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1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佳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
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
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
-1-
核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
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3,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四、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