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上交所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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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XINLI FINANCE CO.,LTD.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目 录

一、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二、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4

三、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

四、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7

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

股份数,宣布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会议规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宣读《关于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提名》。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四、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

2

五、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

发放表决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

决票、投票。

六、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

据。

七、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

司。

八、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九、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7 日

3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凡是在 2017 年 11 月 1 日下午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

参加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议案 1、2 为普通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

通过,方为有效。其中议案 1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4

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

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

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

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5、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计票人

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监督和

核查,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监票人当

场宣布。

6、会议主持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统计结果,

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

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行使好表决权。

5

议案一

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该项决议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将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到期。为保证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前述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如公司于上述有效期

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完成之日)。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7 日

6

议案二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事项的议案》。本议案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

事项的有效期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即将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拟

将前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如公司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

日)。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7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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