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1204113139

来源:上交所 2017-11-04 00:27: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119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马股份”)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 2017-110 号),因控股股东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正在筹划可能涉及公司

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

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23 日

起停牌。公司承诺将尽快与控股股东核实上述重大事项。

一、 重大事项核实情况

控股股东拟筹划的债务安排可能会涉及上市公司,故公司申请停牌。经论证,

相关条件不成熟,控股股东决定终止筹划该事项。

另据核实,目前东银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出现主体偿债逾期情况。

(一)偿债逾期情况

东银控股于2015年10月8日将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2.06%)质押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为其子公司重

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硕润石化”)提供担保,质押担保到期

日2018年10月8日。该笔质押对应贷款总额为4亿元的资金贷款合同之一(合同编

号南1233【16】036)约定其中1.3亿元借款期限为一年,从2016年10月27日起至

2017年10月26日。目前硕润石化已确认出现上述贷款逾期未偿还情况,剩余借款

2.7亿元也将于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2月21日到期。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偿债逾期违约,可能触及东银控股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担保责任。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

1

二、复牌情况

鉴于上述重大事项的核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06日复牌。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03 日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迪马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