到 2015 年的

4.23%16。

2016 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含计划生育)支出预算安排 12,363 亿元,比

上年增长 3.7%,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幅高出 1.3 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医

疗卫生支出 3,731 亿元,比上年增长 9.3%,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增幅高出 3 个百

分点17。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支出将保持较

大幅度增长。可以预计,在“十三五”规划实施期间,我国的医疗卫生支出将保

持平稳较快增长,有力促进医药产业需求。

(3)人口结构调整将持续拉动医药行业发展

我国人口的结构性变化主要体现在老龄化加速和二胎政策导致的新生人口

增加上,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将对医药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数据显示,我国 60 周

岁及以上人口数为 23,086 万人,占比为 16.7%,其中 65 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

15,003 万人,占比为 10.8%。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的发病

率日趋增加,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将带动医药市场的发展。

16

数据来源:《卫生计生委介绍 2015 年深化医改工作进展和 2016 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http://www.gov.cn/xinwen/2016-04/28/content_5068770.htm

17

数据来源: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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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下,为解决人口结构失衡问题,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提高生育率,预计未来每年将可能新增新生儿 100-200 万人,2018 年新生人数

有望超 2,000 万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将对儿童用药的需求有明显拉动作用。

(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为医药行业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

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

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821 元,比上年增长 8.4%,扣除价格因素,

实际增长 6.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3,616 元,比上年增长

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363 元,比

上年增长 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2%。

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刚性特征,收入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引

致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医疗服务需求上升,从而拉动药品需求,支持医药行业的

快速发展。

2、不利因素

(1)医药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

由于新药研发的投入大、时间长、风险高,我国的医药企业与发达国家的医

药企业相比,普遍存在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不足的情况,目前我国市场上绝

大部分是仿制药,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制约了我国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和竞争

力的提升。公司的主要产品也存在与竞争对手同质化竞争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制

约了公司的发展水平,对公司加强研发投入,提升药品质量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2)专业人才缺乏

医药行业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产品研发方面,研发人才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

我国新药研发的“短板”;营销方面,需要具备医药专业知识和专业营销能力的

综合化营销人才;药品生产方面,需要大量既有专业知识又能解决实际技术问题

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专业人才缺乏是许多医药企业发展的瓶颈,

随着市场上专业人才的竞争加剧,发行人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

设,以增强企业吸引力,减少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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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以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的现代化医药企业集团。

一品红制药共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独家产品 11 个,包

括 9 个独家品种和 2 个独家剂型;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2 个;专利品种 13 个。进

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57 个,国家基药品种 11 个;多个品种进入地方医保和地

方基药目录。一品红制药拥有片剂、颗粒剂、合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口

服制剂)、冻干粉针剂、洗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外用制剂)等剂型的生

产线及相应的 GMP 证书。一品红制药是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

的广东省生化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省级

企业技术中心。2015 年被广州市开发区管委会评选为“瞪羚企业 20 强”。2016

年,一品红制药在第 33 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被评选为“2016 年中国医药

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非上市)”,一品红制药在“2016 年(第八届)中国医

药战略峰会”上被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评选为“2016 年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

一品红药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培养出优秀的管理

和营销团队。与国内多家知名制药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承接其部分重

点产品在广东的总代理业务。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竞争分析

发行人的产品以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为主导,以其他领域用药为补充。发

行人主要自有产品的竞争分析情况如下:

1、儿童用药产品的竞争分析

(1)发行人儿童用药产品的主要竞争优势

类别 产品 竞争优势

独家剂型,专利保护;

国家医保、地方医保、新农合、地方基药;

儿童 盐酸克林霉素

非限制类抗生素,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5 年度广东省医药行

用药 棕榈酸酯分散

业优秀产品品牌;

在大环内酯、林可酰胺类抗生素市场中排名靠前18;

18

根据 PDB 药物综合数据库统计,在重点城市医院用药数据库中,公司生产的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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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有明确的儿童用法用量,入选《国家处方集(儿童版)》,《2015

版 WHO 儿童基本药物目录》。

儿童专用药,独家品种、专利保护;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感染性疾病分册》中推荐馥感啉口服液

用于手足口病湿热脾肺证;

馥感啉口服液

《广东省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专家共识 2015 年版》中推荐馥感啉

口服液用于手足口病邪犯脾肺症和湿热蕴毒证;

《中医临床诊疗指南释义:儿科疾病分册》中推荐馥感啉口服液

用于小儿感冒、反复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益气健脾口服 独家品种、地方医保、地方基药;

液 有明确的儿童用法用量。

(2)儿童用药主要产品及生产企业情况

类别 品名 生产厂家

阿奇霉素片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阿莫西林胶囊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儿童抗感染用药 头孢克肟颗粒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阿奇霉素颗粒 江苏济川制药有限公司

头孢克洛胶囊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酚麻美敏混悬液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美敏伪麻溶液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制药

儿童呼吸系统用药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六厂

小儿感冒颗粒 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布洛芬混悬液(滴剂)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健胃消食片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健儿消食口服液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儿童消化系统用药 小儿七星茶颗粒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儿康宁糖浆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儿滞灵冲剂 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发行人产品与上述产品之间的竞争关系

发行人的儿童用药产品主要为儿童抗感染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及消化系统用

酯分散片在 2015 年口服大环内酯类、林可酰胺类和链霉杀阳菌素类全身用抗菌药中市场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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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结合儿童用药对剂型、口感的特殊需求、用药剂量及不良反应影响大等特点,

发行人的儿童用药与市场主要产品在剂型、口感、是否进入医保目录等方面各自

存在优势与劣势,在市场上存在一定竞争关系。发行人儿童用药以处方药为主,

主要通过医疗机构进行销售。

2、慢性病用药产品的竞争分析

(1)发行人慢性病用药产品的主要竞争优势

类别 产品 竞争优势

独家品种,地方医保、新农合、地方基药;

康肾颗粒 《中医临床诊疗指南释义:肾与膀胱分册》中推荐用于慢性

肾衰竭。

独家品种,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国家医保、地方基药;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尿清舒颗粒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感染性疾病分册》中推荐用于脾肾

阳衰证、脾肾两虚证。

慢性 独家品种,地方医保、地方基药;

回心康片

病用 专利保护。

药 国家医保、地方医保、新农合、地方基药;

2015 年度医药行业专利、原研药优秀产品品牌;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肝衰竭诊治指南 2012》中推荐使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可减

少肝细胞坏死,促进肝细胞再生。

地方医保、新农合、地方基药;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III)

专利保护。

(2)慢性病用药主要产品及生产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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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品名 生产厂家

注射用复合辅酶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心脑 阿托伐他汀钙片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血管 丹红注射液 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

用药 前列地尔注射液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血栓通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恩替卡韦片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肝病

异甘草酸镁注射液 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药

拉米夫定片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慢性 尿毒清颗粒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肾病 海昆肾喜胶囊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药 肾衰宁片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3)发行人产品与上述产品之间的竞争关系

发行人的慢性病用药主要为心脑血管用药、肝病用药及慢性肾病用药。慢性

病用药受众人群广、需长期持续服用,在目前的药品市场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发行人的慢性病用药与上述产品相比较,在剂型、是否进入

医保目录,具体用途及不良反应等方面各自存在优势及劣势。发行人的慢性病用

药主要包括民族药组方的中成药,组方独特,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依托在医药行业多年的市场经验,进行精准的市场调研与开发,根据市

场需求和公司产品战略,有针对性的开发新产品和寻找合适的代理产品,形成了

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阶梯化储备的产品结构。

在产品战略上,公司确立了以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为主的业务发展方向。

在自有产品方面,目前公司共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独家产

品 11 个,包括 9 个独家品种和 2 个独家剂型;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2 个;专利品

种 13 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57 个,国家基药品种 11 个;多个品种进入

地方医保和地方基药目录。产品线以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为主,其他领域用药

为补充。其中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是公司的拳头产品,在口服全身用抗

菌药市场中排名前列。该产品突出的市场地位可以有效地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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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的业绩保障,也有效带动了公司其他品种的销售。公司其他产品,如馥

感啉口服液、益气健脾口服液、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等

在其细分领域市场中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随着公司推广力度的增强,自有产

品的销售收入将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

在代理产品方面,公司有针对性地选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带动

和促进公司自有产品业务发展的代理产品。主要代理产品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等品种均为细分市

场排名靠前的慢性病用药。代理产品与自有产品一起形成了公司重点突出、覆盖

面广的产品线,有效增强了公司与代理商、大型医药商业公司的合作黏性,是公

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

此外,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储备了多项处于不同研发阶段的新产品或新剂型。

未来三年内预计有多项新产品上市,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

的优势地位,并在妇科用药等领域取得突破。

公司产品战略清晰,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面广、重点优势产品突出的产品结

构,既有利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增长,也有利于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和形象建

设。

2、业务协同发展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品质和创新为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持续推进自主品牌“一

品红”的市场建设,产品聚焦儿童用药和慢性病用药等领域,重视研发投入,不

断强化公司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十多年药品代理销售的市场经验,有效促进了自主业务的发展。首

先,代理销售业务使得公司可以深入、全面的了解市场需求,为自主业务的研发

生产提供了战略方向;其次,公司通过代理销售业务培养了优秀的销售队伍,与

下游代理商、大型医药商业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自有产品的上市销售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再次,公司代理销售业务稳步发展,为公司开展自主创新业

务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由 2014 年度的 79,255.48 万元增至 2016 年度

125,083.73 万元,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67,061.80 万元;利润总额由

2014 年度的 5,503.73 万元增至 2016 年度的 16,418.65 万元,2017 年 1-6 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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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润总额为 8,752.6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速较快,保

持了良好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其中,代理销售业务创造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一

半以上,为公司开展自主创新业务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主业务发展迅速,报告期内,公司自有产品实现收入分别为 34,618.36

万元、47,734.71 万元、57,440.78 万元和 33,113.74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

比分别为 43.68%、46.42%、45.93%和 49.38%。报告期内,公司自有产品销售收

入增速较快,且自主业务的毛利额一直高于代理销售业务的毛利额,自主业务是

公司最重要的利润来源和稳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自主业务相互促进。在代理业务的支持下,公司将不断推

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并通过公司强大的营销网络推广优势,迅速将新产

品推入市场,不断强化公司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营销优势

公司产品结构丰富、重点突出,基于公司产品特点和现阶段发展实际情况,

公司针对不同产品市场特点、市场前景和地区市场差异,建立了招商代理和学术

推广两种销售模式,进行产品推广。

在招商代理模式下,公司依托独家产品优势和代理销售业务积累的市场资

源,进行严格的代理商筛选,选择区域内资质健全、具备健全的销售网络和市场

开发能力的代理商合作,市场销售区域覆盖全国各省、直辖市及自治区。

在学术推广模式下,公司依托市场部、销售部、商务部等内部营销团队,通

过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术指导和产品推广。此外,公司与国

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全国性行业大型医药商业公司及

区域性医药商业龙头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了药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配

送效率,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先发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内部培养了一支忠诚度高、销售能力强的营销团队。

公司持续对营销人员进行包括公司文化、产品知识以及销售技能的培训,有效提

高了销售团队的业务水平。销售团队可以将市场的一线信息及时反馈回公司,为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各地医药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决策产品的研发方

向提供必要的支持,有利于公司制定准确的发展战略,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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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及技术储备优势

一品红制药是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广东省生化制剂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高

度重视产品研发及技术储备工作,拥有业务素质高、开发能力强的专业研发团队。

除不断提升自身研发实力外,公司还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中山

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多家高等院校及科研所建立了合作关系,搭

建具有较强研发、生产成果转化能力的高科技平台,以迅速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目前,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研发项目储备,处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以及

申报生产等各个阶段。基于丰富的产品积累,公司可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市场需

求变化规律以及医药科技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规划、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降

低公司生产经营对单个产品的依赖程度,有效地分散公司经营风险,以保证公司

业绩持续快速增长,促进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5、生产质量优势

一品红制药按照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 GMP 要求建立

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

进行控制与管理,对产品的质量提供全面有效的保证。

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覆盖了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各个领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

制度及操作规程,贯彻到了包括起始物料、生产过程、质控、成品放行、销售的

整个环节中。公司还建立了质量风险管理制度、产品年度回顾分析程序、偏差处

理程序、变更控制程序、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等,定期对质量检测数据、偏差、变

更、投诉等进行趋势分析及风险评估,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定期进行质量管理评

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6、信息资源平台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信息资源平台建设,自 2011 年起,公司逐步建立了多个信息

系统,如 Amt Velcro 综合协同系统,用于支撑组织管控、办公协同、人力资源管

理、项目管理(研发管理)和知识管理等工作;Oracle ERP 系统,用于支持母子

公司业务在同一个管理平台上操作,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实时管控,提升整体管

理水平;公司通过建立和固化科学的核心业务应用体系,实现财务、采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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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销售等各业务环节的一体化运作;实现各应用系统的集成,避免信息孤岛。

依靠信息资源平台的支撑,使得公司机构设置合理、业务流程科学、加快市场响

应速度,是公司业务领先的关键。

7、管理团队优势

医药企业的发展需要能够从宏观上驾驭市场、领导业务、具有前瞻性战略眼

光的管理型人才。公司现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业的管理团队。以李捍雄先生

为首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具有多年的医药行业管理经验,对市场和政策发展趋

势具有前瞻把握能力,且团队成员配备合理,具有管理、营销、研发等专业人才。

同时,公司进行了多次股权激励,主要管理人员均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

份。通过员工股权激励,保持了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

了稳定的执行力保障。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规模较小

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的自有产品在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等领域已经

获得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知名度。但是与国内及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公司的

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公司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实力,加

强研发实力和扩大业务规模。

2、融资渠道单一

医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且药品研发的周期长、资金投入大,风险较高,近

年来公司不断加强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市场

投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持续提升,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状态

逐步显现,而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及银行贷款筹措发展资金,融

资渠道较为单一,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的单一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

(五)公司竞争优势、劣势的变化趋势

随着医药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面临的竞争环境更加激烈,公司将继续发挥

竞争优势,保持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通过发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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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六)公司产品在未来市场的变化趋势分析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产品在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等领域已经逐步建立了市

场竞争优势,并享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知名度。公司成功上市后,将在原

有基础上,继续强化自身的生产、研发和营销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

服务能力。随着公司原有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增强、新的药品品种不断推出,公

司产品在未来市场的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自有产品具体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1、发行人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1)公司自有产品产能、产量、产销率情况

剂型(单位)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能 2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产量 11,993.72 32,564.68 26,780.89 31,202.41

片剂(万片) 产能利用率 59.97% 81.41% 66.95% 78.01%

销量 13,622.82 32,888.19 28,640.07 23,481.84

产销率 113.58% 100.99% 106.94% 75.26%

产能 1,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产量 558.16 1,460.77 1,134.08 949.20

颗粒剂(万

产能利用率 55.82% 73.04% 56.70% 47.46%

袋)

销量 639.46 1,234.30 1,121.72 863.23

产销率 114.56% 84.50% 98.91% 90.94%

产能 4,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产量 1,195.67 3,044.48 3,026.83 2,152.21

合剂(万支)

产能利用率 29.89% 38.06% 37.84% 26.90%

销量 1,221.50 3,278.29 2,668.62 1,9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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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销率 102.16% 107.68% 88.17% 90.95%

产能 2,000.00 4,000.00 4,000.00 111.11

产量 1,022.31 1,047.34 1,413.50 22.84

冻干粉针剂 产能利用率 51.12% 26.18% 35.34% 20.54%

(万支) 外协量 - - 329.50 270.04

销量 776.76 1,180.21 1,137.34 111.54

产销率 75.98% 112.69% 65.25% 38.09%

注:1、上表自有产品产能、产量、产销率为一品红制药的相关数据。

2、公司部分产品存在外协生产情况,因此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产销率

=销量/(产量+外协量)。

3、公司冻干粉针剂车间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通过新版 GMP 认证,2014 年产能按照

能够实际生产时间折算,为 4,000*1/12*10/30=111.11 万支。

4、公司洗剂车间于 2016 年 9 月通过新版 GMP 认证,2016 年未进行洗剂产品的批量

生产。2017 年 1-6 月,公司洗剂产品产量较少,共 2.77 万盒。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产能利用率水平不断提升,但在前期产能利用率不高,

主要原因为:2010 年一品红制药成立后开始建设生产车间,其中,片剂、颗粒

剂生产车间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通过新版 GMP 认证;合剂生产车间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通过新版 GMP 认证;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口服制剂)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通过新版 GMP 认证;冻干粉针剂车间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通过新版

GMP 认证。由于一品红制药在新建车间时考虑了未来 2-3 年的生产需求,且生

产车间通过新版 GMP 认证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从生产初期到产能充分发挥还

有一段时间。

2016 年,由于发行人冻干粉针剂 2015 年末库存充足,且当期冻干产品整体

处于招标期,销量较上年无较大变动,受此影响当期冻干粉针剂产量较上年有所

下降。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固体制剂车间进行了为期 50 天左右的 GMP 再认证

改造,由于改造期内暂停生产,2017 年上半年片剂、颗粒剂的产量、产能利用

率有所下降。

(2)发行人主要代理产品采购量、销售量及购销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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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盒

年度 主要产品 采购量 销售量 购销率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495.64 468.90 94.60%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144.39 125.85 87.16%

2017 年

注射用炎琥宁 32.47 24.34 74.98%

1-6 月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

21.39 19.60 91.64%

苷脂钠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876.79 934.24 106.55%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283.34 291.42 102.85%

2016 年 注射用炎琥宁 69.45 76.96 110.81%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

33.75 33.81 100.18%

苷脂钠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769.50 788.66 102.49%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311.03 300.66 96.67%

2015 年 注射用炎琥宁 70.79 63.89 90.25%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

29.55 32.14 108.76%

苷脂钠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757.48 650.43 85.87%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235.68 224.42 95.22%

2014 年 注射用炎琥宁 56.80 57.54 101.30%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

38.07 36.14 94.93%

苷脂钠

注:上述产品均有多种包装规格,为统计便利,未区分规格采取合并统计。

2、销售收入与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有产品 33,113.74 49.38% 57,440.78 45.93% 47,734.71 46.42% 34,618.36 43.68%

代理产品 33,945.44 50.62% 67,628.55 54.07% 55,089.36 53.58% 44,632.41 56.32%

合计 67,059.18 100% 125,069.34 100% 102,824.08 100% 79,250.78 100%

从主营业务收入的结构上看,报告期内随着自有产品的陆续推出及市场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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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力度的增强,公司自有产品的产品线逐渐丰富,自有产品销售收入增速较快,2016

年自有产品销售收入为 57,440.78 万元,较 2014 年自有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65.93%,且自有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稳定在 40%以上,2017 年

1-6 月,自有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代理产品销售收入持续稳

定增长,2016 年代理产品销售收入为 67,628.55 万元,较 2014 年代理产品销售

收入增长 51.5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自有产品、代理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自有产品 类别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盐酸克林

霉素棕榈 儿童

21,716.84 65.58% 39,232.82 68.30% 32,494.25 68.07% 25,485.01 73.62%

酸酯分散 用药

馥感啉口 儿童

2,581.12 7.79% 6,796.95 11.83% 5,493.59 11.51% 4,353.12 12.57%

服液 用药

益气健脾 儿童

1,935.64 5.85% 3,524.72 6.14% 2,264.14 4.74% 731.69 2.11%

口服液 用药

注射用脑 慢性

蛋白水解 病用 1,494.73 4.51% 1,413.05 2.46% 2,356.88 4.94% 194.56 0.56%

物(III) 药

注射用促 慢性

肝细胞生 病用 1,234.17 3.73% 1,631.25 2.84% 1,195.62 2.50% 320.16 0.92%

长素 药

其他 - 4,151.24 12.54% 4,841.99 8.43% 3,930.23 8.23% 3,533.82 10.21%

合计 33,113.74 100% 57,440.78 100% 47,734.71 100% 34,618.36 100%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代理产品 类别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射用丹 慢性

参多酚酸 病用 7,842.28 23.10% 17,984.21 26.59% 12,486.51 22.67% 8,952.37 20.06%

盐 药

注射用炎 抗病

2,690.04 7.92% 8,703.40 12.87% 6,870.87 12.47% 6,324.69 14.17%

琥宁 毒类

注射用单

慢性

唾液酸四

病用 3,396.66 10.01% 6,004.09 8.88% 5,248.79 9.53% 4,578.47 10.26%

己糖神经

节苷脂钠

苯磺酸氨 慢性

氯地平分 病用 3,644.57 10.74% 6,261.44 9.26% 4,845.79 8.80% 3,968.14 8.89%

散片 药

其他 - 16,371.89 48.23% 28,675.40 42.40% 25,637.40 46.54% 20,808.74 46.62%

合计 33,945.44 100% 67,628.55 100% 55,089.36 100% 44,632.41 100%

注:1、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共有 43 个品种的代理销售产品。代理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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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相对较为分散,上表为主要代理产品的销售金额及占比。2、此处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

的销售收入为变更前后的销售收入合计。

报告期,发行人自有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34,618.36 万元、47,734.71 万元、

57,440.78 万元和 33,113.74 万元,逐年提升,且 2014 年至 2016 年上述主要自有

产品销售金额整体均有所增长。从自有产品构成来看,2015 年发行人冻干粉针

剂开始实现量产,其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与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产品收入占比

由 2014 年 1.48%增长至 7.44%,冻干粉针剂收入占比由 2014 年 1.60%增长至

8.96%。

报告期,发行人销售主要自有产品品种数量分别为 17 项、27 项、31 项和

29 项,具体如下:

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片剂 6 8 8 4

合剂 6 7 4 3

颗粒剂 3 3 3 3

冻干粉针剂 13 13 12 7

洗剂 1 - - -

合计 29 31 27 17

报告期,发行人自有产品销售业务规模不断提升,自有产品品种数量逐年增

加,产品丰富度提升。2015 年品种较上年增加 10 项,主要系 2015 年冻干粉针

剂销售品种由 7 项上升至 12 项,增加 5 项。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销售的自有

产品品种数量略有下降主要系发行人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调整了部分片剂、合剂品

种的生产。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地区 49,298.77 73.52% 95,948.66 76.72% 79,679.28 77.49% 64,219.37 81.03%

华东地区 10,353.01 15.44% 17,931.85 14.34% 11,890.89 11.56% 3,953.60 4.99%

华北地区 3,615.01 5.39% 3,256.18 2.60% 4,461.24 4.34% 3,316.98 4.19%

东北地区 283.75 0.42% 1,215.85 0.97% 1,437.74 1.40% 2,828.03 3.57%

西南地区 1,747.72 2.61% 3,462.84 2.77% 2,469.52 2.40% 3,046.14 3.84%

华中地区 1,213.65 1.81% 2,548.66 2.04% 1,993.54 1.94% 1,359.88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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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西北地区 547.27 0.82% 705.31 0.56% 891.86 0.87% 526.77 0.66%

合 计 67,059.18 100.00% 125,069.34 100.00% 102,824.08 100.00% 79,250.78 100.00%

(3)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自有产品和代理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盒

类别 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24.56 24.02 22.95 23.35

馥感啉口服液 27.70 26.14 23.96 22.78

自有

益气健脾口服液 47.30 29.01 27.01 29.60

产品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9.58 12.00 7.97 8.13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 6.17 3.05 3.61 3.74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62.31 61.71 41.53 39.89

注射用炎琥宁 110.50 113.09 107.54 109.91

代理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7.77 6.70 6.14 6.10

产品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

173.27 177.59 163.29 126.69

脂钠

注:1、上述产品有多种包装规格的,为统计便利,统计销售数量时未区分规格采取合

并统计;2、此处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的销售单价为变更前后的销售收入合计数/变更

前后的销售数量合计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自有产品销售价格基本持平,无大幅波动。2017 年 1-6

月,主要自有产品中益气健脾口服液、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价格有所上涨。

其中,益气健脾口服液价格上涨主要系其在广东省的中标价格提高,注射用脑蛋

白水解物(III)价格上涨主要系产品按照国家标准变更名称后相应调整了销售政

策,部分地区中标价格提高。主要代理产品中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

钠报告期内销售价格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加强市场推广力度,相应调整

产品定价策略所致。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2016 年销售价格较 2015 年有所上升,

主要系生产厂家提高出厂价公司销售相应提价。其他主要代理产品销售价格变动

情况较小。

(二)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销售内容 是否存

序 销售金额

时间 名称 占比 自有产品 代理产品 销售模式 关联关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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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 以招商代理

1 12,038.47 17.95% 23.81 12,014.66 否

限公司 为主

国药控股股份有 学术推广&

2 10,205.22 15.22% 6,164.03 4,041.19 否

限公司 招商代理

广州医药有限公 学术推广&

3 9,559.11 14.25% 5,260.61 4,298.49 否

司 招商代理

康德乐(上海)医 以学术推广

4 3,587.46 5.35% 3,208.43 379.03 否

药有限公司 为主

华润医药商业集 以学术推广

2017 5 2,435.38 3.63% 1,874.27 561.11 否

团有限公司 为主

浙江建东伟业医

1-6 6 1,504.92 2.24% 1,504.92 - 学术推广 否

药有限公司

华东医药股份有

7 1,221.25 1.82% 1,221.25 - 学术推广 否

限公司

九州通医药集团 学术推广&

8 1,070.01 1.60% 192.33 877.68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

广东省东莞国药 学术推广&

9 832.10 1.24% 745.3 86.80 否

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

河北东圣医药有

10 783.84 1.17% 783.84 - 学术推广 否

限公司

小计 43,237.76 64.48% 20,978.79 22,258.96 - -

1 康美药业股份有 以招商代理 否

19,966.34 15.96% 31.46 19,934.88

限公司 为主

国药控股股份有 学术推广&

2 18,509.59 14.80% 10,244.08 8,265.50 否

限公司 招商代理

广州医药有限公 学术推广&

3 15,585.49 12.46% 8,356.38 7,229.10 否

司 招商代理

华东医药股份有

4 4,758.65 3.80% 4,758.65 - 学术推广 否

限公司

2016 康德乐(上海)医

5 3,927.42 3.14% 3,927.42 - 学术推广 否

年 药有限公司

华润医药商业集 以学术推广

6 3,321.80 2.66% 2,590.68 731.12 否

团有限公司 为主

广东省东莞国药 学术推广&

7 1,612.06 1.29% 1,385.25 226.81 否

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

广东生源药业有 学术推广&

8 1,359.33 1.09% - 1,359.33 否

限公司 招商代理

广东四汇医药有 学术推广&

9 1,087.56 0.87% 143.89 943.68 否

限公司 招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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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广西柳州医药股

10 1,083.56 0.87% 1,083.56 - 学术推广 否

份有限公司

小计 71,211.80 56.94% 32,521.38 38,690.42 - -

国药控股股份有 学术推广&

1 16,709.12 16.25% 8,751.17 7,957.94 否

限公司 招商代理

广州医药有限公 学术推广&

2 12,002.48 11.67% 6,529.54 5,472.94 否

司 招商代理

康美药业股份有 以招商代理

3 10,889.62 10.59% - 10,889.62 否

限公司 为主

华东医药股份有

4 3,009.62 2.93% 3,009.62 - 学术推广 否

限公司

国瑞华泰(北京)

5 2,315.69 2.25% 2,315.69 - 学术推广 否

医药有限公司

2015

华润医药商业集 以学术推广

年 6 1,887.05 1.84% 1,691.05 195.99 否

团有限公司 为主

康德乐(上海)医

7 1,726.91 1.68% 1,726.91 - 学术推广 否

药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医药股

8 1,173.15 1.14% 1,173.15 - 学术推广 否

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国药 以学术推广

9 1,334.08 1.30% 1,162.18 171.90 否

集团有限公司 为主

10 广东生源药业有 994.36 0.97% 0.64 993.72 学术推广& 否

限公司 招商代理

小计 52,042.08 50.62% 26,359.95 25,682.11 - -

国药控股股份有 学术推广&

1 12,911.97 16.29% 7,363.10 5,548.87 否

限公司 招商代理

康美药业股份有 以招商代理

2 10,508.14 13.26% - 10,508.14 否

限公司 为主

广州医药有限公 学术推广&

3 9,041.37 11.41% 5,684.03 3,357.34 否

司 招商代理

北京易快医药有

2014 4 2,068.39 2.61% 2,068.39 - 学术推广 否

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同源医药

5 1,689.76 2.13% 1,689.76 - 学术推广 否

有限公司

华润医药商业集 以学术推广

6 1,035.94 1.31% 955.65 80.29 否

团有限公司 为主

广西柳州医药股

7 1,000.68 1.26% 1,000.68 - 学术推广 否

份有限公司

8 重庆大翔医药有 961.67 1.21% 957.43 4.24 学术推广 否

1-1-17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限公司

9 广东生源药业有 929.25 1.17% - 929.25 学术推广& 否

限公司 招商代理

广东省东莞国药 学术推广&

10 894.32 1.13% 716.72 177.60 否

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

小计 41,041.49 51.78% 20,435.76 20,605.72 - -

注:1、销售金额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口径统计;2、国瑞华泰(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原名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3、北京易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北京恒生海康医

药有限公司;4、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招商代理模式和学术推广模式。招商代理模式下,

公司的客户为代理商;学术推广模式下,公司的客户为配送商。公司的销售模式根据品种、

客户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公司对同一客户销售不同产品可能同时存在招商代理模式、学术推

广模式。对同一客户存在两种销售模式的,当一种销售模式产生的销售收入占比低于 10%

时,界定销售模式为以另一种为主;当一种销售模式产生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 10%时,界

定销售模式为两种同时存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总额 50%的情况。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三)独家代理产品情况

1、独家代理产品业务所处医药行业产业链具体环节

独家代理产品业务属于医药行业产业链中“医药流通业”环节之“药品批发”,

具体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或委托其销售公司向医药商业公司销售药品,医药商业

公司向下级代理商或配送商销售药品,下级代理商或配送商再向医疗机构销售药

品。由于药品生产企业的销售和配送能力通常无法覆盖全国范围,因此通常在各

省寻找独家代理商负责当地市场开拓及维护,代理商成为连接药品生产企业和医

疗机构之间的桥梁。

2、独家代理产品的销售模式

产品 销售模式 客户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

片、注射用单唾液酸四 以学术推广模式为主 配送商

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等

抗宫炎片 通过连锁药店等代销 连锁药店

以招商代理模式为主,学术 招商代理模式下客户为代理商;

其他独家代理产品

推广模式为辅 学术推广模式下客户为配送商

发行人独家代理产品主要在广东省内销售,发行人独家代理产品实现了最终

销售。

1-1-17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产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1、主要产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产品主要为代理销售的药品。采购的原材料包

括化学原料药、中药材、辅料及包装材料等,以化学原料药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

酯为主。

2017 年 1-6 月

序号 药品/原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7,558.87 25.72%

2 注射用炎琥宁 2,646.77 9.01%

3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1,721.14 5.86%

4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1,119.13 3.81%

5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897.24 3.05%

合计 13,943.15 47.45%

2016 年度

序号 药品/原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13,885.08 24.92%

2 注射用炎琥宁 5,968.59 10.71%

3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3,190.69 5.73%

4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1,844.65 3.31%

5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1,544.54 2.77%

合计 26,433.55 47.43%

2015 年度

序号 药品/原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10,647.57 22.94%

2 注射用炎琥宁 5,871.29 12.65%

3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2,771.25 5.97%

4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1,610.55 3.47%

5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1,311.43 2.83%

合计 22,212.09 47.85%

1-1-17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度

序号 药品/原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7,021.29 18.68%

2 注射用炎琥宁 4,744.92 12.62%

3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2,896.06 7.70%

4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1,956.06 5.20%

5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1,302.21 3.46%

合计 17,920.54 47.67%

(2)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包装材料 659.48 18.90% 1,402.10 19.18% 1,348.74 22.02% 1,048.18 14.28%

化学原料药 1,867.87 53.52% 3,441.07 47.07% 3,130.66 51.11% 3,173.30 43.25%

中药材 532.01 15.24% 1,664.37 22.77% 1,166.30 19.04% 2,792.55 38.06%

上述采购合计 3,059.36 87.66% 6,507.54 89.02% 5,645.71 92.16% 7,014.03 95.59%

①报告期,发行人中药材采购金额分别为 2,792.55 万元、1,166.30 万元、

1,664.37 万元和 532.01 万元,其采购数量随自有产品规模扩大而逐年增加,分别

为 524,257.42 千克、656,490.00 千克、742,668.53 千克和 241,600.80 千克。

发行人 2015 年中药材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中药材采购价格下降

所致。中药材价格受天气、产地及中药材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波动较大。受此影

响,报告期发行人中药材采购单价有所变动,平均单价分别为 53.27 元/KG、17.77

元/KG、22.41 元/KG 和 22.02 元/KG。

根据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信息中心官方网站披露的中药材价格指数(综合

200),2014 年-2017 年 1-6 月中药材价格波动如下:

1-1-17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药材价格指数(综合 200)

数据来源:中药材天地网(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信息中心官方网站)

由上述中药材价格指数可见,2014 年-2017 年 1-6 月中药材价格变动较大,

其中 2015 年中药材价格下降,2016 年价格回升,2017 年 1-6 月有所下降,与发

行人中药材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吻合。

②报告期,发行人化学原料药采购金额分别为 3,173.30 万元、3,130.66 万元、

3,441.07 万元和 1,867.87 万元,较为稳定,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3.25%、51.11%、47.07%和 53.53%。2015 年,当期化学原料药采购金额与上年

基本一致,其占比上升系受当期中药材采购金额下降影响,原材料采购金额下降,

因此化学原料药采购占比相对上升。2017 年 1-6 月,受当期冻干粉针剂产量上升

影响,当期化学原料药采购比例上升。

2、主要产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1-17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代理产品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上述产品有多种包装规格的,为统计便利,统计采购数量时未区分包装规格采取合并统计。

3、能源

报告期内,公司耗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供应充足,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数量(万千瓦时) 330.92 620.64 686.42 460.53

平均单价(元/千瓦时) 0.89 0.92 0.93 0.99

含税金额(万元) 293.27 568.37 636.18 455.08

4、独家代理产品的采购情况

变动情况

时间 项目 数量

较上年增加 较上年减少

独家代理产品 17 增加 3 个独家代理产品 -

2014 年

供应商 16 增加 2 个供应商 -

独家代理产品 19 增加 4 个独家代理产品 减少 2 个独家代理产品

2015 年

供应商 19 增加 4 个供应商 减少 1 个供应商

独家代理产品 19 增加 2 个独家代理产品 减少 2 个独家代理产品

2016 年

供应商 18 增加 1 个供应商 减少 2 个供应商

独家代理产品 19 增加 3 个独家代理产品 减少 3 个独家代理产品

2017 年 1-6 月

供应商 15 增加 3 个供应商 减少 6 个供应商

自 2017 年开始,发行人与广州市康乃馨生物有限公司终止合作经营合同,

不再独家代理销售康乃馨牌壳聚糖左旋肉碱荷叶片。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

人独家代理品种为 19 个。独家代理产品的供应商主要为药品生产企业或其经销

1-1-17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商,发行人与上述 19 个独家代理产品的供应商无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

与独家代理产品的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数量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独

家代理产品的信用政策以先款后货为主,期末主要为预付供应商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独家代理产品的代理关系较为稳定,独家代理产品的期限

相对较长,独家代理关系提前终止的情况较少,不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风险。

(二)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序 占采购总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品种 采购金额

号 额的比例

1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7,558.87 25.72%

注射用前列地尔干乳剂等 4 种药

2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6,692.46 22.78%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3 注射用兰索拉唑 4,608.92 15.69%

公司

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1,721.14 5.86%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

5 海南鲁海医药有限公司 1,119.13 3.81%

脂钠

合计 21,700.52 73.85%

2016 年

序 占采购总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品种 采购金额

号 额的比例

1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射用前列地尔干乳剂等 4 种药品 14,849.48 26.65%

2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13,885.08 24.92%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3 注射用兰索拉唑 5,431.61 9.75%

公司

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3,190.69 5.73%

5 深圳四环医药有限公司 丹参川芎嗪注射液 1,948.72 3.50%

合计 39,305.58 70.53%

2015 年

序 占采购总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品种 采购金额

号 额的比例

1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10,647.57 22.94%

2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等 5 种药品 9,294.11 20.02%

1-1-17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2,771.25 5.97%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4 盐酸头孢他美酯分散片等 3 种药品 2,338.90 5.04%

公司

5 广东瑞力药业有限公司 丹参川芎嗪注射液 2,029.83 4.37%

合计 27,081.66 58.35%

2014 年

序 占采购总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类别 采购金额

号 额的比例

1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7,021.29 18.68%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

2 注射用炎琥宁等 2 种药品 5,107.09 13.59%

公司

3 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他啶等 3 种药品 3,397.71 9.04%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等 3 种药

4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000.55 5.32%

品、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1,987.64 5.29%

合计 19,514.28 51.91%

注: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按同一控制人合并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三)公司向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自有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向成品供应商采购代理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

的情况,具体如下:

1、向经销商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的情况,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向经销商销售药品,同时采购原材料,或经销商代理的不同生产厂商生产药品,

或临时调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金额 40.93 1,075.11 1,372.18 1,305.32

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0.06% 0.86% 1.33% 1.65%

采购金额 135.84 234.03 1,527.58 466.57

1-1-17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发行人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0.46% 0.42% 3.29% 1.24%

从上表可知,2014 年-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向经销商采购和销售的总金额

占当期同类业务的比例较低。

2、向经销商采购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的具体原因如下:

(1)向经销商采购中药材

发行人部分经销商同时经营中药材及药品的批发,因此,报告期内存在发行

人向下游经销商销售药品,同时向此经销商采购生产所需要原材料的情况,具体

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品种

采购金额 销售金额 采购金额 销售金额 采购金额 销售金额 采购金额 销售金额

中药材 - - 29.96 - 20.42 - 155.79 -

成品药 - - - 6.80 - 20.40 - 4.27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不存在向经销商采购中药材的情况。

(2)向经销商采购其代理的不同药品

发行人部分经销商从事药品批发业务,除自发行人采购药品外,作为其他药

品代理商向发行人销售药品,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向发行人经销商采购药品

的情况。经核查,发行人向同一经销商采购及销售的药品均为不同生产厂商生产,

符合药品批发业务行业特征,且金额较小,其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金额 40.93 1,068.31 1,351.78 1,301.05

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的

0.06% 0.85% 1.31% 1.64%

比例

采购金额 135.84 204.06 1,507.16 310.78

占发行人同期采购总额的

0.46% 0.37% 3.25% 0.83%

比例

1-1-17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报告期通过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情况

(1)2017 年 1-6 月通过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款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料/成品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万元)

1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88.85 0.30% - -

2 广州市东方红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30.84 0.10% 0.81 -

3 湖南星浩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6.15 0.05% - -

(2)2016 年通过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款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料/成品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万元)

1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45.12 0.26% - -

2 广州市东方红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37.20 0.07% 0.86 -

3 广东省康怡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29.96 0.05% - 2.74

4 广东金华江医药器械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6.41 0.03% 2.06 -

5 广东友邦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5.26 0.01% - -

6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0.08 0.00% - -

(3)2015 年通过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情况

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料 定价依据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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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关联关系 /成品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广东聚源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121.43 2.42% 16.18 -

2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68.54 0.36% 1.37 -

湖南时代精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

3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77.94 0.17% 0.29 -

公司

4 广东维恒盛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76.56 0.16% 1.30 -

5 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52.95 0.11% - -

6 广东省康怡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20.42 0.04% - 5.97

7 广东友邦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9.62 0.02% - -

8 东莞市恒升医药器械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0.13 0.00% - -

(4)2014 年通过发行人下游经销商采购情况

序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号 关联关系 料/成品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广东药材医药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155.79 0.41% - 15.61

2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21.93 0.32% - 1.63

3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12.00 0.30% 6.62 -

4 广东昊辰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是 成品 市场定价 68.34 0.18% - -

5 广东宏海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7.88 0.02% - -

6 东莞市君科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0.64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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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原材料采购的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1、2017 年 1-6 月原材料采购的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料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化学原料药 市场定价 1,721.14 5.86% - -

2 安徽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165.63 0.56% - 28.10

3 广东本草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115.18 0.39% 22.24 -

4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14.30 0.39% 0.56 -

5 江阴市海华橡塑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00.66 0.34% - 49.86

6 成都市金鼓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92.70 0.32% - 33.40

7 普宁市永顺彩印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64.84 0.22% - 29.91

8 重庆三丰玻璃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59.03 0.20% - 11.62

9 广东天生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53.69 0.18% - 14.77

10 云南泰华丰功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52.70 0.18% - 6.65

注:上述前 10 大供应商以当年合并口径进行计算,下同。

2、2016 年原材料采购的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定价依据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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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联关系 料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化学原料药 市场定价 3,190.69 5.73% - 195.22

2 广东本草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766.19 1.37% 20.91 -

3 安徽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376.60 0.68% - 64.50

4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374.04 0.67% - 68.19

5 云南泰华丰功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264.87 0.48% - 15.38

6 重庆三丰玻璃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50.42 0.27% - 26.46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

7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32.92 0.24% - 7.41

公司

8 广州九恒条码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17.87 0.21% - 31.95

9 成都市金鼓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10.97 0.20% - 29.29

10 重庆慧远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98.88 0.18% - 23.97

3、2015 年原材料采购的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料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化学原料药 市场定价 2,771.25 5.97% - -

2 广东本草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439.22 0.95% - 187.87

3 云南泰华丰功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294.56 0.63% - 46.34

1-1-18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料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4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229.40 0.49% - 12.32

5 安徽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223.86 0.48% - 44.15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

6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79.74 0.39% - 20.86

限公司

7 成都市金鼓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53.43 0.33% - 7.39

8 江阴市海华橡塑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142.06 0.31% - 2.39

9 重庆奥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辅料 市场定价 101.09 0.22% 2.36 -

10 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化学原料药 市场定价 95.64 0.21% - -

4、2014 年原材料采购的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料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化学原料药 市场定价 1,987.64 5.29% - 638.46

2 广东本草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1,265.33 3.37% - 535.70

3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化学原料药 市场定价 955.61 2.54% - 0.13

4 云南泰华丰功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829.21 2.21% - 505.62

5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322.16 0.86% - 146.80

1-1-18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 采购的原材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料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

6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包装材料 市场定价 222.70 0.59% - 50.64

限公司

7 重庆慧远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176.43 0.47% - 53.68

8 安徽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164.92 0.44% - 50.62

9 广东药材医药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中药材 市场定价 155.79 0.41% - 15.61

10 上海青平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供应商 否 化学原料药 市场定价 127.88 0.34% - -

注:发行人当期向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及成品,上表采购金额、期末应付款余额仅为原材料相关数据。

(五)报告期成品采购的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1、2017 年 1-6 月成品采购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产品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7,558.87 25.72% 1,549.26 -

2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6,692.46 22.78% - 89.67

3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4,608.92 15.69% 314.97 -

4 海南鲁海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119.13 3.81% 73.62 -

1-1-18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 采购的产品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5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897.24 3.05% 341.83 -

6 深圳四环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784.27 2.67% 2.05 -

黑龙江省澳利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7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639.61 2.18% - 68.81

8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477.95 1.63% 58.80 -

9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359.17 1.22% 192.02 -

10 新兴同仁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359.12 1.22% 0.02 -

注:上述前 10 大供应商以当年合并口径进行计算,下同。

2、2016 年成品采购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产品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4,849.48 26.65% 961.74 -

2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3,885.08 24.92% 1,525.96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3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5,431.61 9.75% 1,357.44 -

4 深圳四环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948.72 3.50% 34.51 -

1-1-18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 采购的产品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5 海南鲁海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844.65 3.31% 103.32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

6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544.54 2.77% 31.38 -

7 广东瑞力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299.20 2.33% 0.03 -

黑龙江省澳利达药业股份有限

8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223.84 2.20% - 201.12

公司

9 广东聚源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037.30 1.86% 106.50 -

10 广东百川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730.77 1.31% 354.02 -

3、2015 年成品采购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产品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0,647.57 22.94% 1.72 -

2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9,294.11 20.02% 306.03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3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2,338.90 5.04% 982.65 -

1-1-18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广东瑞力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2,029.83 4.37% 126.53 -

5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627.93 3.51% 51.96 -

6 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356.16 2.92% 17.20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

7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311.43 2.83% 142.82 -

8 海南新通用药业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241.79 2.68% 301.38 -

9 深圳四环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217.94 2.62% 13.80 -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

10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199.14 2.58% - -

4、2014 年成品采购前十名供应商情况

是否存在 采购的产品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1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7,021.29 18.68% 608.98 -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

2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5,107.09 13.59% 960.37 -

3 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3,397.71 9.04% 1.07 -

1-1-18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 采购的产品 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期末预付 期末应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定价依据

关联关系 类型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款(万元) 款(万元)

4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985.77 5.28% 30.17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

5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302.21 3.46% 38.56 -

6 天津青松华药医药有限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055.38 2.81% 133.92 -

7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1,044.94 2.78% - 42.13

辽宁康博安医药进出口有限公

8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536.27 1.43% 13.23 -

重庆医药和平医药新产品有限

9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535.78 1.43% 25.46 -

公司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10 成品供应商 否 成品 市场定价 520.05 1.38% 48.23 -

注:发行人当期向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及成品,上表采购金额、期末应付款余额仅为成品相关数据。

1-1-18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实验设备等。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折旧 减值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年限 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20 9,110.38 2,548.11 - 6,562.27 72.03%

机器设备 10 12,202.97 3,679.21 - 8,523.76 69.85%

运输设备 5 801.36 538.26 - 263.10 32.83%

电子设备 5 496.07 383.08 - 112.99 22.78%

其他 5 930.91 610.96 - 319.95 34.37%

合计 - 23,541.70 7,759.61 - 15,782.08 67.04%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使用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1)自有房地权证书

序号 权属证号 坐落 面积(m2) 权属 用途 他项权利

粤(2016)广州市不动 广州市天河区金

1 220.64 一品红药业 办公 已抵押

产权第 02210810 号 穗路 8 号 1701 房

粤(2016)广州市不动 广州市天河区金

2 339.04 一品红药业 办公 已抵押

产权第 02210814 号 穗路 8 号 1702 房

粤(2016)广州市不动 广州市天河区金

3 465.13 一品红药业 办公 已抵押

产权第 02210816 号 穗路 8 号 1703 房

粤(2016)广州市不动 广州市天河区金

4 304.11 一品红药业 办公 已抵押

产权第 02210826 号 穗路 8 号 1705 房

天河区金穗路 8 号

粤(2016)广州市不动

5 18 号地下二层 31 11.98 一品红药业 车库 无

产权第 02210833 号

车位

天河区金穗路 8 号

粤(2016)广州市不动

6 18 号地下二层 32 11.48 一品红药业 车库 无

产权第 02210835 号

车位

天河区金穗路 8 号

粤(2016)广州市不动

7 18 号地下二层 33 11.78 一品红药业 车库 无

产权第 02210838 号

车位

8 粤(2016)广州市不动 天河区金穗路 8 号 12.77 一品红药业 车库 无

1-1-18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权第 02210839 号 18 号地下二层 34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开发区东博

9 5,739.77 一品红制药 工业 已抵押

0550003521 号 路 6 号自编一栋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开发区东博

10 7,840.25 一品红制药 工业 已抵押

0550003522 号 路 6 号自编二栋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开发区东博

11 11,173.1 一品红制药 工业 已抵押

0550003523 号 路 6 号自编三栋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开发区东博

12 7,914.73 一品红制药 工业 已抵押

0550003524 号 路 6 号自编四栋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开发区东博

13 3,357.94 一品红制药 工业 已抵押

0550005581 号 路 6 号自编六栋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开发区东博

14 2,804.78 一品红制药 工业 已抵押

0550026966 号 路 6 号自编七栋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开发区东博

15 453.86 一品红制药 工业 已抵押

0550026965 号 路 6 号自编八栋

(2)租赁房产

发行人租赁房产的用途主要为各地办事处的办公用房。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发行人主要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用途 所在地

号 积(m2) 期间

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 818 2015.06.24-

1 一品红制药 陈光权 157.03 办事处

号 1006 室 2018.06.23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6 2016.05.10-

2 一品红制药 李红岩 171.39 办事处

号院 3 号楼 8 层 901 室 2018.05.09

南海市桂城区南海大道中 71 2017.01.12-

3 一品红药业 梁凤桃 147.64 办事处

号丽雅苑丽都阁 10B 2018.01.12

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 128 2017.01.01-

4 一品红药业 王爱珍 116.79 办事处

号之一 23D 室 2017.12.31

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雍景园 3 2016.08.15-2

5 一品红药业 陈雪嫦 99.76 办事处

期商住综合楼 908 房 018.08.14

东莞市莞城区金牛路八达花 2017.08.13-2

6 一品红药业 周贤佩 124.02 办事处

园港岛 1 座 1904 号 018.08.12

肇庆市古塔北路月圆花园北 2017.05.23-

7 一品红药业 黎敏玲 120.66 办事处

苑第八幢 902 房 2018.05.22

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 20

2017.01.05-

8 一品红药业 黎鼎文 116.70 办事处 号汇景豪庭居住小区 A 座、4

2018.01.05

号商住楼一门 501 房

1-1-19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惠州市方

与圆房产 惠州市惠沙提七号汇景大厦 2016.12.15-

9 一品红药业 163.60 办事处

代理有限 二十五层 F 房 2017.12.14

公司

汕头市龙湖区朝阳庄中区 1 2017.04.10-

10 一品红药业 郑天成 117.39 办事处

栋 904 房 2018.04.09

上述租赁房产中,公司均与房屋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其中部分租赁

房屋,公司未能提供物业的权属证明、出租方有权出租证明文件等,且部分物业

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并不直接依赖于上述

房屋,如无法继续租赁,公司可在短时间内寻找替换的场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

构成重大影响。

对于上述租赁物业瑕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作出承诺:如发

行人及子公司因上述租赁物业瑕疵未能继续承租该等房产或承受任何损失,在发

行人或子公司未获得出租方补偿的情形下,实际控制人将连带共同足额补偿发行

人或子公司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承受的损失,保证发行人及子公司不会遭受任何损

失。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一品红制药的厂房设施均严格按照新版 GMP 要求设计、施工及组织生产。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分布情况

1 制粒干燥联动线 2条

2 全自动高速压片机 3台

3 铝铝泡罩装盒联动线 1条 固体制剂车间

4 全自动颗粒装袋装盒联动线 1条

5 全自动瓶装联动线 1条

6 成套配液设备 1套

7 全自动超滤系统 1条

合剂车间

8 洗烘灌联动线 2条

9 全自动口服液包装联动线 1条

10 密闭提取系统 1套

中药提取车间

11 喷雾干燥系统 1套

12 全自动配液系统 1套 冻干粉针剂车间

1-1-19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 洗烘灌联动系统 1套

14 药用真空冷冻干燥机 4台

15 全自动进出料系统 2套

16 全自动轧盖机 2台

17 灯检、贴签、装盒联动线 2条

18 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 20 台 检验仪器设备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序 证书号 取得 他项

地址 面积(m2) 权属

号 地号 房地产权证号 方式 权利

广州开发区

穗府国用(2014) 东区东捷路 润霖

1 D2717 41,304.00 出让 无

第 05000116 号 以西、东雅 医药

路以南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50003521 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50003522 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50003523 号

D2717 图 16 一品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开发区

2 幅 1735 地 32,022.00 红制 出让 抵押

0550003524 号 东博路 6 号

号 药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50005581 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50026966 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50026965 号

2、专利

(1)国内专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人

发明

1 一种治疗宫颈炎的中药制剂 ZL 200810026056.9 2008 年 1 月 25 日 一品红药业

专利

1-1-19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明 一种含有盐酸依匹斯汀的抗

2 ZL 200810026057.3 2008 年 1 月 25 日 一品红药业

专利 过敏组合物

发明 一种含有苯磺酸氨氯地平的

3 ZL 200810026058.8 2008 年 1 月 25 日 一品红药业

专利 降压药物

发明 一种用于解毒降脂的中药有

4 ZL 200910213696.5 2009 年 12 月 8 日 一品红药业

专利 效部位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一种治疗咳嗽病的中药有效

5 ZL 200910213697.X 2009 年 12 月 8 日 一品红药业

专利 部位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治疗冠心病的中药

发明

6 有效部位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ZL 200910213682.3 2009 年 12 月 8 日 一品红药业

专利

发明 一种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三

7 ZL 200410089521.5 2004 年 12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七和红花复方制剂

中国人民解

发明 脱氢卡维丁、脱氢阿朴卡维 放军第二军

8 ZL 200410099269.6 2004 年 12 月 29 日

专利 丁及其组合物的制备方法 医大学、一

品红制药

中国人民解

发明 脱氢卡维丁类化合物及其在 放军第二军

9 ZL 200410099271.3 2004 年 12 月 29 日

专利 医药中的应用 医大学、一

品红制药

发明 治疗小儿感冒及反复感冒的

10 ZL 200510042938.0 2005 年 7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中成药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复方硫酸氨基葡萄糖分散片

11 ZL 200510029693.8 2005 年 9 月 15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制剂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

12 ZL 200510057440.1 2005 年 12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片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治疗高脂血症的中药及制备

13 ZL 200610031480.3 2006 年 4 月 7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方法

发明 一种治疗冠心病的药物组合

14 ZL 201010200644.7 2010 年 6 月 11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物

一种用于治疗小儿感冒的中

发明

15 药有效部位组合物及其制备 ZL 201110319591.5 2011 年 10 月 20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方法

发明 一种含有脱氢卡维丁的药物

16 ZL 201410148314.6 2014 年 4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一种含有卡维丁类总碱的药

17 ZL 201410149377.3 2014 年 4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一种促肝细胞生长素,其制

18 ZL 201110264733.2 2011 年 9 月 8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剂及应用

发明 一种促肝细胞生长素,其制

19 ZL 201110264981.7 2011 年 9 月 8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剂和用途

20 发明 一种含阿魏酸钠的组合物 ZL 201410399877.2 2014 年 8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1-1-19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

发明

21 一种含盐酸溴己新的组合物 ZL 201410400645.4 2014 年 8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发明 一种含盐酸左氧氟沙星的组

22 ZL 201410400713.7 2014 年 8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合物

发明 一种含复方甘草酸单铵 S 的

23 ZL 201410400715.6 2014 年 8 月 1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组合物

发明 一种含奥美拉唑的组合物和

24 ZL 201410402535.1 2014 年 8 月 16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应用

发明 一种含促肝细胞生长素的组

25 ZL 201410403950.9 2014 年 8 月 16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合物和应用

发明 一种含炎琥宁的组合物及其

26 ZL 201410404107.2 2014 年 8 月 16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应用

发明 一种含脑蛋白水解物的组合

27 ZL 201410404033.2 2014 年 8 月 16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物及其应用

发明 6-烷氧基-2’,3’-双脱氧

28 ZL 02138503.3 2002 年 10 月 28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鸟嘌呤核苷的制备方法

发明 6-甲氧基双脱氧鸟苷在制

29 ZL 02138510.6 2002 年 10 月 29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备抗乙肝药物中的应用

稳定的 6-甲氧基-2’,3’-

发明

30 双脱氧鸟嘌呤核苷及其制备 ZL 200810019227.5 2008 年 1 月 17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方法和包含它的药物组合物

一种美他卡韦晶型,其制备

发明

31 方法以及包含它的药物组合 ZL 201010602866.1 2010 年 12 月 22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发明 一种含有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32 ZL 200810026059.2 2008 年 1 月 25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酸酯的抗菌组合物

发明 一种脑蛋白水解物冻干粉针

33 ZL 201410255066.5 2014 年 6 月 10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剂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一种含环磷腺苷的组合物及

34 ZL201410404023.9 2014 年 8 月 16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其应用

发明 一种制备前列地尔脂质体的

35 ZL 200510110924.8 2005 年 11 月 29 日 品瑞医药

专利 方法

发明 一种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及

36 ZL201410255461.3 2014 年 6 月 10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其制备方法

发明 美他卡韦肠溶微丸及其制备

37 ZL201010603145.2 2010 年 12 月 22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方法

发明 生物样本中美他卡韦及其代

38 ZL201210404133.6 2012 年 12 月 24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谢产物浓度的检测方法

发明 一种治疗小儿肺胃热盛的中

39 ZL200510104940.6 2005 年 9 月 22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药制剂

发明 一品红制

40 一种治疗肾病的中药组合物 ZL201610002036.2 2016 年 1 月 6 日

专利 药、一品红

1-1-19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药业

一品红制

发明

41 一种治疗痰咳的中药组合物 ZL201610002037.7 2016 年 1 月 6 日 药、一品红

专利

药业

一品红制

发明 一种鱼腥草素钠片剂组合物

42 ZL201610018140.0 2016 年 1 月 13 日 药、一品红

专利 及其制备方法

药业

一品红制

发明 注射用长春西汀冻干制剂组

43 ZL201610018301.6 2016 年 1 月 13 日 药、一品红

专利 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药业

一品红制

发明 一种前列地尔注射制剂及其

44 ZL201610023819.9 2016 年 1 月 15 日 药、一品红

专利 制备方法

药业

一种双氯芬酸钠利多卡因复 一品红制

发明

45 方注射剂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ZL201610023852.1 2016 年 1 月 15 日 药、一品红

专利

法 药业

一品红制

发明

46 一种益气健脾的中药组合物 ZL201610001880.3 2016 年 1 月 6 日 药、一品红

专利

药业

一品红制

发明 一种盐酸异可利定片剂组合

47 ZL201610018139.8 2016 年 1 月 13 日 药、一品红

专利 物

药业

发明 一种注射用乙酰谷酰胺组合

48 ZL201610177247.X 2016 年 3 月 28 日 一品红制药

专利 物及其制备方法

外观

49 药品包装盒 ZL 200830040808.8 2008 年 1 月 25 日 一品红药业

设计

外观 包装盒(熊胆川贝口服液 6

50 ZL 201130427494.9 2011 年 11 月 19 日 一品红制药

设计 支)

外观 包装盒(益气健脾口服液 6

51 ZL 201130427498.7 2011 年 11 月 19 日 一品红制药

设计 支)

外观

52 包装盒(馥感啉口服液 6 支) ZL 201130427499.1 2011 年 11 月 19 日 一品红制药

设计

外观

53 包装盒(回心康 24 片) ZL 201130427501.5 2011 年 11 月 19 日 一品红制药

设计

外观

54 包装盒(康肾颗粒 12 袋) ZL 201130427502.X 2011 年 11 月 19 日 一品红制药

设计

外观

55 包装盒(尿清舒颗粒 12 袋) ZL 201130427503.4 2011 年 11 月 19 日 一品红制药

设计

注:上述专利中,第 3 项、10 项、12 项、14 项、20 项、25 项、32 项均已质押给银行。

(2)国际专利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国别

1-1-19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Stable 6-methoxy-2',3'-dideoxyguanosine,

method for preparing the same and

1 US8,349,811B2 一品红制药 美国

pharmaceutical composition containing the

same

Stable 6-methoxy-2',3'-dideoxyguanosine,

method for preparing the same and

2 JP 5940245 一品红制药 日本

pharmaceutical composition containing the

same

Methods for preparing dehydrocavidine,

dehydroapocavidine or their composition, their US7,732,458

3 一品红制药 美国

use and medicinal composition containing B2

them

英国、

A proces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4 EP2241571 一品红制药 法国、

6-methoxy-2',3'-dideoxyguanosine-

德国

(3)专利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专利。目前公司许可

他人使用的专利情况如下:

许可使

序号 许可专利权名称 专利号 被许可人 具体产品 图示 许可年限

用方式

一种含有苯磺酸 黑龙江澳利

ZL 苯磺酸氨氯 2016.08.19- 独占实

1 氨氯地平的降压 达奈德制药

200810026058.8 地平分散片 2019.08.19 施许可

药物 有限公司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拥有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的药品注册批

件,但该产品的专利权为公司所有。为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公司将上述专利权

许可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独占许可使用,同时公司获得黑龙江澳利达

奈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的独家代理权。

①发行人许可他人使用的专利来源

发行人许可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的“一种含有苯磺酸氨氯地平的降压药

物”专利(ZL200810026058.8)系发行人自主研发取得,有关专利权由发行人依

法享有。

②由黑龙江澳利达奈德注册药品申请批件的原因,许可他人使用的背景

“一种含有苯磺酸氨氯地平的降压药物”专利系发行人自主研发所得。因发行

人当时不具备生产该药品的条件,因此与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合作,由发行人许可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前述专利并指导其生产相关药品,相关药品技术注册批件

1-1-19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由黑龙江澳利达奈德申请。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在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需授予发行

人对该项药品的独家代理权,即黑龙江澳利达奈德生产的相关产品需全部销售给

发行人。

③专利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

2016 年 7 月 11 日,发行人(许可方)与黑龙江澳利达奈德(被许可方)签

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A、许可的专利技术: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专利号为 ZL200810026058.8,

专利名称为一种含有苯磺酸氨氯地平的降压药物的全部专利文件。

B、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该专利的许可方式是独占实施许可;许可期限

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许可范围是在中国范围制造其专利的

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C、使用费及支付方式: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无偿使用。

D、验收的标准与方法:被许可方在许可方指导下,生产完成合同产品 1 件,

须达到被许可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治疗标准符合国家食药监局颁布的标

准;验收合同产品,由被许可方委托国家(或某一级)检测部门进行,或由被许

可方组织验收,许可方参加,并给予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被许可方承担;如因

许可方的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第二

次验收仍不合格,许可方没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许可方

返还使用费,不赔偿被许可方的部分损失;如因被许可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

合格的,许可方应协助被许可方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被许可方无力

实施该合同技术的,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返还使用费;合同产品经验收合

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报告期,双方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④许可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

前述许可专利系发行人自主研发所得,因发行人当时不具备生产该药品的条

件,因此与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合作,由发行人许可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前述专

利并指导其生产相关药品,相关药品技术注册批件由黑龙江澳利达奈德申请。黑

龙江澳利达奈德在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需授予发行人对该项药品的独家代理权,

即黑龙江澳利达奈德生产的相关产品需全部销售给发行人。因此,许可事项对发

行人业务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1-1-19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发行人除许可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专利外,不存在许可其他人使

用专利的情况。

⑤报告期,发行人采购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情况:

项目 采购数量(万盒) 采购均价(元/盒) 采购金额(万元)

2017 年 1-6 月 495.64 1.81 897.24

2016 年 876.79 1.76 1,544.54

2015 年 769.50 1.70 1,311.43

2014 年 757.48 1.72 1,302.21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向其采购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系根据其成

本加合理利润进行定价,双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出

具说明文件,该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采取市场方式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发行人销售的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均采购自黑龙江澳利达奈德。

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不存在关联关系、委

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3、商标

(1)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更名为股份公司名下的工作已经全

部完成。公司已取得 7 项与业务直接相关的主要商标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 适用类别 注册号 商标持有人 注册/续展有效期限

1 第5类 6854108 一品红药业 2011.05.07-2021.05.06

2 第5类 6427788 一品红药业 2010.05.28-2020.05.27

3 第5类 3212268 一品红药业 2014.03.07-2024.03.06

4 第5类 4296228 一品红药业 2008.01.28-2018.01.27

5 第5类 6854101 一品红药业 2011.12.21-2021.12.20

6 第5类 3027474 一品红药业 2012.12.28-2022.12.27

7 第5类 3197923 一品红制药 2013.08.28-2023.08.27

1-1-19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保护性商标

为减少公司主要商标受到不正当竞争,公司注册了多项保护性商标。截至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主要商标外,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保护性商标 59 项。

(3)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商标。截至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公司对外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情况如下:

发行人使 商标授权

发行人

序 注册 许可使 是否 具体 产品 用该商标 是否对发

许可商标 被许可人 许可年限 产品是

号 证号 用方式 收费 产品 类型 生产的产 行人利益

否使用

品 构成侵害

黑龙江澳利 苯磺酸 注射用盐

2017.9.1- 普通

6854108 达奈德制药 否 氨氯地 酸克林霉

1 药品 是 否

2018.8.31 许可 平分散 素等多个

有限公司 片 药品

江西海尔思

2017.02.01- 普通

3027474 药业股份有 否 抗宫炎

2 药品 是 否

2018.01.31 许可 片

限公司

康乃馨 参柏洗液

广州市康乃

2016.02.01- 普通 牌壳聚

3027474 否 保健

3 馨生物有限 糖左旋 是 否

2016.12.31 许可 品

肉碱荷

公司

叶片

公司已与广州市康乃馨生物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终止

协议》,终止对广州康乃馨的商标许可使用。

①发行人许可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商标相关事项

A、发行人许可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商标相关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黑龙江澳利达奈德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发行人许可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无偿使用第 6854108 号“一品红”商标,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为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药品。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将前述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全部

销售给发行人,是发行人的供应商。

B、报告期,发行人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9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3,644.57 6,261.44 4,845.79 3,968.14

发行人营业收入 67,061.80 125,083.73 102,829.75 79,255.48

占比 5.43% 5.01% 4.71% 5.01%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为发行人诸多代理药品中的一种,苯磺酸氨氯地平分

散片与发行人自有产品或其他代理品种不存在竞争或替代关系。

C、发行人授权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前述商标,非独占许可,不影响发行

人在自有产品上使用该商标。鉴于,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该项商标生产的产品

仅限于“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均独家销售给发行人;且不影响发行人在自有

产品上使用该商标。因此,该商标授权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不存在专利、商标等方面的纠纷。

D、发行人许可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商标和专利生产药品,已分别在国家

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法律

风险。

②发行人许可江西海尔思使用商标相关事项

A、江西海尔思目前拥有抗宫炎片的生产批件(国药准字 Z36020278、国药

准字 Z20023099),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市场渠道,为实现各自的经营需求,实现

共赢,发行人与江西海尔思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发行人授权江西

海尔思在抗宫炎片产品上使用“康乃馨”商标,使用康乃馨商标的产品必须销售给

发行人或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

B、根据发行人与江西海尔思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发行人许可江

西海尔思无偿使用第 3027474 号“康乃馨”商标,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为抗宫炎片

药品。报告期,江西海尔思将前述“康乃馨”牌的抗宫炎片全部销售给发行人,是

发行人的供应商。

C、报告期,发行人销售抗宫炎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抗宫炎片 64.85 155.60 318.31 311.70

发行人营业收入 67,061.80 125,083.73 102,829.75 79,255.48

占比 0.10% 0.12% 0.31% 0.39%

D、“康乃馨”牌抗宫炎片为发行人诸多代理药品中的一种,“康乃馨”牌抗宫

炎片与发行人自产品种或其他代理品种不存在竞争或替代关系。

1-1-20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发行人自 2012 年开始许可江西海尔思使用“康乃馨”商标生产抗宫炎片

药品。根据 2017 年 1 月 19 日,发行人与江西海尔思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发行人许可江西海尔思无偿使用第 3027474 号“康乃馨”商标,使用期限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

发行人许可江西海尔思使用商标,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法律风险。

F、报告期,发行人向江西海尔思采购抗宫炎片药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采购数量(万盒) 采购均价(元/盒) 采购金额(万元)

2017 年 1-6 月 10.72 4.44 47.61

2016 年 12.54 5.04 63.24

2015 年 26.93 4.54 122.19

2014 年 44.89 4.7 211.20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向其采购抗宫炎片药品系根据其成本加合理

利润进行定价,双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江西海尔思出具说明文件,该

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采取市场方式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发行人销售的抗宫炎片药品均采购自江西海尔思。

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江西海尔思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

或其他利益安排。

③发行人许可广州康乃馨使用商标相关事项

A、广州康乃馨目前拥有保健品壳聚糖左旋肉碱荷叶片的批准文号(国食健

字 G20110106),为避免销售渠道的重叠和满足各自的经营需求,发行人与广州

康乃馨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及《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由发行人独家销

售广州康乃馨名下的所有保健品。广州康乃馨自身不进行销售,亦不得授权任何

其他第三方销售保健品。同时,发行人授权广州康乃馨在该等保健品产品上使用

“康乃馨”商标。

B、根据发行人与广州康乃馨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发行人许可广

州康乃馨无偿使用第 3027474 号“康乃馨”商标,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为保健品

(壳聚糖左旋肉碱荷叶片)。广州康乃馨将前述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全部销售给

发行人,是发行人的供应商。

C、报告期,发行人销售的壳聚糖左旋肉碱荷叶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0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壳聚糖左旋肉碱荷叶片 -2.5 32.45 20.13 -

发行人营业收入 67,061.80 125,083.73 102,829.75 79,255.48

占比 - 0.03% 0.02% -

注:2017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与广州康乃馨已解除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广州康乃

馨亦停止了保健品业务。2017 年发行人销售壳聚糖左旋肉碱荷叶片金额为负主要系发行人

与客户进行结算所致。

D、发行人主要业务为自产或代理销售药品,广州康乃馨保健品与发行人的

产品不存在竞争或替代关系。

E、发行人授权广州康乃馨使用“康乃馨”商标,并非独占许可,不影响发行

人在自有产品上使用该商标。2017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与广州康乃馨已解除了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广州康乃馨亦停止了保健品业务。因此,不存在损害发

行人利益的情形。

④发行人与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⑤发行人授权广州康乃馨、江西海尔思、黑龙江澳利达奈德使用上述两项商

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不需要承担因被授权人不当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引致的法律风险。

4、业务资质

(1)药品注册批件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一品红制药拥有的药品注册批件情况如下:

1-1-20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医保用药 基药

通用名 剂型 规格 批准文号 有效期 新农 国家

号 国家医保 地方医保 地方基药

合 基药

1 氨咖黄敏片 片剂 复方 国药准字 H53021709 2020/4/28 是 是 是 - 是

2 复方氨酚穿心莲片 片剂 复方 国药准字 H53021711 2020/4/26 - - - - -

双氯芬酸钠 15mg、人工牛

3 氯芬黄敏片 片剂 黄 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国药准字 H53021712 2020/4/28 - 是 是 - 是

2.5mg

4 盐酸右异可利定 原料药 原料药 国药准字 H53021713 2020/4/28 - - - - -

5 盐酸异可利定片 片剂 10mg 国药准字 H53021977 2020/5/4 - - - - -

每片含氨基比林 150mg、

6 去痛片 片剂 非那西丁 150mg、咖啡因 国药准字 H53020466 2020/5/4 是 是 是 - 是

50mg、苯巴比妥 15mg

7 龙胆苏打片 片剂 复方 国药准字 H53021502 2020/4/28 - - - - -

8 黄藤素片 片剂 0.1g 国药准字 H53021501 2020/5/4 - 是 是 - 是

9 罗通定片 片剂 30mg 国药准字 H53021503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10 乙酰螺旋霉素片 片剂 0.1g(10 万单位) 国药准字 H53021505 2020/4/28 是 是 是 - 是

11 维生素 B1 片 片剂 10mg 国药准字 H53020461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12 维生素 C 片 片剂 0.1g 国药准字 H53020463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13 盐酸小檗碱片 片剂 0.1g 国药准字 H53020464 2020/4/26 是 是 是 是 -

14 鱼腥草素钠片 片剂 30mg 国药准字 H53020465 2020/5/4 是 是 是 - 是

15 安乃近片 片剂 0.25g 国药准字 H53021488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16 布洛芬片 片剂 0.1g 国药准字 H53021489 2020/4/26 是 是 是 是 -

17 诺氟沙星片 片剂 0.1g 国药准字 H53021490 2020/4/28 是 是 是 是 -

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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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吡哌酸片 片剂 0.25g 国药准字 H53021491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75mg(以 C18H33ClN2O5S

19 片剂 国药准字 H20030434 2020/4/29 是 是 是 - 是

酸酯分散片 计)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75mg(以 C18H33ClN2O5S

20 颗粒剂 国药准字 H20093865 2019/7/3 是 是 是 - 是

酸酯颗粒 计)

21 复方南板蓝根片 片剂 每片重 0.35g 国药准字 Z53021522 2020/4/28 - 是 - - 是

22 复方黄连素片 片剂 每片含盐酸小檗碱 30mg 国药准字 Z53021521 2020/6/1 是 是 是 是 -

23 昆明山海棠片 片剂 糖衣片(片芯重 0.28g) 国药准字 Z53021510 2020/5/4 - 是 是 - 是

24 康肾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12g 国药准字 Z20025358 2020/4/29 - 是 是 - 是

25 益气健脾口服液 合剂 每每支装 10ml 国药准字 B20020275 2020/4/27 - 是 - - 是

26 通宣理肺片 片剂 薄膜衣每片重 0.3g 国药准字 Z20027046 2020/4/26 是 是 是 是 -

素片每片重 0.35 克,薄膜

27 回心康片 片剂 国药准字 Z20026037 2020/4/29 - 是 - - 是

衣片每片重 0.36g

28 熊胆川贝口服液 合剂 每支装 10ml 国药准字 Z20026700 2020/5/4 - - - - -

29 尿清舒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10g 国药准字 Z20026440 2020/4/29 是 是 - - 是

30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合剂 每支装 10ml 国药准字 Z61020452 2020/6/1 是 是 是 - 是

31 复方桔梗止咳片 片剂 每片重 0.25g 国药准字 Z53020438 2020/4/26 - 是 是 - -

32 复方香薷水 合剂 每支装 10ml 国药准字 Z53021655 2020/4/26 是 - - - -

33 板蓝根片 片剂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 1g 国药准字 Z53021506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34 复方穿心莲片 片剂 - 国药准字 Z53021507 2020/4/26 - 是 是 - 是

每素片重 0.22g(含对乙酰

35 感冒清片 片剂 国药准字 Z53020436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氨基酚 12mg)

每袋装 15g(相当于总药材

36 南板蓝根颗粒 颗粒剂 国药准字 Z53021596 2020/5/4 - 是 - - -

15g)

37 生脉饮(党参方) 合剂 每支 10ml 国药准字 Z53021512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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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清肺抑火片 片剂 每片重 0.6g 国药准字 Z53021523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含盐酸巴马汀不得少于

39 黄藤素 原料药 国药准字 Z53021598 2020/4/26 - - - - -

90.0%

40 桑菊感冒片 片剂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 2.19g 国药准字 Z53021524 2020/4/28 是 是 是 - 是

41 复方丹参片 片剂 - 国药准字 Z53021508 2020/5/4 是 是 是 是 -

42 牛黄解毒片 片剂 - 国药准字 Z53021650 2020/4/26 是 是 是 是 -

43 三七片 片剂 每片含三七 0.5g(大片) 国药准字 Z53021511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44 银黄口服液 合剂 每支装 10ml 国药准字 Z53021670 2020/4/26 是 是 是 是 -

45 馥感啉口服液 合剂 每支装 10ml 国药准字 Z20025275 2020/8/5 - - - - -

糖衣片:每片含维生素

C49.5mg、对乙酰氨基酚

105mg;薄膜衣片:每片重

46 维 C 银翘片 片剂 国药准字 Z53020439 2020/8/17 是 是 是 - 是

0.26g(每片含维生素

C49.5mg、对乙酰氨基酚

105mg)

47 消炎利胆片 片剂 - 国药准字 Z53021513 2020/5/4 是 是 是 是 -

48 清火栀麦片 片剂 - 国药准字 Z53021550 2020/4/26 - 是 是 - 是

49 银黄胶囊 胶囊剂 每粒装 0.3g 国药准字 Z20053955 2020/6/1 是 是 是 是 -

50 葛根芩连片 片剂 - 国药准字 Z53021509 2020/5/4 是 是 是 - 是

51 三黄片 片剂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 0.326g 国药准字 Z53020437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52 银翘解毒片 片剂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 1.12g 国药准字 Z53021651 2020/5/4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

53 注射剂 120mg 国药准字 H20055014 2020/4/8 是 是 是 - 是

长素

注射剂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

54 (冻 20mg 国药准字 H10940210 2020/4/8 是 是 是 - 是

长素

干)

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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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

55 (冻 60mg 国药准字 H20010281 2020/4/8 是 是 是 - 是

长素

干)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 0.3g(按 C18H33ClN2O5S

56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41831 2020/5/12 是 是 是 - 是

素 计算)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 0.45g(按 C18H33ClN2O5S

57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60158 2020/4/8 是 是 是 - 是

素 计算)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 0.5g(按 C18H33ClN2O5S

58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60159 2020/4/29 是 是 是 - 是

素 计算)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 0.6g(按 C18H33ClN2O5S

59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60160 2020/5/12 是 是 是 - 是

素 计算)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 0.75g(按 C18H33ClN2O5S

60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60161 2020/4/29 是 是 是 - 是

素 计算)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 0.9g(按 C18H33ClN2O5S

61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60162 2020/5/4 是 是 是 - 是

素 计算)

甘草酸单铵 40mg 与甘氨

注射用复方甘草酸

62 注射剂 酸 0.4g 与盐酸半胱氨酸 国药准字 H20041997 2020/4/8 - - 是 - -

单铵 S

30mg

甘草酸单铵 80mg 与甘氨

注射用复方甘草酸

63 注射剂 酸 0.8g 与盐酸半胱氨酸 国药准字 H20041998 2020/5/13 - - 是 - -

单铵 S

60mg

64 注射用曲克芦丁 注射剂 0.32g 国药准字 H20041040 2020/4/8 是 是 是 - 是

65 注射用曲克芦丁 注射剂 0.48g 国药准字 H20041041 2020/4/8 是 是 是 - 是

66 注射用乙酰谷酰胺 注射剂 0.1g 国药准字 H20040740 2020/4/8 - 是 是 - 是

67 注射用乙酰谷酰胺 注射剂 0.25g 国药准字 H20040741 2020/4/8 - 是 是 - 是

68 注射用苦参碱 注射剂 50mg 国药准字 H20040419 2020/4/8 - 是 是 - 是

20mg(按奥美拉唑

69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73107 2020/4/26 是 是 是 - 是

C17H19N3O3S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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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mg(按奥美拉唑

70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54125 2020/4/8 是 是 是 是 -

C17H19N3O3S 计)

71 注射用葡醛酸钠 注射剂 0.133g 国药准字 H20041934 2020/4/26 - - 是 - 是

72 注射用葡醛酸钠 注射剂 0.266g 国药准字 H20041935 2020/6/1 - - 是 - 是

73 注射用维生素 B6 注射剂 0.1g 国药准字 H20051996 2020/5/4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二乙酰氨乙

74 注射剂 0.2g 国药准字 H20052145 2020/6/30 - 是 是 - -

酸乙二胺

注射用二乙酰氨乙

75 注射剂 0.4g 国药准字 H20052146 2020/6/30 - 是 是 - -

酸乙二胺

注射用二乙酰氨乙

76 注射剂 0.6g 国药准字 H20052147 2020/6/30 - 是 是 - -

酸乙二胺

77 注射用卡络磺钠 注射剂 20mg 国药准字 H20056572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0.15g(以阿魏酸钠二水合

78 注射用阿魏酸钠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56010 2020/6/30 - 是 是 - 是

物计)

0.1g(以阿魏酸钠二水合物

79 注射用阿魏酸钠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56009 2020/6/30 - 是 是 - 是

计)

0.3g(以阿魏酸钠二水合物

80 注射用阿魏酸钠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56011 2020/6/30 - 是 是 - 是

计)

81 注射用氨酪酸 注射剂 0.5g 国药准字 H20051994 2020/6/30 - - 是 - -

82 注射用氨酪酸 注射剂 1.0g 国药准字 H20051993 2020/6/30 - - 是 - -

83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剂 50mg 国药准字 H20043899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84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剂 0.25g 国药准字 H20033717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85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剂 0.125g(按 C9H13N5O4 计) 国药准字 H20033673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86 注射用维生素 C 注射剂 0.25g 国药准字 H20058120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87 注射用维生素 C 注射剂 1.0g 国药准字 H20058122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88 注射用维生素 C 注射剂 0.5g 国药准字 H20058121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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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甲磺酸加贝

89 注射剂 0.1g 国药准字 H20093288 2020/1/13 是 是 是 - -

90 注射用炎琥宁 注射剂 200mg 国药准字 H20056447 2020/6/30 - 是 是 - 是

91 注射用炎琥宁 注射剂 80mg 国药准字 H20056446 2020/6/30 - 是 是 - 是

注射用盐酸左氧氟 0.3g(按 C18H20FN3O4 计

92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31338 2020/7/12 是 是 是 - 是

沙星 算)

注射剂

注射用盐酸左氧氟

93 (冻 0.1g(按左氧氟沙星计) 国药准字 H20000532 2020/7/12 是 是 是 - 是

沙星

干)

注射用盐酸左氧氟 0.2g(按 C18H20FN3O4 计

94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31339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沙星 算)

注射用硫酸奈替米

95 注射剂 0.1g(10 万单位) 国药准字 H20020435 2020/7/12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盐酸地尔硫

96 注射剂 50mg 国药准字 H20059758 2020/7/21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盐酸地尔硫

97 注射剂 10mg 国药准字 H20059757 2020/8/17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盐酸甲氯芬

98 注射剂 0.1g 国药准字 H20057949 2020/6/30 - 是 是 - 是

注射用盐酸甲氯芬

99 注射剂 0.25g 国药准字 H20057950 2020/6/30 - 是 是 - 是

100 注射用甘草酸二铵 注射剂 150mg 国药准字 H20051344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101 注射用长春西汀 注射剂 10mg 国药准字 H20041689 2020/6/30 是 是 是 - 是

102 注射用长春西汀 注射剂 20mg 国药准字 H20080180 2021/4/18 是 是 是 - 是

103 注射用长春西汀 注射剂 30mg 国药准字 H20080181 2021/4/18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

104 注射剂 30mg(以总氮计) 国药准字 H20051010 2020/9/1 - 是 是 - 是

物(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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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注射用盐酸溴己新 注射剂 4mg 国药准字 H20051532 2021/6/1 是 是 是 - 是

2017/11/2

106 注射用胸腺五肽 注射剂 1mg 国药准字 H20073975 - 是 是 - 是

9

注射用双氯芬酸钠 双氯芬酸钠 75mg 与利多 2017/11/2

107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70191 - - - - -

利多卡因 卡因 20mg 9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

108 注射剂 0.1g(以 C17H18FN3O3 计) 国药准字 H20064934 2021/3/28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

109 注射剂 0.2g(以 C17H18FN3O3 计) 国药准字 H20064935 2021/3/28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甲硫氨酸维 甲硫氨酸 100mg、维生素

110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60471 2021/3/28 是 是 是 - -

B1 B1 10mg

注射用甲磺酸培氟

111 注射剂 0.2g(以 C17H20FN3O3) 国药准字 H20066110 2021/4/6 - 是 是 - 是

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培氟

112 注射剂 0.4g(以 C17H20FN3O3 计) 国药准字 H20066111 2021/4/6 - 是 是 - 是

沙星

注射用单磷酸阿糖

113 注射剂 100mg 国药准字 H20067653 2021/4/18 - 是 是 - -

腺苷

注射用单磷酸阿糖

114 注射剂 200mg 国药准字 H20067654 2021/3/28 - 是 是 - -

腺苷

注射用门冬氨酸钾 每支含 L-门冬氨酸 850mg、

115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50389 2021/3/28 是 是 是 - 是

镁 钾 114mg、镁 42mg

116 注射用环磷腺苷 注射剂 20mg 国药准字 H20067178 2021/4/18 是 是 是 - 是

117 注射用环磷腺苷 注射剂 40mg 国药准字 H20067179 2021/5/31 是 是 是 - 是

118 芩香清解口服液 合剂 每支装 10ml 国药准字 Z20168003 2021/5/3 是 - - - -

119 注射用奥扎格雷钠 注射剂 80mg(按奥扎格雷钠计) 国药准字 H20168007 2021/4/27 是 是 是 - 是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

120 注射剂 80mg 国药准字 H20168008 2021/5/8 是 是 是 - 是

长素

121 注射用阿昔洛韦 注射剂 0.25g(按 C8H11N503 计 国药准字 H20168009 2021/6/25 是 是 是 - 是

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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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122 颗粒剂 37.5mg 国药准字 H20163212 2019/7/3 是 是 是 - -

酸酯颗粒

123 参柏洗液 洗剂 100ml 国药准字 Z20168004 2021/7/6 - - - - -

124 参柏洗液 洗剂 200ml 国药准字 Z20168005 2021/7/6 - - - - -

125 参柏洗液 洗剂 300ml 国药准字 Z20168006 2021/7/6 - - - - -

乙酰吉他霉素干混 口服混

126 0.1g 国药准字 H20168014 2021/9/4 - - - - -

悬剂 悬剂

乙酰吉他霉素干混 口服混

127 0.2g 国药准字 H20168015 2021/9/4 - - - - -

悬剂 悬剂

128 注射用己酮可可碱 注射剂 0.1g 国药准字 H20040175 2021/9/7 是 是 是 - -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2021/11/1

129 原料药 - 国药准字 H20168016 - - - - -

酸酯 2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150mg(以 2020/4/

130 片剂 国药准字 H20173107 是 是 是 - 是

酸酯分散片 C18H33ClN2O5S 计) 29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37.5mg(以 2020/4/

131 片剂 国药准字 H20173106 是 是 是 - 是

酸酯分散片 C18H33ClN2O5S 计) 29

132 注射用转移因子 注射剂 3mg(多肽):100ug(核糖) 国药准字 H20178004 2022/8/1 - 是 是 - -

133 卡络磺钠 原料药 - 国药准字 H20178007 2022/8/27 - - - - -

注:1、国家医保指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7 年 2 月发布)的药物;地方医保指进入

地方医保目录的药物;新农合指进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录的药物。2、国家基药是指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地方基药是指列入各省基本药物目

录的药品。3、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批件号:(2016)国药标字 X-179-2 号]的要求,上表中第 104 项的产品名称“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

变更为“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产品规格由“30.0mg(以总氮计)”变更为“30mg(以总氮计)”。

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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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药保护品种

一品红制药拥有两项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尿清舒颗粒和馥感啉口服液。

2015 年 7 月 6 日,国家食药监局颁发了《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证书号:2015)

国药中保证字第 009 号),认定一品红制药生产的尿清舒颗粒为国家中药保护品

种,保护期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止。

2016 年 1 月 18 日,国家食药监局颁发了《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证书号:2015)

国药中保证字第 028 号),认定一品红制药生产的馥感啉口服液为国家中药保护

品种,保护期自 2016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止。

七、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生产范围 到期日期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洗剂,合剂,

干混悬剂,冻干粉针剂,中药前处理及

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生化

提取车间(注射制剂),原料药(黄藤素、

1 一品红制药 粤 20160621 盐酸右异可利定、甘草酸二铵、盐酸克 2021-06-22

林霉素棕榈酸酯、苄达赖氨酸、右泛醇、

呋喃唑酮、磺胺甲恶唑、卡络磺钠、盐

酸文拉法辛、消旋山莨菪碱、埃索美拉

唑镁、苯甲酸阿格列汀)

(二)药品 GMP 证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到期日期

1 一品红制药 GD20120053 片剂、颗粒剂 2017-11-22

2 一品红制药 GD20130104 合剂 2018-05-29

3 一品红制药 GD20140172 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2019-01-19

4 一品红制药 CN20140450 冻干粉针剂 2019-12-18

洗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外用制

5 一品红制药 GD20160638 2021-09-17

剂)

1-1-21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一品红制药已经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向广东省食药监局提交片剂、颗粒剂的 GMP

认证证书核发申请文件。

(三)经营许可/备案证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到期日期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

药品经营 粤

1 一品红药业 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 2018-12-26

许可证 AA0200034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医疗器械 粤穗食药监

III 类 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66

2 一品红药业 经营许可 械经营许 2021-02-1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证 20160096 号

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

食品经营 JY144010600

3 一品红药业 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 2021-01-17

许可证 04607

品)

Ⅱ类 6801~6812 手术器械;Ⅱ类

6815 注射穿刺器械;Ⅱ类 6821

第二类医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Ⅱ类 6823

粤穗食药监

疗器械经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Ⅱ类

4 一品红药业 械经营备 -

营备案凭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Ⅱ类

20160014 号

证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Ⅱ类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不

含体外诊断制剂

(四)药品 GSP 证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到期日期

1 一品红药业 A-GD-13-0085 药品批发 2018-12-08

八、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一)核心技术情况

1、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公司拥有核心技术的主要产品包括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注射用促

1-1-21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肝细胞生长素、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馥感啉口服液、康肾颗粒、尿清舒

颗粒、益气健脾口服液、回心康片等。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类别 产品 核心技术 对应专利

盐酸克林霉素 采用专利组方及制备技术,分散片剂型崩解快、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棕榈酸酯分散 溶出度及生物利用度高;解决了克林霉素味苦和 ZL200510057440.1、

片 胃肠道刺激性强的问题,适用于吞咽困难和药依 ZL200810026059.2

从性较差的人群

组方特色突出,生产工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采

儿童 用了超滤技术、洗灌封联动技术,全自动灯检技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馥感啉口服液

用药 术,提高生产效率。并开展质量标准提升研究, ZL200510042938.0

提高产品安全性

组方来源为中医协定处方;采用专有技术生产,

益气健脾口服 通过先进设备完成水提、醇沉、高效浓缩、超滤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液 程序化调配、全自动分装、灭菌、包装过程;有 ZL201610001880.3

效提高了药材活性成分的利用率,适宜儿童口感

采用分级超滤与反渗透分离技术,制备得到专属

注射用促肝细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的活性成分,并可使可引起不良反应的降压物质

胞生长素 ZL201410403950.9

和高分子物质控制在较低水平,远优于行业标准

通过专有的预冻方式,辅以脉冲式渗漏方式,加

注射用脑蛋白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快干燥效率,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产品外观

水解物(III) ZL201410404033.2

的效果

慢性 尿清舒颗粒 组方来源为彝族药经验方,含有民族药药材 -

病用 组方来源为彝族药经验方,含有民族药药材

药 核心工艺为采用温度可控的微沸提取、真空高效

浓缩技术、保证有效成份的充分提取,采用喷雾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康肾颗粒

干燥技术可使提取物在瞬间连续干燥,保证了药 ZL201610002036.2

物有效成分的不被破坏,同时提取物呈微粉化且

易溶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回心康片 经典傣族秘方,中药组方独特,无糖型

ZL201010200644.7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初始系外购取得,经研发人员吸收、完善后,

开展后续相关研究并形成自有生产技术。

发行人外购药品生产技术合同中均约定一品红制药有权取得生产技术及所

1-1-21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权、相关技术资料及合同约定的专利和商标,未对一品红制药使用上述生产技

术范围进行限制性约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来源和具体形成过程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途径形成自有的研发及生产技术。

其中,公司自有产品采用的初始技术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公司研发人员通过吸

收、完善,在开展后续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自有生产技术。未来公司将加强

新产品研发的投入,公司自有生产技术的获取渠道和方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

存在无法获取的风险。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的药品生产技术在使用范围上未

受到限制,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核心技术来源和具体形成过

程如下:

产品 核心技术具体形成过程

1、2008 年,发行人对含有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的抗菌组合物开展研发,

并申请了“一种含有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的抗菌组合物”的发明专利;

盐酸克林霉素 2、2012 年,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药

棕榈酸酯分散 品生产技术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

片 3、2013 年,开展药学研究,运用原料精制技术降低药品杂质水平。且申

请变更制剂规格,2017 年取得 37.5mg、150mg 规格的批件;

4、2016 年,开展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的一致性评价研究。

1、2013 年,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馥感啉口服液的药品生产技术及其

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

2、2013 年,根据组方药效物质基础分析情况,从原材料、生产工艺方面

加以改进,一方面严控原材料的重金属、农残指标,提高产品安全性;另

馥感啉口服液 一方面采取超滤技术、洗灌封联动技术等,提高生产效率;

3、2013 年,开展质量标准提高研究、已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交了质量标

准提高补充申请。此外,开展 IV 期临床研究(上市后再研究)等工作。

基于核心技术和临床研究结果,2016 年,通过国家中药保护委员会审批

成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1、2013 年,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益气健脾口服液的药品生产技术;

2、2013 年,根据组方药效物质基础分析情况,从原材料、生产工艺方面

益气健脾口服 加以改进,一方面严控原材料的重金属、农残指标,提高产品安全性;另

液 一方面采取超滤技术、洗灌封联动技术等,提高生产效率;

3、2016 年,开展质量标准提高研究,并于 2017 年取得发明专利“一种益

气健脾的中药组合物”(ZL201610001880.3)。

1、2014 年,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的药品生产

注射用促肝细

技术,及与该生产技术的制剂及应用相关的专利;

胞生长素

2、自 2014 年起,持续开展物质基础研究,并于 2015 年取得发明专利“一

1-1-21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种含促肝细胞生长素的组合物和应用”(ZL201410403950.9);

3、2015 年,自主设计分级超滤分离、全密闭式管道输送和集成全自动控

制生化精提生产线,采用专有生物分离技术,使得产品生产工艺参数稳定

可控,批次差异小,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不断提升。

1、2014 年,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的药品生产技

术,及与该生产技术的组合物及应用相关的专利;

2、自 2014 年起,持续开展国家标准制定研究,并于 2015 年根据生产工

艺及实际生产情况,向国家药典委员会申请报告产品质量标准;

注射用脑蛋白 3、2015 年,在生产工艺中将在线监控和工艺优化相融合,独创折光率监

水解物(III) 控法,结合指纹图谱技术监控生产过程,有效控制产品成分,批次差异小,

不断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批件号:(2016)国药标字

X-179-2 号]的要求,发行人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的产品名称由“注射用脑

蛋白水解物”变更为“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

1、2012 年,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尿清舒颗粒的药品生产技术;

2、2012 年,开展上市后再评价工作,根据临床试验结果验证治疗效果及

安全性;

3、自 2013 年,持续开展质量标准提高研究工作,于 2015 年通过国家中

尿清舒颗粒

药保护委员会审批成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并相应申请了发明专利,尚

在审理过程中;

4、2017 年,尿清舒颗粒原材料威仙灵等中药材科研项目获得贵州省人民

政府颁发的《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1、2012 年,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康肾颗粒的药品生产技术;

2、2013 年,开展质量标准提高研究和申请中药保护品种研究工作,对葛

根素、橙皮苷以及茜草的薄层色谱鉴别进行了方法学研究以提升质量标

准 , 并 于 2017 年 取 得 发 明 专 利 “ 一 种 治 疗 肾 病 的 中 药 组 合 物 ”

康肾颗粒

(ZL201610002036.2);

3、2015 年,为保证提取后有效成份水平的稳定以及提高生产效率,发行

人启动了生产工艺改进研究,用干法制粒技术代替原湿法制粒技术,目前

正在进行申报。

1、2012 年,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回心康片的药品生产技术及相应的

回心康片 组合物专利;

2、2012 年,开展质量标准提高研究工作。

此外,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中

医药大学等多家高校及科研院所紧密合作,保障了企业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及技术转让形成的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

情况。

1-1-21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核心技术产品荣誉

序 获奖

荣誉名称 获奖产品 认证机构

号 年份

1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尿清舒颗粒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4

2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5

3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5

广东省医药行业优秀

4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2015

产品品牌

广东省医药行业专利、

5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2015

原研药优秀产品品牌

6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馥感啉口服液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7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回心康片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8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康肾颗粒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9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10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注射用复方甘草酸单铵 S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11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熊胆川贝口服液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12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益气健脾口服液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13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注射用阿魏酸钠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14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注射用炎琥宁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15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注射用左氧氟沙星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6

(二)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一品红制药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30,347.24 55,582.17 46,474.37 34,290.94

占自有产品销售收入比例 91.65% 96.76% 97.36% 99.05%

占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45.25% 44.44% 45.20% 43.27%

(三)研发投入情况

1、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主要为子公司一品红制药的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

1-1-21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品红制药的研发投入 2,270.38 6,396.67 4,306.83 3,533.47

一品红制药的研发投入

占一品红制药营业收入 6.86% 11.10% 9.02% 10.19%

比例

一品红制药的研发投入

占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比 3.39% 5.11% 4.19% 4.46%

2、研发投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253.81 11.18% 423.66 6.62% 402.51 9.35% 228.31 6.46%

物料消耗 1,814.61 79.93% 5,663.17 88.53% 3,752.48 87.13% 3,212.86 90.93%

折旧摊销费 47.01 2.07% 75.49 1.18% 51.56 1.20% 52.28 1.48%

其他 154.94 6.82% 234.35 3.66% 100.29 2.33% 40.02 1.13%

合计 2,270.38 100.00% 6,396.67 100.00% 4,306.83 100.00% 3,533.47 100.00%

(四)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的技术储备包括两类,一类为技术平台储备,主要包括脂质体靶向控释

技术和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该两项技术平台将为公司后续开发系列产品提供良

好的技术基础。

另一类为在研药品储备。公司目前拥有门类齐全、梯队合理的在研药品储备,

既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儿童用药的优势地位,突出公司在慢性病用药领域的研发能

力,也有助于公司在其他用药领域取得突破。预计未来两至三年内将陆续有新品

种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在研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在研产品 研发阶段

1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临床前研究

已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继续开展药品质

2 乙酰吉他霉素干混悬剂

量标准研究工作

3 盐酸文拉法辛 GMP 车间中试工艺验证放大生产阶段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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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完成,准备技术部分资料申报

4 消旋山莨菪碱 药学研究

5 甘草酸二铵 药学研究

6 注射用前列地尔 申报技术审评

7 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 临床前研究

8 岩黄连总碱片 临床前研究

9 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 临床前研究

10 右兰索拉唑及其缓释胶囊 临床前研究

11 普拉格雷及其片 临床前研究

12 阿格列汀及其片 临床前研究

13 埃索美拉唑镁及其肠溶片 临床前研究

14 美他卡韦及肠溶片 II 期临床研究

15 前列地尔脂质体 II 期临床研究

16 血脂泰分散片 II 期临床研究

(五)主要合作研发情况

合作项目名

合作方 研究成果的分配方案 主要合同条款 保密措施

项目临床批件由发行人与合

作方共同署名申报,排列顺序

为发行人-合作方,发行人对 双方对保密信

临床批件具有独家享有权和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 息进行严格保

中国人民

新药“岩黄连 转让权; 定的分工提供技术 密,如保密期

解放军第

总碱片”的临 基于本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 资料等,并协助合 内泄密,泄密

二军医大

床前研究 由发行人、合作方共同署名, 作方完成临床前研 方赔偿因此给

排名顺序为合作方-发行人, 究 另一方造成的

个人排名按贡献大小排序。发 一切损失

行人独占相关科技成果的对

外使用权和对外转让权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

中国人民

定的分工提供研究

岩黄连总碱 解放军第 项目试验技术成果及相关技 合作方对合同

所需资料等,并协

片安全性评 二军医大 术秘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 所涉项目的技

助合作方完成岩黄

价 学新药评 发行人所有 术和资料保密

连总碱片的研究工

价中心

作和资料整理工作

治疗高脂血 发行人及合作方均享有在该 发行人负责血脂分 主要为临床研

症药物血脂 中山大学 项目有关的技术成果(包括专 散片的 I、II、III 临 究,未约定保

泰分散片的 利、论文、荣誉证书)上写明 床试验研究。合作 密措施

1-1-21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临床研究 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 方负责建立血脂泰

分散片中除大黄素

以外的蒽醌类成分

的质控方法

该技术的成果归发行人、合作

方双方,发行人拥有使用权;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

该技术在发行人实施过程中, 定的具体分工提供

双方对合作期

康肾颗粒抗 合作方自主改进的成果仍归 研发所需的工作条

间接触的对方

肾脏纤维化 山东大学 合作方,发行人可无偿使用; 件、设备等,合作

未公开信息都

机制研究 发行人在此基础上自主改进 方将抗肾脏纤维化

负有保密责任

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归发 技术应用于康肾颗

行人;双方合作共同改进的技 粒的研究

术成果归双方共有

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发行人

康肾颗粒对 所有,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 双方根据合同约定

主要为探讨性

慢性肾衰大 上海中医 合作方可就本试验范围内的 的试验方案开展试

研究,未约定

鼠肾功能指 药大学 相关数据以第一作者名义发 验,属于探讨性研

保密措施

标的影响 表相关文章,发行人可参与署 究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

本项目技术所有权和药物临

定的具体分工提供 合作方对项目

济南宏瑞 床研究批件及新药证书归发

苯磺酸氨氯 研发所需的原辅料 全套技术资料

创博医药 行人独家所有。合作方作为共

地平缬沙坦 等,并协助合作方 在全国范围内

科技开发 同申请人在药物临床研究批

片 完成临床前研究、 负有长期保密

有限公司 件上作为共同申请人署名,但

注册申报资料整理 义务

不享有实质权利

工作

专利申请权:合作方申请制剂

双方对合同涉

专利时,双方共同署名;发行 根据合同约定的具

及的所有技术

双氯芬酸钠 上海天汇 人子公司为专利所有权人,合 体分工,合作方负

资料均应严格

双释放肠溶 化学制药 作方为发明人; 责临床前研究工

保密,保密期

胶囊 有限公司 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 作,发行人负责申

至本项目新药

项目新药证书、生产批件归发 报临床及生产等

监测期结束

行人子公司所有

(六)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的技术情况、转让人相关情况

1、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的技术情况

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的技术其转让时间、出让方、受让方、技术名称、

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支付等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 转让价格 交易价款

出让方 受让方 技术名称

(注) (万元) 支付情况

2012 年 重庆凯兴制药 一品红制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1,820.75 已全额支

1-1-21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 药 分散片、盐酸克林霉素 付

棕榈酸酯颗粒的药品生

产技术

馥感啉口服液、益气健

红河金源生物 一品红制 脾口服液、尿清舒颗粒、 已全额支

2012 年 1,642.64

科技有限公司 药 康肾颗粒、回心康片等 付

多项药品生产技术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 已支付

广东百科制药 一品红制

2013 年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6,200 6,040.00 万

有限公司 药

等多项药品生产技术 元

注射用阿昔洛韦等多项

吉林华康药业 一品红制 已支付

2014 年 药品生产技术,部分在 600

股份有限公司 药 540.00 万元

技术转让的审批过程中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山东鑫齐药业 一品红制 等多项药品生产技术, 已支付

2014 年 1,000

有限公司 药 部分在技术转让的审批 862.50 万元

过程中

北京创立科创

一品红制 芩香清解口服液药品生 已全额支

2015 年 医药技术开发 1,200

药 产技术 付

有限公司

云南施普瑞生

一品红制 乙酰吉他霉素干混悬剂 已全额支

2013 年 物工程有限公 350

药 药品生产技术 付

山西康洁司乐 一品红制 已全额支

2014 年 参柏洗液药品生产技术 888

药业有限公司 药 付

上海现代药物

制剂工程研究

一品红制 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 已全额支

2015 年 中心有限公 1,500

药 临床批件 付(注)

司、汇友国际

有限公司

南京长澳医药 一品红制 已全额支

2014 年 美他卡韦临床批件 2,100

科技有限公司 药 付

注:1、上表中披露的时间为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的时间,由于药品技术转让后续需要药

品监管部门的审批,上述药品生产技术确认无形资产的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存在差异;2、截至

目前,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药品技术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发行人取得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

药品注册批件后,发行人需向汇友国际有限公司支付 3,000.00 万元;3、上述交易对价部分尚未

全额支付,系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尚未达成。

上述发行人通过转让方式获得技术受让时,除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临床批

件处于临床一期,美他卡韦临床批件处于临床二期外。其他药品生产技术在受让

时均已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1-1-22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的药品技术,具体用途为用于发行人药品生产、作

为发行人储备品种根据公司战略未来进行生产、或作为发行人储备研发项目进行

研究、开发。

根据上述技术转让的合同及目前的转让情况,均不存在约束性条件和法律纠

纷。

2、发行人受让技术是否履行相关备案或者审批程序

(1)转让方已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的药品生产技术转让

①部分受让药品生产技术正在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对于药品技术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

位于不同省,转让方所在地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受让方所在

地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受让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检

验所应当对抽取的 3 批样品进行检验。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对上述资料进

行审评,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2017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取得“注射用转移因子”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国

药准字 H20178004);2017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卡络磺钠”的药品补充申请

批件(国药准字 H20178007)。截止目前,发行人尚有 4 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已

取得转让方所在地省药监管理部门批准转出的审核意见,后续审核尚在进行中,

尚未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

序号 出让方 技术名称 目前状态

(万元)

吉林华康药业

1 注射用前列地尔生产技术 20.00 出售方已获得药

股份有限公司

品注册批件,药

2 消旋山莨菪碱生产技术 10.00

山东鑫齐药业 品补充申请批件

3 盐酸文拉法辛生产技术 20.00

有限公司 尚在申请中

4 甘草酸二铵生产技术 20.00

合计 70.00 -

②除上述技术转让正在履行审批程序外,其他技术转让均已通过相关药监管

理部门审批,一品红制药已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2)转让方已取得临床批件,未完成临床研究的药品技术转让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药品临床批件技术转移不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及备

1-1-22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案。发行人完成临床批件转让后,开展临床研究活动时,已对相关临床研究活动

进行登记备案。

3、发行人受让技术的交易定价及转让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发行人上述技术转让的交易价格均为交易双方协商,同时参考评估价值确

定;双方已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相关交易为交易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发行人已依

据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且上述技术转让均依法经药品监督主管部门批准,或正在

履行药品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综上,上述药品技术转让真实、合法、有效。

4、转让人基本情况

上述技术出让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重庆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重庆市经开区双龙路 2 号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帆

生产片剂、硬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冻干粉针剂。(按许可证核定事

经营范围 项和期限从事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生产医药中间体(不含化学危

险品及药品)。

股东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红河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资源加工区(蒙自市海滨路南段西侧)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庆贤

经营范围 生物产品研究、开发

股东 云南康乃馨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广东百科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 阳江市江城区城西麻演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保明

片剂、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口服制剂);药品新产品的中试及咨询;

经营范围

收购本企业用作制药原材料的农副产品;厂房租赁

股东 西藏九瑞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彭林、刘铁球

(4)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吉林省敦化市华康大街 10 号

注册资本 17,31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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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 杨占民

片剂、硬胶囊剂、散剂、丸剂(浓缩丸、微丸)、颗粒剂、中药饮片(净制、切

制、炒制)、原料药(低分子量肝素钠)、(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动产租

赁,农副产品收购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华康投资有限公司、敦化市惠

股东 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宏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敦化市经济开发区

实业总公司、胡军会、朱继忠、王升平、刘乃发、张旭、王学生、金立群

(5)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曹县安才楼镇鑫源开发区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曾庆连

经营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生产与销售

股东 曾庆连、智新荣

(6)北京创立科创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 号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和芳

经营范围 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会议服务。

股东 戴宇刚

(7)云南施普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梁家河高新开发区科医路

注册资本 2,2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胡志祥

生产散剂、硬胶囊剂、片剂、软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灯盏细辛酚);

其他水产品加工(水产深加工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生产饲料;中药

经营范围

材种植、养殖、采集及产地加工;医疗科学研究;销售日用化学品、电子产品

及五金矿产品

海南南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施普瑞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合股基金会、永胜

股东

县科技开发中心、永胜县经济服务中心

(8)山西康洁司乐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 太原市万柏林区漪兴路 1 号 6 幢 605 号

注册资本 90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英梅

中药洗剂、化妆品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康洁司乐中药洗剂、浴溶素、

经营范围

康阴中药洗剂、顶洁洗洁精的生产销售;化妆品、洗剂(药品)的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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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

股东 麻旭、刘英梅

(9)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哈雷路 1111 号

注册资本 3,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侯惠民

中西药物制剂、保健药物制剂、药物辅料应用技术上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剂设备的设计、分析,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测试

技术研究,制剂设备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股东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10)汇友国际有限公司

Room 10,13/F.,CEO Tower,77 Wing Hong Street,Cheung Sha Wan,

住所

Kowloon,HongKong

注册资本 10 万港币

董事 黄立成、黄小滬、吕冰芝

(11)南京长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飞路 1 号

注册资本 7,193.28411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纬

保健食品销售;医药科技开发;科技信息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

经营范围 品及器件、五金工具、针纺织品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中

间体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上述转让方中,除红河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汇友国际有

限公司与发行人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市品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转让方与发

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利

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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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研发机构的设置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机构

分管副总经理

专家委员会

研发技术总监 研发总监

办 医 药 药 药 药 临 注 研

物 物 物 理

床 册 究

原 标分 制 药

公 学 料 准析 剂 效 研 法 质

研 部与 研 研

究 究 究 规 量

室 部 究 质

部 量 部 部 部 部 部

2、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50 人,占公司(含子公司)总人数

的比例为 8.90%。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4 人,分别为王霆、颜稚宏、郭德铭、何

宣扬,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所获得的奖项情况如下:

姓名 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奖项

中国药科大学博士,广东省制药工程学会秘书长,广东省/广州市科技项目审评专家库

王霆 成员;承担多项国家省部级科技及产业化项目,曾获 3 个一类新药证书和多项专利,

发表论文近百篇。

制药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及药厂建设工作多年,具备丰

颜稚宏 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新药产业化及药厂建设的经验,承担过多项广东省科技及产

业化项目。

药物分析工程师。从事药品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质量监督及管理工

郭德铭

作经验。

何宣扬 执业药师,制药工程师。广东省无菌制剂车间设计图纸审评专家。

3、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人员稳定,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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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发行人的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

十、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管理层声明:公司在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

现情况。

(一)发展规划

1、发展战略

公司自设立以来以产品为导向,依托医药研发、生产、销售领域积累的技术

经验,抓住国家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机遇,把公司建设为产品线齐全,重点药品

突出的现代化创新型医药企业。

2、业务发展目标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及未来三年的

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1)产能扩张计划

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顺

利投产,公司自有产品的产能将大幅增加,为公司市场扩张计划提供了必要的产

能支持,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地位。

(2)产品研发计划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为主,其他领域用药为补充的

产品研究布局,未来公司将以提高标准、完成一致性评价、改变剂型、增加规格、

增加适应症等方式拓展公司现有产品的研发;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儿童用药领域的

优势地位,同时加强在肝肾、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用药方面的新药研究,形成公司

现有产品和储备产品的阶梯化布局。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建设,强调分工的专业性;规范研发制度,建立

系统化的研发和创新制度;培养和引进人才,完善实验室建设,购置行业内先进

的软硬件设备。加大对专项知识产权的奖励力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3)营销渠道扩建和品牌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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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在广东省内的营销渠道建设较为完善,在广东省外的营销渠道建设相对

薄弱,为此,公司结合自身营销网络渠道特点及市场需求,制定了营销网络渠道

拓展计划,未来,公司拟通过“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

投项目的实施,加快在省外市场营销渠道扩充,建立更加完善的营销网络渠道。

此外,公司将继续实行品牌化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纽带,加

大营销推广力度,持续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并提升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

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4)人力资源提升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职能,建立健全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晋升

等标准体系。同时,公司将建立符合长远发展要求的核心价值观、行为标准和以

奋斗为本的企业理念,打造强有力的营销团队,培养优秀管理人才,吸收更多掌

握现代新药开发技术和生产技术的人才。做好人才梯队建设,使公司在激烈的市

场竞争中保持领先。

(5)管理水平提升计划

为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组织结构

优化、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产品技术创新、业务流程整合等方面进一步提升管理

水平,不断促使公司经营向专业化、技术化、集约化、规范化的现代经营模式转

变。

(6)筹资计划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来满足各项发展规划

的资金需求。本次募集资金完成后,公司将在综合考虑筹资成本的前提下,充分

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选择合理融资方式,通过银行贷款、配股、增发和发行可

转换债券等再融资手段,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二)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未发生对公司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

2、国家对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3、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尽快完成,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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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4、公司所在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原材料价格和产品售价处于

正常变动范围内,不会出现重大市场突变情形;

5、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区以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6、公司能够持续保持现有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7、不会发生对本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不

可预见的因素。

(三)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营运资金短缺

营运资金短缺具体请参见本节“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四)

公司的竞争劣势”之“2、融资渠道单一”中相关内容。

2、产品研发周期较长

医药产品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产品基础药学研究和药品药

理、药效、毒理、临床研究等研发到产品注册上市时间周期较长,产品研发成功

与否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研发中心建设是否能够及时完善和加强,对公司新产品

能否按计划尽快上市将产生重大影响。

3、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的扩大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将对公司营运管

理、内部控制、市场开拓、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

(四)确保实现发展规划采用的方法和途径

1、本次股票发行将为上述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实现提供资金支持。发行

完成后,公司将按计划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通过生产能力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

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公告发展规划的

实施情况。

2、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管理体制的升级和创新。

3、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和高

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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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公司将继续完善包括人才引进机制、员工培训制度与约束机制在内的人

才选拔、培养、激励体系,形成进得来、留得住、使用得当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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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

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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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

(六)保荐人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

求,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有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代理药品的销售。截至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除投资控

股本公司外,还直接或间接控制以下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情况

1 摩天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广润集团持股 95%,李捍雄持股 5%

2 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李捍雄持股 70%,吴美容持股 30%

3 蒙自兴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广润集团持股 100%

保健品、化妆 广润集团持股 90%,李捍雄持股 10%

4 广州市康乃馨生物有限公司

品销售

5 广州云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广润集团持股 100%

化妆品原料提 广润集团持股 100%

6 云南康乃馨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7 广州市康乃馨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未实际经营 广州康乃馨持股 100%

仅持有物业, 广润集团持股 100%

8 云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未实际经营

9 广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广润集团持股 100%

未实际经营

10 广州兆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润集团持股 60%、李捍雄持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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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红河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康乃馨持股 100%

其中,广州康乃馨主要经营保健品和化妆品业务,与发行人业务不同。广州

康乃馨不独立进行生产,均为委托第三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但其保健品通过

药店销售。因此,广州康乃馨保健品与发行人 OTC 药品存在渠道重叠的情况。

为避免销售渠道重叠,2015 年 7 月 1 日,广州康乃馨与一品红药业签订了《合

作经营合同》,约定由一品红药业独家销售广州康乃馨名下的所有保健品,广州

康乃馨自身不得销售。2015 年、2016 年,一品红药业向广州康乃馨采购保健品

的金额分别为 12.55 万元、56.33 万元。一品红药业已经与广州康乃馨签订了《关

于合作经营合同的终止协议》、《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终止协议》终止与广州

康乃馨合作。广州康乃馨亦承诺停止经营保健品业务。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

查认为,发行人与广州康乃馨业务不相同,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综上,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发

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

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保证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

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

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

之外的其他公司保证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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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

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及本人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证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

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包括不

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本人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

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1、关联自然人

关联方 与公司关联关系 备注

一、实际控制人

李捍雄

实际控制人 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75.94%的股份

吴美容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吴春江 持有 5%以上股份的 持有公司 6.13%股份,吴美容之弟

李捍东 自然人 持有公司 5.56%股份,李捍雄之兄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李捍雄 董事长、总经理

李捍东 董事

杨冬玲 董事、副总经理

白 华 关键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蒋 晟 独立董事

黄良雯 监事会主席

李坤松 监事

张洪龙 监事

颜稚宏 副总经理

王 霆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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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谢小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辉星 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目前为持股 5%

李卓民

以上股东广州福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其他关联自然人

控股股东的董事、监 控股股东广润集团的监事

付海涛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吴美容之妹,持有广州福泽 0.56%的合伙

吴美芳 实际控制人亲属

份额

五、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关联法人

关联方 与公司关联关系 备注

一、控股股东

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 56.67%的股份

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法人

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持有 5%以上股份 持有公司 10.00%的股份

合伙) 的法人

三、控股子公司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公司持股 40%,一品红制药持股

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

60%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 85%,一品红制药持股

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5%

广州市品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品红制药持股 52%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润集团持股 60%,李捍雄持股

广州兆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

广州云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润集团持股 100%

广润集团持股 95%,李捍雄持股

摩天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5%

其他企业 广润集团持股 90%,李捍雄持股

广州市康乃馨生物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康乃馨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康乃馨持股 100%

云南康乃馨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 广润集团持股 100%

深圳市大雄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李捍雄持股 70%,吴美容持股 30%

蒙自兴源投资有限公司 广润集团持股 100%

云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广润集团持股 100%

广润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广润集团持股 100%

红河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康乃馨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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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其他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主要

吴美容持股 12.87%,吴春江持股

广州中康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对外投资的企

5.40%

杭州冠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蒋晟担任董事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担任董事

白华担任独立董事

公司 的企业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白华担任董事

广州市天仁药业有限公司 李捍东之妻弟黄立明控制的企业

广州市天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关系密 李捍东之妻弟黄立明控制的企业

广州穗花红医药有限公司 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李捍东之妻弟黄立明控制的企业

广州市钰宸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的企业 黄良雯配偶持股90%

信阳市科创膨润土有限公司 杨冬玲之姐持股100%

六、目前不存在关联关系但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

广州市泽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

广州凯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曾控制 已注销

的其他企业 原股东为李捍雄,已于 2016 年 9

广州合胜房地产有限公司

月股权转让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

广东昊辰药业有限公司 已注销

大影响的企业

广州泽宁投资有限公司 李志荣之姐李春喜持股 100%

深圳前海泽宁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泽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原股东为深圳前海泽宁投资有限

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广润

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股权转让

集团原监事李志

广州泽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广州连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荣)关系密切的家

94.3%,李捍雄 5.7%

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广州泽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广州益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62.5%,广州连城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持股 37.5%

独立董事蒋晟控制

上海冠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

的企业

独立董事白华担任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已辞任独立董事

董事的企业

(1)已注销关联公司情况

公 注销情况

司 注销

注销原因 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情况

名 是否合法

时间 注销程序

称 有效

泽 2015 年 1 月成立后拟承 2015.6 1、2015 年 3 月 27 日,股东会决议注销; 是 泽品生物成立后,仅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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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品 接广州康乃馨的保健品 2、2015 年 4 月 3 日,《信息时报》刊登清算公 未实际出资和运营即注销,不涉

生 业务,后因公司经营策略 告; 及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的情况。

物 调整,不再由该公司从事 3、2015 年 5 月 20 日,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

该等业务,因此注销。 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天国税税通

[2015]134268 号),核准注销;

4、2015 年 5 月 21 日,广州市天河地方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天税通[2015]55821 号),

核准注销;

5、2015 年 6 月 4 日,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

核准注销((穗)登记内销字[2015]第

06201506030714 号)。

1、2013 年 1 月 28 日,股东会决议清算;

1、资产处理情况:根据广州文

2、2013 年 3 月 26 日,《信息时报》刊登清算

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公告;

的《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

3、2015 年 4 月 30 日,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

2009 年 7 月成立,后拟 鉴证报告》(穗文健(清)字

凯 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天税通[2015]43653 号),

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业 [2015]第 0095 号),该公司注销

鼎 核准注销;

务,报告期该公司并未开 2015.6 是 时所有者权益为 75.53 万元,全

医 4、2015 年 6 月 2 日,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

展业务,且为避免同业竞 部为货币资金,股东按照出资比

疗 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天国税税通

争,因此注销。 例分配。

[2015]146342 号),核准注销;

2、人员安置情况:因该公司长

5、2015 年 6 月 16 日,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

期未经营,截至清算时点已无在

核准注销((穗)登记内销字[2015]第

册员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事宜。

6201506120231 号)。

1、资产处置情况:根据昊辰药

1、2014 年 7 月 2 日,《揭阳日报》刊登注销公

业注销时的《清资核产报告》,

告;

清资核产以 2014 年 12 月 15 日

2、2014 年 12 月 15 日,揭阳市榕城区国家税

为基准日,至公司清算结束之日

2006 年 11 月成立,成立 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榕国税通[2014]205104

昊 止,剩余资产合计 8.21 万元(货

后从事药品的销售业务, 号),同意注销;

辰 币资金),原股东按出资比例予

因该等业务发展未达到 2014.12 3、2014 年 12 月 23 日,揭阳市榕城区地方税 是

药 以分配。

股东预期目标,股东会决 务局东山税务分局《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核

业 2、人员安置情况:在公司清算、

定予以清算注销。 准字[2014]000224 号),核准注销;

注销期间,公司员工陆续与公司

4、2014 年 12 月 23 日,股东会决议注销;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已支付

5、2014 年 12 月 24 日,揭阳市工商局核准注

劳动报酬,未发生任何劳动纠

销(粤揭核注通内字[2014]第 1400137339 号)。

纷、仲裁和诉讼事项。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涉税征信情况、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出具

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出

具的证明文件,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揭阳市榕城区地方税务局、揭阳市榕城

区国家税务局等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该等公司的原股东出具的声明文

件,该等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要业务、产品/服务及历史沿革

①根据合胜房地产的工商档案资料,合胜房地产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下:

2010 年 4 月 30 日,黄基芬、黄齐敬签署了《增城得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章程》(合胜房地产前身,以下简称“得景房地产”),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得景房

1-1-23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地产,该公司设立时黄基芬出资 57%、黄齐敬出资 43.00%。

2010 年 7 月 13 日,得景房地产股东会决议,同意黄基芬将持有的得景房地

产 57%的股权转让给李捍雄;黄齐敬将持有的得景房地产 43%股权转让给黄基

芬。

2011 年 7 月 12 日,得景房地产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名称变更为“广州合胜

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0 日,合胜房地产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李捍雄根据广州市天河

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3)穗天法执字第 8186、8187 号之五)

竞投购得黄基芬持有的合胜房地产 43%的股权。

2016 年 9 月 20 日,合胜房地产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李捍雄将持有合胜房地

产 100%的股权转让给普宁市群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普宁市群睿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普宁市群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雄德楼东梯 5 楼西套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晓纯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提供会计、审计、财务、税务咨询服务,商务

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经纪及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经营范围 市场营销策划;代订飞机票、火车票、酒店;投资项目管理;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黄晓纯持股 70%、林清发持股 30%

根据李捍雄、普宁市群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李捍雄将持有合胜

房地产 100%的股权转让给普宁市群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双方自由协商的结

果,双方对合胜房地产不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转让真实、有效。

2016 年 12 月 10 日,合胜房地产股东决定,同意普宁市群睿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将持有合胜房地产 100%的股权转让给霍尔果斯博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②根据连城房地产的工商档案资料,连城房地产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下:

2010 年 8 月 25 日,黄基芬、李捍雄签署了《广州连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连城房地产。该公司设立时李捍雄持股 57%、黄基芬

持股 43%。

2010 年 9 月 25 日,连城房地产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

1-1-23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至 1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广润集团出资。本次增资后,李捍雄持股 5.70%、

黄基芬持股 4.30%、广润集团持股 90.00%。

2010 年 10 月 21 日,连城房地产股东会决议,同意广润集团将占公司注册

资本 38.7%的出资转让给黄基芬。

2015 年 7 月 10 日,连城房地产股东会决定,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

达的《执行裁定书》((2013)穗天法执字第 8186、8187 号之一),同意王绪鑫取

得黄基芬持有的连城房地产 43%的股权。

2015 年 8 月 15 日,连城房地产股东会决定,同意王绪鑫将持有连城房地产

43%的股权作价 1,800 万元转让给广州泽宁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3 日,连城房地产股东会决定,同意广润集团将持有连城房

地产 51.3%的股权作价 5,032 万元转让给广州泽宁投资有限公司。

③根据益铭房地产的工商档案资料,益铭房地产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下:

2010 年 11 月 5 日,连城房地产签订《广州益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约定出资 1,000 万元设立益铭房地产。

2011 年 11 月 3 日,益铭房地产股东决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

加至 3,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由连城房地产出资。

2014 年 6 月 12 日,益铭房地产股东决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 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新增股东广州泽宁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发行人与天仁药业、穗花红药业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天仁药业及穗花红医药主要从事药品流通业务,与发行人部分业务类似。由

于行业特点,天仁药业、穗花红医药部分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

存在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与天仁药业、穗花红医药重叠的供应商主要包括:深圳立健

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友邦医药有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新龙

(广东)医药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发行人与天仁药业、穗花红医药重叠的客户主要包括:广州医药有

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四汇医药有限公

司、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广东同舟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医医药有

限公司等。

由于天仁药业、穗花红医药从事药品批发、配送,与发行人药品代理业务相

1-1-23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似,因此天仁药业、穗花红医药与发行人部分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合,符合药品

流通行业商业特点。天仁药业、穗花红医药虽然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

但重叠部分主要为药品批发及配送企业。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占同 占同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采购内容 定价原则 类交 类交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金额 金额 交易的

易的 易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昊辰药业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 - - - - - 68.34 0.22%

广州康乃馨 采购商品 协议定价 - - 56.33 0.10% 12.55 0.03% - -

中康资讯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 - - - - - 73.74 23.24%

医睦科技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 - 4.72 1.81% - - - -

①关联方采购的原因,未来通过关联方进行采购情况

未来是否

名称 关联交易的原因 消除关联交易的措施 持续发生

关联交易

报告期初,发行人曾向昊辰药业少量采购药

昊辰 品,主要系发行人其他客户临时缺货,发行人 昊辰药业已于 2014 年注销,将

药业 现有产品库存量不足,临时向昊辰药业调回部 不再发生交易

分产品。

1、广州康乃馨、发行人及其实

际控制人承诺,广州康乃馨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停止经营

广州康乃馨主要经营保健品和化妆品业务,其

保健品业务;2、2017 年 3 月 1

保健品通过连锁药店销售,与发行人 OTC 药

广州 日,发行人与广州康乃馨签订

品存在渠道重叠的情况,为避免销售渠道重

康乃 《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的终止协 否

叠,2015 年 7 月 1 日,广州康乃馨与一品红

馨 议》,双方同意终止合作经营

药业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约定由一品红

合同,广州康乃馨不再委托一

药业独家销售广州康乃馨名下的保健品。

品红药业独家销售保健品业

务。因此,上述关联采购将不

再持续发生。

中康 报告期初,发行人拟拓展 OTC 等零售终端业 2015 年度开始,发行人不再与 否

1-1-23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讯 务,拟推广品牌、OTC 产品等。中康资讯的 中康资讯开展业务合作。

主营业务为医药企业用户提供全面的信息咨

询、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等。因此,中康资讯提

供了少量的《第一药店》产品推广、《健康忠

告-i 健康》消费者教育等服务。

发行人 2016 年度因经营管理需要与医睦科技

医睦 发行人已不再与医睦科技开展

达成合作意向,由医睦科技为发行人提供决策 否

科技 业务合作。

支持智能(BI)系统 VIP 技术服务。

综上,发行人未来将不会再发生持续性的关联方采购行为。

②发行人与昊辰药业、广州康乃馨、中康资讯、医睦科技之间关联交易所涉

及产品、劳务的具体内容、数量情况: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交易产品/劳务具体内容

1 昊辰药业 采购药品

2 广州康乃馨 采购左旋肉碱荷叶片保健品

3 中康资讯 采购广告服务

4 医睦科技 采购软件产品及服务

发行人与昊辰药业、广州康乃馨、中康资讯、医睦科技之间关联交易所涉及

数量:

单位:万个、万盒、万支、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名称 类型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昊辰药业 成品 - - - - - - 1.73 68.34

广州康乃馨 成品 - - 3.01 56.33 0.85 12.55 - -

中康资讯 接受劳务 - - - - - - 73.74

医睦科技 接受劳务 - - - 4.72 - - - -

合计 - - 3.01 61.05 0.85 12.55 1.73 142.08

③发行人与昊辰药业交易情况

发行人向昊辰药业进行采购的原因主要系发行人其他客户临时缺货,发行人

现有产品库存量不足,临时向昊辰药业调回部分产品。临时调回的产品按发行人

原来的售价、市场价等作商品采购处理。

④发行人与广州康乃馨交易情况

A、一品红药业从广州康乃馨采购保健品具体内容、类别、名称,采购、销

售的价格差,交易定价原则

1-1-24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采购保健品具体内容 类别 交易定价原则 采购、销售的价格差

一品红的采购价为

康乃馨牌壳聚糖左旋肉 约按照采购价格的

减肥类保健品 第三方加工成本加

碱荷叶片 2 到 3 倍对外销售

上 3%的利润

芪灵胶囊 - 未采购、销售 未采购、销售

报告期,“芪灵胶囊”未实际生产、销售。

B、报告期,广州康乃馨保健品与发行人 OTC 药品存在销售渠道重叠的情

况,重叠销售渠道涉及的公司具体如下:

是否

序 是否为

单位 序号 单位 为关

号 关联方

联方

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否 9 河南张仲景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否

2 丰沃达医药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否 10 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 否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 否

3 贵州绿原药业有限公司 否 11

公司

4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否 12 湖南万睿医药有限公司 否

5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否 13 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否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 14 否

6 否 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

15 中山市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 否

7 河南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否

8 河南省医药超市有限公司 否

报告期内发行人、广州康乃馨通过重叠的销售渠道销售产品类型、数量、金

额:

1、报告期发行人通过重叠的销售渠道销售产品类型、数量、金额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万盒) (万元) (万盒) (万元) (万盒) (万元) (万盒) (万元)

非处方药 - - - - 51.45 329.28 49.52 276.68

处方药 - - - - 8.78 59.65 3.96 40.09

保健品 - - - - 0.3 13.68 - -

小计 - - - - 60.53 402.61 53.48 316.77

2、报告期广州康乃馨通过重叠的销售渠道销售产品类型、数量、金额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万盒) (万元) (万盒) (万元) (万盒) (万元) (万盒) (万元)

保健品 - - - - 2.56 164.58 3.27 151.74

注:2016 年广州康乃馨已不再自行销售保健品。

报告期发行人、广州康乃馨通过重叠的连锁大药房销售渠道销售产品,其销

1-1-24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售合同中关于产品单价、回款、退换货等主要条款与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的同类型

产品销售合同不存在重大差异。

⑤发行人与中康资讯交易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拟拓展 OTC 等零售终端业务,拟推广品牌、OTC 产品等,

因此,2014 年,中康资讯提供了少量的《第一药店》产品推广、《健康忠告-i

健康》消费者教育等服务。2015 年度开始,发行人减少了 OTC 领域的业务,因

此不再与中康资讯开展业务合作。

报告期,发行人与中康资讯发生零星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4 年

关联方 采购内容 定价原则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中康资讯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 - - 73.74 23.24%

中康资讯与发行人的交易价格由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已履行完

毕无纠纷。

(2)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占同 占同 占同 占同

关联 交易 定价

类交 类交 类交 类交

方 内容 原则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的 易的 易的 易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昊辰 销售 协议

- - - - - - 470.64 0.59%

药业 商品 定价

天仁 销售 市场

- - 16.86 0.01% 32.63 0.03% 23.38 0.03%

药业 商品 定价

①关联方销售的原因,未来通过关联方进行销售情况

未来是否

名称 关联交易的原因 消除关联交易的措施 持续发生

关联交易

昊辰药业主要从事药品代理、批发和配送业

昊辰 昊辰药业已于 2014 年注销,将

务,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因此,发行人为 否

药业 不再发生交易

扩大销售规模,与昊辰药业进行合作。

天仁 天仁药业从事药品批发、配送业务,其经营模 发 行人为 规范关联 交易, 于 否

1-1-24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药业 式为从药品生产企业、代理商、配送商等处采 2016 年 7 月 1 日开始不再与天

购药品,将其销售或配送至下级经销商或医 仁药业发生交易。发行人及控

院、卫生站、社区服务中心等终端。因此,报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

告期,天仁药业向发行人零星采购少量药品用 发行人及子公司将不再与天仁

于其自身的销售。 药业发生交易。

综上,发行人未来将不会再发生持续性的关联方销售行为。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涉及产品交易和提供劳务的具体内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交易产品/劳务具体内容

1 昊辰药业 销售药品

2 天仁药业 销售盐酸氟桂利嗪胶囊、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等药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述关联方涉及产品交易数量:

单位:万盒、万支、万片、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名称 类型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自有产品 - - - - - - 4.49 27.61

昊辰药业 代理产品 - - - - - - 61.29 443.03

小计 - - - - - - 65.78 470.64

天仁药业 代理品种 - - 3.12 16.86 6.16 32.63 4.44 23.38

合计 - - 3.12 16.86 6.16 32.63 70.22 494.02

③发行人与昊辰药业的交易情况

A、昊辰药业主要从事药品代理、批发和配送业务,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

因此,发行人为扩大销售规模,与昊辰药业进行合作。发行人与昊辰药业于每年

初根据各自全年的订单需求,协商签订《购销合同书》,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发行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昊辰药业的实际订单需求分批交货。

昊辰药业采购发行人的产品主要为向下级代理商、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等销售。

发行人 2014 年度主要向昊辰药业销售代理药品,其中代理药品、自有药品分别

销售 443.03 万元、27.61 万元,占比分别为 94.13%、5.87%。2014 年,昊辰药业

与发行人交易中退换货金额为 5.32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与昊辰药业的销售收入

比例为 1.13%,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0.01%。发行人与昊辰药业的

交易标的实现了最终销售。

B、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渠道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主要是因为:一

方面,发行人对关联方发生的销售金额均较小,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不

足 1%,发行人销售渠道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另一方面,报告期,发行人

1-1-24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销售渠道稳定,销售收入快速增加,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发行人与国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或上

市公司保持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销售收入由

79,255.48 万元增至 125,083.73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25.63%,收入快速增长,不

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

C、2014 年度,发行人向昊辰药业销售药品 470.64 万元,占同期发行人销

售占比的 0.59%,主要品种为维生素 AD 滴剂(胶囊型)、珊瑚癣净、强力枇杷

露等,发行人向昊辰药业销售的产品在相同的销售模式下无对应的产品向非关联

方销售情况。鉴于发行人与昊辰药业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并且销售金额及占比均

较小,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影响收入利润的情形。

④发行人与天仁药业交易情况

A、交易原因及背景

天仁药业从事药品批发、配送业务,其经营模式为从药品生产企业、代理商、

配送商等处采购药品,将其销售或配送至下级经销商或医院、卫生站、社区服务

中心等终端。因此,报告期,天仁药业向发行人零星采购少量药品用于其自身的

销售。

B、交易内容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向天仁药业销售部分代理药品,其交易金额分别为

23.38 万元、32.63 万元和 16.86 万元,占当期销售金额比例较小,均不足 0.05%。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未与天仁药业发生交易。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苯磺酸氨氯

- - 14.46 0.01% 27.69 0.03% 18.97 0.02%

地平分散片

盐酸氟桂利

- - 0.96 0.00% 1.11 0.00% 0.58 0.00%

嗪胶囊

罗红霉素软

- - 1.44 0.00% 3.83 0.00% 3.83 0.00%

胶囊

合计 - - 16.86 0.01% 32.63 0.03% 23.38 0.03%

C、交易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合作情况及销售规模确定销售价格。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未与天仁药业发生交易。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向天仁药业销售

1-1-24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品的毛利率与该产品平均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 天仁药业 平均 天仁药业 平均 天仁药业 平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

65.18% 66.92% 65.00% 62.26% 63.83% 64.00%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38.98% 41.82% 26.26% 23.81% 25.21% 25.41%

罗红霉素软胶囊 21.43% 21.29% 19.86% 20.59% 21.43% 21.31%

注:上表中产品平均毛利率为同一销售模式下、同一销售规模(销售金额小于或等于

50 万元)的本产品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公司向天仁药业销售代理产品的毛利率与本产品平均毛利率不

存在较大差异,价格公允。

发行人为规范关联交易,已逐步减少与天仁药业之间的交易,2016 年 7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未与天仁药业发生交易。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

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及子公司将不再与天仁药业发生交易。

报告期,发行人通过关联方采购、销售的合同中产品单价、付款、回款、退

换货等主要条款与通过其他渠道采购、销售同类型产品的合同不存在重大差异。

(3)许可使用公司商标

报告期内,公司授权广州康乃馨无偿使用注册号为 3027474 的注册商标。

2016 年 2 月,公司与广州康乃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公司授权广州康乃馨无偿使用注册号为 3027474 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期间,广

州康乃馨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必须销售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未经公司同

意,不得销售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一品红药业已经与广州康乃馨签订了《关于合

作经营合同的终止协议》、《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终止协议》终止与广州康乃

馨合作。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受让商标

2014 年,红河金源向一品红制药转让了四项商标。该四项商标转让为红河

金源将药品生产经营资产转让给一品红制药时一并转让,未单独定价。

①本次商标转让基本情况及其原因

红河金源原为发行人子公司,后发行人为便于管理和生产等原因,于 2012

年将红河金源制药相关业务转让给一品红制药;其后红河金源即未开展制药相关

1-1-24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务。

2012 年 3 月 9 日、2012 年 7 月 10 日,云南一品红(即“红河金源”)与一品

红制药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云南一品红将相关制药资产

销售给发行人,即已包括了药品品种相关的商标。

因此,2012 年 8 月 22 日,一品红有限、云南一品红与一品红制药签署《商

标转让合同》,约定云南一品红与一品红有限将共同拥有的第 840126 号、第

896359 号商标转让给一品红制药;2013 年 6 月,该等 2 项商标变更至一品红制

药名下。2013 年 11 月 19 日,红河金源与一品红制药签署《商标转让合同》,红

河金源将其拥有的第 124537 号、第 3915963 号、第 3915964 号、第 4767713 号

商标转让给一品红制药;2014 年 5 月,该等 4 项商标变更至一品红制药名下。

②本次商标转让未单独定价的原因,是否为无偿转让,是否存在其他资产转

让的情形

基于上述背景,本次六项商标转让系发行人基于内部业务调整的需要而进行

的商标转让行为,为 2012 年红河金源转让给一品红制药的制药相关经营资产的

一部分;前述六项商标与其核定适用的药品生产相关,难以单独区分定价。因此,

红河金源将前述六项商标转让给一品红制药未单独作价。

除此外,报告期,红河金源不存在向一品红制药转让其他资产的情形。

2017 年 5 月,广润集团将其持有的“康乃馨”防御性商标,无偿转让给发

行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相关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2)关联方担保

①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主债 所担保债务

被担保

债权人 担保方 担保合同 担保金额 权发生期 是否已经履

间 行完毕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一品红 中信银行广 2012.09-

李捍雄 2012 穗银最保字第 0305 5,040 是

药业 州分行 2014.03

号)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李捍雄 号:建穗电(2013)最高

一品红 建设银行广 额保字第 47 号) 2013.03-

14,000 是

药业 州电力支行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2014.12

吴美容 号:建穗电(2013)最高

额保字第 48 号)

1-1-24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李捍雄 号:建穗直属(2015)最

高额保字第 30 号) 2015.11-

一品红 建设银行广 是

6,000

药业 州直属支行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2016.11

吴美容 号:建穗直属(2015)最

高额保字第 29 号)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李捍雄 号:建穗直属(2016)最

一品红 建设银行广 高额保字第 113 号) 2016.11-

6,000 否

药业 州直属支行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2017.11

吴美容 号:建穗直属(2016)最

高额保字第 114 号)

李捍雄、吴美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一品红 中国银行广 容 GBZ476230120130238) 2014.1-

2,000 是

制药 州荔湾支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15.1

广润集团

GBZ476230120130237)

保证合同(编号:粤保字

李捍雄 工 行 粤 秀 支 行 2014 年

011402 号) 2014.01-

一品红 工商银行广 30,000 否

制药 州粤秀支行 保证合同(编号:粤保字 2019.01

吴美容 工 行 粤 秀 支 行 2014 年

011403 号)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李捍雄 号:建穗直属(2015)最

高额保字第 28 号) 2015.11-

一品红 建设银行广 14,000 是

制药 州直属支行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2016.11

吴美容 号:建穗直属(2015)最

高额保字第 32 号)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李捍雄 号:建穗直属(2016)最

一品红 建设银行广 高额保字第 110 号) 2016.11-

14,000 否

制药 州直属支行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2017.11

吴美容 号:建穗直属(2016)最

高额保字第 111 号)

②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广润集团、广州康乃馨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该等关联担保均已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 担保主债权 所担保债务是

债权人 担保方 担保合同 担保金额

保方 发生期间 否已履行完毕

广润 平安银行 一品红药业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 30,000 2013.07- 是

1-1-24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集团 深圳碧海 号:平银深碧海湾额保字 2014.07

湾支行 20130531 第 001-3 号)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

2014.07-

号:平银深碧海湾额保字 是

2015.12

20140703 第 001-4 号)

上述发行人为关联方担保的原因和背景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因业务

发展需要向银行贷款。根据广润集团与发行人之间互相提供贷款担保的约定,发

行人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经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同意。

③其他担保

单位:万元

所担保债

担保主债权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方 担保合同 担保金额 务是否已

发生期间

履行完毕

吴美容、李捍雄、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李捍东 12700013182-1)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吴美容

12700013182-1-1)

广润集团、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合胜房地产

一品红药 广发银行广 12700013182-2) 2013.04.-

20,000 是

业、广州康 州花都支行 广润集团、一品红 2015.05

乃馨 药业、广州康乃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馨、吴美容、李捍 12700013182-3)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一品红药业

12700013182-4)

李捍雄、李捍东、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吴美容、一品红药 30,000

12700014084-1)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吴美容 30,000

12700014084-2)

广润集团、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合胜房地产 30,000

一品红药 广发银行广 12700014084-3) 2014.11-

广润集团、广州康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是

业、广州康 州花都支行 2016.03

乃馨 乃馨、吴美容、李 12700014084-4) 30,000

捍雄

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

广润集团 55,000

(编号:12700014084-5)

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

一品红药业 55,000

(编号:12700014084-6)

上述其他担保的原因和背景为:发行人、广州康乃馨均为广润集团子公司。

1-1-24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各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广润集团与发行人之间互相提供

贷款担保。上述担保均经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同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进行担保主要因同一集团内相互提供担保发生,

发行人所担保的债务均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约事项和纠纷,不存在法律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互相担保均未支付费用。

发行人为关联方担保已经一品红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全体股东追溯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不存在

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违

规担保的情形。

(3)关联方资金往来

①与广润集团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4 年至 2015 年,发行人与广润集团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及往来;2016 年以

来,未发生与广润集团之间的资金拆借、往来事宜。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使用 当年拆出 当年归还

类别 年度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方 额 额

发行人未支

付利息的资 2015 年 广润集团 发行人 - 2,550.00 2,550.00 -

金往来

2017 年

- - - - - -

发行人已收 1-6 月

取利息的资 2016 年 - - - - - -

金拆借 2015 年 广润集团 广润集团 17,378.60 2,900.00 20,278.60 -

2014 年 广润集团 广润集团 2,684.00 32,548.50 17,853.90 17,378.60

A.发行人未支付利息的资金往来明细

上述发行人与广润集团之间未支付利息的资金往来主要系发行人资金临时

周转所需,时间较短,发行人未支付利息。

往来金额 具体原因及 合同签订及

开始时间 清偿时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万元) 资金用途 主要条款

发行人需要

归还银行贷 临时借用未

2015-11-20 2015-11-25 广润集团 资金借入 2,550.00

款,向广润 签订合同

集团临时资

1-1-24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周转

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实际占用天数测算,2015 年发行人应支付的财务费

用金额为 2.38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0.04%。发行人与广润集团之间资金

往来经测算后的财务费用金额、占比均较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

并未确认相关财务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B.发行人已收取利息的资金拆借明细

上述发行人与广润集团之间已收取利息的资金拆借,广润集团均按照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向发行人支付了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具体原因 合同签订及

开始时间 清偿时间

(万元) 及资金用途 主要条款

2015-1-30 2015-2-12 800

2015-3-4 2015-8-13 500

2015-3-25

2015-2-9 1,600

2015-8-14

2015-5-19

2014-12-1 6,700 广润集团旗下公司除发行 《借款利息

2015-5-22

2014-8-1 人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外, 协议》,发行

2014-1-23、

2014-8-29 7,000 主要经营房地产业务、股 人向广润集

2014-1-24

2014-9-30 权投资业务,对资金的需 团按照同期

2014-7-28 求量较大、银行贷款较多。 银行贷款利

2014-7-11、

2014-12-31 广润集团对发行人的资金 率和资金占

2014-10-30、

2015-1-21 7,180 进行临时借用以满足其经 用天数收取

2014-12-15、

2015-4-24

2014-12-19 营需求和资金需求 资金占用费

2015-5-15

2014-4-2、

2014-1-24 6,000

2014-4-3

2014-11-27、

2015-5-15 5,668.5

2014-11-28

公司将上述资金通过非关联方广东健兴医药有限公司、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

司、罗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泽药业有限公司、深圳美信建材发展有限公

司、广东辉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拆出给广润集团使用。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

前公司已经全部收回应收关联方资金。上述资金往来情况均发生在股份公司设立

前,股份公司设立后未再发生。公司已经向广润集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

1,072.38 万元的利息。

报告期内,中间方公司与发行人发生除上述资金拆出之外的其他交易金额均

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间方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 303.04 万元、261.72 万

1-1-25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173.62 万元和 0.2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8%、0.25%、

0.14%和 0.000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间方公司采购仅为 2015 年向广东金泽

药业有限公司的零星采购,金额仅 1.15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0.002%。

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中间方公司均为具有医药流通资质的医药商业公司。发

行人向中间方公司销售中,发行人与其均签署了购销合同,按照药品流通的相关

规定,每笔交易均有出库单、物流运输单等交易单据,发行人向中间方公司开具

了发票,并收到其支付的货款。

报告期内中间方公司与发行人发生的除上述资金拆出之外的其他交易金额

较小,且交易具有真实性。

报告期,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关联方不存在为发

行人虚增收入的情形。

C.发行人与广润集团之间资金拆出及利息计算的具体情况

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与广润集团之间的资金拆出金额分别为 32,548.50

万元、2,900.00 万元。发行人与广润集团之间资金拆出的利息计算方式为,按照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资金占用天数,以实际占用天数*占用金额*利率计算资金占

用费。

发行人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收到广润集团支付的利息 1,072.38 万元,发行

人利息收入于 2015 年入账,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

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

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另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中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发行人收到资金拆出利息收入属于

该文件所规定的第四种情形,即:“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因此,发行人对收取利息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且收取利息作为

非经常性损益列示,未对发行人的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

1-1-25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关于资金拆借相关事

宜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七)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之“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资金拆借相关事宜

的承诺”。

D.发行人因关联方资金拆借面临的法律风险或潜在法律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违反了《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

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

融资业务”的规定。根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

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 1 倍以上至 5 倍以

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公告的于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 号)第十一条的

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

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

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出具承诺:若公司或子公司因对外拆借资

金而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以处罚或罚金的,承诺人将无偿代为承

担相应的处罚,全额承担相关经济损失,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

何损失。

综上,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行为违反了《贷款通则》的相关规

定,但是上述占用资金已经全部归还,依法不存在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如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对发行人因该事项而进行处罚,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将代为承担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因此不存在

潜在法律风险。

E.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履行的审议程序

事前审议: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主要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报告

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履行了付款申请、财务负责人审核、总

经理或董事长签字、股东会审议通过等审批程序。

1-1-25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事后追认: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报告

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关联方资金拆借、往来及清理情况进行了确认。

独立董事就资金拆借及往来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资金拆借及往来对公

司正常经营和独立运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F.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有限责任公司期间,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往来的情形。公司经过整改

已经解决了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关联方已就资金占用支付了利息。为了加

强对关联方的资金管理,公司于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行为规范》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的审批流程及相关控制。且控股

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均出具了关于资金拆借事宜的相关承

诺。

股份公司成立至今,公司未再发生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拆借行为,也

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占用的情形,公司已经独立、规范运行。

公司执行的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

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

在相互制约关系。符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综上,

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控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资金管

理相关内控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申报会计师在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时已

充分关注到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及相关风险。

②与昊辰药业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4 年,发行人与昊辰药业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主要系资金临时周转所需,

公司未支付或收取相应利息;2015 年至今,未发生与昊辰药业之间的资金往来。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往来金额 期末余额

2017 年 1-6 月 昊辰药业 - - -

1-1-25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 - -

2015 年 - - -

资金借入 2,740.00

2014 年 0

资金拆出 5,677.44

2014 年 12 月,昊辰药业注销,注销前发行人已经与昊辰药业结清全部资金

往来。2014 年末,发行人与昊辰药业的往来款余额为 0。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具体原因 合同签订及

发生时间 备注

(万元) 及资金用途 主要条款

2014-2-28 2,000 发行人付款

发行人与昊辰药业均经

2014-3-31 281.21 发行人付款

营药品代理销售业务,向

2014-3-31 500 发行人收款

上游供应商采购时通常

2014-4-30 200 发行人收款

需要预付货款,对资金需

2014-4-30 200 发行人付款 未签订资金

求较高。因此双方基于业

2014-5-29 1,334.57 发行人付款 往来协议

务需求,临时进行资金周

2014-5-29 440 发行人收款

转;2014 年昊辰药业注

2014-5-30 1,600 发行人收款

销,在注销前对资金往来

2014-6-24 1,861.66 发行人付款

进行了清理

2014 年期末 0 -

上述发行人与昊辰药业的资金拆借中,发行人向昊辰药业拆入的资金主要基

于业务需求,临时进行资金周转,直接用于发行人业务。发行人向昊辰药业拆出

的资金未直接或间接用于发行人业务。

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实际占用天数测算,2014 年,发行人应收取的利息

金额为 15.85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0.26%。发行人与昊辰药业之间资金

往来经测算后的财务费用金额、占比均较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

并未确认相关财务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往来主要为发行人向关联方

拆出资金,发行人对关联方不存在资金依赖,发行人已经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

理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发行人

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保证资金不被关联方占用,能够保证资金安全。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1-1-25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关联方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 - - - -

应付账款 广州康乃馨 - 7.97 12.55 -

应付票据 - - - - -

其他应收款 广润集团 - - - 17,378.60

其他应付款 - - - - -

预收账款 红河金源 - - - 0.06

注: 2014 年末,公司对广润集团的其他应收款为 17,378.60 万元,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资金往来”之“①与广润集团之间的资金往

来”。

(四)关联交易简式汇总表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简式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汇总交易金额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61.05 12.55 142.08

经常性关联交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16.86 32.63 494.02

许可使用商标 - - - -

关联租赁 - - - -

无偿受让专利 - - - -

偶发性关联交

受让商标 - - - -

关联方担保 - - -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 5,450.00 40,965.94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与昊辰药业、广州康乃馨、中

康资讯、天仁药业之间的关联采购和销售,以及公司许可广州康乃馨无偿使用商

标等。上述关联采购和销售的交易金额占比较低,价格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关联租赁、受让专利及商标、与关联方

1-1-25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之间的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等。其中关联方资金往来金额较大,公司已经全部

收回被占用的资金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随着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实施以及内控制度与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

善,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都已逐步减少,并履

行了相应的程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逐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针

对关联交易,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和促进公司关联交易合法

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报告期内发

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的,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均履行

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

1、制度保证

(1)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做了更为

系统和具体的规定,包括明确了关联方定义、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审核

权限、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的作用等内容。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

独立董事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资金拆借相关事宜的承诺

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就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涉及公司对外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承诺如下:

(1)承诺人将督促公司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使公司不再与其他企业发生资

金拆借行为;

(2)若公司或子公司因对外拆借资金而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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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处罚或罚金的,承诺人将无偿代为承担相应的处罚,全额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出具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

项,本公司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条

件,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2)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规定价格;在国家物

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市场条件下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原则,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承诺不发生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拆借行为,并杜绝与公司共同

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投资活动。

(4)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

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

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6)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

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条件,以

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2)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规定价格;在国家物

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市场条件下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原则,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本人承诺不发生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拆借行为,并杜绝与公司共同开

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投资活动。

(4)本人承诺不会利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

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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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

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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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

要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共有监事 3 名,其中 1 名由职工代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6 名。

(一)董事、监事的提名情况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起

人股东推荐李捍雄、李捍东、杨冬玲、白华、蒋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

中白华、蒋晟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发起人股东提名黄良雯、李坤松为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监事张洪龙共同构成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监事的任期自 201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0 日。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情况

1、董事

李捍雄,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5271974********,2004 年至 2005 年,在中山大学进修,2007 年至 2009 年,

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全国医药行业研修班进修,2008 年至 2009 年,在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全国医药、医疗器械行业研修班进修,2009 年至 2011 年,

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学习,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李捍雄先生

1996 年开始从事药品销售业务,2002 年李捍雄先生创立一品红药业,现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质量与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药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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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济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常委,先后

荣获“中国优秀创新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民营科技创新企业

家”、、“2016 年度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广州市天河区“科技

创新人才”等荣誉。

李捍东 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2003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品瑞医药董事、一品红制药采购部经理。

杨冬玲 女士,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南北医药有限公司、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双基药业有限公司。

2004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冬玲女士还担任中国

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与卫生技

术评估专业委员会顾问、广东省药学会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药

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河区药品安全专家等社会职务。

白 华 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就职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

系,会计学专业教授。2015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州毅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利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蒋 晟 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3 年毕业于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曾先后就职于美国国家健

康研究院(NIH)癌症研究所(NCI)、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现任

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生导师。2015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冠宇

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

黄良雯 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先后就职于中佳针织制衣厂、才众(深圳)电脑有限公司。2007 至今就职于

本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监事会主席。

李坤松 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先后就职于珠海丽珠医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爱民医药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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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2008 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营销事业部总经理、监事。

张洪龙 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2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营销事业部总监、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李捍雄先生、杨冬玲女士简历请参见本节“(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名单及简历情况”之“1、董事”。

颜稚宏 女士,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先后任职于湖南制药厂、湖南国药开发公司湘卫制药厂、中德湖南鹜马制药有

限公司、深圳海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瑞昇药业有限公司。2012 年至今就

职于一品红制药,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一品红制药总经理。

王 霆 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深圳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威尔曼新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2015 年至

今就职于一品红制药,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品红制药副总经理。王霆先生先

后担任广东省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省药学会制药工程专业委

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药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谢小华 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4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辉星 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广东省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广东省东盈进出口总公

司、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8 年

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4、其他核心人员

颜稚宏女士、王霆先生 简历请参见本节“(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名单及简历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

何宣扬 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何宣扬先生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生化制药专业,中山大学生物化学研究生课程班

结业。曾先后任职于杭州药厂杭州生化药物研究所、广东制药厂、广东天普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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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铭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研发工作。2013 年至今就职于一品红制药,现任一品红制药副总经理。

郭德铭 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郭德铭先生毕业于江西大学微生物专业。曾先后任职于江西赣南制药厂、广东宏

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工作。2012 年至

今就职于一品红制药,现任一品红制药质量总监。

(三)兼职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

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

在公司任

姓名 与公司关

职情况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联关系

暨南大学 教授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白华 独立董事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药科大学 博士生导师

蒋晟 独立董事 无

杭州冠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

对外兼职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捍雄与董事李捍东为兄弟关系。除此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了解与股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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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对外

投资情况及上述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对外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出资额 出资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名称 (万元) (万元) 比例

广润集团 10,100 7,070 70%

广州福泽 2,000 748.95 37.45%

广州康乃馨 1,000 100 10%

李捍雄 董事长、总经理 大雄风 3,000 2,100 70%

摩天石投资 10,000 500 5%

兆成投资 200 80 40%

连城房地产 10,000 570 5.7%

李捍东 董事 622.2 31.11%

杨冬玲 董事、副总经理 88.89 4.44%

颜稚宏 副总经理、一品红制药总经理 111.11 5.56%

张辉星 财务总监 26.67 1.33%

张洪龙 职工监事、营销事业部总监 26.67 1.33%

广州福泽 2,000.00

李坤松 监事、营销事业部总经理 44.44 2.22%

谢小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6.67 3.33%

黄良雯 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总监 11.11 0.56%

何宣扬 一品红制药副总经理 11.11 0.56%

郭德铭 一品红制药质量总监 11.11 0.56%

副总经理、一品红制药副总经 广州威尔迅投

王霆 4,000.00 100.00 2.50%

理 资有限公司

上海科富化学

蒋晟 独立董事 100.00 16.34 16.34%

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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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情况。

(二)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李捍雄 920.00 7.67% 董事长、总经理

2 李捍东 666.6667 5.56% 董事、一品红制药采购部经理

(三)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捍雄、李捍东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

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广州福泽持有本公司 1,2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0%。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通过持有广州福泽出资额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

情况及上述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之“(一)对外投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

情况

(一)薪酬情况

2016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薪酬(万元) 是否在公司专职领薪

李捍雄 董事长、总经理 46.4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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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捍东 董事、一品红制药采购部经理 34.30 是

杨冬玲 董事、副总经理 46.86 是

白 华 独立董事 8.00 否

蒋 晟 独立董事 8.00 否

黄良雯 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总监 21.19 是

李坤松 监事、营销事业部总经理 49.69 是

张洪龙 职工监事、营销事业部总监 42.19 是

颜稚宏 副总经理、一品红制药总经理 63.52 是

王 霆 副总经理、一品红制药副总经理 76.96 是

谢小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1.82 是

张辉星 财务总监 23.61 是

何宣扬 一品红制药副总经理 40.00 是

郭德铭 一品红制药质量总监 26.08 是

2016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从发行人的关

联企业领取收入,亦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二)薪酬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独立董事为每人每年 8 万元(税前)。非独

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支付薪

酬,董事职位不再另行支付薪酬;监事按照在公司所在职位的薪酬标准支付薪酬,

监事职位不再另行支付薪酬;其他核心人员按照在公司所在职位的薪酬标准支付

薪酬。

(三)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

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

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占比

2016 538.63 16,418.65 3.28%

2015 481.1 8,227.38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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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331.6 5,503.73 6.03%

2014 年-2016 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

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3%、5.85%和 3.28%。

(四)上市后未来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根据发行人《上市后未来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公司

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主要如下:

1、薪酬标准确定依据

(1)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含董事长)及

监事,均不在公司领薪,采取定期发放津贴方式,具体标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执行。

(2)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应根据其担任的其他职

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其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

职务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执行。

(3)董事长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年终绩效奖励按照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全年平均岗位考核系数 1.2 倍作为年终绩效奖励发放标准。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照董事会决议执行。

(5)薪酬的基本构成为:岗位基本年薪+年终绩效奖励±专项奖惩

2、薪酬审批程序

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监事薪酬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

定,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长负责拟定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

薪酬标准、总经理负责拟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基本年薪标准调整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以公司上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为

前提,具体标准为:当公司上年度达成经营目标 85%以上,公司高层人员方可调

整基本年薪;当公司上年度达成经营目标 85%-95%,公司高层人员可上调基本

年薪不超过 5%;当公司上年度达成经营目标 95%-100%,公司高层人员可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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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年薪不超过 15%;当公司上年度达成经营目标 100%-120%,公司高层人员

可上调基本年薪不超过 20%;当公司上年度达成经营目标 120%以上,公司高层

人员可上调基本年薪不超过 3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终绩效发放标准

公司高层人员年终绩效与公司当年度扣非后净利润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当公

司扣非后净利润实现目标 85%以上时,公司高层人员方可发放年终绩效。

公司高层人员个人年终综合考评未达目标,将取消年度基本年薪调整、年终

绩效发放。

四、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签署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除独立董事以董事会聘用的形式外,公司与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上述协议在报告期内的履

行情况良好。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1、2015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整体变更前,一品红有限未设立董事会,由李捍

雄担任一品红有限执行董事。

2、2015 年 11 月 11 日,一品红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李捍雄、

李捍东、杨冬玲、白华、蒋晟为一品红药业董事,其中白华、蒋晟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1、2015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整体变更前,一品红有限未设立监事会,由李卓

民担任一品红有限监事。

2、2015 年 11 月 11 日,一品红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黄良雯、

李坤松担任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洪龙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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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5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整体变更前,一品红有限由李捍雄任经理。

2、2015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捍

雄为总经理,颜稚宏、杨冬玲、王霆为副总经理,谢小华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张辉星为财务总监。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

近两年,公司上述人员的变动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公

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增加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主要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进行各

项决策,但在具体的规章制度方面不够细化和健全。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

具体表现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

决策权限、决策程序无明确的规定。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关联资金往

来方面,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同时对报告

期内存在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予以清理,并向主要资金占用方收取了资金占用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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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实际运

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举行。

1、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

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1)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关于授权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

案》、《关于审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201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贷款及担保合同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重大经

营性合同的议案》、《关于审议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和预付账

款的议案》、《关于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3)201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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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

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

公司股价的议案》、《关于公司进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关于公司报告

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修改现行公司章程及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

制度的议案》。

(4)2016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2016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签署公司重大经营性合同的议案》。

(7)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东违反《公司法》及其他

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2、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

各董事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1)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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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贷款及担保合同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重大经营

性合同的议案》、《关于审议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的议案》、《关于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公

司股价的议案》、《关于公司进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关于公司报告期

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关于修改现行公司章程及重大经营与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6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制定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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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充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6)2016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6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制定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公司重

大经营性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补充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

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8)2017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关联方注册商标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9)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补充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

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

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3、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

各监事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1)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

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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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4)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5)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的议案》、《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6)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

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并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独立发表

意见,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独立董事未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1 月 11 日,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设立了审计、战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

1、审计委员会

(1)人员构成

2015 年 11 月 11 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聘任白华、蒋晟、李捍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白华为

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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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称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白华、蒋晟、李捍东 白华

其中,白华、蒋晟为独立董事,白华为会计专业人士。

(2)运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设立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2015 年 11 月 1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2016 年 3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6 年 8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除上述工作外,审计委员会在协调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

通、监察公司财务汇报程序及内部控制的实施成效、核查公司月度或季度会计账

目等方面亦发挥了重要作用。

2、战略委员会

(1)人员构成

2015 年 11 月 11 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聘任李捍雄、杨冬玲、蒋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捍

雄为召集人、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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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称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李捍雄、杨冬玲、蒋晟 李捍雄

(2)运行情况

战略委员会设立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2015 年 11 月 11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24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7 年 1 月 27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7 年 8 月 4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议案》。

3、提名委员会

(1)人员构成

2015 年 11 月 11 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聘任白华、蒋晟、李捍雄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白华为

召集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 白华、蒋晟、李捍雄 白华

(2)运行情况

提名委员会设立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2015 年 11 月 11 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人员构成

2015 年 11 月 11 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聘任白华、蒋晟、杨冬玲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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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白华、蒋晟、杨冬玲 蒋晟

(2)运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2015 年 11 月 11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24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27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七、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自

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

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

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

本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控制还需不断

加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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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正中珠江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广会专字

[2017]G14003470332 号),正中珠江认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八、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合法经营,在业务经营中

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

司自有产品配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产品质量事件。

九、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行为。公司对报告期内存在

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予以清理,并向资金占用方收取了资金占用费。股份公司

设立后,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不再发生类似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

公司为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已全部解除。

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

排与执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主要通过《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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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予以规范。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逐步健全资金管理、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制度,并按其执行。

(一)发行人关于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逐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发行人

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在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方面

的一般原则。除此之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和《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详细规定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权限及程序。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主要规

定如下:

(1)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

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坚持依法使用、计划严密、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2)公司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3)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

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

益。

(5)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6)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

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

先投入金额确定,应当在完成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7)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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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超募资金达到或者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

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应当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独

立意见,并与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募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超募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

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9)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10)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

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11)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

体原因。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

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鉴证,提

出鉴证结论。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

董事会应当就鉴证报告中注册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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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现场检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论”、“否

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保荐机构还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认

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

2、《对外担保制度》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关于对外担保审批的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财务部对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分析后提出申请报告,申

请报告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

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审批权限的,董事会

应当在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组织管理和实施经股东大会通过的

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审议同意。

(3)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连续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五)连续十二个

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七)证券交易

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

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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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于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

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审批的主要规定如下:

(1)董事长有权决定以下事项: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

以下;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或绝对金额在200万元以下;④交易的成交

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或绝

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⑤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20%,或绝对金额在200万元以下;⑥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

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者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0万元。上述第1至5项所指交

易,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事项。

(2)以下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但低于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0%但不超过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万元的;③交易标的

(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20%但不超过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20%但不超过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万元的;⑤交易产

生的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但不超过50%的,且

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

(3)以下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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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②交易标的(如股

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⑤交易产生的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4)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

行为的,以其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投资

事项审批手续的,不计算在累计数额以内。

4、《资金管理制度》关于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关于资金使用的主要规定如下:

(1)为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

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负责

人进行审批。

(2)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进行审核。

(4)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

(5)在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

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

(6)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经营性业务和资金往

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

本和其他支出。

(7)如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资金或发现有资金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司法程序及时冻结或限制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的相应股份,及时

通过司法程序对控股股东有效资产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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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二)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度

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有关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

的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后,

能够有效地执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重大

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其

职权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和资金管理的事项,并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对外

担保事项,不存在已经或可能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对外投资。

十一、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现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及时、有效的沟通,促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进一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制度,从公司治理的制度层面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从制度层面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

利。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章程、股东

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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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具体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股东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

渠道。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的需

要,并通过信息披露推动公司发展。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

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

或者泄露。

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

应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

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及时进

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二)完善股东投票机制,建立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表决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本细则

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职工选举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

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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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

案的方式书面提出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

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

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将拥有的表决

权分别投给全部应选董事、监事候选人。

每位投票人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股东对某一个或几个董事、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

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

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

权。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当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

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

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

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监事

人数之前(含本数)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监事的得票总数应

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

之一。

如出现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数相同,且出现按票数多少排序可能造成当

选董事人数超过拟选聘的董事人数情况时,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一)上述可

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均相同时,应重新进行选举;(二)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

可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相同时,排名在其之前的其他候选董事当选,同时将得票

相同的最后两名以上候选董事再重新选举。上述董事的选举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

次产生当选的董事,若经股东大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董事人数,则按本细

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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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当选董事的人数不足应选董事人数,则得票数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

上的董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重新进行选举表决,并按上

述操作规程决定当选的董事。如经股东大会三轮选举仍然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

程规定的最低董事人数,则原任董事不能离任,并且董事会应在五天内开会,再

次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重新推选缺额董事候选人;前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当

选董事仍然有效,但其任期应推迟到新当选的董事人数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最

低人数时方开始就任。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对于独立董

事的提名和选举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

明。

此外,《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案的方式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

限,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作出决议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对公司重大人事任免决

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

项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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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正中珠江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有关附注的内容。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544,409.86 94,245,124.03 29,779,377.74 37,396,837.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4,150,801.63 19,153,022.67 14,204,294.50 2,956,935.50

应收账款 159,962,499.92 114,378,198.55 74,465,146.03 39,860,533.19

预付款项 27,988,744.28 56,327,416.71 26,438,860.79 33,417,935.59

其他应收款 18,682,020.54 18,033,326.78 23,291,467.80 193,243,995.71

存货 121,078,050.90 99,570,828.30 109,004,820.04 75,726,012.72

其他流动资产 6,384,806.27 3,697,475.69 869,979.80 4,403,774.92

流动资产合计 415,791,333.40 405,405,392.73 278,053,946.70 387,006,024.8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57,820,838.41 165,407,340.43 173,695,509.44 181,405,096.94

在建工程 13,055,532.06 855,604.32 4,157,117.07 2,295,737.60

无形资产 148,241,833.53 155,605,953.99 127,033,594.80 137,760,949.22

开发支出 16,300,000.00 16,300,000.00 38,192,000.00 17,248,000.00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255,258.50 474,051.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34,727.31 1,958,785.22 2,003,710.48 1,186,918.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9,552,601.55 6,785,188.08 7,167,287.98 6,427,213.7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7,305,532.86 346,912,872.04 352,504,478.27 346,797,9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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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763,096,866.26 752,318,264.77 630,558,424.97 733,803,992.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866,148.18 27,866,148.18 60,000,000.00 96,432,800.00

应付票据 1,105,200.00 4,277,550.00 754,000.00 11,239,959.80

应付账款 9,468,398.82 13,267,656.73 16,058,115.95 47,936,289.86

预收账款 14,053,817.66 26,644,011.13 17,352,255.13 26,737,403.13

应付职工薪酬 6,448,295.33 12,477,907.98 6,524,246.84 3,474,947.43

应交税费 23,542,098.31 21,039,820.11 19,268,058.57 10,938,515.01

应付利息 407,353.61 454,843.05 617,134.58 798,199.56

应付股利 - - - 9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7,537,294.13 16,650,742.91 9,606,155.60 18,721,632.81

流动负债合计 100,428,606.04 122,678,680.09 130,179,966.67 306,279,747.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52,920,000.00 290,840,000.00 295,920,000.00 300,000,000.00

递延收益 2,504,166.67 2,300,000.00 3,800,0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5,424,166.67 293,140,000.00 299,720,000.00 300,000,000.00

负债合计 355,852,772.71 415,818,680.09 429,899,966.67 606,279,747.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90,000,000.00

资本公积 52,949,052.85 52,949,052.85 52,949,052.85 4,070,400.00

盈余公积 5,888,386.32 5,888,386.32 2,317,413.77 25,941,806.60

未分配利润 225,260,446.99 154,389,864.57 20,611,324.59 7,512,038.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04,097,886.16 333,227,303.74 195,877,791.21 127,524,244.9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146,207.39 3,272,280.94 4,780,667.0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7,244,093.55 336,499,584.68 200,658,458.30 127,524,244.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3,096,866.26 752,318,264.77 630,558,424.97 733,803,992.5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总收入 670,617,996.86 1,250,837,314.60 1,028,297,463.73 792,554,791.17

其中:营业收入 670,617,996.86 1,250,837,314.60 1,028,297,463.73 792,554,791.17

二、营业总成本 592,341,007.70 1,109,213,020.60 947,506,752.42 739,795,4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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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营业成本 288,722,031.63 599,391,208.21 478,767,849.74 391,437,822.63

税金及附加 6,753,901.61 11,242,323.01 8,729,197.15 6,160,245.63

销售费用 229,553,832.61 371,633,139.07 328,301,697.03 245,882,315.58

管理费用 56,379,795.82 105,983,459.34 107,486,705.70 74,058,768.48

财务费用 8,205,623.29 18,043,496.00 21,672,208.80 20,311,594.45

资产减值损失 2,725,822.74 2,919,394.97 2,549,094.00 1,944,706.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 -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 176,632.86 29,024.92 98,297.47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78,276,989.16 141,800,926.86 80,819,736.23 52,857,635.6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278,481.33 23,831,828.45 4,723,518.95 2,289,536.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 - - 98,536.36

减:营业外支出 1,029,365.87 1,446,217.83 3,269,419.74 109,874.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815,287.89 295,136.82 179,830.47 47,191.8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87,526,104.62 164,186,537.48 82,273,835.44 55,037,297.36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6,781,595.75 28,345,411.10 21,872,980.24 15,838,587.1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70,744,508.87 135,841,126.38 60,400,855.20 39,198,710.23

号填列)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0,870,582.42 137,349,512.53 60,420,200.01 40,310,097.29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26,073.55 -1,508,386.15 -19,344.81 -1,111,387.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0,744,508.87 135,841,126.38 60,400,855.20 39,198,710.2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0,870,582.42 137,349,512.53 60,420,200.01 40,310,097.29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126,073.55 -1,508,386.15 -19,344.81 -1,111,387.06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9 1.14 0.5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9 1.14 0.50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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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676,182,047.54 1,329,221,006.07 1,051,091,484.12 874,031,037.81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7,646,301.98 28,215,434.59 40,352,662.19 6,864,132.41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3,828,349.52 1,357,436,440.66 1,091,444,146.31 880,895,170.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281,663,266.75 600,974,934.45 519,059,795.01 441,015,630.74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39,072,438.15 64,586,111.28 57,755,137.15 43,538,602.98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743,010.33 120,687,704.08 92,737,060.34 70,522,298.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65,661,280.00 425,179,251.28 387,342,648.49 317,076,714.65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6,139,995.23 1,211,428,001.09 1,056,894,640.99 872,153,246.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7,688,354.29 146,008,439.57 34,549,505.32 8,741,923.49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 -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176,632.86 10,752,790.25 98,297.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 - - 110,807.7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159,000,000.00 297,286,000.00 299,539,0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176,632.86 308,038,790.25 299,748,105.1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15,075,332.59 28,552,242.72 42,326,454.60 112,210,512.01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7,279,684.4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159,000,000.00 120,500,000.00 446,485,0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75,332.59 187,552,242.72 162,826,454.60 565,975,196.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075,332.59 -28,375,609.86 145,212,335.65 -266,227,091.32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800,024.79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4,800,024.79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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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866,148.18 79,700,000.00 396,432,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 27,400,000.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866,148.18 84,500,024.79 423,832,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920,000.00 85,080,000.00 120,212,800.00 78,870,542.9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8,391,211.97 18,436,148.93 147,907,705.45 20,534,400.87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56,774,389.25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311,211.97 103,516,148.93 268,120,505.45 156,179,333.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6,311,211.97 -55,650,000.75 -183,620,480.66 267,653,466.97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11,781.90 25,135.33 - -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3,709,972.17 62,007,964.29 -3,858,639.69 10,168,299.14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91,033,342.03 29,025,377.74 32,884,017.43 22,715,718.29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67,323,369.86 91,033,342.03 29,025,377.74 32,884,017.43

物余额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对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7]G14003470298 号)。

正中珠江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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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和对发

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

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分析

1、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变化

公司主导产品主要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全国各省(市)药品的集中采购招

投标确定中标后,方可参加当地的集中采购。目前,在国家医药体制改革的背

景下,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销售价

格。

2015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 号),明确招标实行分类采购,落实带量采购。

2015 年 6 月,国家卫计委颁布《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 号),要求全面构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

制,对药品招标采购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未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可能会面临一定变

化,公司药品销售价格及数量会受到一定影响。

2、新产品开发和推广情况

新产品的成功开发及推广,能够丰富公司现有品种类别,同时增加公司抗风

险能力,对公司收入和利润具有重要影响。目前,一品红制药共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独家产品 11 个,包括 9 个独家品种和 2 个独家剂型;

同时公司还储备了多项在研项目。但是,由于医药产品的研发存在周期长、投资

大和失败率高的风险。同时,药品取得生产批文后,从一个全新的药品到被市场

认识、了解和接受亦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在研药品能否成功开发,并最

终取得注册批件,具有不确定性;且新产品是否能够成功推广,最终获得经济效

益,仍受到各地采购政策、药品市场认可度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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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药品生产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中药材等。报告期,原材料占

自有产品成本的比重均超过 50%,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自有产品的成

本及利润。未来,伴随自有产品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及利润受

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将会更加明显。

4、其他因素

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具体请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

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9,250.78 万元、102,824.08 万元、

125,069.34 万元和 67,059.18 万元,2014 年-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62%,

表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未来,随着公司持续增强研发投入,重点开拓自有产品,

加强在全国市场的推广力度,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领域的

竞争优势,营业收入有望持续稳定增加。

2、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0.61%、53.44%、52.08%和 56.95%,

其中:自有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73.69%、78.68%、79.43%和 83.74%,代理产品毛

利率分别为 32.71%、31.57%、28.84%和 30.81%。2015 年、2016 年,公司自有

产品盈利能力稳步提高,且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对公司毛利额的贡献不断提高,

代理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在自有产品及代理产品毛利率的综合影响下,报告期

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有所变动,但整体保持较高水平。

3、非财务指标

目前,发行人共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独家产品 11 个,

包括 9 个独家品种和 2 个独家剂型;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2 个;专利品种 13 个。

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57 个,国家基药品种 11 个;多个品种进入地方医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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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基药目录。同时,公司储备多项在研品种。随着公司自有药品的研发、制造

和销售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已有药品注册批件及在研项目储备对公司收入和利

润具有重要意义,为公司关键非财务指标。

四、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

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1)公司将药品发出(部分

销售给连锁公司或大药房的 OTC 类药品除外),客户验收完毕时,视为已将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在取得相关权利证明时,确认收入的

实现;(2)将 OTC 类药品销售给连锁公司或大药房(药店)等客户属于代销模

式,公司在收到客户的销售清单时,视为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购货方,在取得客户的销售清单或类似权利证明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交易的完工

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公司选用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完工进度。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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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

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

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按持股比例享有

在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之前所

持被合并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

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

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

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

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b.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

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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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在合并时,对公司的

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余额均进行抵销。

在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包括被合并的子公司自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现金

流量。

在报告期内,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

流量表包括被合并的子公司自合并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现金流量。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

示。

(四)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期期初的汇率。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

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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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

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以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子公司在编制折合人民币财务报表时,所有资

产、负债类项目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所有者

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

账本位币。利润表中收入和费用项目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期间即期汇率平均汇率折

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五)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公司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和贷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

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

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

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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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

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

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

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

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

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

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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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

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

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

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

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

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

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六)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项金额在100万

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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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参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明

显差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单项非重大应收款项,导致该项应收款

项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公允地反映其可收

回金额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

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保证金组合 款项性质 其他方法

员工往来款组合 款项性质 其他方法

(1)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含 2 年) 15 15

2-3 年(含 3 年) 30 30

3-4 年(含 4 年) 50 50

4-5 年(含 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无法按应收款项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保证金

组合、员工往来款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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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

资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1)入库的存货按照买价加上应由公司负担的各种杂费、途中合理损耗、

入库前的加工整理费以及按税法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等计价;

(2)委托加工的存货按照加工存货的原料成本、加工费和运杂费以及应负

担的税金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4)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发票金额加上必须负担的费用、税金等计价;无发

票的,按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

(6)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

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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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

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

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将按持股比例享有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

并日之前所持被合并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与长期股

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

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

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a.在个别财务

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

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

益。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

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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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

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将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

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之间的

差额,记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计提坏帐准备的,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不

足冲减的部分,记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1)后续计量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

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

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分享或分担的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

③处置股权投资时,将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的价款的差额,作为

当期投资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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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其可收回

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

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工具 5 5 19.00

电子设备 5 5 19.00

其他 5 5 19.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逐项检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率,若与原先预计有差异,

则做调整。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

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或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并

按其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转回。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并且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

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调整预计净残值。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入账;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借款所发

生的借款费用,按照借款费用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工程预算、合同造价或工程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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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

差异作调整。

3、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按该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

间不转回。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

产。

2、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

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4、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

停借款费用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5、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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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

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

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

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二)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公司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包括: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等。

(2)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

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技

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

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为维持该资产

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对该资

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与公司持有

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4)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均应当对该无形资产的

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5)减值准备:会计期末,按无形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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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按单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

间不得转回。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内部研究开发支出总原则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

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对于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的,将所发生的研

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具体政策

①自行研发项目

公司自行研发项目,以取得药品注册批件作为资本化开始时点。取得药品注

册批件前发生的研发支出费用化,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后,开始资本化,在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结转确认为无形资产。

②外购研发项目

外购研发项目,如果购买时该项目属国家 1 类新药,从三期临床开始的支出

资本化;外购仿制药研发项目,如果购买时已取得临床批件或注册批件,其购买

所发生的支出资本化。后续自行研发所发生的支出,参照自行研发项目进行处理。

(十三)股份支付

公司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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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的期末,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

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后

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

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股本。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

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等待期内的期末,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后续信息表明公

司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

实际可行权水平。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期末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本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

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

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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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

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执行;另外,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

于 2014 年年报起执行。

2017 年,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执行日之前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无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税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税种和税率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目 计税依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增值税 销售货物收入 17%、3% 17%、3% 17%、3%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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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7% 7% 7%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3%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流转税 2% 2% 2% 2%

2、企业所得税税率

主体 计税依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按应纳税所得

一品红药业 25% 25% 25% 25%

额计征

按应纳税所得

一品红制药 15% 15% 15% 15%

额计征

按应纳税所得

联瑞制药 25% 25% 25% 25%

额计征

按应纳税所得

润霖医药 25% 25% 25% 25%

额计征

按应纳税所得

品瑞医药 25% 25% 25% -

额计征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减免情况

1、企业所得税

2013 年 7 月 2 日,一品红制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由广东省科学

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编号:GR201344000142),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一品红制药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644001025),有效期为 3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规定,一品红制药在符合税收规定条

件下,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

2、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第 20 号),公司销售的生物制品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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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部信息

(一)主营业务收入按照行业划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医药制造 33,113.74 57,440.78 47,734.71 34,618.36

医药代理 33,945.44 67,628.55 55,089.36 44,632.41

合 计 67,059.18 125,069.34 102,824.08 79,250.78

(二)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划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自有产品 33,113.74 57,440.78 47,734.71 34,618.36

代理产品 33,945.44 67,628.55 55,089.36 44,632.41

合 计 67,059.18 125,069.34 102,824.08 79,250.78

(三)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划分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地区 49,298.77 73.52% 95,948.66 76.72% 79,679.28 77.49% 64,219.37 81.03%

华东地区 10,353.01 15.44% 17,931.85 14.34% 11,890.89 11.56% 3,953.60 4.99%

华北地区 3,615.01 5.39% 3,256.18 2.60% 4,461.24 4.34% 3,316.98 4.19%

东北地区 283.75 0.42% 1,215.85 0.97% 1,437.74 1.40% 2,828.03 3.57%

西南地区 1,747.72 2.61% 3,462.84 2.77% 2,469.52 2.40% 3,046.14 3.84%

华中地区 1,213.65 1.81% 2,548.66 2.04% 1,993.54 1.94% 1,359.88 1.72%

西北地区 547.27 0.82% 705.31 0.56% 891.86 0.87% 526.77 0.66%

合 计 67,059.18 100.00% 125,069.34 100.00% 102,824.08 100.00% 79,250.78 100.00%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盈利能力分

析”之“(十)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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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日/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4.14 3.30 2.14 1.26

速动比率(倍) 2.93 2.49 1.30 1.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13% 34.86% 39.34% 64.9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63% 55.27% 68.18% 82.6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

26.01% 33.53% 41.52% 72.89%

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3.37 2.78 1.63 1.42

净资产(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64 12.57 17.07 25.08

存货周转率(次/年) 2.62 5.75 5.18 6.3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89 1.81 1.51 1.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1,251.80 21,390.46 13,266.24 9,319.26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7,087.06 13,734.95 6,042.02 4,031.01

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6,320.12 11,866.41 8,396.63 3,852.41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49 9.98 4.77 3.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31 1.22 0.29 0.10

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52 -0.03 0.1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报表负债总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期末净资

产×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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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税后非经常性

损益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报告期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 1-6 月 19.22 0.59 0.5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6 年 51.92 1.14 1.14

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 41.85 0.50 0.50

2014 年 20.42 - -

2017 年 1-6 月 17.14 0.53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6 年 44.85 0.99 0.99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5 年 58.17 0.70 0.70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19.52 - -

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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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日后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营业收入 67,061.80 - 125,083.73 21.64% 102,829.75 29.74% 79,255.48

营业成本 28,872.20 - 59,939.12 25.19% 47,876.78 22.31% 39,143.78

营业利润 7,827.70 - 14,180.09 75.45% 8,081.97 52.90% 5,285.76

利润总额 8,752.61 - 16,418.65 99.56% 8,227.38 49.49% 5,503.73

归属于母公司所

7,087.06 - 13,734.95 127.32% 6,042.02 49.89% 4,031.01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6,320.12 - 11,866.41 41.32% 8,396.63 117.96% 3,852.41

益后归属于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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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净利润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9,255.48 万元、102,829.75 万元、125,083.73

万元和 67,061.80 万元,2014 年-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5.63%,营业收入保

持较快增长。

(1)2016 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增长 75.45%,当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21.64%,

营业利润的增幅高于当期收入增幅,主要 系受员工股权激励计提管理费用

3,313.33 万元影响,2015 年营业利润金额较低。如 2015 年营业利润扣除股权激

励事项所计提 3,313.33 万元管理费用的影响,则 2016 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增长

24.44%。

(2)报告期,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31.01 万元、6,042.02

万元、13,734.95 万元和 7,087.0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报告期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852.41 万元、8,396.63 万元、11,866.41 万元和

6,320.12 万元。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49.89%,高于当期营业收入

29.74%的增长。同时,因员工激励计提管理费用 3,313.33 万元,当期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高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因此其当期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率较高。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且当期未发生员工激励事项,归属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27.32%,盈利水平保持较快提高。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67,059.18 100.00% 125,069.34 99.99% 102,824.08 99.99% 79,250.78 99.99%

其他业务收入 2.62 0.00% 14.39 0.01% 5.67 0.01% 4.70 0.01%

合计 67,061.80 100.00% 125,083.73 100.00% 102,829.75 100.00% 79,255.48 100.00%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99.90%以上,均主要来自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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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品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品种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有产品 33,113.74 49.38% 57,440.78 45.93% 47,734.71 46.42% 34,618.36 43.68%

代理产品 33,945.44 50.62% 67,628.55 54.07% 55,089.36 53.58% 44,632.41 56.32%

合计 67,059.18 100.00% 125,069.34 100.00% 102,824.08 100.00% 79,250.78 100.00%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9,250.78 万元、102,824.08 万元、

125,069.34 万元和 67,059.18 万元,2014 年-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5.62%,

公司自有产品和代理产品业务不断发展,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快速。

①自有产品情况分析

报告期,公司自有产品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34,618.36 万元、47,734.71 万元、

57,440.78 万元和 33,113.74 万元,2014 年-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8.81%。

2015 年度,自有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 13,116.35 万元,增幅为 37.89%,

主要系公司大力开拓广东省外市场和新品种上市推广所致。2015 年,华东地区

实现收入 11,890.89 万元,较上年增长 7,937.29 万元。此外,2015 年,随着公司

冻干粉针剂产品开始批量上市,收入相应增加。

2016 年,公司自有产品共实现销售收入 57,440.78 万元,自有产品的销售收

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017 年 1-6 月,公司自有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33,113.74 万元,占比提升至

49.38%。

②代理产品情况分析

报告期,药品代理业务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44,632.41 万元、55,089.36 万元、

67,628.55 万元和 33,945.44 万元。2015 年、2016 年同比增长 23.43%、22.76%。

2014 年-2016 年,公司代理产品销售收入稳步提升,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得益于公司代理的产品结构优势。报告期,公司不断优化代理产品结

构,加大与优质品种的合作,重点推广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注射用炎琥宁、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等

品种,并不断开发。2014 年-2016 年上述主要代理产品销售收入由 23,823.67 万

1-1-31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增至 38,953.15 万元,其占代理产品的比重由 53.38%上升至 57.60%。上述主

要代理产品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7.87%,高于代理品种 23.09%的复合增长率,

由此带动代理产品收入稳步增长。

同时,2016 年代理品种注射用前列地尔干乳剂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 3,896.43

万元,增长至 7,044.82 万元,占当期代理产品销售收入 10.42%,使得当期代理

产品收入进一步提高。

其次,得益于公司代理业务在广东省内的优势地位。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

司在广东省内已构建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有效地保障了代理业务的稳步增长。

(2)按销售区域分析

单位:万元

地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地区 49,298.77 73.52% 95,948.66 76.72% 79,679.28 77.49% 64,219.37 81.03%

华东地区 10,353.01 15.44% 17,931.85 14.34% 11,890.89 11.56% 3,953.60 4.99%

华北地区 3,615.01 5.39% 3,256.18 2.60% 4,461.24 4.34% 3,316.98 4.19%

东北地区 283.75 0.42% 1,215.85 0.97% 1,437.74 1.40% 2,828.03 3.57%

西南地区 1,747.72 2.61% 3,462.84 2.77% 2,469.52 2.40% 3,046.14 3.84%

华中地区 1,213.65 1.81% 2,548.66 2.04% 1,993.54 1.94% 1,359.88 1.72%

西北地区 547.27 0.82% 705.31 0.56% 891.86 0.87% 526.77 0.66%

合 计 67,059.18 100.00% 125,069.34 100.00% 102,824.08 100.00% 79,250.78 100.00%

报告期,公司药品销售整体呈现以华南地区为主,华东地区快速增长,华中

等地潜力稳步释放并逐步覆盖全国的态势。

一方面,公司在华南地区竞争优势明显,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已在华南区域

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尤其是广东省内,在全部地级市均派驻专业化的营销人

员。因此,报告期,公司在华南地区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64,219.37 万元、79,679.28

万元、95,948.66 万元和 49,298.77 万元,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区域。

另一方面,公司在巩固华南市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原有人员的专业优势和

营销经验,不断加大对其他市场的开拓和品牌建设。尤其是华东地区收入增长迅

速,2014 年-2016 年,华东地区销售收入由 3,953.60 万元增长至 17,931.85 万元,

增幅达 353.56%,2017 年 1-6 月,华东地区实现销售收入 10,353.01 万元,报告

期收入占比由 4.99%上升至 15.44%。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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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公司主要品种销售价格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

务和技术”之“四 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2、销售收入与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之“(3)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要品种销量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

技术”之“四 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1、发行人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3、营业收入的季节性

整体而言,医药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受春节等传统节日的影响,

通常第一季度的销售相对较低。

(二)营业成本构成与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

均在 99.00%以上。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8,872.20 100.00% 59,939.12 100.00% 47,876.11 100.00% 39,141.08 99.99%

其他业务成本 - - - - 0.68 0.00% 2.70 0.01%

合 计 28,872.20 100.00% 59,939.12 100.00% 47,876.78 100.00% 39,143.78 100.00%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有产品 5,384.62 18.65% 11,817.59 19.72% 10,176.29 21.26% 9,108.87 23.27%

其中:直接材料 3,248.15 11.25% 6,973.25 11.63% 6,256.52 13.07% 6,764.85 17.28%

直接人工 504.79 1.75% 1,021.12 1.70% 1,036.80 2.17% 523.39 1.34%

制造费用 1,373.52 4.76% 3,306.21 5.52% 2,495.61 5.21% 1,508.31 3.85%

其他费用 258.17 0.89% 517.01 0.86% 387.37 0.81% 312.32 0.80%

代理产品 23,487.58 81.35% 48,121.53 80.28% 37,699.82 78.74% 30,032.21 76.73%

合计 28,872.20 100.00% 59,939.12 100.00% 47,876.11 100.00% 39,141.08 100.00%

报告期,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39,141.08 万元、47,876.11 万元、

59,939.12 万元和 28,872.20 万元。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2015 年、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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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加 22.32%、25.20%。

其中:(1)报告期,自有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9,108.87 万元、10,176.29

万元、11,817.59 万元和 5,384.62 万元,自有产品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

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其他费用。随着收入规模的增加,2015 年、2016 年自有产

品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增长 11.72%、16.13%。(2)代理产品成本均为药品采购成

本。报告期,代理产品成本分别为 30,032.21 万元、37,699.82 万元、48,121.53 万

元和 23,487.58 万元。随着代理业务收入的稳步增加,代理产品成本相应提升。

2、主要代理产品、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

公司主要代理产品、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数量、采购价格情况,具体请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 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

主要产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三)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销售费用 22,955.38 - 37,163.31 13.20% 32,830.17 33.52% 24,588.23

管理费用 5,637.98 - 10,598.35 -1.40% 10,748.67 45.14% 7,405.88

财务费用 820.56 - 1,804.35 -16.74% 2,167.22 6.70% 2,031.16

合计 29,413.93 - 49,566.01 8.35% 45,746.06 34.45% 34,025.27

报告期,公司的各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费用 34.23% 29.71% 31.93% 31.02%

管理费用 8.41% 8.47% 10.45% 9.34%

财务费用 1.22% 1.44% 2.11% 2.56%

合计 43.86% 39.63% 44.49% 40.28%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构成明细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而增加,各年度分别为

24,588.23 万元、32,830.17 万元、37,163.31 万元和 22,955.38 万元,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02%、31.93%、29.71%和 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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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市场及学术推广费 21,436.51 93.38% 33,733.14 90.77% 29,281.01 89.19% 21,273.92 86.52%

职工薪酬 1,001.58 4.36% 2,246.06 6.04% 1,953.29 5.95% 1,627.03 6.62%

差旅费用 138.54 0.60% 348.02 0.94% 645.88 1.97% 608.55 2.47%

运杂费 92.70 0.40% 252.77 0.68% 250.39 0.76% 236.22 0.96%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 40.38 0.18% 103.28 0.28% 132.59 0.40% 317.23 1.29%

其他费用 245.67 1.07% 480.04 1.29% 567.01 1.73% 525.28 2.14%

合计 22,955.38 100.00% 37,163.31 100.00% 32,830.17 100.00% 24,588.23 100.00%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31.02%、31.93%、29.71%和 34.23%。销售

费用主要为市场及学术推广费、职工薪酬和差旅费用等。

2015 年、2016 年,公司持续积极开拓市场,销售费用随公司营业收入规模

的增加而相应提升,销售费用率较为稳定。

2017 年 1-6 月销售费用率提高,主要系当期学术推广模式销售收入占比提

升,由 2016 年 53.96%增至 59.82%,受此影响,当期市场及学术推广费提升,

销售费用率提升。

报告期,发行人市场及学术推广费金额分别为 21,273.92 万元、29,281.01 万

元、33,733.14 万元和 21,436.51 万元。主要构成为招商代理模式下的招商会、代

理商培训和学术推广模式下的临床推广费、市场活动费、学术活动费及学术交流

费。

发行人各销售区域中,华南地区的市场及学术推广费金额及占比最大,与华

南地区的销售收入相匹配。发行人各销售模式下,学术推广模式下的市场及学术

推广费金额及占比较高。发行人主要自有产品、代理产品的市场及学术推广费金

额逐年增加,自有产品的市场及学术推广费金额、占比相对较高。

(2)销售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康弘药业 002773.SZ 55.77% 52.97% 52.93% 52.01%

以岭药业 002603.SZ 38.55% 37.54% 36.41% 39.05%

佐力药业 300181.SZ 37.21% 40.21% 42.63% 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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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灵康药业 603669.SH 35.40% 11.36% 10.11% 13.71%

誉衡药业 002437.SZ 15.24% 8.73% 13.31% 21.32%

可比公司均值 36.43% 30.16% 31.08% 35.08%

发行人 34.23% 29.71% 31.93% 31.02%

注:1、数据来源 wind 资讯、各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

2、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较多,但因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结构、销售的药品品种、销

售模式或定价模式等多种差异,各公司财务指标存在差异。发行人在证监会行业分类医药制

造业(C27)范畴内,结合上述因素选择与本公司近似的上市公司为可比公司。

由上表可看,可比上市医药企业中,各公司因收入结构、销售模式、产品类

型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也差异较大。整体而言,主要采用学术

推广模式的企业,销售费用率较高,如康弘药业;主要采用招商代理模式的企业,

销售费用率较低,如灵康药业。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

35.08%、31.08%和 30.16%,公司销售费用率基本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致。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且基本与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致。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204.01 21.36% 2,665.94 25.15% 1,973.95 18.36% 1,430.51 19.32%

折旧与摊销费用 600.06 10.64% 1,155.68 10.90% 926.63 8.62% 567.25 7.66%

技术开发费 2,271.90 40.30% 4,696.66 44.32% 3,055.74 28.43% 4,032.07 54.44%

会务费用 96.04 1.70% 174.97 1.65% 124.90 1.16% 235.94 3.19%

税费 - - 75.69 0.71% 186.94 1.74% 196.11 2.65%

中介机构费 321.48 5.70% 306.16 2.89% 316.73 2.95% 235.88 3.19%

差旅费 202.26 3.59% 198.13 1.87% 152.97 1.42% 94.65 1.28%

产品损耗 343.27 6.09% 556.09 5.25% 117.79 1.10% - -

其他费用 598.96 10.62% 769.02 7.26% 579.67 5.39% 613.47 8.28%

小计 5,637.98 100.00% 10,598.35 100.00% 7,435.34 69.17% 7,405.88 100.00%

股权激励费用 - - - - 3,313.33 30.83% - -

合计 5,637.98 100.00% 10,598.35 100.00% 10,748.67 100.00% 7,405.88 100.00%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发行人

自 2016 年 5 月起,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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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因此 2016

年管理费用税费金额较低,2017 年 1-6 月金额为 0.00 万元。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费用、技术开发费用等

构成,分别为 7,405.88 万元、10,748.67 万元、10,598.35 万元和 5,637.98 万元,

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9.34%、10.45%、8.47%和 8.41%。剔除股权激励的影响后,

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9.34%、7.23%、8.47%和 8.41%。

(1)2015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4 年增加 3,342.79 万元,主要为公司通

过员工持股平台广州福泽进行员工激励,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3,313.33 万元。

2015 年,公司股权激励计提管理费用 3,313.33 万元,系 2015 年 10 月员工

持股平台广州福泽有限合伙人李捍雄将其持有的广州福泽 6.67%出资份额转予 6

名公司员工,折合转让一品红药业 60.00 万股,每股 7.00 元。上述出资份额转让

价格与 2015 年 8 月西藏融创、深圳阳光入股公司的价格 62.22 元/股存在 55.22

元/股差异,公司按此价差计提 2015 年管理费用 3,313.33 万元。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2015 年管理费用增加 29.46 万元,主要系①2014 年公

司外购美他卡韦临床批件支付交易对价 2,100 万元,使得 2014 年技术开发费金

额较高,当期技术开发费用下降 976.33 万元。②伴随公司规模扩大,职工薪酬

等费用有所增长。综上,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15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增

长 29.46 万元。

(2)2016 年,公司增加技术开发投入,且当期职工薪酬提升,使得当期管

理费用及管理费用率较上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有所增加。

(3)2017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率基本与 2016 年持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

了研发费用会计政策。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发行人对于历年技术开发费作费用

化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支出 834.37 1,827.39 3,252.66 2,030.27

减:利息收入 19.38 23.87 1,093.89 36.65

加:手续费 4.39 9.47 9.42 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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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损益 1.18 -8.64 -0.98 -

合计 820.56 1,804.35 2,167.22 2,031.16

2015 年,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长较快。此外,2015 年利息收入

金额较大,主要为收取的关联方资金使用利息。2016 年,公司银行借款规模较

上年度下降,当期利息支出减少。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事宜,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

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资金往来”之“①与广润集团之间的资金往来”。

(四)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94.47 万元、254.91 万元、291.94 万元

和 272.58 万元,全部为计提的坏账损失。

(五)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28.95 万元、472.35 万元、2,383.18 万元和

1,027.85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9.8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9.85

政府补助 1,013.58 1,926.29 370.24 196.89

技术研发补偿收入 - 197.28 100.00 -

个税代扣手续返还收入 - 38.79 - -

其他 14.27 220.83 2.12 22.21

合 计 1,027.85 2,383.18 472.35 228.95

(六)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0.99 万元、326.94 万元、144.62 万元和 102.94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81.53 29.51 17.98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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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1.53 29.51 17.98 4.72

对外捐赠 12.00 47.00 1.50 5.00

往来款核销坏账损失 9.24 67.39 303.94 -

其他支出 0.17 0.72 3.52 1.27

合计 102.94 144.62 326.94 10.99

2015 年,公司核销往来款坏账损失,主要为根据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的议案》,核销联瑞制药预付设备款 251.50 万元等其他往来款坏账损失。

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为 144.62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往来

款核销坏账损失。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支出 102.94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七)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15.75 2,830.05 2,268.98 1,379.72

递延所得税费用 -37.59 4.49 -81.68 204.14

合计 1,678.16 2,834.54 2,187.30 1,583.86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十、盈利能力分析”

之“(十一)公司纳税情况”之“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八)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析

1、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利润 7,827.70 14,180.09 8,081.97 5,285.76

利润总额 8,752.61 16,418.65 8,227.38 5,503.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87.06 13,734.95 6,042.02 4,03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320.12 11,866.41 8,396.63 3,8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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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净利润

2、净利润分析

(1)净利润主要来源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 40,109.69 万元、54,947.97 万元、

65,130.22 万元和 38,186.98 万元,主营业务为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除主营业

务外,公司净利润来源还包括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

(2)净利润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31.01 万元、6,042.02 万元、13,734.95 万元和 7,087.0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852.41 万元、8,396.63 万元、11,866.41 万元和

6,320.12 万元。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042.02 万元,较上年上升 49.89%,

盈利状况良好。同时,受员工激励计提管理费用 3,313.33 万元,当期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高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因此其当期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较快。

2016 年,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盈利态势,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34.95 万元,扣除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11,866.41 万元,较上年增加 41.32%。

(九)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 99.00%以上。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自有产品 27,729.12 72.61% 83.74% 45,623.19 70.05% 79.43%

代理产品 10,457.86 27.39% 30.81% 19,507.02 29.95% 28.84%

主营业务毛利 38,186.98 100.00% 56.95% 65,130.22 100.00% 52.08%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自有产品 37,558.42 68.35% 78.68% 25,509.49 63.60% 73.69%

代理产品 17,389.55 31.65% 31.57% 14,600.20 36.40%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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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毛利 54,947.97 100.00% 53.44% 40,109.69 100.00% 50.61%

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稳步增强,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40,109.69 万元、

54,947.97 万元、65,130.22 万元和 38,186.98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50.61%、53.44%、

52.08%和 56.95%,自有产品和代理产品毛利率、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自有产品 83.74% 79.43% 78.68% 73.69%

毛利率 代理产品 30.81% 28.84% 31.57% 32.71%

主营业务 56.95% 52.08% 53.44% 50.61%

自有产品 49.38% 45.93% 46.42% 43.68%

收入占比 代理产品 50.62% 54.07% 53.58% 56.32%

主营业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15 年,受自有产品毛利率提高,收入占比提高的影响,发行人当期主营

业务毛利率由 50.61%提升至 53.44%。2016 年,代理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导致

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

2017 年 1-6 月,公司自有产品、代理产品毛利率均有所上升,且毛利率较高

的自有产品收入占比提升,综上,当期毛利率有所增长。

(1)自有产品毛利率分析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公司自有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73.69%、78.68%、79.43%

和 83.74%,毛利分别为 25,509.49 万元、37,558.42 万元、45,623.19 万元和 27,729.12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63.60%、68.35%、70.05%和 72.61%。报告

期,公司自有产品保持较高毛利率水平,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①不同剂型产品的毛利率及收入占比

报告期,发行人自有产品按剂型分类的毛利率、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产品类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冻干粉针剂 76.46% 43.92% 56.53% 53.19%

合剂 74.83% 71.77% 66.66% 33.61%

颗粒剂 58.78% 46.26% 47.98% 36.80%

毛利率

片剂 89.23% 87.84% 86.94% 86.08%

洗剂 60.41% 0.98% - -

合计 83.74% 79.43% 78.68% 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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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产品类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冻干粉针剂 14.94% 7.63% 8.96% 1.60%

合剂 13.94% 18.16% 16.52% 14.81%

颗粒剂 4.99% 5.12% 5.61% 8.32%

收入占比

片剂 65.93% 69.07% 68.90% 75.27%

洗剂 0.21% 0.02% - -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其中:片剂主要包括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回心康片等,合剂主要

包括馥感啉口服液、益气健脾口服液等,冻干粉针剂主要包括注射用促肝细胞生

长素、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II)等,颗粒剂主要包括康肾颗粒、尿清舒颗粒等。

②2015 年自有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2015 年度,自有产品毛利率同比提升了 4.9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受冻干

粉针剂销售占比提高,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原材料价格下降,提

升了以中成药为主的合剂、颗粒剂产品毛利率,自有产品毛利率提升。

A.2015 年,冻干粉针剂销量提升,收入占比提升。2014 年 12 月,一品红制

药冻干粉针剂车间获得新版 GMP 认证,2015 年开始实现一定规模销售,其收入

占当年自有品种收入比例由 1.60%上升至 8.96%,且受该剂型规模效应作用,单

位成本下降,毛利率增长 3.34%,在收入占比大幅提升的情况下,使得当期自有

产品毛利率提高。

B.当期合剂毛利率上升。2015 年,受中药材采购价格下降的影响,以中成

药为主的合剂,单位成本下降,且部分毛利率较高的产品收入占比提升使得当期

毛利率由 33.61%提升至 66.66%。如:当期合剂产品益气健脾口服液受中药材采

购价格下降的影响,其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 23.99%,单位价格较上年略微下降

3.81%,毛利率由 72.32%上升至 78.13%,且当期收入大幅提升,占比由 2.11%上

升至 4.74%,使得当期合剂毛利率增长。

综上,2015 年,发行人自有产品毛利率提高 4.99 个百分点。

③2016 年自有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2016 年,自有产品毛利率基本与上年持平, 较上年小幅上升 0.75 个百分点。

其中,冻干粉针剂和合剂的毛利率变动相对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A.2016 年合剂毛利率由 66.66%提升至 71.77%,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当期高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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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合剂品种益气健脾口服液收入占比提升影响。2016 年,益气健脾口服液收

入占自有产品的比重由 4.74%上升至 6.14%;其单品毛利率较高,2015 年、2016

年均稳定在 78%以上。因此,随着益气健脾口服液收入占比提升,当期合剂产品

收入占自有产品的比重由 16.52%提升至 18.16%,合剂毛利率亦提升了 5.11 个百

分点。

B.2016 年,冻干粉针剂产品毛利率由 56.53%下降至 43.92%,主要原因如下:

2016 年发行人冻干粉针剂自产产量为 1,047.34 万支,较 2015 年 1,413.50 万支产

量下降 25.90%,单位产品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固定成本增加,当

期冻干粉针剂平均单位成本由 1.64 元/支增长至 2.02 元/支,增长 23.69 个百分点。

在单位价格平稳的情况下,当期冻干粉针剂毛利率由 56.53%下降至 43.92%。

C.此外,2016 年片剂毛利率由 86.94%上升至 87.84%主要受盐酸克林霉素棕

榈酸酯分散片的影响。2016 年,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主要原材料盐酸

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采购价格下降等原因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8.89%,毛利率由

87.86%上升至 89.00%,影响当期片剂毛利率提高 0.90 个百分点。

④2017 年 1-6 月自有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A.2017 年 1-6 月,冻干粉针剂收入占比由 7.63%提高至 14.94%,毛利率由

43.92%上升至 76.46%,使得当期自有产品毛利率提升。

冻干粉针剂收入占比提升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销量提升;受注射用

盐酸溴己新、注射用乙酰谷酰胺等产品在新区域中标影响,当期冻干粉针剂销量

快速增长,2017 年 1-6 月前 5 大冻干粉针剂产品(占当期冻干粉针剂收入的

92.55%)实现销量为 2016 年全年的 73.33%。另一方面,单价提升;2017 年 1-6

月,冻干粉针剂学术推广模式收入占比由 2016 年 22.20%增至 72.28%,受此影

响,当期冻干粉针剂单价较上年提升 76.54%。受销量及单价的共同影响,2017

年 1-6 月冻干粉针剂实现收入为 2016 年全年的 112.94%,其占自有产品收入比例

提升至 14.94%。

冻干粉针剂毛利率提升亦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为前文所述,学术推广

模式销售收入占比增加,单价提升;另一方面,2017 年上半年冻干粉针剂销量

增加,在规模效应的作用下,当期单位成本下降 25.91%。因此,2017 年 1-6 月

冻干粉针剂毛利率提升至 76.46%。

B.2017 年 1-6 月,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学术推广模式比例较上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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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7 个百分点,使得颗粒剂当期毛利率提升至 58.78%,对自有产品毛利率亦有

提升作用。

C.此外,2016 年年底洗剂开始实现销售,定价较低,毛利率较低,2017 年

1-6 月价格提升,毛利率上升;2017 年 1-6 月,合剂、片剂的毛利率较为稳定,

当期受冻干粉针剂收入提升影响,收入占比略有下降。

综上,报告期,发行人自有产品受产品结构及销售价格变动,部分原材料价

格下降以及规模效应下单位成本下降作用,毛利率逐年提高。

(2)代理产品毛利率分析

2014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代理产品毛利率水平略有下降,分别为 32.71%、

31.57%、28.84%和 30.81%。

2015 年,代理产品毛利率基本同上年持平。2016 年,受代理产品结构变动

及部分代理产品采购价格提升影响,公司当期代理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由

31.57%下降至 28.84%。其中,2016 年发行人主要代理品种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

收入占代理产品收入比例为 26.59%,受生产厂商提价,采购价格上升,成本上

升等原因的影响,其毛利率由 2015 年 25.09%下降至 19.71%,下降 5.38 个百分

点。

2017 年 1-6 月,主要受高毛利品种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及苯

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收入占比增加的影响,当期代理品种毛利率上升。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标准

同行业从事药品制造或代理销售业务上市公司较多,但受其主要业务类型、

销售终端、产品类别及销售模式差异的影响,不同公司之间经营模式及财务指标

相差较为明显。发行人选择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标准及考虑因素如下:

①A 股上市企业,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②药品销售终端主要为医院;③

优先选择主营业务覆盖药品制造及代理流通领域的企业;④主要产品及销售模式

与发行人相同或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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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合理性

所属

公司名称 销售终端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销售模式 选取合理性

行业

以儿童用药和慢性病用药为主,

包括自有产品盐酸克林霉素棕榈 学术推广模

销售终端以医 酸分散片、馥感啉口服液、益气 式与招商代

医药制 医药制造+医 -

发行人 院、第三终端 健脾口服液,康肾颗粒,代理产 理模式相结

造业 药代理

为主 品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注射 合

用丹参多酚酸盐、注射用炎琥宁

1、医药制造业;

包括自产产品和代理销售产品两 将药品发运 2、终端一致;

部分,自产产品主要为鹿瓜多肽 到经销商, 3、主营业务与公司一致,

主要通过经销 同时覆盖医药制造及医药

医药制 医药制造+医 注射液和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通过经销商

誉衡药业 商间接向医院 代理业务;

造业 药代理 代理销售产品主要为脱氧核苷酸 分销配送,

销售 4、与发行人采用学术推广

钠注射液、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 使药品进入

巴坦钠和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 医院 模式、招商代理模式的销

售模式一致;

1、医药制造业;

2、终端一致;

以医院为主, 以中成药为主,主要产品为乌灵 专业终端推 3、主营业务与公司类似,

医药制 并逐步扩大连 医药制造+医 胶囊、灵莲花颗粒、灵泽片和百 广为主,区域 覆盖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

佐力药业 代理经销为 领域;

造业 锁大药房的覆 药流通 令片,其中主要产品乌灵胶囊为

盖 内科用药 辅 4、与发行人采用学术推广

模式、招商代理模式的销

售模式一致;

以化学药枸橼酸莫沙必利散片、 1、医药制造业;

阿立哌唑口崩片、中成药松龄血 采用专业化 2、终端一致;

医药制 以通过医院销 脉康胶囊、舒肝解郁胶囊等产品 的学术营销 3、产品以化学药、中成药

康弘药业 医药制造 模式进行推 为主;

造业 售给患者为主 为主,主要覆盖临床领域为中枢

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 广 4、与发行人采用学术推广

及其他 模式的销售模式一致;

1、医药制造业;

2、终端一致;

3、产品以中成药为主,覆

以通过医院终 以中成药为主,主要覆盖临床领 专业化学术 盖心脑血管病,感冒呼吸

医药制

以岭药业 端销售给患者 医药制造 域为心脑血管病、感冒呼吸系统 推广模式 系统疾病;

造业

为主 疾病、肿瘤、糖尿病等 4、与发行人采用学术推广

模式的销售模式一致;

1、医药制造业;

主导产品均为 炎琥宁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孟多 2、终端一致;

主要采取区

医药制 处方药,主要 酯钠、注射用头孢硫脒、注射用 3、产品与发行人代理产品

灵康药业 医药制造 域经销商模

造业 通过医院终端 氨曲南、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 重合度较高;

销售给患者 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等 4、与发行人采用代理招商

模式的销售模式一致;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均取自其招股说明书或年报。

(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发行人与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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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产品结构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康弘药业 002773.SZ 90.20% 90.43% 89.13% 88.49%

以岭药业 002603.SZ 68.15% 66.54% 63.40% 63.10%

佐力药业 300181.SZ 57.02% 71.40% 81.44% 87.10%

自有产品 灵康药业 603669.SH 69.68% 57.66% 60.02% 60.89%

誉衡药业 002437.SZ 67.48% 62.59% 67.31% 69.73%

可比公司均值 - 70.51% 69.73% 72.27% 73.86%

发行人 - 83.74% 79.43% 78.68% 73.69%

誉衡药业 002437.SZ 26.70% 40.06% 36.65% 29.11%

代理产品

发行人 - 30.81% 28.84% 31.57% 32.71%

注: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017 年 1-6 月佐力药业自

有产品毛利率为主营业务毛利率。

医药行业毛利率受产品结构、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及销售模式等因素影响,

不同企业间存在差异。由上表可以看出,整体而言,医药行业自有产品制造领域

的毛利率高于药品代理领域毛利率。

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呈现出以下特点:

①自有产品

A.毛利率水平:随着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效率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自有产品

毛利率水平不断提高。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自有产

品毛利率和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B.毛利率变动: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自有产品处于生产规模扩大,生

产效率提升阶段,产品丰富度不断提升,毛利率水平不断提高。2016 年毛利率

基本保持稳定。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均有所提升。

2015 年、2016 年,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由 2014 年 73.86%下降至 72.27%、

69.72%,主要系 2015 年、2016 年佐力药业毛利率分别下降 5.66 个百分点、10.04

个百分点。根据佐力药业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年报,佐力药业主要产品

为乌灵系列、百令片系列,其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

况如下:

毛利率 收入占比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乌灵系列 88.52% 88.23% 86.31% 87.22% 60.44% 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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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百令片系列 77.01% 77.90% 78.77% 6.14% 16.22% 16.47%

由上表知,2014 年-2016 年佐力药业主要产品系列毛利率较为基本稳定,毛

利率相对较高的乌灵系列 2015 年、2016 年收入占比均有所下降,因此当期毛利

率有所下降。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较为稳定。

综上,2015 年及 2016 年可比公司自有产品毛利率均值下降,与部分可比公

司产品结构变动相关,其他可比公司毛利率较为稳定,行业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毛利率无较大变动。2015 年,发行人处于发展阶段,产品结构不断丰富,生产

效率不断提高,2016 年发行人毛利率基本保持不变,其毛利率变动与公司发展

阶段相适。

②代理产品

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代理产品毛利率水平和可比上市公司誉衡药业类

似,大致处于同一水平,2016 年、2017 年 1-6 月存在一定差异系公司间代理产

品品种及定价模式差异所致。

3、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0.61%、53.44%、52.08%和 56.95%,

受产品售价、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及材料成本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变动。

由于产品销售价格、直接原材料成本的波动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较大影响,现

分别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直接原材料价格进行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1)产品销售价格的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以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公司总

体销售价格水平提高或降低 5%、10%,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 变化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0% 60.86% 56.43% 57.67% 55.10%

5% 59.00% 54.36% 55.66% 52.96%

主营业务

0% 56.95% 52.08% 53.44% 50.61%

毛利率

-5% 54.68% 49.55% 50.99% 48.01%

-10% 52.16% 46.75% 48.27% 45.12%

(2)原材料价格的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尤其是自有产品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影响,但公司

原材料种类较多,单个原材料品种的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小。因此,

分别以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分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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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原材料总体价格水平提高或降低 5%、10%,对自有产品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毛

利率的影响:

项目 变化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0% 81.63% 78.21% 77.37% 71.73%

5% 82.69% 78.82% 78.03% 72.71%

自有产品

0% 83.74% 79.43% 78.68% 73.69%

毛利率

-5% 84.79% 80.03% 79.34% 74.67%

-10% 85.84% 80.64% 79.99% 75.64%

10% 55.91% 51.52% 52.83% 49.76%

5% 56.43% 51.80% 53.13% 50.18%

主营业务

0% 56.95% 52.08% 53.44% 50.61%

毛利率

-5% 57.47% 52.35% 53.74% 51.04%

-10% 57.99% 52.63% 54.05% 51.47%

(十)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178.60 万元、

-2,354.61 万元、1,868.54 万元和 766.9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分别为 3,852.41 万元、8,396.63 万元、11,866.41 万元和 6,320.12 万元。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

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4003470310 号),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

体内容、金额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1.53 -29.51 -17.98 5.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013.58 1,926.29 370.24 196.89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1,072.3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7.14 341.79 -206.84 15.9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66 -3,310.43 9.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7.97 387.69 261.96 49.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66.94 1,868.54 -2,354.61 178.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87.06 13,734.95 6,042.02 4,03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6,320.12 11,866.41 8,396.63 3,8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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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 178.60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小。2015 年,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关联方资金

使用利息 1,072.38 万元和股权激励所计提的管理费用 3,313.33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8,396.63 万元。2016 年、2017 年 1-6 月,非经

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编 2017 年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号 1-6 月

1 高端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 100.00 - - -

2 药物一致性评价创新平台建设 150.00 - - -

3 中国专利优秀奖 50.00 - - -

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 70.00 - - -

5 固体口服药物一致性评价部分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4.58 - - -

治疗高脂血症药物血脂泰分散片的临床研究专项补

6 - - - 95.47

助资金

7 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 - - 60.00 59.62

8 中小企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 73.71 - - 1.80

9 新设博士后创新实验基地资助 - - - 10.00

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款-馥感啉口服液专利技

10 10.00 - - 30.00

术产业化

11 知识产权专利补助 50.64 84.39 0.99 -

12 堤围防护费补贴 - - 12.00 -

13 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 - 6.00 2.40 -

14 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 - 0.67 20.00 -

15 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 - - 50.00 -

16 循环经济专项奖励资金 - - 30.00 -

17 工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 - - 40.00 -

18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战略奖励(资助)专项补助 - 40.00 - -

19 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 196.10 24.43 24.43 -

20 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 - 91.98 60.42 -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治疗乙肝中药 5 类新药-岩黄

21 - 90.00 60.00 -

连卡维丁类生物碱有效部位制剂研制

22 注射用生物制品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30.00 60.00 10.00 -

23 冻干粉针剂车间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政府补助 - 602.00 - -

24 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 105.42 102.08 - -

25 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生产奖励 - 25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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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口服抗感染药物制剂质量提升与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 200.00 - -

27 广州开发区瞪羚企业专项扶持经费补助 - 150.00 - -

28 广东省生化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专项补助 - 105.00 - -

29 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专项补助 - 50.00 - -

30 冻干粉针剂车间产业化项目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173.12 19.90 - -

31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80/50mg 研发项目专项补助 - 15.00 - -

企业转型升级方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专项

32 - 10.00 - -

补助

33 广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专项补助 - 15.57 - -

34 市工商业节能专项补助 - 3.00 - -

35 广东开发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员工奖金 - 0.20 - -

36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奖励奖金 - 0.08 - -

合计 1,013.58 1,926.29 370.24 196.89

(十一)公司纳税情况

1、公司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税种 期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17 年 1-6 月 1,226.81 4,831.88 5,064.96 993.73

2016 年 823.56 8,223.76 7,820.51 1,226.81

增值税

2015 年 433.70 6,774.11 6,384.25 823.56

2014 年 268.99 5,122.01 4,957.30 433.70

2017 年 1-6 月 696.35 1,715.75 1,261.37 1,150.73

2016 年 973.85 2,830.05 3,107.55 696.35

所得税

2015 年 573.34 2,268.98 1,868.47 973.85

2014 年 483.96 1,379.72 1,290.34 573.34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润总额 8,752.61 16,418.65 8,227.38 5,503.7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

2,188.15 4,104.66 2,056.85 1,375.93

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90.04 -1,189.71 -715.93 -218.2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5.88 59.90 27.4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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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34.65 78.17 869.84 26.97

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

- -6.19 - -

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 17.21 92.20 35.39 341.73

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37.87 -183.03 -143.05

坏账准备核销所得税影响 22.30 33.38 96.74 200.52

所得税费用 1,678.16 2,834.54 2,187.30 1,583.86

3、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对发行人影响

报告期,发行人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减免情况,具体请参见本节之

“五、税项”。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如下:

(1)2013 年 7 月 2 日,一品红制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3 年至

2015 年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 年 11 月 30 日,一品红制药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644001025), 2016 年至 2018 年减按 15%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如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2)报告期,一品红药业享受生物制品按照销售额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

值税,享受税收优惠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十二)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本招股说明书对未来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不利因素进行了分析,并

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进行相应提示。

公司依托在医药行业多年的市场经验,进行精准的市场调研与开发,根据市

场需求和公司产品战略,有针对性的开发新产品和寻找合适的代理产品,形成了

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阶梯化储备的产品结构。公司始终坚持以品质和创新为企

业发展战略的核心,持续推进自主品牌“一品红”的市场建设,产品聚焦儿童用

药和慢性病用药等领域,重视研发投入,不断强化公司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如下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因素:(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

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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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影响;(3)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

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

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已披露其面临的风险因素,发行人不存在上述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

力。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1,579.13 54.49% 40,540.54 53.89% 27,805.39 44.10% 38,700.60 52.74%

非流动资产 34,730.55 45.51% 34,691.29 46.11% 35,250.45 55.90% 34,679.80 47.26%

资产合计 76,309.69 100.00% 75,231.83 100.00% 63,055.84 100.00% 73,380.40 100.00%

报告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资产规模有所增加。2015 年末,

资产总额减少 10,324.56 万元,主要为流动资产减少 10,895.21 万元。2016 年随

着流动资产的增加,资产总额增至 75,231.83 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资产总额基本稳定。

2、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38,700.60 万元、27,805.39 万元、

40,540.54 万元和 41,579.13 万元,流动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754.44 16.24% 9,424.51 23.25% 2,977.94 10.71% 3,739.68 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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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 1,415.08 3.40% 1,915.30 4.72% 1,420.43 5.11% 295.69 0.76%

应收账款 15,996.25 38.47% 11,437.82 28.21% 7,446.51 26.78% 3,986.05 10.30%

预付款项 2,798.87 6.73% 5,632.74 13.89% 2,643.89 9.51% 3,341.79 8.63%

其他应收款 1,868.20 4.49% 1,803.33 4.45% 2,329.15 8.38% 19,324.40 49.93%

存货 12,107.81 29.12% 9,957.08 24.56% 10,900.48 39.20% 7,572.60 19.57%

其他流动资产 638.48 1.54% 369.75 0.91% 87.00 0.31% 440.38 1.14%

流动资产合计 41,579.13 100.00% 40,540.54 100.00% 27,805.39 100.00% 38,700.60 100.00%

报告期,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存

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规模相应提高。因此,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合计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10%、94.58%、94.36%和 95.06%。

2015 年末,流动资产规模较上年末下降 10,895.21 万元,主要是 2014 年末

应收关联方拆借资金已全部收回,其他应收款减少所致。

2016 年末,随着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增加,流动资产规

模较上年末增加 12,735.14 万元。

(1)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 16,847.17 12,059.81 7,845.23 4,201.36

坏账准备 850.92 621.99 398.71 215.31

应收账款净额 15,996.25 11,437.82 7,446.51 3,986.05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39.70% 53.72% 86.73% 98.35%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25.12% 9.64% 7.63% 5.30%

①应收账款规模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201.36 万元、7,845.23 万元、12,059.81 万元和 16,847.17 万

元。

发行人各期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本期新增金额、本期收回金额、期末余额如

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金额 本期收回金额 期末余额

2017 年 1-6 月 12,059.81 52,643.72 47,856.36 16,8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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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金额 本期收回金额 期末余额

2017 年 1-6 月 12,059.81 52,643.72 47,856.36 16,847.17

2016 年 7,845.23 84,496.31 80,281.73 12,059.81

2015 年 4,201.36 57,507.45 53,863.58 7,845.23

2014 年 2,118.12 42,526.80 40,443.56 4,201.36

②应收账款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账龄 账面 账面 坏账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余额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16,796.78 99.70% 839.84 11,945.29 99.05% 597.26

1-2 年(含 2 年) 26.91 0.16% 4.04 64.18 0.53% 9.63

2-3 年(含 3 年) 23.49 0.14% 7.05 50.33 0.42% 15.10

3-4 年(含 4 年) - - - - - -

4-5 年(含 5 年) - - - - - -

5 年以上 - - - - - -

合计 16,847.17 100.00% 850.92 12,059.81 100.00% 621.99

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比例 比例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7,784.00 99.22% 389.20 4,178.55 99.46% 208.93

1-2 年(含 2 年) 60.29 0.77% 9.04 9.41 0.22% 1.41

2-3 年(含 3 年) - - - 8.66 0.21% 2.60

3-4 年(含 4 年) 0.94 0.01% 0.47 4.73 0.11% 2.37

4-5 年(含 5 年) - - - - - -

5 年以上 - - - - - -

合计 7,845.23 100.00% 398.71 4,201.36 100.00% 215.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余额分别为 4,178.55 万元、

7,784.00 万元、11,945.29 万元和 16,796.78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均

在 99%以上。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高、账龄短。

2014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分别为为 0.00 万元、14.47

万元、19.07 万元和 27.41 万元。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誉衡药业 002437.SZ 0.50% 5.00% 20.00% 50.00% 80.00% 100.00%

康弘药业 002773.SZ 2.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佐力药业 300181.SZ 3.00% 10.00% 20.00% 50.00% 50.00% 100.00%

以岭药业 002603.SZ 2.00% 10.00% 30.00% 100.00%

1-1-33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灵康药业 603669.SH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发行人 5.00% 15.00% 30.00% 50.00% 80.00%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采取了较为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③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020.38 41.67%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2,341.63 万元;1-2 年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345.84 13.92%

2.76 万元;2-3 年 1.45 万元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2,077.38 12.33% 1 年以内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184.48 7.03% 1 年以内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012.56 6.01% 1 年以内

合计 13,640.64 80.96% 1 年以内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 5 名客户余额合计 13,640.64 万元,

占期末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 80.96%。前 5 名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或大型医

药流通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且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无关联方。

④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加。各期末,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201.36 万元、7,845.23 万元、12,059.81 万元和 16,847.17

万元。

一方面,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2015 年、2016 年,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23,574.27 万元、22,253.99 万元,增幅分别为 29.74%、21.64%。

随着收入的增加,2015 年末、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3,643.87

万元、4,214.59 万元,增幅分别为 86.73%、53.72%。

另一方面,报告期公司加强与业务规模大、资质优良和回款信用良好的大型

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客户的合作;由于此类型客户享受信用期,因此随着部分大

型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销售收入的大幅提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长。报告

期前 5 大应收账款客户的销售收入为 34,356.48 万元、43,783.98 万元、47,412.28

1-1-340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和 37,825.64 万元。相应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 5 大应收账款客户的应收

账款余额分别为 3,326.97 万元、6,172.26 万元、8,837.41 万元和 13,640.64 万元。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康弘药业 002773.SZ 9.57 30.52 21.49 18.18

以岭药业 002603.SZ 3.82 9.33 10.82 12.90

佐力药业 300181.SZ 1.49 3.95 4.40 6.47

灵康药业 603669.SH 4.10 8.75 18.31 147.71

誉衡药业 002437.SZ 7.16 21.84 25.92 17.21

可比公司均值 5.23 14.88 16.19 40.49

剔除灵康药业后均值 5.51 16.41 15.66 13.69

发行人 4.64 12.57 17.07 25.08

注 1: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注 2:灵康药业 2014 年应

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测算平均值时剔除。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平均为 40.49、16.19、14.88 和 5.23。由于 2014 年灵康药业对客户主要采取先款

后货模式,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水平。剔除灵

康药业后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

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 13.69、15.66、16.41 和 5.51。

报告期,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5.08、17.07、12.57 和 4.64,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2014 年、2015 年均高于同行业,2016 年、

2017 年 1-6 月略低于同行业均值。

⑥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的客户及应收账款情况

A.2017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的客户及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排 是否关 销售产 期后回 期后回款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名 联方 品类型 款比例 金额

康美药业股份有 代理/

1 否 12,038.47 7,020.38 1 年以内 33.17% 2,328.45

限公司 自有

1 年以内 2,341.63

国药控股股份有 代理/ 万元、1-2 年 2.76

2 否 10,205.22 2,345.84 100.00% 2,345.84

限公司 自有 万元、2-3 年 1.45

万元

1-1-34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康德乐(上海)医 代理/ 48.70% 1,011.67

3 否 3,587.46 2,077.38 1 年以内

药有限公司 自有

华润医药商业集 代理/ 54.18% 641.71

4 否 2,435.38 1,184.48 1 年以内

团有限公司 自有

广州医药有限公 代理/ 100.00% 1,012.56

5 否 9,559.11 1,012.56 1 年以内

司 自有

1 年以内 634.83 万 100.00% 637.08

华东医药股份有

6 否 自有 1,221.25 637.08 元、2-3 年 2.25 万

限公司

浙江英特药业有 44.65% 176.14

7 否 自有 425.09 394.45 1 年以内

限责任公司

广西柳州医药股 82.67% 249.25

8 否 自有 430.26 301.52 1 年以内

份有限公司

宁波医药股份有 99.93% 276.67

9 否 自有 236.48 276.87 1 年以内

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国药 代理/ 100.00% 188.99

10 否 832.10 188.99 1 年以内

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

注:上表中期后回款金额及比例为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客户回款情况。

B.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的客户及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否 销售

排 应收账款 期后 3 个月回

客户名称 关 产品 销售金额 账龄 期后 3 个月回款金额

名 余额 款比例

联 类型

康美药业股份 代理/

1 否 19,966.34 4,774.59 1 年以内 100.00% 4,774.59

有限公司 自有

1 年以内 1,528.95 万

国药控股股份 代理/

2 否 18,509.59 1,535.79 元、1-2 年 5.38 万 76.54% 1,175.48

有限公司 自有

元、2-3 年 1.45 万元

浙江建东伟业

3 否 自有 855.91 1,001.41 1 年以内 100.00% 1,001.41

医药有限公司

华东医药股份 1 年以内 847.19 万

4 否 自有 4,758.65 849.44 90.02% 764.68

有限公司 元、2-3 年 2.25 万元

华润医药商业 代理/

5 否 3,321.80 676.19 1 年以内 65.45% 442.56

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

广州医药有限 代理/

6 否 15,585.49 532.51 1 年以内 100.00% 532.51

公司 自有

广西柳州医药

7 否 自有 1,083.56 439.19 1 年以内 83.34% 366.04

股份有限公司

康德乐(上海)

8 否 自有 3,927.42 321.63 1 年以内 100.00% 321.63

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恩泽医药

9 否 自有 449.14 237.32 1 年以内 42.86% 101.71

有限公司

宁波医药股份

10 否 自有 936.69 230.29 1 年以内 68.80% 158.44

有限公司

C.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的客户及应收账款情况

1-1-34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是否为 销售产 应收账款余 期后 1 年回 期后 1 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账龄

关联方 品类型 额 款比例 回款金额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

1 否 代理 10,889.62 3,873.81 1 年以内 100.00% 3,873.81

公司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 代理/自 1 年以内 918.23 万元、

2 否 16,709.12 922.03 99.26% 915.20

公司 有 1-2 年 3.81 万元

代理/自

3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否 12,002.48 575.33 1 年以内 100.00% 575.3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 1 年以内 401.12 万元、

4 否 自有 3,009.62 403.82 99.44% 401.57

公司 1-2 年 2.70 万元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

5 否 自有 1,173.15 397.27 1 年以内 100.00% 397.27

有限公司

宁波医药股份有限

6 否 自有 412.44 319.83 1 年以内 100.00% 319.83

公司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

7 否 自有 637.17 167.25 1 年以内 100.00% 167.25

责任公司

宁波市鄞州医药药

8 否 自有 127.56 149.24 1 年以内 100.00% 149.24

材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 代理/自

9 否 1,334.08 147.17 1 年以内 100.00% 147.17

团有限公司 有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 代理/自

10 否 1,887.05 146.52 1 年以内 100.00% 146.52

有限公司 有

D.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的客户及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为 销售产 应收账款余 期后 1 年 期后 1 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账龄

关联方 品类型 额 回款比例 回款金额

康美药业股份有

1 否 代理 10,508.14 1,973.66 1 年以内 100.00% 1,973.66

限公司

国药控股股份有 代理/自

2 否 12,911.97 531.13 1 年以内 99.28% 527.32

限公司 有

广州医药有限公 代理/自

3 否 9,041.37 317.63 1 年以内 100.00% 317.63

司 有

广东省东莞国药 代理/自

4 否 894.32 255.82 1 年以内 100.00% 255.82

集团有限公司 有

广西柳州医药股

5 否 自有 1,000.68 248.73 1 年以内 100.00% 248.73

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国瑞新特

6 否 代理 184.29 128.08 1 年以内 100.00% 128.08

药批发站

华东医药股份有

7 否 自有 676.71 114.50 1 年以内 97.64% 111.80

限公司

广东上药济源堂 代理/自

8 否 383.13 91.07 1 年以内 100.00% 91.07

药业有限公司 有

1 年以内 68.31 万元,

华润医药商业集 代理/自

9 否 1,035.94 69.62 1-2 年 0.26 万元,2-3 100.00% 69.62

团有限公司 有

年 1.04 万元

1-1-34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为 销售产 应收账款余 期后 1 年 期后 1 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账龄

关联方 品类型 额 回款比例 回款金额

广东省东莞市医 代理/自

10 否 144.38 55.71 1 年以内 100.00% 55.71

药有限公司 有

(2)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3,341.79 万元、2,643.89 万元、

5,632.74 万元和 2,798.87 万元,主要为采购药品预付款。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预付账款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798.87 100.00% - 2,798.87

1至2年 - - - -

2至3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2,798.87 100.00% - 2,798.87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关系 总额的比例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49.26 1 年以内 55.35%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41.83 1 年以内 12.21%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14.97 1 年以内 11.25%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2.02 1 年以内 6.86%

合肥未来医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3.55 1 年以内 3.34%

合计 - 2,491.61 - 89.01%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药品采购款。

(3)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9,324.40 万元、2,329.15 万元、

1,803.33 万元和 1,868.20 万元,主要由公司向代理药品的生产厂商缴纳的保证金、

员工往来款及其他往来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分类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1-1-34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项目

坏账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保证金组合 1,726.48 - 1,726.48 1,726.65 - 1,726.65

员工往来款组合 72.26 - 72.26 25.19 - 25.19

其他往来款组合 85.88 16.42 69.46 116.70 65.21 51.49

合计 1,884.62 16.42 1,868.20 1,868.54 65.21 1,803.33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保证金组合 2,106.10 - 2,106.10 1,812.61 - 1,812.61

员工往来款组合 55.53 - 55.53 40.04 - 40.04

其他往来款组合 304.46 136.94 167.52 17,672.67 200.91 17,471.75

合计 2,466.09 136.94 2,329.15 19,525.31 200.91 19,324.40

2014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9,525.31 万元,主要系控股股东关联拆借形

成期末其他应收款 17,378.6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上述款项均已归还,且控股

股东已按实际借款时间及同期银行利率支付资金使用利息。

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

交易”之“(3)关联方资金往来”之“①与广润集团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向代理药品的生

产厂商缴纳的保证金。

(4)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存货余额相应增加,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008.17 8.33% 1,031.75 10.36% 1,339.85 12.29% 756.22 9.99%

在产品 792.87 6.55% 705.02 7.08% 598.52 5.49% 1,439.59 19.01%

库存商品 8,508.36 70.27% 5,497.77 55.21% 7,498.56 68.79% 3,336.74 44.06%

1-1-34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出商品 1,071.26 8.85% 2,046.99 20.56% 739.90 6.79% 1,529.26 20.19%

委托加工物资 - - - - 62.64 0.57% 281.86 3.72%

半成品 727.15 6.01% 675.54 6.78% 661.01 6.06% 228.94 3.02%

合计 12,107.81 100.00% 9,957.08 100.-00% 10,900.48 100.00% 7,572.6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7,572.60 万元、10,900.48 万元、9,957.08

万元和 12,107.81 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上

述四类存货占公司各期末存货总额的比例合计为 93.25%、93.36%、93.22%和

93.99%。

①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从存货构成来看,公司从事药品生产及药品代理业务,各期末存货构成与业

务范围相匹配。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和半成品为公司药品生产制造环节所形成

存货,库存商品由公司采购入库药品及一品红制药产成品构成。

2015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3,327.88 万元,增幅为 43.95%。公

司存货增加主要是库存商品增加 4,161.82 万元。库存商品增加系部分代理产品销

售市场良好,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相应增加备货所致。

2016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末略有下降,系当年末公司采购的部分代

理产品已预付货款,暂未入库所致。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2,150.72 万元,主要原因为 A.

伴随当期销售增加,企业根据销售预测情况备货,期末库存有所增加;B.受采购

时点影响,2016 年末部分代理产品预付货款,尚未入库,期末存货金额较低;

2017 年 6 月末预付成品采购款较 2016 年末下降 2,299.60 万元,存货增加。

②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康弘药业 002773.SZ 0.89 1.87 2.07 2.09

以岭药业 002603.SZ 0.72 1.31 1.24 1.48

佐力药业 300181.SZ 0.86 1.66 1.54 1.62

灵康药业 603669.SH 1.03 2.42 2.65 2.92

誉衡药业 002437.SZ 1.69 4.41 4.51 4.97

平均值 1.04 2.33 2.40 2.62

发行人 2.62 5.75 5.18 6.30

医药行业中,从事药品制造业务与药品代理业务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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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药品制造业务由于生产及检验程序多,生产周期较长,期末存货余额较大,

存货周转率较低。医药代理业务,由于不涉及生产环节,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因

此,存货周转率和公司业务相关。

2014 年-2017 年 1-6 月,主要从事药品生产业务的可比上市公司,如康弘药

业、以岭药业、佐力药业和灵康药业存货周转率水平低于誉衡药业。誉衡药业同

时从事药品制造及代理业务,存货周转率高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公司从事药品制造及代理业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30、5.18、5.75

和 2.62。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

均水平,与誉衡药业较为相似,表现较强存货管理能力,且与本公司业务结构匹

配。

③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A.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比较的

情况,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

存货的分类,发行人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可变现净值计算依据为进一步加工产成

品的预计销售价格扣减进一步加工费用、以及相关的销售费用和税费等,库存商

品的可变现净值计算依据为其预计销售价格扣减相关的销售费用和税费。

B.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

物资及半成品构成。除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外,其他各项存货均用于生产,不直

接对外销售,仅当产成品发生减值时,其原材料、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需要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针对可能导致发行人存货产生跌价迹象的风险因素,发行人根据报告期各期

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成本,同时结合存货库龄,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跌价准备或直接报损。具体情况如下:

①根据近期销售价格,对期末主要库存商品测算可变现净值。对于因产品价

格下降导致发行人存货产生跌价的,对该批存货项目按减值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②对库存商品有效期进行管理,对于已过有效期或处于近效期报损期限内且

1-1-34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销售部门确认无法实现销售的存货,由存货保管部门提请发行人管理层审批后

直接报损。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C.各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发行人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

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不存在由于产品价格下降而导致发行人存货产生跌

价的情况,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针对过有效期或临近有效期且确认无法实现销售而产生的存货减值,发行

人已根据发行人存货管理原则执行报损程序,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类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过有效期 180.35 125.00 24.47 -

近有效期 133.14 337.59 48.72 -

2016 年,发行人报损近有效期存货 337.59 万元,其中主要为近有效期且经

销售部门确认无法出售的冻干粉针剂 262.50 万元。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存货。

3、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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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15,782.08 45.44% 16,540.73 47.68% 17,369.55 49.27% 18,140.51 52.31%

在建工程 1,305.55 3.76% 85.56 0.25% 415.71 1.18% 229.57 0.66%

无形资产 14,824.18 42.68% 15,560.60 44.85% 12,703.36 36.04% 13,776.09 39.72%

开发支出 1,630.00 4.69% 1,630.00 4.70% 3,819.20 10.83% 1,724.80 4.97%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 - 25.53 0.07% 47.41 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3.47 0.67% 195.88 0.56% 200.37 0.57% 118.69 0.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55.26 2.75% 678.52 1.96% 716.73 2.03% 642.72 1.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730.55 100.00% 34,691.29 100.00% 35,250.45 100.00% 34,679.8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4,679.80 万元、35,250.45 万元、

34,691.29 万元和 34,730.55 万元。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140.51 万元、17,369.55 万

元、16,540.73 万元和 15,782.08 万元,占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31%、

49.27%、47.68%和 45.44%。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

6,562.27 41.58% 6,780.39 40.99% 7,034.09 40.50% 7,376.57 40.66%

筑物

机器设备 8,523.76 54.01% 8,995.23 54.38% 9,363.87 53.91% 9,834.45 54.21%

运输工具 263.10 1.67% 312.13 1.89% 368.63 2.12% 209.19 1.15%

电子设备 112.99 0.72% 131.17 0.79% 189.58 1.09% 222.10 1.22%

其他 319.96 2.03% 321.82 1.95% 413.39 2.38% 498.21 2.75%

合计 15,782.08 100.00% 16,540.73 100.00% 17,369.55 100.00% 18,140.51 100.00%

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和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折旧年限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9,110.38 20.00 2,548.11 - 6,562.27 72.03%

机器设备 12,202.97 10.00 3,679.21 - 8,523.76 69.85%

运输工具 801.36 5.00 538.26 - 263.10 32.83%

电子设备 496.07 5.00 383.08 - 112.99 22.78%

其他 930.91 5.00 610.96 - 319.96 34.37%

合计 23,541.70 / 7,759.61 - 15,782.08 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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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229.57 万元、415.71 万元、85.56

万元和 1,305.55 万元。2017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 1,219.99 万元,

主要为新建干混悬剂、胶囊剂生产线项目及新建缓控释制剂生产线项目。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230.11 28.54% 4,277.56 27.49% 4,372.45 34.42% 4,480.92 32.53%

专利权 6,046.18 40.79% 6,450.57 41.45% 6,019.34 47.38% 6,708.03 48.69%

非专利技术 4,092.93 27.61% 4,345.23 27.92% 1,980.11 15.59% 2,213.92 16.07%

办公软件 454.96 3.07% 487.24 3.13% 331.46 2.61% 373.22 2.71%

合计 14,824.18 100.00% 15,560.60 100.00% 12,703.36 100.00% 13,776.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 13,776.09 万元、12,703.36 万元、

15,560.60 万元和 14,824.18 万元,占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72%、

36.04%、44.85%和 42.68%。报告期,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及非专利技术,其中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均为公司外购的药品注册批件及相关专

利技术。

2016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上期末增加 2,857.24 万元,主要系公司部分外

购药品相关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当期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由开发支出转入无形

资产。

报告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均处于正常状态,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开发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开发支出余额分别 1,724.80 万元、3,819.20、1,630.00

万元和 1,630.00 万元,占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7%、10.83%、4.70%

和 4.69%。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支出均为外购药品生产技术,不存在研发费用的

资本化。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开发支出明细如下:

项目 技术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已获得临床批件,尚处于临床试

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 1,500 临床批件

验阶段的药品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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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旋山莨菪碱生产技术 10 注册批件

盐酸文拉法辛生产技术 20 注册批件

出售方已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尚

卡络磺钠生产技术 50 注册批件

处于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申请中的

甘草酸二铵生产技术 20 注册批件

药品生产技术

注射用前列地尔生产技术 20 注册批件

注射用转移因子生产技术 10 注册批件

合计 1,630

注: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上述技术中“卡络磺钠生产技术”、“注射用转移

因子生产技术”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开发支出涉及的外购药品生产技术主要包括

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临床批件,及消旋山莨菪碱、盐酸文拉法辛等处于转让审

批过程中的药品生产技术,涉及产品类型主要为心脑血管用药、抗感染用药等。

上述交易均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报告期内,上述外购药品生产技术涉及的产品

均未实现销售。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

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减值准备 174.72 74.84% 139.93 71.44% 121.41 60.59% 96.21 81.06%

未实现内部交易

21.19 9.08% 21.45 10.95% 21.97 10.96% 22.48 18.94%

利润

政府补助 37.56 16.09% 34.50 17.61% 57.00 28.45% - -

应付工资 - - - - - - - -

合计 233.47 100.00% 195.88 100.00% 200.37 100.00% 118.6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Oracle ERP 二期及源天协

- - - - 112.05 15.63% 56.03 8.72%

同知识管理软件预付款

CRM 管理系统预付款 - - - - 40.46 5.64% 22.48 3.50%

预付机器设备款 955.26 100.00% 678.52 100.00% 564.22 78.72% 564.22 87.79%

合计 955.26 100.00% 678.52 100.00% 716.73 100.00% 642.7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642.72 万元、716.73 万元、

678.52 万元和 955.26 万元,主要为预付信息管理软件款项及预付机器设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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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6 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有所增加,系部分机器设备本期已付款尚

未到货验收。

4、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制定了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按照该政策规定以及各项资产

的实际情况,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金额分别为 194.47

万元、254.91 万元、291.94 万元和 272.58 万元,主要为计提的坏账损失。

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负债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0,042.86 28.22% 12,267.87 29.50% 13,018.00 30.28% 30,627.97 50.52%

非流动负债 25,542.42 71.78% 29,314.00 70.50% 29,972.00 69.72% 30,000.00 49.48%

负债合计 35,585.28 100.00% 41,581.87 100.00% 42,990.00 100.00% 60,627.9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0,627.97 万元、42,990.00 万元、

41,581.87 万元和 35,585.28 万元。随着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付股利的下

降,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逐渐下降。

2、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786.61 27.75% 2,786.61 22.71% 6,000.00 46.09% 9,643.28 31.49%

应付票据 110.52 1.10% 427.76 3.49% 75.40 0.58% 1,124.00 3.67%

应付账款 946.84 9.43% 1,326.77 10.81% 1,605.81 12.34% 4,793.63 15.65%

预收账款 1,405.38 13.99% 2,664.40 21.72% 1,735.23 13.33% 2,673.74 8.73%

应付职工薪酬 644.83 6.42% 1,247.79 10.17% 652.42 5.01% 347.49 1.13%

应交税费 2,354.21 23.44% 2,103.98 17.15% 1,926.81 14.80% 1,093.85 3.57%

应付利息 40.74 0.41% 45.48 0.37% 61.71 0.47% 79.82 0.26%

应付股利 - - - - - - 9,000.00 29.38%

其他应付款 1,753.73 17.46% 1,665.07 13.57% 960.62 7.38% 1,872.16 6.11%

流动负债合计 10,042.86 100.00% 12,267.87 100.00% 13,018.00 100.00% 30,627.97 100.00%

报告期,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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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款,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1.98%、79.13%、68.82%和 68.63%。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9,643.28 万元、6,000.00 万元、

2,786.61 万元和 2,786.61 万元。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规模发展壮大阶段,在日

常经营、市场开拓、厂房扩建、研发投入及品种储备等方面,均有较大资金需求。

因此,2014 年末、2015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大。2016 年,伴随公司经营规模扩

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期末短期借款余额有所下降。2017 年 6

月 30 日,短期借款较上期末未发生变化。

公司银行信贷资质较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事项。

(2)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应付账款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946.84 1,326.77 1,605.81 4,793.63

增长率 -28.64% -17.38% -66.50% -22.55%

占期末负债总额比例 2.66% 3.19% 3.74% 7.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4,793.63 万元、1,605.81 万元、

1,326.77 万元和 946.84 万元。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原材料、生产设备和基建工程

款及其他技术服务应付款项。

2015 年末,应付账款为 1,605.81 万元,较上年减少 3,187.82 万元,降幅为

66.50%,主要原因为采购订单付款时间差影响。2014 年 12 月,一品红制药向主

要供应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采购订

单,期末尚未付款。2015 年 12 月,公司原料和包装材料备货充裕,未向主要供

应商新增采购订单,因此,年末主要应付货款基本结清,期末应付账款下降。

2016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末应付工

程设备款所致。

2017 年 6 月末,主要受部分原材料期末采购时间及付款时间影响,应付账款

余额较上年末略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应付款项。公司应付账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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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康乃馨 - 7.97 12.55 -

(3)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预收账款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1,405.38 2,664.40 1,735.23 2,673.74

增长率 -47.25% 53.55% -35.10% 65.89%

占期末负债总额比例 3.95% 6.41% 4.04% 4.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分别为 2,673.74 万元、1,735.23 万元、2,664.40

万元和 1,405.38 万元。报告期,公司对大部分代理商客户采取先款后货的模式销

售,预收账款均为药品销售预收款。

(4)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其他应付款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1,753.73 1,665.07 960.62 1,872.16

增长率 5.32% 73.33% -48.69% -41.22%

占期末负债总额

4.93% 4.00% 2.23% 3.09%

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客户保证金及单位往来款,分别为

1,872.16 万、960.62 万元、1,665.07 万元和 1,753.73 万元。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

减少,系个别客户保证金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25,292.00 99.02% 29,084.00 99.22% 29,592.00 98.73% 30,000.00 100.00%

递延收益 250.42 0.98% 230.00 0.78% 380.00 1.2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542.42 100.00% 29,314.00 100.00% 29,972.00 100.00% 30,000.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0,000.00 万元、29,972.00 万元、

29,314.00 万元和 25,542.42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偿还长期借款,当期末非流动负

债金额有所下降。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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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长期借款金额 25,292.00 29,084.00 29,592.00 30,000.00

增长率 -13.04% -1.72% -1.36% -

占期末负债总额比例 71.07% 69.94% 68.83% 49.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30,000.00 万元、29,592.00 万元、

29,084.00 万元和 25.292.00 万元,均为银行借款。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借款费

用资本化情况。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0.00 万元、380.00 万元、230.00 万元

和 250.42 万元,均为公司收到的应计入以后期间损益的政府补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固体口服药物一致性评价部分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50.42 - - -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治疗乙肝中药 5 类新药-岩黄

- - 90.00 -

连卡维丁类生物碱有效部位制剂研制

注射用生物制品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200.00 230.00 290.00 -

合计 250.42 230.00 380.00 -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流动比率(倍) 4.14 3.30 2.14 1.26

速动比率(倍) 2.93 2.49 1.30 1.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13% 34.86% 39.34% 64.9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63% 55.27% 68.18% 82.6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251.80 21,390.46 13,266.24 9,319.2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49 9.98 4.77 3.71

(2)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公司名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证券代码 项目

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康弘药业 002773.SZ 5.17 4.85 7.63 5.15

以岭药业 002603.SZ 流动比 4.41 3.41 3.28 4.44

佐力药业 300181.SZ 率(倍) 2.24 2.40 3.43 2.26

灵康药业 603669.SH 4.56 5.56 4.56 1.10

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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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衡药业 002437.SZ 0.77 0.57 0.52 1.07

平均值 3.43 3.36 3.88 2.80

发行人 4.14 3.30 2.14 1.26

康弘药业 002773.SZ 4.93 4.60 7.22 4.70

以岭药业 002603.SZ 3.30 2.17 1.82 2.79

佐力药业 300181.SZ 1.72 1.90 2.81 1.96

速动比

灵康药业 603669.SH 4.00 5.06 4.14 0.63

率(倍)

誉衡药业 002437.SZ 0.65 0.49 0.45 0.95

平均值 2.92 2.84 3.29 2.21

发行人 2.93 2.49 1.30 1.02

康弘药业 002773.SZ 26.90 22.70 12.97 16.96

以岭药业 002603.SZ 14.24 14.68 15.41 13.19

佐力药业 300181.SZ 合并口 27.84 27.77 22.42 26.22

径资产

灵康药业 603669.SH 15.50 12.99 16.67 33.17

负债率

誉衡药业 002437.SZ

(%) 53.07 53.31 58.08 36.98

平均值 27.51 26.29 25.11 25.30

发行人 46.63 55.27 68.18 82.62

2014 年、2015 年,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相比,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系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对资金需求

较高,2016 年、2017 年 1-6 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无较大差异。

2014 年-2017 年 1-6 月,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82.62%、68.18%、55.27%

和 46.63%。2014 年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较大,且受当期关联

方资金拆借影响,银行借款金额较高,期末资产负债率较高。2015 年,公司关

联方归还拆借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2016 年末,公司盈利情况良好,货

币资金等流动资产增加,且受当年短期银行借款金额下降的影响,资产负债率进

一步下降。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公司负债总额及资产负债

率进一步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主要用于以下生产经营事项:

①加大对生产线的投入,新增冻干粉针剂生产线。

②购买土地扩建厂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现有厂区已不能满足

1-1-35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快速发展需要,润霖医药购买土地使用权拟新建募投项目生产基地。

③购买药品生产技术及相关专利,加大自有产品品种储备。

④加大技术研发开支,增强核心竞争力。

⑤销售规模扩大,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增加。

(2)偿债能力指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6、2.14、3.30 和 4.14,速动比率分

别为 1.02、1.30、2.49 和 2.93,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82.62%、68.18%、

55.27%和 46.63%,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不断提高,财务结构更趋合理。

2015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由上年的 1.26 上升至 2.14,速动比率由上年的 1.02

上升至 1.30,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产负债率由 2014 年末 82.62%下降至

68.18%,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2016 年末,公司盈利情况良好,货币资金

等流动资产增加,且流动负债金额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利息保障倍数较

上年均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增强。

(3)偿债能力分析

①可预见未来需偿还的负债金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来一年需要偿还的负债金额及相应利息金额

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金额 起始日 到日期 预计利息

786.61 2016-12-22 2017-11-21 约 13.69

银行短期借款

2,000.00 2016-11-25 2017-11-21 约 34.80

银行长期借款 25,292.00 2014-1-22 2019-1-12 约 1,321.51

注:上表中银行借款金额为 2017 年 6 月末本金金额,预计利息为预计 2017 年 7 月 1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向银行支付的利息总额。

②偿债能力及流动性风险分析

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是偿债能力的根本保证。总体来看,公司处于快速发展

阶段,收入规模快速提升,公司利润增长迅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9,255.48 万元、102,829.75 万元、125,083.73

万元和 67,061.80 万元。2015 年、2016 年收入增速分别为 29.74%、21.64%。同

时,公司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852.41 万元、8,396.63 万元、11,866.41 万元和 6,320.12

1-1-35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

公司收入规模快速增加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盈利能力,资产总体流动性强,偿

债能力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亦未发生过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情况,银行信用评

价良好,也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

公司不存在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偿债能力。

(四)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9,000.00

资本公积 5,294.91 5,294.91 5,294.91 407.04

盈余公积 588.84 588.84 231.74 2,594.18

未分配利润 22,526.04 15,438.99 2,061.13 751.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409.79 33,322.73 19,587.78 12,752.42

少数股东权益 314.62 327.23 478.0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724.41 33,649.96 20,065.85 12,752.42

1、实收资本(股本)及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2015 年,公司股本及资本公积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及股权

激励事项。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以一品红药业(母公司)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 13,981.57 万元折股 12,000 万元,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并将超出部分 1,981.5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公司对 6 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管理费用,其他资本公积本

期相应增加 3,313.33 万元。

2016 年末,未分配利润增长为 15,438.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

应增加至 33,322.73 万元。

2017 年 6 月末,未分配利润增加 7,087.0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相应增加至 40,409.79 万元。

2、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1-1-35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1.1 1,439.85 719.93 2,159.78

加:本年增加 434.41 - 434.41

减:本年减少 - - -

2014.12.31 1,874.26 719.93 2,594.18

加:本年增加 231.74 - 231.74

减:本年减少 1,874.26 719.93 2,594.18

2015.12.31 231.74 - 231.74

加:本年增加 357.10 - 357.10

减:本年减少 - - -

2016.12.31 588.84 - 588.84

加:本年增加 - - -

减:本年减少 - - -

2017.06.30 588.84 - 588.84

2015 年,公司盈余公积本年减少 2,594.18 万元,系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

产折股所致。

3、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年初未分配利润 15,438.99 2,061.13 751.20 6,154.6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087.06 13,734.95 6,042.02 4,031.01

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57.10 231.74 434.41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 - 2,520.00 9,000.00

减:净资产折股 - - 1,980.3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2,526.04 15,438.99 2,061.13 751.20

2014 年,公司对股东现金分红 9,00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下降。2015 年,

公司对股东现金分红 2,520.00 万元;同时,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由净资

产折股使得未分配利润减少。2016 年、2017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增加,期末未分配利润相应增加。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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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8.84 14,600.84 3,454.95 874.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7.53 -2,837.56 14,521.23 -26,622.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1.12 -5,565.00 -18,362.05 26,765.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71.00 6,200.80 -385.86 1,016.8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8.84 14,600.84 3,454.95 874.19

净利润 7,074.45 13,584.11 6,040.09 3,919.87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74.19 万元、3,454.95 万

元、14,600.84 万元和 3,768.84 万元,与当期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净利润 7,074.45 13,584.11 6,040.09 3,919.87

加:资产减值准备 272.58 291.94 254.91 194.4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928.41 1,848.54 1,763.96 1,202.05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736.41 1,270.36 1,072.74 561.3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53 21.88 21.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81.53 29.51 17.98 -5.13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34.37 1,824.87 2,180.29 2,030.2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66 -2.90 -9.8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59 4.49 -81.68 204.1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50.72 943.40 -3,327.88 -2,713.3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55.96 -6,940.53 -4,559.97 -4,478.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114.64 1,736.28 -3,237.79 -52.74

其他 - - 3,313.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8.84 14,600.84 3,454.95 8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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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当期净利润,主要系两方

面原因:一方面,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当期营业收入增加,自有产品收

入快速增长,当期存货余额增加 2,713.32 万元。另一方面,2014 年,随着当期

营业收入的增加,客户结构变动,公司当期应收账款增长。详情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

资产状况分析”之“1、流动资产”。

2015 年,随着公司收入的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加,

但仍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随着收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存货增加,且当期代理产品增加备货,导致存货增幅较大。其次,公司对大客户

的销售增加,该等客户授信期相对较长,应收账款增加。此外,受采购时间、采

购价格的影响,2015 年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下降。综上,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2016 年,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情况良好,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600.84 万元,略高于当期净利润。

2017 年 1-6 月,公司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主

要系当期存货增加,同时期末预收药品销售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应付项目

减少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622.71 万元、14,521.23

万元、-2,837.56 万元和-1,507.53 万元。2014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以及机器设备、软件、以及支

付工程款等投资支出逐步加大的影响所致。2016 年,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 2,855.22 万元,使得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为负。

公司投资活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的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由资金拆借和购买收回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 资金拆借 - - 20,278.60 17,853.90

1-1-36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回银行理财产品 - 15,900.00 9,150.00 12,100.00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 -

- 300.00 -

府补助款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 资金拆借 - - 2,900.00 32,548.50

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15,900.00 9,150.00 12,100.00

1、2014 年、2015 年,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拆借资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未收回拆借资金。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资金往来”之“①与广润

集团之间的资金往来”。

2、报告期内,公司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为滚动购买、

赎回,导致发生金额较大。由于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当期购买当期均实现收回,

对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产生影响。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765.35 万元、-18,362.05

万元、-5,565.00 万元和-4,631.12 万元。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大,主要系当年末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负,系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期末银行存款下降,且当年支付股利 11,520.00 万

元所致。2016 年、2017 年 1-6 月,偿还债务及利息分别为 10,351.61 万元、4,631.12

万元,使得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四)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未来两到三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集资

金运用”。

1-1-36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三、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8 年到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

期且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

仍主要通过公司现有业务实现。如果发行完成当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幅度低于股

本扩张幅度或者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实现增长,则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

股收益)较上年度将有所下降。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依托在医药行业多年的市场经验,进行精准的市场调研与开发,根据市

场需求和公司产品战略,有针对性的开发新产品和寻找合适的代理产品,形成了

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阶梯化储备的产品结构。公司始终坚持以品质和创新为企

业发展战略的核心,持续推进自主品牌“一品红”的市场建设,产品聚焦儿童用

药和慢性病用药等领域,重视研发投入,不断强化公司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和“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其中,“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生产能

力的提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满足未来市场需

求的增长,为公司市场扩张提供必要产能支持。“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实施将较大的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加快公司向研发、生产、销售

为一体的综合医药集团的转型,增加公司在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领域的种类及

品规,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

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市场开发广度和深度,巩固公司在华南地区销售优势地

位,同时全力开发华东、华中、华北、西南等新兴市场,满足公司业务开拓的需

求,为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新增的产能提供销售保证。“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实现高效简捷、规范标准和全程覆盖的信息

1-1-36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化系统,为企业准确的决策和掌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综上,本次融资对于公司而言是必要且合理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

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作为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项目,可满足公司未来的产能需求,同时也可对现有产品

结构补充和优化。“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为提升研发

能力而规划的项目,是公司未来发展重要的战略规划之一。“广州一品红制药有

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公司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产品销售收入和

盈利的保证。“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虽然未能给公司

带来直接经济效益,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使公司机

构设置合理、业务流程科学、加快市场响应速度,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份

额,提升公司技术优势、综合竞争优势。

2、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目前,在生产方面,一品红制药拥有片剂、颗粒剂、合剂、中药前处理和提

取车间(口服制剂)、冻干粉针剂、洗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外用制剂)

等剂型的生产线及相应的 GMP 证书。一品红制药拥有 94 个品种 133 个药品注

册批件,其中独家产品 11 个,包括 9 个独家品种和 2 个独家剂型;国家中药保

护品种 2 个;专利品种 13 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 57 个,国家基药品种

11 个。公司已储备了“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的相关技术、经验。

(2)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人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及技术储备工作,一品红制药为高新技术企业,广

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广东省生化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拥有一支业务素

质高、开发能力强的技术研发队伍,拥有研发人员 50 人,核心技术人员 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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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还先后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新药

评价中心、中山大学多家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搭建具有较强研

发、生产能力成果转化的高科技平台。

目前,公司建立了门类齐全、梯队合理的药品技术储备,有多项处于临床前

研究、临床研究以及申报生产等各个阶段的在研项目。公司在研发方面丰富的经

验及人员储备,能够为“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3)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在营销方面,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医药营销经验、完善的营销网络和专业的

营销团队。截至目前,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共分为华南、华中、华

东、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 7 个销售大区,能够实现服务和销售的快速响应,

高效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公司在营销方面的市场、人员和经验是“广州一品红制

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公司十分重视信息资源平台建设。自 2011 年起,公司逐步建立了多个信息

系统,如 Amt Velcro 综合协同系统,用于支撑组织管控、办公协同、人力资源管

理、项目管理(研发管理)和知识管理等工作;Oracle ERP 系统,用于支持母子

公司业务在同一个管理平台上操作,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实时管控,提升整体管

理水平;建立和固化科学的核心业务应用体系,实现财务、采购、生产、物流、

销售等各业务环节的一体化运作。在现有系统和技术的基础上,随着“一品红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机构设置将更加合理、业务

流程更加科学、市场响应速度加快,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综上,公司在生产、技术、营销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积累了一定的人员、技术

和市场经验。随着上述募投项目的陆续建设和投产,公司将根据计划,做好人才、

技术等各个方面的投入工作。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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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四、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一品红有限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分配金额 备注

2014 年 12 月 25 日 9,000.00 已完成分配

2015 年 3 月 3 日 2,520.00 已完成分配

发行人已依法代扣代缴了自然人股东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所需缴纳的个人所

得税。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制定

了上市后相关的利润分配总则及具体分配政策、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

提示”之“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

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生

产经营状况良好。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785.35 万元,相比 2016 年 1-9 月的

营业收入 88,922.24 万元同比增长 16.71%;2017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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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 11,009.48 万元,相比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11.01

万元同比增长 20.84%;2017 年 1-9 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54.97 万元,相比 2016 年 1-9 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09.61

万元同比增长 31.72%。上述该等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药品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客户构成,

以及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

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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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根据2016年3月26日通过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

行不超过4,000.00万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数额将根

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确定。公开发行新股所得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

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7,034.00 48,002.68

2 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792.00 7,403.00

3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38.30 3,138.30

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3,167.40 3,167.40

合计 91,131.70 61,711.38

(三)投资项目履行的备案、环保批文情况

项目名称 备案或核准文号 环保批文

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6-440116-27-03-002093 穗开建环影[2016]70 号

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6-440116-73-03-002092 穗开建环影[2016]68 号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6-440116-27-03-002451 -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2016-440106-51-03-00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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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实际募集资金与项目投入所需资金存在差异的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的

需求总额,公司将按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

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时间不一致,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一

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均在广州市开发区东区街道东捷路以

西东雅路以南,公司已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穗府

国用(2014)第 05000116 号),能够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如期顺利实施。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

行性的议案》,并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3,055.8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88,495.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0.34%。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收入由2013年度的50,756.68万元增至2015年度102,829.75万元;利润总额由

2013年度的4,331.18万元增至2015年度的8,227.38万元。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42.34%、37.82%,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和盈利

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公司财务状况可以

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与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

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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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77,034.00 万元,用于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主要建设

内容为建设符合新版 GMP 要求的固体制剂车间、合剂车间、冻干粉针剂车间及

中药提取车间。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建安工程费 20,392.00 26.47% 18,145.00 37.80%

2 设备购置费 45,697.00 59.32% 18,912.68 39.40%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740.00 6.15% 4,740.00 9.87%

4 预备费 3,429.00 4.45% 3,429.00 7.14%

5 铺底流动资金 2,776.00 3.60% 2,776.00 5.78%

合计 77,034.00 100.00% 48,002.68 100.00%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医药行业的发展

从国家政策导向看,医药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产业。自 2009 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每年都会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和对上

一年工作进行总结,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长远目标。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支出将保持较大幅

度增长。

2015 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的建议》,从维护全民健康和实现长远发展出发,提出“推进健康中国

建设”的新目标,将“健康中国”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成为“十三五”时期引

领我国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具体包括: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

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卫生安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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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述政策和规划的出台,表明国家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作为医疗

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制造业将在国家政策与规划的引导与扶持下取得持

续稳步的发展。

2、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市场增长较快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等领域,符合当前医药行

业发展的趋势,同时这些领域是也是公司多年来精细耕耘的重点细分市场,已经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资源,符合公司长远的产品发展战略。

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全面开放,新的生育高峰即将到来,为儿童用药带来了

潜在的市场空间。同时,我国正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心脑血管等老年人常见疾

病将会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此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人口的

疾病谱已经从传染病、寄生虫病为主导改变为心脑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为主,

慢性病治疗时间长,对药物的需求大,慢性病药物的市场规模稳步提升。从本项

目生产药品所处细分领域来看,具有庞大的市场需求。

3、公司销售规模扩张迅速,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公司的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省、直辖市及自治区。2014 年-2016 年,

公司自有产品的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8.81%,处于较高水平。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之“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推进,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国性营销网络建设,扩大市场覆盖率,保障新增产能能够顺

利消化。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四、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

(三)环境保护

本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2016 年 4 月 19 日,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开建环影[2016]70 号),同意该项目实施。

(四)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捷路以西、东雅路以南,规划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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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为 35,207 平方米,毗邻一品红制药。

(五)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1、组织实施

本项目由润霖医药组织实施,建设期预计为 36 个月。项目准备阶段包括:

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场地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等工作,从第一

年开始实施,预计 10 个月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室内装修、

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正式运营、GMP 验收等各项工作,预计 26 个

月内完成。

2、项目进度计划

月进度

序号 项目 时间

1-6 7 8 9 10 11 14 16 18 20 22-27 28-36

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

1

场地规划设计

2 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

3 土建工程施工、装修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4

及试运行

5 GMP 验收及试运行

三、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一)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7,792 万元,用于建设符合现代化药品研发要求的综合性

研发技术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研发实验室及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等。具体投

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建安工程费 3,665.00 47.04% 3,276.00 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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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设备购置费 2,257.00 28.97% 2,257.00 30.49%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06.00 11.63% 906.00 12.24%

4 预备费 322.00 4.13% 322.00 4.35%

5 人力资源投资 642.00 8.24% 642.00 8.67%

合计 7,792.00 100.00% 7,403.00 100.00%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制药企业加强自主研发

近年来,我国制药企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但与发达国

家仍存在一定差距。国家政策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支持,鼓励制药企业提高药物研

发水平。2015 年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改革重点

之一为解决仿制药低水平重复及质量问题,提高仿制药药品标准;鼓励研究和创

制新药。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优化创新药的审评审批程序,对临

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审评。

本项目主要研发项目包括: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领域的新药研发、剂型改

良;控释制剂、脂质体等新剂型的研发等。上述研发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

结构,提高现有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与目前国家政策大力倡导创新的政策

导向一致。

2、公司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

公司的研发中心为自有产品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自有产品中盐酸克林霉

素棕榈酸酯分散片、馥感啉口服液、尿清舒颗粒、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注射用

促肝细胞生长素等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中心目前已经储

备了多项在研产品,覆盖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等多个领域。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立起新药研发、关键性技术突破的全新研发平台,进

一步加强自主研发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已经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尤其

拥有一支创新力强的研发队伍,为本项目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建设条件。

(三)环境保护

本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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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开建环影[2016]68 号),同意该项目实施。

(四)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捷路以西、东雅路以南,规划土地

面积为 6,097.00 平方米,毗邻一品红制药。

(五)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1、组织实施

本项目由润霖医药组织实施,考虑到建筑整体结构和本项目工程量以及设备

购置计划,预计项目建设周期总计约为 24 个月。具体内容包括:前期研究、可

行性研究、环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招标;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及装

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员工招聘与培训;试运行等环节。

2、项目进度计划

月份 月进度

序号 内容

1-3 4-6 7-9 10-12 13-15 16-18 19-21 22-24

1 项目前期研究、可行性研究、环评

2 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招标

3 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及装修

4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5 员工招聘与培训

6 试运行

四、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一)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3,138.3 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北京、上海等地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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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区域营销中心,在成都、长沙和西安 3 大城市新建区域营销中心;在珠海、南宁、

郑州等 31 个城市新建办事处,在昆明扩建办事处。上述区域营销中心及办事处

用地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安工程费 836.00 836.00 26.64%

2 设备购置费 794.40 794.40 25.31%

3 工程建设其他费 68.00 68.00 2.17%

4 租赁费 1,133.50 1,133.50 36.12%

5 培训费 157.00 157.00 5.00%

6 预备费 149.40 149.40 4.76%

合计 3,138.30 3,138.30 100.00%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医药行业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朝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中

国制造 2025》的重点发展领域。我国医药行业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预计到 2019

年,我国医药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2.2 万亿元。从行业细分领域上看,在老龄化进

程的加快、二胎政策的放开及人们生活方式改变的背景下,儿童用药市场和慢性

病用药市场规模都将持续增长。

一品红制药的产品在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销售

收入增长迅速,面临着良好的市场机遇。医药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公司加强

营销网络布局以提销售销售业绩,消化新增产能等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依据。

(三)环境保护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仅为租赁办公场所作为公司营销中心及办事处,本项目建

设及运营基本上仅产生少量办公及生活固体废物、废水等。

(四)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在北京、上海扩建区域营销中心,在成都、长沙和西安 3 大城市新

建区域营销中心;选址珠海、南宁、郑州、武汉、成都、青岛、天津、石家庄、

沈阳等 31 个城市新建办事处,在昆明扩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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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1、组织实施

本项目由一品红制药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改造与装修、

主要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安装、员工招聘与培训等内容。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拟

分为 3 年建设,首年扩建 2 个区域营销中心,新建 1 个区域营销中心和 11 个办

事处;第二年扩建 1 个办事处,新建 2 个区域营销中心和 10 个办事处;第三年

新建 10 个办事处。

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类别

新建 扩建 新建 扩建 新建 扩建

区域营销中心 1 2 2 0 0 0

办事处 11 0 10 1 10 0

合计 14 13 10

2、项目进度计划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办事处区域营销中心的选址、办公场所的装修、设

备采购、人员招聘与培训等内容。一般而言,单个区域营销中心和办事处的新建

和扩建可在 12 个月内完成,具体建设计划如下:

月份 月进度

序号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前期调研、选址和场地租赁

2 土建工程施工、装修

3 设备采购

4 员工招聘与培训

5 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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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一)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3,167.4 万元,项目内容包括软件建设和硬件升级两部分。

其中,软件建设包括在公司上线人力资源系统、仓库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

统、实验室管理系统、商业智能分析系统等及对现有系统和应用软件等进行升级;

硬件升级包括信息系统硬件采购和智能机房建设等。具体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占总投资的比例

1 软件系统建设 2,280.00 2,280.00 71.98%

2 硬件设备升级 736.60 736.60 23.62%

3 预备费 150.8 150.8 4.76%

合计 3,167.40 3,167.40 100.00%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规划

2012 年 1 月 19 日发布的《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任务之一

就是提高医药工业信息化水平。包括加强信息技术在新产品开发中的应用,建立

基于信息技术的新药研发平台,利用计算机技术辅助进行药物靶标筛选、药物分

子设计、药物筛选、药效早期评价,加快新药研发进程;提高生产过程信息化水

平。加强计算机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动药品生产线和质量检测设施的数

字化改造,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数据采集控制。推广应用生产执行管理系统,提高

生产效率和生产过程可控性,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产品质量,实现产品质量的可

追溯性;提高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集成应用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

理、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等信息系统,推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信

息集成和业务协同,提高企业各个环节的管理效率和效能。

公司实施信息化升级项目符合国家医药行业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导向。

2、信息化系统升级具备技术可行性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信息化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经逐步建立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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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务 ERP 系统,Amt Velcro 综合协同系统等各类信息系统,并不断提升信息系统

的实施和应用水平,具备了较好的信息化基础条件和应用开发能力。

公司信息管理部具备专业的运维经验,在软硬件环境、人力资源以及技术经

验方面具备了成功实施信息化升级项目的基础。

(三)环境保护

本项目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为目的,项目运作过程中无持续性、规模性污染

物排放,环境治理纳入公司现有环保体系之内。

(四)项目选址

本项目为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将在一品红药业建设实施。

(五)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1、组织实施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一品红药业。项目实施主要包括软件系统升级及硬件设

备购置等。

2、项目进度计划

序 月份 月进度

类别

号 内容 1-3 4-6 7-9 10-12 13-15 16-18 19-21 22-24 25-27 28-30 31-33 34-36

智能机房建设

硬件升

1 设备购置

异地灾备系统

OA 系统及门

户升级

BI 系统升级

现有软 资金管理系统

2 件系统 升级

升级 ERP 系统升级

操作系统及防

毒软件升级

移动 APP

人力资源管理

系统

CRM 销 售 管

新部署

理系统

3 软件系

LIMS 实 验 室

管理系统

WMS 智 能仓

库管理系统

1-1-37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

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 2,745.94 万元,为一品红药

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

地块的土地购置费和少量前期准备费用。除此之外,公司募投项目尚无其他投入。

1-1-37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 2017 年 8 月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业务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主要为框架合同(或代理销售协议),框架

合同一般规定年度销售数量。以下披露的销售合同指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正在

履行的或将要履行的预计金额超 1,000.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

单位:万元

签订日 预计金额

销售方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期 (含税)

2017.5 佛山上药医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炎琥宁 1,038.40

2017.5 广东曼陀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射用前列地尔干乳剂 1,125.60

苯磺酸氨氯地平分散片等一批

2017.1 一品红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29,061.14

药物

药业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

2017.1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6,091.88

苷脂钠等一批药物

2017.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丹参川芎嗪注射液等一批药物 23,698.11

2017.7 四川创健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2,114.40

2017.7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1,354.50

2017.7 佛山市圣邦医药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1,006.74

2017.7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1,620.42

2017.7 浙江建东伟业医药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2,196.97

2017.7 西藏长江医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乙酰谷酰胺 1,400.00

2017.7 云南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 馥感啉口服液等一批药物 3,169.09

一品红

2017.6 贵州腾济医药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1,495.65

制药

2017.6 成都广药新汇源医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1,098.87

2017.3 四川源亨众生医药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1,585.80

2017.3 河北东圣医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盐酸溴己新 4,269.00

2017.1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馥感啉口服液等一批药物 24,868.48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2017.3 1,035.16

司 等一批药物

2017.1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馥感啉口服液等一批药物 3,0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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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2017.1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1,787.22

等药物一批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等药物

2017.1 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1,090.07

一批

2017.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1,294.34

2016.7 湖北凯安晨医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乙酰谷酰胺 1,400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主要为框架合同(或代理协议),框架合

同(或代理协议)一般不涉及在该框架有效期内的药品销售金额,仅规定年度销

售指标。以下披露的采购合同指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正在履行的或将要履行

的预计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以上的合同:

单位:万元

采购单 预计金额

签订日期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位 (含税)

2017.5 合肥未来医药有限公司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 2,600

2017.3 深圳四环医药有限公司 丹参川芎嗪注射液 经销协议

2017.3 一品红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丹参川芎嗪注射液 代理协议

2017.3 药业 天津青松华药医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地嗪钠 1,323.00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山东齐鲁万 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

2009.11 代理协议

和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糖神经节苷酯钠

一品红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 采购框架

2016.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 酯 协议

(三)授信及借款合同

1、2014 年 1 月 14 日,一品红制药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

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工行粤秀支行 2014 年项借字第 0114 号),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向一品红制药提供 30,000.00 万元的借

款,借款期间从 2014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 月 12 日,一品红制药已归还 4,708.00

万元。

2、2016 年 11 月 22 日,一品红药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

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建穗直属(2016)商流字第 18 号),

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向一品红药业提供 2,000 万元的借

款,借款期间从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

1-1-38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日贷款 2,000.00 万元。

3、2016 年 11 月 22 日,一品红制药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

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建穗直属(2016)商流字第 17 号),

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向一品红制药提供 7,000 万元的借

款,借款期间从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贷款 786.61 万元。

(四)保荐承销协议

2016年6月8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签订了《承

销暨保荐协议》,就广发证券保荐、承销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事宜进

行了具体的约定。

(五)其他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

重要影响的合同情况如下:

1、2014 年 9 月 22 日,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鑫齐”)与

一品红制药签订《无形资产转让合同》,山东鑫齐约定向一品红制药转让呋喃唑

酮等 9 个品种的生产技术资料及配方等,合同总价款 1,000 万元。2014 年 12 月

10 日,山东鑫齐取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山东省药品技术转让

核准意见表》,核准山东鑫齐将呋喃唑酮等 9 个品种转出。2015 年 10 月 23 日,

广东食药监局向一品红制药核发《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批件号:粤 B201500493)。

截至目前尚在办理药品技术转移的审批程序。

2、2014 年 10 月 31 日,一品红制药与汇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友

国际”)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的品瑞医药。合资公

司成立后,汇友国际将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的所有权无偿注入到合资公司,后

续研发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一品红制药同意就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向汇友国

际支付补偿款人民币 4,500 万元。一品红制药已支付 1,500 万元。根据协议约定,

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临床批件及相关技术已先行转让给一品红制药进行后续

研发。截至目前,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正处于临床研究阶段,一品红制药将在

取得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生产批件后向汇友国际支付剩余款项。

1-1-38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发行人不

存在对外担保或抵押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

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亦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

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

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无

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1-38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捍雄 李捍东 杨冬玲

白 华 蒋 晟

全体监事签名:

黄良雯 李坤松 张洪龙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捍雄 杨冬玲 颜稚宏

王 霆 谢小华 张辉星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华川 谭 旭

项目协办人签名:

黄先蕾

法定代表人签名: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全 奋 郭伟康 邵 芳 谢 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86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华峰 安 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蒋洪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汤锦东 王东升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汤锦东

.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验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华峰 安 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蒋洪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9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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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星汇国际大厦西塔 17 层 01 单元

联系电话:020-28877666

联系人:谢小华、李进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赵倩、杨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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