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8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开市
起复牌。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因筹划重
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起停牌,并因相关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4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满1个月,
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编号:临2017-039),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满2个月,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53),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
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满3个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71),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8月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满4个月,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
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76),申请公司股票
自2017年9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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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要求,因公司
在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编号:临2017-081),
提示公司股票将暂不复牌。
2017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
2270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
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17-084)。根据《问
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于2017
年11月3日前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信息
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2017-085)。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6日开
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或核准,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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