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百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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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 2017-038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

党的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

要求,根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

司章程的通知》〔中国电信党组(2017)87号〕、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九届四次会议以同意11

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一、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内容:

鉴于公司已办理完毕三证合一,根据要求,将章程第二条中的营

业 执 照 号 :3100001000683, 修 改 为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91310000132209439M。

二、 在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一条:

第十条: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公司设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建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经费。

三、单独设立一章“党委”:

第五章 党委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

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

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

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

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

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

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

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

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

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

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四、原第五章“董事会”调整为第六章,并新增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经上述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条款编排顺序等作相应的调整。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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