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7-067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会成员 9 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发出表
决票 9 票,截止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15 时止,共收到董事有效表决票 9 票,
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设立云南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 2017-068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设立云南新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新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公司投资 400 万元,占 80%股权,该经营团队
投资 100 万元,占 20%股权。
2、关于镇江江南启动有机硅二期项目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公司第七届二十一次、二十二次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南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已于 2013 年 10 月完成了对江苏利洪硅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洪公司)资产收购事宜。此次收购主要资产为利洪公
司的 3 万吨和 4.5 万吨有机硅生产装置(为有机硅一期项目,现经改造提升已达
到年产 10 万吨有机硅单体生产能力)以及正在建设的约年产 14 万吨有机硅单体
生产装置(有机硅二期项目,收购时已停止建设),公司承诺收购完成后将尽快
重新启动二期项目建设(详见本公司 2013 年 8 月 24 日、10 月 15 号披露于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鉴于在收购完成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公司对原有一期装置进行提升改造,同
时,近年来,由于有机硅市场一直处于低迷,尚未及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现一
期项目已完全达产,各项经济指标达到预期,本次董事会同意重启二期项目。二
期具体建设内容为:15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0.5 万吨/年含氢硅油、5 万吨/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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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5 万吨/年 107 胶等。上述二期项目总投资约 11.2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约 10 亿元(包括收购利洪公司总费用中已包含的在建工程费用约 2 亿元,故
实际新增约 8 亿元),流动资金 1.2 亿元。计划 2017 年 10 月底开工建设,有机
硅单体项目建设周期约 26 个月,预计 2019 年 12 月底建成投产;生胶/107 胶项
目建设周期 15 个月,预计 2018 年 12 月底建成投产(上述一、二期项目统称为:
镇江江南 30 万吨/有机硅单体氯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通过扩建和新建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与镇江江南
草甘膦生产实现联产联动,完善氯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
提升产业竞争力。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年销售额约 18 亿元,新增年税
收总额约 2 亿元。
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17 修订版,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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