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百控股:监事会九届四次会议决议

来源:上交所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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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 2017-040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会议

方式召开了九届四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核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未发现参与本次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审核公司董事会九届四次会议议案提交内容及程序合规

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九届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

定,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董事会会议资料,对公

—1—

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的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的召开

程序、各项议案内容的审议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未发现上述议案的内容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之处。上述议案的提交和审议过程亦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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