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6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5 日上午 11: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第四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大波先生、翟建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
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另外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
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向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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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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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肖大波先生,1965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涪陵地区财政局科
研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二科科长;1998 年加入本公司,一直担任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1 年 5 月 9 日担任公司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
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肖大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261,004 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
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监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大波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翟建英女士,1982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副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担任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北京建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主管会计;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第一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兆长泰
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公司 8.76%股份)。
翟建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监事的任职资
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翟建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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