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03 日北京时间 15:00 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9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
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 1 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
2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素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
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
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
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天顺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2、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新疆
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
考核管理方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
的《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3、关于《核实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新疆天
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进一步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
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 司 《 2017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