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
度的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城影视”)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时,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本
次交易事宜之初,上市公司就采取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及制度严格限定相关信息
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过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期间,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城影视,股票代码:002071)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与本次重组相关参与
方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对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严格控制参与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
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
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
议,严格地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