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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查,未发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我们同意提名陈礼豪先生、肖芳女士、马苏先生、陈运涛先生、田洁贞女士、雷
有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郝英奇先生、崔言民先生、范
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运涛、郝英奇、曹惠娟、范志敏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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