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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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66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

持有本公司 4,874,1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08%。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持有本公司 4,192,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1%。深创投及浙江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066,4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2,390,4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如通过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内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大

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创投持有本公司 4,874,1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08%。浙浙江红土持有本公司 4,192,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1%。深

创投和浙江红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合计持有公司 9,066,48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7.59%。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深创投与浙江红土自取得本公司股份以来,已经发生过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

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

间等具体安排

1、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2,390,4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三个月内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大宗交易自公告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二)深创投、浙江红土与本次拟减持事项有关的、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指德宏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公司(指深创投或浙江红土)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公司(指深创投或浙江红土)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提

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指德宏股份)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

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发行人的

股份不超过公司持有股份的 100%。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后续追加的承诺

“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在任意连续的 90 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在任意连续的 90 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2%;在减持

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三)拟减持的原因。

财务投资退出。

(四)其他事项

在本次减持过程中如因权益变动达到有关信息披露标准的,深创投和浙江红

土将按规定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深创投及浙江红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深创投)》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浙江红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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